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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9的的

广州文艺 2012年6期
关键词:那本书靴子断点

的的吉林省作协聘任作家,吉林省某高校教授。1989年开始文学创作, 中篇小说曾获特区文学奖、第一届第二届吉林文学创作奖、长春市文学奖银奖。中篇小说《春来江水绿如蓝》等被《中篇小说选刊》、《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作品与争鸣》等刊选载,《黑鸟》入选《2004新时期争鸣丛书》、中篇小说《上邪》入选《2003中国最佳中篇小说》和《2003新时期争鸣丛书》。著有长篇小说《魔障》、《一张牒》;出版中篇小说集《上邪》。著有电视连续剧《号角》、《生死营救》、《厨师范生子的浪漫人生》等。

数字

数字是什么?是1234567890,统计一下,只有十个,简单。重组之后,不简单,可以是物质,可以是精神。变成物质时,数字是具象的;变成精神时,数字是抽象的。

具象的数字直白易解,跟物质一样,会很快失去数字的原有意义。在交易完结之后,这数字便随之物化,消失在物质之中,作鸟兽散,无影无踪,永远不在记忆里了。因此,人们都认为可以转换为物质的数字,在没有转换之前,只是一串数字,没有温度,既不冷也不热,毫无表情,呆在纸上,是沉睡的,需要激活,激活之后,物化之后,它才可以具象。而具象之后,这些数字亦不存在。

于是,人们沉迷于精神世界的数字,这些数字与灵魂相接,有血有肉,有形有色,有甜有苦,有爱有恨,有亲有疏,五味杂陈。因而来得更为珍贵,更为不舍,更为沉重。

然而,精神世界的数字亦经不住时间的考量。时间如魔女,冷眼窃笑于精神世界里的数字,随意编码,随意涂抹。数字终究经不住时间魔女的诱惑,消失于无形。突然有一天,在某个清晨或者夜晚,你会发现,当你想把某些具有固定含义、你小心收藏于心的数字,悄悄拾起时,它们已支离破碎,面目全非。不管你再怎么重新组合1-2-3-4-5-6-7-8-9-0,却无法与你记忆中的数字吻合。它们已不在你的记忆深处,它们被魔鬼带走了,做了时间魔鬼的情人。它走得那么匆忙,竟来不及跟你打一声招呼,不管你再如何呼唤,试图整顿你的记忆,哪怕清空所有数字记忆,只留下那最为重要的,却无能为力。数字的丢失,让你痛心疾首。

而1234567890还在,是永恒的。

配扣

靴子的配扣在靴靿上,外侧,向着所有观赏它的眼睛,亮闪闪的,发着内敛和自谦的光芒,在昭示它的存在,以及对于靴子的意义。它像两只长得很开的圆眼睛,注视着路人,以在无数眼睛中看到自己存在的可能性。在路面无数只鞋子之中,这双分得很开的眼睛向左向右,由主人的腿改变着方向和视角,却没有改变认识世界的态度。

对于主人,配扣的意义是品位,是张扬自我的需要,也是某一种心理需要的满足。在主人的有意与无意之间,随着腿部的位置的改变,配扣可以抢了靴子的风头;对于靴子,配扣是配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是靴子的想法。

某一天,配扣厌倦了自己的生存角色,它让一枚留在靴靿上,另一枚在某一个时刻,突然逃离原来的位置,开始自由自在的旅行。先是由一车门将它带进车子里,之后,在车子的主人——一个美丽的时尚女人打扫车子的时候,被捡起,装入一只小挎包,和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在一起。配扣没有身在异乡的感觉,却充满了对于未来的喜悦。至于靴子,它遗忘了,因为在靴子那里,它本来并不重要。

突然有一天,靴子发现了一枚配扣的逃离,靴子的紧张无以言表,紧张因一只配扣的逃离造成自身价值的降低,它的命运随时可能因为一枚配扣的逃离而改变,主人可能把它丢进垃圾箱,或者储藏室的某一个角落。

