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理论伦理学视角下高校道德建设问题与对策
2012-04-29滕飞
滕飞
摘 要:蔡元培的理论伦理学和德育思想对道德形成过程和道德哲学基础进行了更清晰的梳理,它以中国传统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为立足点,已经成为探索当前高校道德建设和大学生道德养成的可行路径。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当前高校道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道德哲学蔡元培理论伦理学高校道德建设
伦理学与道德哲学的内容纷繁复杂,各种流派自成体系,而蔡元培的道德理论体系“用西方伦理学的模式和理论来叙述中国固有的伦理思想”[1],融汇了中国传统道德哲学和西方伦理学,对于高校德育工作者来讲,具有综合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道德的形成过程与影响因素
在现代西方道德哲学史中,普遍将关于道德义务的理性基础的争论划分为两个主要学派:道德理性主义和道德情感主义。[2]蔡元培则力求将这两个方面进行中国化的综合:良心对道德的形成起作用的过程体现着情感主义道德观,理想对道德的影响体现着理性主义道德观。更重要的是,蔡元培通过良心和理想两者的相互作用和辩证关系,解释了道德形成的过程。
1.道德的产生是良心与理想共同作用的结果
“行为犹两造,理想犹法律,而良心则司法官也。司法官标准法律,而判断两造之是非,良心亦标准理想,而判断行为之善恶也。”[3]“良心者,非无端而以某事为可为某事为不可为也,实核于理想。”[4]人的理想是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而这个判断由谁来做呢?是良心。
2.道德义务的心理动机源于良心,道德义务的内容规范源于理想
正如蔡元培所说:“本务者,人生本分之所当尽者也,其中有不可为及不可不为之两义……故本务之观念,起于良心,而本务之节目,实准于理想。”这也就说明了道德义务规范性的两个方面:动机和约束力。
3.良心与理想在道德形成过程中存在着互补的作用
在良心给定的前提下,理想越远大,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就会越大,就越会受到良心之责。在理想给定的前提下,现实与理想的差距给定,良心越强,对同样差距的良心之责也就越大,这就是德育建设中的“木桶原理”。因此要提升道德水平,必须要培养较强的良心,还要树立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远大理想,二者需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4.道德的养成过程也就是道德义务的履行过程
“凡实行本务者,其始多出于勉强,勉之既久,则习与性成。安而行之,自能欣合于本务,是之谓德”[5]。在蔡元培看来,道德并不是人生而具有的品性,而是在履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逐渐涵养而成的。他对道德种类进行了阐明,尤其是对“消极道德”和“积极道德”进行了解释。
道德形成过程与影响因素的理论基础
蔡元培的道德形成体系,简单来讲即是“循良心、持理想、行义务、成道德”,下面将分别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入讨论。
1.理想的基础
蔡元培认为:“自发展其人格,而使全社会随之发展者,人生之鹄也,即人之行为之理想也。”[6]即人的理想就是发展人格,“而人格之发展,必与社会之发展相应”,是“对于自己、若家庭、若社会、若国家之本务”[7],脱离了社会则无所谓人格了。那么,蔡元培的合乎道德的个人理想与社会义务相联系的理论基础何在?中国传统道德哲学从“理”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答。冯友兰说,“某一类之物之成为某物,必依照某理”,事物的构成部分只有按照事物之理的规定运动,该事物方能存在。“每一人皆属于其所构成之社会,其行动之可以直接或间接维持其社会之存在者,是道德的行为”。[8]因此,道德之“理”应遵循社会之“理”。“凡社会的分子,在其社会中,都必有其伦与职”。其中,“伦”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职”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尽伦尽职的行为,是道德的行为”。[9]可见,中国传统的道德哲学对道德内容的规定性来自人的社会属性。
2.良心的培养
如果说道德规范的内容源于理想的话,那么在蔡元培眼中,道德的动机则源于良心。“良心者,道德之源泉”。良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心理概念,而心理活动的基本要素便是知、情、意。因此,蔡元培认为,对于良心的养成而言,“知、情、意三者,无一而可偏废也”。对于良心如何锻造,“心”学对“致良知”有着较为系统的阐述。
“致良知”是王阳明心学的主旨,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在梁启超看来,“致良知”的前提是“辨术”和“立志”。辨术,为善恶真伪义利之辨;立志,则是志于道、志于德、志于仁。“致良知”的“修证之功有三:曰存养,曰省察,曰克治,三者一贯……”[10]
(1)存养,是存心养性,是保存本心、存养善性。存养之法有“敬”与“静”两种。敬,是“修己以敬”,即自觉;是“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也”,即自律;是对理想信念和道德价值的仰视与敬重。静,是“非宁静无以致远”的观照;是时常安静清心,给自己一个梳理自我的宁静时空。
(2)省察,是通过反省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和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坏的念头、毛病和习惯。梁启超对省察的方法梳理得较为系统:省察之法有普通省察法和特别省察法两种。特别省察区别于正常生活中的普通省察,包含“吃一堑,长一智”的意思。普通省察法分为根本省察法和枝叶省察法。枝叶省察法又有随时省察法和定期省察法两种。此外,“省察是有事时存养,存养是无事时省察”[11],两者是统一的过程。
(3)“克治”,是克服和整治。克服,是指当发现自己存在不良的念头和行为倾向时,在成为现实和有损道德的行为之前便能够克制。整治,则是针对自身现实存在的不良行为和习惯进行纠正,使其恢复到合乎道德的轨道上来。
以上“致良知”的过程,也是中国传统的修身养德之道,即便是在现实社会仍具有借鉴意义。事实上,良心对于道德的重要作用,西方哲学家休谟和亚当·斯密等人也多有论述。无论是蔡元培的“良心”,还是休谟的“反省内心”,或是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都是从知、情、意的角度,从心理层面对良心进行锻造。而道德的养成是“知、情、意、行”的统一,所有的道德规范和心理动机最终都要落实在“行”上,这便自然过渡到了蔡元培对道德义务的需求。
