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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微博舆论场的四个误读

2012-04-29刘海龙

人民论坛 2012年6期
关键词:流言民意脚印

刘海龙

微博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它只是传播技术之一。微博舆论场的诸多问题,终究要依赖现实问题的解决。赋予微博过多功能或对微博言论过度紧张以至压制其表达都选错了对象

新媒体的特点往往容易被商业的包装所歪曲,为了强调新媒体之“新”,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一些表面现象被当成规律。尤其是,一个媒体在普及之初,经常会改变原有传播规则,导致社会的不适应,出现一些暂时现象(曾经发生过的官员在微博上和情妇调情开房便是一例)。公众也会因为好奇而把新媒体当成一个玩具而不是工具看待。但是随着新鲜感的消失,媒体作为工具的平凡一面会更加突出。当然,对新媒体来说,这未必是一件坏事,因为只有到了那个阶段,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力才会真正显示出来。因此,在这个夸大或误解微博影响力的同时,有必要冷静下来进行一些反思。

误读一:微博反映真正的民意

这个判断不能说全部错误,但不准确。微博民意是现实民意的一种呈现或投射,但不等于民意本身,就如地上的脚印不同于留下脚印的人。我们可以从脚印推断留下脚印的人有何特征,但它只能揭示非常有限的信息。地面状况、天气等外在偶然因素会影响脚印的形状,走路人有意改变自己的走路方式和步伐也会让判断者失误,甚至还可能有人伪装并不存在的实际行走者的脚印,等等。

所以我们可以说微博民意是民意的一部分,但不能说微博民意就是民意本身。一个简单的事实:中国的人口总数是13亿多,CNNIC发布的微博用户为1.95亿。尽管从绝对数量上来讲,中国的微博用户不可谓少,但是在全体人口中的比例仍然有限。而且调查还显示,微博用户在年龄、学历、收入等人口统计指标上都存在某些偏向,代表性有限。此外,在之前的不少研究中都发现,网民在论坛等自己生产内容的应用中,绝大部分网民以潜水为主,能够具有主动表达能力的用户数量有限。

当然,在“围观改变中国”的微博使用模式之下,仅从发言用户数量来评估微博的意见代表性还过于简单。转发与关注本身也是意见表达方式之一,这种行为的积累本身亦可产生明显的聚光灯效应,将某些事件和观点置于社会的关注之下。但是还有另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会影响微博上的意见表达:用户在微博中的角色扮演与审查现象。

网络给个人自我身份的流动和重构提供了新的机会,用户常常将自我的某一部分,甚至是不为人知的隐秘部分投射到网络自我形象中。这会导致网民在网络上的表现与现实中的有所不同。当然,自我身份十分复杂,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并非能够简单地截然分开,但网络自我毕竟只是自我的一部分,他还是屏蔽或者突出了自我的某一方面,使得个人在网络上的表现并不能完整地反映个人意见的全貌。

第二个现象是网络审查现象。这里所说的审查既包括他人的审查,也包括自我审查。实名认证乃至最近实施的实名制,会使表达真实意见的成本越来越高,无形之中加大了用户自我审查力度。“少惹麻烦”的心态会造成真实意见被压抑。

因此,在关注微博舆论的同时,也要看到它的局限。一方面不要简单地用微博舆论来代替真实舆论,另一方面政策制定者要意识到微博舆论的特殊性,轻松面对微博舆论,不必对一些似乎极端的言论过于敏感和紧张,夸大其影响。

误读二:微博舆论是现实诉求的体现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在上面活动的都是现实的人,这给网络的意见表达带来了现实与虚拟两种不同的维度。网民在微博上的意见既是现实的投射,同时也具有感情共同体的特征。微博舆论场不是通过事实而是通过极具感染力的情绪加以聚合。它不是一个秩序井然的会场,而是一个开放的广场。参与者不是公众而是大众。那些能够激起用户本能反应的事件(如小悦悦事件)成为微博感情共同体的基础。通过参与围观仪式,个人将对社会的不满渲泄出来,并且彼此分享,建立起一种受害者或弱势群体的认同感。

微博是一个以人为媒介的媒体,这更加强了感情共同体的凝聚力。受众在使用传统媒体,甚至门户网站时,一般通过选择媒体来选择内容。但是在微博等社交网站中,个人是通过选择关注的对象来选择内容。在微博上,人人都是门户。通过信息的发布与接收的传播仪式,人与人建立起新的联系。无形之中,这种使用者主体之间的情感认知也会被带入到舆论场中。他人对讯息的选择,同时也传递着感情。这会强化彼此之间的认同感,产生强烈的官民对立。但是,当情绪渲泄的集体狂欢结束,用户脱离那个特殊场域,一切又会恢复正常。因此,微博舆论场中出现的过激情绪,并不一定会转化成现实的行动。

误读三:微博是传播谣言或流言的温床

在微博的众多原罪中,谣言可能是最容易被提及的一个。如果我们把恶意传播的称为谣言(如网络水军传播的),把缺乏明确目的和来源的称为流言的话,大多数人都把二者划上了等号。但传播研究并不认为所有流言都具有恶意,甚至认为流言反映了社会的某种共同心理,具有发表大众真实观点的功能。因此,流言是临时的新闻,在缺乏官方信息或令人信任的信息时,流言执行了解释说明,给人提供环境确定性的任务。

这里无法对流言传播的机制做出全面分析。本文只想谈一个问题,微博流言真的是罪大恶极吗?在反对采用他律方式阻止流言传播的理由中,提到最多的是微博是一个观点自由市场,具有自净化功能。但实质上,这一观点背后的思维方式与它所反对的措施的思维方式非常类似,都使用了环境的隐喻来考虑微博空间。自然环境当然是越纯洁越好(这个结论推到极致之后也令人怀疑),但这并不必然得出网络空间也应该越纯洁越好。言论环境的好坏不应以纯洁为标准,而应以多样性为标准。在这个意义上,流言也许是言论多样性的一个表征。事实上,不少流言事后证明并不完全错误,但是如果我们自负地以目前已知的事实来衡量一切的话,便失去了求真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即使是错误的谣言,也应该允许其发布的原因。

误读四:微博可以取代传统新闻媒体

消灭微博流言的另一个误区在于忽略了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在微博时代,大众媒体似乎“过时”。因为微博的信息发布者是民众,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者是专业的新闻工作者。后者更容易约束,而约束前者则有逆民意而动的危险。这使得传统媒体面临着更大的审查压力,而微博则因为拥有更多自由,而成为许多敏感信息的发布渠道。

但是研究发现,网络论坛和微博中传递和讨论的大量信息,仍然来自大众媒体。不仅如此,大众媒体还起着核实网络信息,推动真相大白的重要作用。所以与其用堵的方式辟谣,还不如给大众媒体以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去澄清问题。微博提供线索(当然也包括有待澄清的所谓“流言”),大众媒体的专业新闻工作者则负责证实或证伪这些流言。在最近发生的郭美美、“卢美美”事件和达芬奇新闻报道迷案中,都显示了传统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

总之,微博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它只是传播技术之一。按照传播社会学的解释,这些技术终究会被嵌入到既有的社会体制之中。当社会适应了微博,它在短期内出现的一些辉煌会重新归于平淡。微博的使用者毕竟生活在现实世界之中。把上帝的还给上帝,把凯撒的还给凯撒。微博舆论场的诸多问题,终究要依赖现实问题的解决。赋予微博过多功能或对微博言论过度紧张以至压制其表达都选错了对象。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副所长)

责编/刘建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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