靴子在忐忑中等待主人的抉择。

靴子的主人带着那双靴子找到商场,要求再补一枚配扣,店员说,对不起,这种配扣没有了,你只能换一对新的配扣。

靴子又有了新的配扣,它很高兴;靴子的主人很满意,新配扣比旧配扣还要好,因为是新的。

没有逃离靴子的那枚配扣被店员扔进垃圾袋,它黯然流泪,因为它没有错却被遗弃了。

黑的眼

碎片一样的生活连缀成一个又一个故事,我将故事装入相机,相机是黑色的眼。我执著于对它的热爱,如同我执著于对于完美的另一种追寻。

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我迷失在镜头里,在远处,那个见不到的地方,黑色的眼专注于我的音容笑貌。我相信镜头的存在,在过往与现实之中,我寻找一种可能,那是一种永恒的可能,近似于童话。

在无人的空间,或者在无人关注的空间,我是我自己的主角,我把自己全部给予了那黑色的眼,几近霸道的给予,在自信与自卑的选择之中,我调整自己的方位,以便将最好的我,交付于它,此时,我得到瞬间超出自我评定的享受。纷扰的社会,在视觉之外,十万八千里。

当然,黑色的眼时而散光,时而聚焦,我在影像里飘忽不定,我的思想如同投入水中的倒影,取决于风的强度。如果是波平如镜的夜晚,那是一幅旧时代的风景画——于盛开着白莲花的荷塘月色之下,雾的轻纱渐拢,月光如小夜曲般吟唱,我旖旎长裙,翩翩起舞,笑意盈盈,妩媚竟在不经意之中。在完全自我的陶醉中,与相机达成一种默契。欢娱在我与相机之间产生,这是自我创作的另一种形式,喜悦在我的眼里,快乐在我与相机之间,我的舞蹈你的眼,是那时最好的诠释。时间已停滞,永恒在没有世俗掺杂中诞生。

然而,相机是有寿命的,如同世间万物不能永恒。它的生与死不取决于我对它的挚爱。我用相当长的时间,修补它的破与损,用尽心力,花费心思,浪费时光。对于它的不舍,是对美好的不舍,是对童话的不舍,尽管早知旧了就是旧了,破了就是破了,坏了就是坏了,大限已至,回天乏术,起死回生只是一个美丽的愿望而已。可,纠结与困惑,无助与哀伤,损耗了我的容颜,颠覆了我的信念,迷了心智。我在失去的痛苦中徘徊,游走于四维空间。夜梦惊醒,泪痕早湿了枕被。

我的相机还静静躺在我的心里,如黑色的眼,无情而冷酷地注视着我的辗转反侧,品尝着我的痛苦。在它的心里,应该是获得思念的喜悦吧。

伤也有,痛也有,恨也有,爱也有。无可奈何花落去,早换了人间。

某一天,我顿悟,如佛光普照。新生也只是痛苦许久之后,瞬间的事。

生活依然美好,阳光依然灿烂,我,从一只黑的眼中逃出,变得从容而淡定。

时间断点

时间在无形与有形中行走,它的脚踏在密密麻麻的点上,无数的点是它的轨迹。它行走的路途,是宇宙的距离,从起点到终点,以光年计算。没有人知道它行走中遭遇过多少断点,没有人知道它是怎样在断点边徘徊踌躇和伤痛不已。

那断点,是它无法跨越的深渊,既然是眼前有旖旎风光,断点还在,如冰冷的千年黑洞,在无限的想象空间里,轰然断裂和坍塌,并长出万把尖刀,锋利地刺向时间的心脏,时间感觉不到疼痛,却体会得到心被一点点割裂。血,滴滴答答唱着一首悲凉的歌,流向断点,直至将断点填满。而后,无数断点攀援于时间的额头,累成岁月。

残影般的刺青密布时间的脸,是起步的阻碍,又是往昔的记忆。

终会有一天,时间被自己愚弄,把自己抛弃,然后,行走,向着一个不知的方向,从容而淡定,走进宇宙。所有的断点留在一个找不到的地方堆积和深埋,直到被埋葬。于是,时间获得了永生,身体如婴儿一样粉嫩。

