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实”社会矛盾冲突之解
2012-04-29邓伟志
邓伟志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网络的兴起,有人认为人类除了拥有一个现实社会以外,还有一个虚拟社会。社会管理创新既包括运用虚拟社会来管理现实社会,也包括管理好虚拟社会。
虚拟社会正在带来人际关系扁平化。信息对称促进平等,信息透明带来光明。光明又会加快平等。不平则鸣,不平必然拉大社会张力。社会张力过大就会一触即发。不要为了贪图安逸而轻佻地讲什么“减少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是动力,“减少矛盾”岂不是减少了动力!只有庸人才在矛盾面前充当“躲猫猫”。问题在于:有出息的人要努力学会处理矛盾。高明之处在于不要把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不要把局部矛盾演化成为全局性的矛盾。现在有些对抗性矛盾是害怕矛盾、不会处理矛盾的人酿成的。
网络在挑战文化。网络使得没有书房的人也能“家藏万卷‘书”。微博使得公民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可以签发“上”与“不上”版面的“总编”。“公民记者”风起云诵。140字的微博有时胜过万言书。如果长文中充斥着伟大的空话、正确的套话,真不如140字让人过瘾。微博正在逼着我们改造文风,说短话,写短文。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再不说短话,写短文,受众怎么能受得了?
网络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如今承认了“网络问政”,尚未提“网络参政”。殊不知“问政”就是“参政”。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一半。微博中有对策,是五权并通:利益表达,观点表达,是履行表达权。表达也是履行参与权,表达同样是履行选择权,表达有时还会履行监督权。好事,网民共颂之;坏事,网民共讨之。不少网民拥有比“高人”更多的知情权。在虚拟世界里,大家平起平坐,凡人与高人一般高大,高人与凡人一样平凡。微博发布胜过发言人。微博发布低成本,高效率。对群众来讲,也是上访不如上网。微博意见领袖的影响力激增。害怕意见领袖是鼠目寸光。有的省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必须用微博发布。这是很明智的。
要善待网民、敢待网民。电脑是人脑的延长。电脑不会欺负人脑。计算速度“兆倍”于人的电脑,也必须受人脑指挥。何怕之有?但是,应当看到虚拟社会同现实社会一样,也是“利与害为邻”。真中有假,善中有恶,美中有丒。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迅速进入虚拟社会这块未开垦的处女地,坚持虚实并举。
如何开展对虚拟社会的管理?首先,要认识虚拟社会运动规律。有人在信息比对后认为,微博的蝴蝶效应也有三部曲: “一鼓作气”,层层加码的发酵期,24至36小时进入高峰;“再而衰”;“三而竭”;平均16.8天进入尾声。官员要提高承受力,要懂得“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道理,要警惕“精神懈怠的危险”,不要把网民的“仇腐”诬为“仇官”。
其次,早日制订互联网法:网上有侵权行为。要用互联网法保护受侵害者的合法权益,用互联网法预防不正当行为,这是对全体人的保护。新闻法千呼万唤没出来,新媒体法可不可以先出来?
再次,大力提倡网德:守法未必高尚,有德才是崇高。守法只是底线。 道德是自净,是内化,是自觉。互联网法要有稳定性,网德可以随着道德水准的提升而不断提升。网德的约束力虽不如网法那样具有强制性,但是有长效。网德的功能是全覆盖,因此,应该充分发动网民讨论网德建设,以德治网。
最后,建立网络组织。虚拟社会里也少不了群众组织。虚拟社会里的群众组织肯定不同于现实社会里的群众组织,但是,虚拟社会里的群众组织说不定会对改进和壮大现实社会里的群众组织有借鉴和推动作用,对克服现实社会里的群众组织的行政化、盈利化、官僚化倾向有启迪。网络组织需要人才,要把优秀人才留给网络组织。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责编/李逸浩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