3.道德义务与道德形成
道德义务与一般法律意义上的义务不同。法律所定的义务,是个人对别人、对社会所负的责任。道德义务所对应的权利与法律义务对应的权利不同,其表现在若履行道德义务,则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在蔡元培看来,道德义务长久履行,形成习惯,即成道德。
至此,道德的“萃取”过程宣告完成:良心持人生目标,对所作所为形成善恶观,进而有了道德上的义务感,在道德义务的履行过程中,久而久之便养成了道德。借助这一过程,我们可以理解道德的不同属性和种类。首先,在道德动机(即良心)作用下,道德在个人心理层面有着知、情、意的统一;其次,在道德规范(即理想、人生目标)影响下,道德在社会层面体现了个人、家族、社会和国家义务的统一。
蔡元培理论伦理学对高校德育建设的启示
1.高校德育建设面临的问题
在蔡元培的道德体系中,良心和理想是两个最为重要的基石。因此,我们对道德养成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的讨论,也基于这两点展开。
(1)良心培养环节面临的问题。社会环境和价值评价机制。一方面,当前浮华、躁动、嘈杂的社会生活难以容下内心的宁静,增加了存养与省察的难度;另一方面,社会对个人成功的定义常表现于行为结果的可量化上,而作为道德源泉的良知,对其价值的衡量主要是一种内在的感受,较难得到当前文化的感知与肯定。学校德育理念与方式。一方面,传统道德修养观念认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12],穷理和尽性是一个统一的过程,第一课堂的专业化解构了人性完善的综合性,而这种割裂破坏了良知培养的整体性;另一方面,道德培养是一个“知、情、意、行”统一的过程,而德育课程重视知识的教育,忽视情感和意志的培养,在对“知”的灌输和对“行”的要求之间缺乏情感接受和意志养成的存养省察。
(2)理想树立环节面临的问题。理想的教育方式。当前大学生理想规范教育的方法较多采用历史分析法和实践教育法。对大学生而言,除同义反复般的外部求证外,将理想融入个人价值观的过程尚需自我求证。而自我求证的方法之一就是从个人理性上理清理想规范形成的基本逻辑。
理想的接受过程。远大理想的树立,除了需要对理想内容进行理性梳理外,还需要一个情感接受的过程。在现实工作中,常用的说服方式是采用个人目标和集体目标的辩证关系,试图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直接建立联系。但由于忽略了过渡阶段,反而导致两者逻辑关系的割裂。面对这一问题,传统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的培养方法,值得高校道德建设工作借鉴。
2.推动高校德育建设的对策
基于以上对道德形成体系和当前面临问题的分析,我们需要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在道德形成过程之内,要以改进各个影响因素和影响环节为出发点;二是在道德形成过程之外,要以完善高校德育环境为出发点。
(1)为修身养德创造好的氛围。理想形成过程以传统历史文化为背景,而当代社会环境和高校文化与传统文化存在的差异,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首先要为修身养德创造良性氛围。
德育环境方面。在保留专业学习功利性目标的同时,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可以在专业传授中,激发学生对知识、对智慧原始的敬重和朴素的情怀。高校应借助相应课程设置,着力培养学生对道德的追求和存养的情感。例如,借鉴蔡元培“自美感之外,一无杂念”的主张,将美育作为世界观教育最重要的途径,借助美育消除人我之别,摒除私念,打开通往纯粹的高尚情感的通道,激发学生对真善美的质朴追求。
德育理念方面。要大力推进通识教育建设,使大学教育成为道德教育的一个整体过程。通识教育的理念是超越功利性与实用性,以培养“完整的人”。在理想的通识教育环境中,目前开展的德育工作事实上可以成为真正德育建设的一个子系统:高等教育建设本身就是高校德育建设,教育就是德育,即“知识即美德”。
(2)改进道德形成的各个环节和因素。在良好的德育环境和理念中,我们需要改进道德形成的各个环节和因素。
德育建设的目标。实现道德规范和道德动机的统一,即“知、情、意、行”的统一。在中国,无论是修身规范还是道德义务,都应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开。目前,对这些德育规范知识的教育局限在“知”的层面,而道德从知识层面到学生现实的行为是一个“知、情、意、行”统一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真正落实道德实践。
德育建设的方法。实现常规道德教育和传统道德修养的统一。在理想树立方面应做到理论和情感并重,一方面让学生理解和接受理想规范的逻辑基础,另一方面培养学生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实现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义务的统一。在良心培养方面可以适当借鉴存养、省察和克治之法,提升道德境界。
参考文献:
[1] 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前言1 .
[2]徐向东.道德哲学与实践理性[M].商务印书馆,2006 .13 .
[3]蔡元培.中国人的修养[M].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 . 275 .
[4]蔡元培.中国人的修养[M].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 280 .
[5]蔡元培.中国人的修养[M].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 . 282.
[6]蔡元培.中国人的修养[M].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 . 271.
[7]蔡元培.中国人的修养[M].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 . 279 .
[8]冯友兰.新理学[M].三联书店,2007 .107.
[9]冯友兰.新原人[M].三联书店,2007 .111.
[10]梁启超.德育鉴[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82 .
[11]梁启超.德育鉴[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35.
[12]易经[M].中华书局,2011.646 .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责任编辑:蔡桂兰 实习编辑:祖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