这便是时间的生与死,时间成为自己的歌者,每一步行走都是自己的咏叹调,或悲或喜,在孤独的宇宙中自得其乐。

时间的歌咏终会与你我他同在。

字和打印机

在我写字的时候,感觉每一个字都是抓在手里的被自然界千百万年打磨过的圆润玉石。它们有形象,有声音,有颜色,有灵气,有仙气,也有温暖。它们感情丰富品相端正。哪怕是助字,“的地得”也一样。

珍爱这些字,如儿时珍爱每一颗糖果,不管是放进嘴里,还是拿在手上,都可以品尝到甜的味道。

字是活物。

写字的人和读字的人可以感觉到它是否活着。

是我赋予了字的感情,我以我的感情体会字的感情,我可以感觉我的字,也可以感觉别人的字,喜怒哀乐都可以感觉得到。但我体会不到打印机里打出来的字,这是肯定的。

因此,我对于那些没有感情的字,说它们是打印机里打出的字。不管这些字是在纸稿上,还是在电脑各种屏幕上。

打印机的人工塑料、钉子和螺丝,破坏了字的体温,让字变得冰冷,一冷再冷,当我们读到这些字的时候,它完全成为冰体。

打印机同样是过滤器,过滤掉了字本身的意义,字和人一下子拉远了距离,如隔千山万水,看不到对方的相貌。字是字,你是你,没有交流的感受。字可能成为谎言,被一个你不知道的人在操纵着,引你上钩,然后抽身而去,你见不到那远处埋伏的操纵者。操纵者也没想让你看到他,字在他的手里没有感情,他本身也没想让字在你的阅读中体会他的感情。他无心,你何必有意?

但是,我尊重每个字,因此,固执地认为,所有人都尊重第一个字,当你把字写给人家的时候,那些字应该是活物,不要像打印机里打出的字那样——冰冷无情。

我找不到那本书了

我找不到那本书了。

在某个我想读那本书的时候,我找不到它了。

起初,我走近堆放书籍的床头,在那里,我堆放着一些我平时翻阅的书,都是近期读的,我认定,那本书应该就在这一堆书刊里,因为好像是昨天我还读过似的。于是,我随手翻找,有些漫不经心,它就在那儿,肯定的。那本书的封面在我的眼前是那样清晰,书的封面是纯净的白色。我认定,我会马上找到它,不费吹灰之力。但没有,床头的书,并不多,翻了个遍,翻找了两次。此时,我并不焦急,不在床头,就在别处,在客厅我的竹摇椅边上。那里也堆着一堆书,有杂志、有专著、有文集。有名家的,也有不知名作者的。那也是被我翻看的书,那些书比床头的书离我远些,是某一个前段时间读过的书,还没有收进书柜,还堆在客厅里。我曾整理过这些书,我准备在某个时间里把它装进我的书柜,分门别类放好。这些书,在近期不需要再读了。

但是,在冬日最为灿烂的阳光里,在竹摇椅的边上,绿萝尽情成长,几片叶子盖在那堆书上,挡住了一本书的书名。我以为那就是我要找的那本书。我走向这本书的脚步更加快,时间在我的脚下迅速消失,扑面而来的阳光挡住了我的视线,在无所不在的光亮里,绿萝的叶子,向我微笑。在我向这本书走去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我要找的那本书的封面颜色,书名字体。瞬间地清晰,清晰到超过了扑面而来的阳光亮度。我这才知道,我想找到这本书的愿望顷刻间是多么热切。

这是超出了床头那堆数量的一堆书,因而,我所花费的时间更多,寻找得也更为仔细。在翻找的过程中,那本书的一些章节片断开始出现于我的心,尽管还连缀不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但这也足以让我心焦,我开始了情绪变化,略为急躁了。

在这堆书里,依然没有找到那本我想要的书。

我好像停不下了脚步,我的睡裙在我快速行走的过程中,不断碰到室内的花花草草。像风一样,我飘向书房。在书房,我有一面墙的书柜,有各种书籍摆在书柜里。它们像国泰民安时期的国家军队,时刻处于待命状态,却很少被启用,它们的使命是等待主人的需要。

