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强化新农村建设帮扶机制
2012-04-29
5月29日,全省新农村建设帮扶会议暨指导员培训班在长春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延春,省农委主任、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克军,省农委副主任于强出席会议。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省(中)直部门和单位、大专院校、省军区政治部等有关领导、处室负责同志和驻村指导员共200余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认真总结了几年来我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明确今年和“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对进一步做好全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刘延春副秘书长代表省政府对全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他指出,自2006年以来,全省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达到298.29亿元,平均每年投入都在50亿元左右。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1亿元,部门和单位帮扶资金和实物折现17.59亿元,整合项目投入65.79亿元,社会捐助投入4.4亿元,带动乡村和农民投入169.79亿元。省(中)直各个部门、有关单位、大专院校和省军区系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牢牢抓住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两大重点任务,坚持市带县、城帮乡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切实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军民共建、村企共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有效工作责任,形成帮扶工作合力,加快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刘延春副秘书长强调,各帮扶单位和驻村指导员要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帮助所在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各类资金投入到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帮助基层加强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任克军主任围绕全省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十二五”时期总体部署、今年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帮扶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他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10元,农村民生得到显著改善,农村面貌发生较大变化,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政策扶持力度逐年加大,舆论环境越来越好,帮扶制度更加完善。
“十二五”时期我省新农村建设总体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整体推进,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重点,继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突出示范村功能建设,科学谋划村镇布局,构筑城乡联动的新型村镇布局体系;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构筑城乡一体的新型公共服务体系;突出提升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新型产业,构筑结构合理的新型产业支撑体系;突出人居环境建设,整体推进村屯环境整治,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生态建设体系;突出精神文明、民主法治和党的建设,构筑和谐稳定的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综合整治村屯环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任克军主任强调,今年全省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7项工作:一是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精心打造亮点,重点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公益事业配套、产业发展基础雄厚、文化生活丰富的标兵村,总量要达到400个以上。二是将整治农村环境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土地整理、推行村屯绿化工程、普及卫生厕所活动及推广清洁能源等项目紧密结合,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彻底整治农村环境。三是全力做好帮扶工作,落实好全省1000名领导、1000个部门单位、1000户企业帮扶1000个示范村的工作责任,强化帮扶工作的资金、项目、人才、技术、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协调和落实。四是认真总结和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创建良好氛围。五是切实加强管理,保证新农村建设健康运行。六是抓好第一批示范村验收,实施启动第二批选点布局。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组织協调力度,保证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任克军主任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做到竭尽全力、履职尽责;驻村指导员要切实做好点上的帮扶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