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该拿250万吗?
2012-04-29詹国枢
詹国枢
自《金陵十三钗》轰轰烈烈上映以来,好久没听到张艺谋的消息了。前些天出一新闻,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说是这位大导演在铁道部一“天价宣传片”中拿了高达250万元的酬劳,其付出嘛,仅仅是参与指导了此片,并在片头署上了自己大名。
张艺谋该拿这250万吗?回答问题之前,先说事情原委。铁道部拍此宣传片,乃前些年之事。当此时也,正在任上干得红红火火的刘志军部长,雄心勃勃要为自己脸上多多贴金。除宣传片外,刘还组织人马,打算搞出一首像《我为祖国献石油》那样为铁道部扬眉吐气的歌。歌一时没弄出来,宣传片倒是搞成了。整个片子究竟花了多少银两,原本是铁道部的“内部机密”,无人知晓,直到前些日子国家审计署例行审计,深入一查,这才发现,单为拍这么一部短短几分钟的宣传片,部里竟支出人民币1850万元!
好家伙,1850万元就拍一宣传片!这么大一笔资金是怎么花出去的呢?聘请人员?外景制作?车票船票?补贴报销?算去算来,再怎么胡吃海花,也用不了这么多呀!有业内人士作出测算,此片拍摄成本,最多55万元足矣!加上张大导演的报酬250万,甚至宽打宽算,再拿出500万元作为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其他费用,顶多顶多,800万元也就打住!其他1000多万元到哪里去了呢?
打破砂锅问到底,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此事情,岂能不查?日前有消息传出,铁道部已有一对夫妻被司法机关带走,男的叫刘瑞扬,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女的叫陈宜涵,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二位当事者官虽不大,权却不小,因在宣传片中左右逢源上下其手却又有相当资金来龙去脉“说不清楚”,自然要被带到适当地方去“说说清楚”。
天价宣传片还会牵扯出多少人来?目前还是未知之数,不过此一事件倒也如一滴水珠,映照出我国政府部门预算开支的一大漏洞。按照规定,各级政府部门花纳税人的钱,必须有一整套严密规定,先得有预算、有程序,还得有审批、有监督,达到一定数额,还必须阳光运作,公开招标,以防各种猫腻儿和腐败。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曾下发《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120万元以上的,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然而,规定归规定,执行归执行,这已成了时下一些部门日常行事的“潜规则”。1850万元,按说早已超过国家规定10倍还要多,但是,只要某些经办人搞一搞小动作,只要报到刘部长那里点一点头,事情也就顺理成章“就这么定了”,哪还有必要去走那么复杂的一个个“程序”呢?一个单位,一把手一旦发了话,其他人只有附和甚至称赞的份儿,谁还会表示异议甚至反对?倘若此时有人提醒说,刘部长哪,这笔资金已经超过国务院规定,必须公开招标哟!您想想,谁会这么说,谁能这么做?真这么说这么做了,一把手能给你好果子吃?
至于张艺谋该不该拿这250万元?可从以下三个角度分析,其一,从法律角度看,张艺谋领取此报酬,事前既签订了协议,事后又缴纳了税款,可谓拿得合理合法,旁人无话可说。其二,从经济角度看,做导演须有报酬,要署名亦须付费,至于报酬多寡,大抵与其名气成正比,张导乃国内数一数二的头牌导演,250万甚至350万,并不算多,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其三,从道义角度看,张艺谋此番出任宣传片导演,并未亲历亲为,只是事前出了点创意,中间提了些意见,而宣传片最终拍得“并不理想”,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那么,这250万就拿得既对不起良心,也对不起艺术了。此事曝光以后,张导名声将会受到影响,出场价码,也会大打折扣,算算总帐,张艺谋其实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