我用了更长的时间在这个巨大的书柜里寻找,寻找我的那本书。

书里的故事终于连成了一片,与我的心相接,成了我心灵深处最为重要的内容。它明晰地占据了我所有视野,甚至某一字,某一句,还有我在那本书里的一些眉批都出现在我的心里。这时,与那本书无关的记忆,被我选择性遗忘,同时,我拒绝接受任何其他信息,我只想找到那本书。记忆与忘记难舍难分,是孪生子,彼此感觉,彼此怜惜。我记不起,我把它放在哪里了——我的那本书。

我试图整理我的思想和思考方式:或者我可以选择更好更新的,或者同类的书来替代我的寻找,用愉快的心情选择一本书读一读,也许会有不同收获!但我的执拗打消了这个念头,那本书的内容是唯一的,上边有我的痕迹,有我的香气,我参与了那本书的故事,正如那本书参与了我的故事一样。

因而,我还是想找到那本书。或者我还可以向人求救,询问一下是否有人看到我丢失的那本书。但我冷静下来,这样做是徒劳的。没有人知道我曾经拥有过那本书,当然不知道那本书在哪里。

我如此小心翼翼地存放,如此珍视,怎么会丢失呢?难道越是小心存放的,越会找不到吗?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曾经拥有过那本书!或者我把那本书与其他的书籍混淆了?我是在书店、图书馆、阅览室或者在别人家的书柜里见过那本书吗?它只在我的想象里吗?!

我马上又否定了我的怀疑。

那么,那本书被我放在了哪里呢?在几十米外的车库里?

车库里也堆放着一些书,它们的命运与旧时代被打入冷宫的嫔妃一样,如果能被重新重视,那是需要天大的福气和运气的。我是有意将那本我心爱的书打入了冷宫?放进车库的吗?还是无意间将它与一些无用的书籍裹挟在一起,不小心丢进了车库?

“存在主义一词的拉丁文是existentia,意为存在、生存、实存。存在主义哲学论述的不是抽象的意识、概念、本质的传统哲学,而是注重存在,注重人生。但也不是指人的现实存在,而是指精神的存在。”按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来解读,那么,那本书的精神是存在的,我与它的精神连在一起,也是存在的,所以,它一定存在在某一个地方,即使是不在车库里。

不管它在哪儿,它是存在的。

突然的电话

突然,电话响了。

这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在中午明媚的阳光里,一个男人的声音穿过我身边的绿叶植物,从远处某个地方传来。那显然是个吸烟过多的人,声音有些沙哑。我甚至能感觉到电话那头的人:脸色是吸烟过度的灰暗色,嘴唇是酱紫色。

“我是×××。”

我迅速在声音记忆里寻找这个声音,以印证他是谁。随口应道:“啊,啊,你好。”

我的手机很少有人打电话来,因此我识别电话里的声音的能力极为有限。如隔着时空,我需要有穿越的耳力才行。当然,也偶尔有我的学生打电话给我,有在校生,也有毕业很多年的学生。这种陌生的电话,一般接起来之后,对方都是自报家门:“我是×××。”然后,学生会接着说:“老师,还记得我吗?我是×××。”

说实在的,一般情况下,我是记不得是哪一个×××的。不是我不尊重我的学生。是我眼神不好,讲课时,我基本看不清楚后排学生的面貌。考核成绩单上一长串的学生名字,我也基本上记不住几个。有时我叫出某个学生的名字,这学生兴奋得立刻给我倒水提包收作业,或者跑到讲台上帮我调试一下多媒体设备是否能变得更好。

我负责教他们知识,偶尔也讲些做人的道理。我讲做人的道理时,有些胆怯,因为我是理论者,实践得并不怎么样。所以,教书,我做得很好;育人,我尽力而为。我所能做的就是,每学期第一节课,介绍完所讲课程的学时、学分、考试方式、课程的基本内容之后,我把自己的手机号认认真真地写到黑板上,并跟我的学生们说,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如果你们需要我帮忙时,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

