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歌”同源同体的探索与思考
2012-04-29刘宁妹
我国的诗和歌是同源的,原始的诗歌是在劳动中产生的。人们在劳动中,为了协调动作、发力一致、减轻疲劳,自然而然地发出有节奏的呼声,这种呼声铿锵有力、和谐顺畅,可以鼓舞劳动,激励人们,这就是原始的“诗歌”。西汉《淮南鸿烈》在“道应训”篇中,翟煎答惠王有这么一段话:“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凡“歌”皆有词,以表示实在的意思,这种歌词便是“诗”。《诗·大序》开篇即言: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是说诗、歌、舞是一体的。“歌”与“诗”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我国古代称诗歌,也叫歌诗。
以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而论。其中的内容,都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对孟子说过这样一段话:“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公孟》)意谓诗歌和音乐在其初原是合而为一的。继诗经之后是楚辞,楚辞也是以楚声唱的歌。只是宋玉之后,楚辞走上与赋结合不能歌唱的散文之路了。而后是汉乐府,乐府诗是由乐府机关制作、搜集、保存因而流传的,当然都是歌诗。而后是隋唐燕乐与唐诗绝句的结合,其间“开元以来”的“胡夷里巷之曲”的传入,使词逐渐兴起,宋词都是可以歌唱的“曲子词”。宋词穷,而后元曲兴。可以这么说,古代的诗基本上是可以配乐歌唱的。
古人吟诗和唱诗是同一的。据汉儒董仲舒《春秋繁露》记载,远在五帝时代,已有“成钧之学”。“成钧之学”就是音乐教育。春秋之后,虽有官学、私学之分,但是,无论官学、私学,诗歌吟诵成为必修课。作为“五经”之一的《诗经》都是可以吟唱的歌,《诗经》中“十五国风”就是当时民间歌谣的总民称,它和后来汉乐府的“街陌歌谣”都是一脉相承的的民歌。继《诗经》之后的《楚辞》文化色彩鲜明,想象丰富、文辞华美、风格绚丽,句式有五言、七言,多用三字一顿的节奏,在句中或句尾处,多用“兮”字,帮助调节音节和节奏,舒缓语气,吟唱的旋律和节奏更为丰富。
在古代,“吟”和“唱”基本是没有多大区别的。《诗·周南·关雎序》中说道:“吟咏情性,以风其上。”唐孔颖达疏曰:“动声曰吟,长言曰咏,作诗必歌,故言‘吟咏情性也。”《说文解字》曰:“吟,呻也。”而对“呻”的解释则是:“呻,吟也。”段玉裁注:“按呻者,吟之舒;吟者,呻之急。浑言则不别也。”简言之,吟也是一种唱。我国的诗与歌,从《诗经》《楚辞》到汉魏《乐府》,以及唐诗、宋词、元曲等等,无一不是可歌可唱的乐章。
因为诗与歌是同胎同源的,所以诗中含有许多音乐元素,音乐中也含有浓郁的诗意。
音义同构是汉字的特色,也是诗与音乐共生的先天原因。中国诗是用中国方块字写成的,每个方块字的构成形式有其独特之处,音义同构便是一个显著特色。譬如“刚柔、阳阴、欢悲、天地、东西、动静、官民、男女、重轻、安危、外内、宽狭、前后、大小、高低、有无、公私、山谷、粗细、善恶、贤愚、进退、笑哭、爱恨”等等,“刚、阳、欢、天、东、动、官、男、重、安……”这些阳性字的发音,都很阳刚,都是响亮、厚壮的,开口都比较大;相反,“柔、阴、悲、地、西、静、民、女、轻、危……”这些阴性字的发音,都是阴柔的,都是沉钝、拘谨的,开口比较小。由于这种音义同构,诗作通过声音表现的感情极富音乐性。
诗歌中充满了音乐的旋律性,体现了亦诗亦歌的特点。旋律是音乐的灵魂。音乐旋律的统一性表现在调性的一致性上,这个统一性用在诗歌中就体现为“押韵”。“押韵”的诗读起来琅琅上口,回环往复,极具音乐的韵律感。音乐中的旋律呼应现象,犹如提问与应答。它在结构上的特点就是明显地分为上、下两个部分,这两部分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互相依附,对立而又统一,从而造成音乐的运动。诗歌到了唐朝,发展到了顶峰,人们发现了汉字的四声,通过一定的规律调整,便会产生一定的音乐性,于是就刻意去追求这种效果,这就出现了以平仄为核心的格律诗(即近体诗)。格律诗通过平仄的有机组合,使诗歌的整体都具有了音乐的呼应性,从而增强了诗歌的整体乐感。所以人们常说,读格律诗就如同歌唱一般。
诗歌中的音节停顿,体现了音乐的节拍和节奏。节拍、节奏是音乐最基本的元素。诗歌也很讲究节拍、节奏。如前分析,诗歌通过平仄和押韵,构成了诗歌的韵律。而韵律则又必须通过节拍、节奏方能完整地表达出来。诗歌的节拍基本上是两字一拍,剩余的单尾字也为一拍。当然,这是指七言诗而言。如遇四言、五言、六言、杂言等诗,则需另行调节。每个汉字都有四声音调。音调和节拍、节奏的结合,在字词的意义中,显现出或激越高亢、或低昂沉郁、或简淡清亮、或重浊宏迈的乐章,其音韵之美变化无端,这也是音乐的魅力。
唐代是我国诗与歌结合得最好的朝代。正因为如此,诗作之盛、诗人之多也是空前绝后的。唐诗的繁荣,固然得益于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昌盛、思想自由,但是诗和音乐的紧密结合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特别是“唐代几个有权力的皇帝,不仅都爱好文艺音乐,并大加提倡。”“太宗先后开设文学馆、弘文馆,招延学士,编纂文书,倡和吟咏。高宗、武后,更好乐章,常自制新词,编为乐府。中宗时代,君臣赋诗宴乐,更时有所闻。”“到了玄宗,这种风气更盛。”白居易死后,宣宗作诗怀念他,诗中有这么两句:“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从这些材料可以看出唐诗与音乐是密不可分的,唐代是我国诗与歌结合得最好的朝代。
到了宋朝,诗与歌开始明显地分道扬镳,“宋诗不歌”已成为一种文学现象。“宋诗不歌”的主要原因,是宋人的音乐不适合歌诗。中国诗歌史一向表明“歌诗依附于乐”。乐变则诗变,如果诗不变,就不能入乐。在宋代,由于音乐的需要,填词蔚然成风。不少诗不能配入时乐歌唱,而成为案卷阅读的“徒诗”。而词成为音乐文学的一统天下。所以说,不是宋人不愿歌诗,而是不能歌诗。”此其一;其二,宋诗也不适宜歌唱。歌词的主要功能是抒情。唐诗继承了诗歌抒情的特性,适宜歌唱。“到宋代,律诗性质大变。它一改以往诗歌的抒情特性,变成以说理为主,追求理趣。充满质理的诗,流布歌喉,不仅拗口,且晦涩难懂不美听,因此,不易入乐,而适合案头阅读。”
今天重新认识“诗”“歌”同源,“吟”“唱”同体,意在说明音乐作品必须诗化;诗歌也要注意音乐性,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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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宁妹,南通高等师范学校艺体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