因此,毕业很多年的学生,也会打电话来,但我早已不熟悉他们的声音了。

我接触的人很有限,不懂如何与人交往和相处,唯恐说错了话做错了事,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骄傲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怕风怕雨,对己怕过失怕失败。在内心深处,我以完全自闭的方式拒绝外界,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一个人躲在家里不见人,旧人我不交往,新人我不结交。不是我冷漠,而是我天生就不是主动的人。因为输不起,所以我不敢投资;因为天生不自信,所以我胆怯。荣也惊心,辱也惊心,注定我自我折磨,选择一条自娱自乐的路走。

我却很喜欢陌生人,与陌生人聊天心无顾忌,闲聊一会儿,然后各奔西东,各走各的路,从此茫茫人海,你是你,我是我,了无牵挂,绝无是是非非,挺好的。

电话的那一端又说“我是×××”。我说“哦哦”。我不好意思问你是谁啊?人家是报出了名字的,而我的学生们叫什么名字我根本记不住。

对方又说:“我刚回深圳,这几天特别忙,没来得及给您打电话。”我的学生分散在世界各地,大城市有纽约、巴黎,小地方有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小村落。所以,这个打电话来的人完全可能是我的学生。

我便说:“深圳的天气怎么样啊?比东北热多了吧?”他说,“是啊是啊,别提多热了。不过十几年了,也习惯了。”

我说:“也是啊,呆得久了,什么天气都能习惯的,人是适应性很强的动物。”他在电话里笑了,我也笑了。

他笑起来的声音年轻多了,我仿佛看到了我的学生们调皮捣蛋的笑容。课间的时候,我会跟学生们聊天,他们跟我开玩笑说:“老师,你挺潮啊。”此类的话非常多,他们逗我开心,我也拿他们开心,都挺开心的。

后来他又讲他公司发展的情况,讲他女朋友的一些事,又讲了一些出国旅游的感触,最后还讲到了国际局势和关于玛雅预言。说了两个多小时,我一直在认真倾听,时不时插上一两句,就像课间休息时跟我的学生们聊天那样。

最后他说,我在法国一些小镇拍了很多风景照片,我寄到您的信箱里吧,您还是原来的那个信箱吗?

我说,是啊,没有变。

我当然没有收到这些照片,也没有再接到这个陌生电话。

是谁打来的电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打电话来的人把我当成了谁呢?

而在我的生活里,我又把别人当成了谁呢?

你是谁的模特

一个卖帽子的小摊,堆着五颜六色的帽子,一块方形的纸片悬在摊位上,“放血甩卖”几个字把纸片占得满满的,好像伸不开腿脚。

图个乐,我跟着一些挑帽子的人试戴各种帽子。一面看上去有几十年的小圆镜子被无数戴上新帽子的脸,照来照去,镜子里的脸,千人千面地变换着,每张脸都想在那面小镜子里照见一个美丽的自己。

卖帽子的人站在我身后,满脸笑容,看上去是一个厚道的乡下人,胖胖的红红的脸,看人的眼神,狡黠又谦卑。他对我说,你戴哪顶帽子都好看,就给我当模特吧。边上几个挑帽子的人都抬头看我,而我,却在看镜子,以证实别人说的话。

“就给我当模特吧。”一句玩笑话,却说得那样厚道。可能是长相憨厚吧,所以,很多人都信以为真。长相可以迷惑人的眼睛。

模特在众人的眼睛里,众人的眼睛是一面巨大的镜子,镜子是真实的评判者吗?那么,模特呢?卖帽子的人呢?又是谁的镜子?是谁的评判者?

20世纪30年代现代派诗歌的代表人物卞之琳有这样的诗句: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新衣服

两天前刚买来的新衣服还放在床头上,却已经扭曲了肢体,脸起了皱纹,睁大了哀伤的眼睛,问我,你不是想穿上拍照的吗?

我无法对着它们说话,甚至不敢去触摸它们的身体,就那么放着,或者趁着天黑把它们装进衣柜里,免得让它们看到我羞愧的眼神。

被装进衣柜是所有新衣服的宿命,也是所有新衣服变成旧衣服的开始。在衣柜的某个角落,新衣服的生命在一点点自我行走,沿着一条弯曲的路,走过心灵家园的山山水水,最后抵达一个终点,尘归尘,土归土。衣服做不成自己的主人,就如世间万物的生命成长,总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牵制。

我将无数的新衣服变成旧衣服,最后捆绑住它们的身体,把它们的灵魂打成包,扔进了户外的垃圾箱里,转身之时,我竟没有丝毫留恋,我以为给了它们自由,它们再不必为主人服务,我从来没想过遗弃它们的罪恶。衣柜也没有留恋,衣柜甚至在窃喜,旧衣服被抛弃,腾空了它的身体,它可以顺畅地喘气,同时,还怀着期望——哪一天,一批花枝招展的新衣服将进驻旧衣服的空间,增添它的喜气。它将喜气洋洋!

新衣服转眼就成了旧衣服,这是常有的事,新衣服和旧衣服之间,竟没有时间距离,全在个人的心情。

那张脸

我一直在考虑是不是把那张脸写下来。这是让我困扰的事,也是艰难的事。我需要忘记的同时也需要记起,在纠结之中,排除内心堆积的一些情绪,这样,我才可以公正地写下那张脸。

一周以来,我不得不试图忘记那张脸,因为我无法确定那张脸是谁。

在一周前,我主动与那张脸相遇。在恍惚之间,我语无伦次,是事先没有考虑好表达的内容,还是在那张脸面前变得忘记了想表达的内容呢?

我现在整理我的思绪时,开始认真思考那张脸是谁。

我想,那张脸是偌大房间里的一张加长大板台。它涂着优质的棕红色油漆,看上去是坚硬的质地。油漆伪装了它本身的木质纹理,隐藏了那些木质上的某些致命瑕疵,看不到它的原来面目,因而,无法估量它的价值。在开始的时候,它也是森林里的一棵树,沐浴阳光和雨露,在无数生长的岁月里,它渐渐长出了霸气。它霸道地疯狂地吸收营养,直指天空,在同类中脱颖而出。它被运出森林,经过又一番打造,成为一种加大加长的木器,它被放进一间阳光充足的房间里,脱胎换骨后的模样谁也认不出来了。

我思量那张脸上的眼睛,深不见底的,如亿万年火山迸发形成的深潭,水寒刺骨,又暗藏玄机。据说,这种深潭中多隐嗜血巨兽,每至电闪雷鸣,巨兽搅动潭水,一跃而起,狂风暴雨瞬间肆虐,可以左右一方气候。也有波平如镜的时候,每到阳光普照时,潭水碧绿,像一只上天随手抛下来的巨大古玉,反射太阳万千光芒,寒光尽现。

我思量那张脸上的嘴,棱角分明,像帝制时代的皇帝宝座。为什么我会想到那是皇帝的宝座?轰隆隆的历史带着响声碾压了多少张嘴?在山呼万岁的宝座之下,是宝座的荣耀还是宝座的权杖?宝座是一张巨大的嘴,吞没了几朝文武的身家性命,颠覆了多少黑白事实。当朝皇帝修改当朝史书,后代皇帝修正前朝史实,全凭宝座的一张嘴了。服不服?宝座说,随则通天,逆则地狱,叫板者,有板子伺候。此为皇道。

有眼有嘴,就是那张脸的全部了。

我的眼睛有些模糊,头有些晕,四周墙壁白得瘆人,恐慌的情绪正如白色的墙壁,让我周身寒冷彻骨。那张脸在大板台的后面移动并上升,直至贴到墙壁上,变成了一张泛黄的像片。整个房间里只剩下了这张像片,突兀地翕动着嘴,讲着它自己的政治。我想,这应该是那张脸最好的去处。

窗外,积攒了一冬天的雪,在阳光下欢快地唱起一首民谣,积雪在阳光下融化,变成水,一滴一滴,流进土壤里。

责任编辑梁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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