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管管材产品抽查与数据处理及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2-04-24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许 锋
聚乙烯管管材产品抽查与数据处理及存在问题与对策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许 锋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的制造和制造监督检验存在不完善之处,该文就聚乙烯管管材制造监督检验过程中的产品抽查与数据处理谈一点体会,分析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聚乙烯管 制造监督检验 数据处理 存在问题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由于它耐腐蚀、弹塑性好、便于安装、便于地下穿越,使用寿命较长,且国外已有几十年的使用经验,近几年来在我国得到广泛的应用。我省从2007年开始进行聚乙烯管制造监督检验,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无论是制造,还是制造监督检验,都有不完善的地方。结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聚乙烯管制造监督检验大纲》、《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大纲》、《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管材》以及实际工作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在聚乙烯管管材制造监督检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设计文件审查及确认、型式试验报告审查及确认、混配料入厂检验(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及性能指标)及确认、制造过程监督检验、出厂及存档文件审查等工作。下面就近期聚乙烯管管材制造监督检验过程中产品抽查与数据处理及发现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1 产品抽查与数据处理
做好产品抽查记录与数据处理,对聚乙烯管管材制造监督检验而言非常重要。笔者根据几年来检验的经验设计一个产品抽查记录表(见表1),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几何尺寸测量、产品出厂前的管材性能试验等。
表1 燃气PE管材抽查记录表
1.1 产品抽查
产品抽查的时机, 按《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管材》,管材在挤出后至少应放置24h,并状态调节至少4h后,按照GB/T8806-2008测量管材尺寸。除非在试验方法中另有规定,试样应按GB/T2918-1998规定在23℃±2℃环境下进行状态调节,然后取样进行管材性能试验。监检人员应很好地把握抽查的时机,保证抽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2 数据处理
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中的《聚乙烯管制造监督检验大纲》规定:每批至少抽查一根管子,除进行外观检查和产品出厂试验检查外,还应进行几何尺寸测量,并做好记录,然后对测量的数据进行处理,从而判定产品的几何尺寸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其具体步骤是:按照GB/T8806-2008标准测量管材尺寸。测量点数至少6点,并做好记录,以其中最小值作为最小壁厚,与标准GB15558.1-2003中的表4内的最小壁厚ey,min比较,这个值如果小于ey,min则判定为不合格, 以其中最大值作为最大壁厚,把这个值减去公称壁厚,再把所得的值, 与标准GB15558.1-2003中的表5内的允许正偏差比较,如果小于它,则判定为合格, 如果大于它,则判定为不合格。
按照GB/T8806-2008标准测量直径并做好记录,测量的个数应符合GB/T8806-2008标准中表3的规定,以其中的最小值作为最小直径, 最大值作为最大直径,从而计算出不圆度,与标准GB15558.1-2003中的表3最大不圆度进行比较,如果小于最大不圆度,判定为合格,反之判定为不合格。再把按标准中表3的规定测得的数个值计算算术平均,即为平均外径den(如果用π尺测量直径,平均外径可以直接测得,还要用其它量具测得最大和最小直径,从而计算出不圆度,判定不圆度是否合格)。平均外径den介于标准GB15558.1-2003中表3规定的最大平均外径den,max和最小平均外径den,min之间,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因此,只做测量和记录,没有进行数据处理,无法判定该产品是否合格。
2 存在问题与对策
2.1 聚乙烯管管材成品的保管及保管时限
2.1.1存在问题
有的受检单位的成品保管做得较好,有仓库,有货架,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有的受检单位则没有固定堆放场所,甚至露天堆放并没有做好遮盖。有的受检单位的成品保管超过时限照样发出去,不符合《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3.1.3条的规定要求。应重新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管材检验项目应包括:静液压强度(80℃,165h)、热熔对接连接的断裂拉伸强度或电熔管件的熔接强度。
2.1.2对策
应尽量要求受检单位做到成品保管有仓库,有货架,摆放整齐,标识清楚;露天堆放的应按标准规定做好遮盖。还应要求受检单位加强成品管理,对成品的保管超时限设置警戒,一旦超过时限,就要按标准规定补做试验,还应做到先生产,后发货,尽量不要产生成品保管超过时限的现象。
2.2 型式试验
2.2.1存在问题
有的受检单位停产超过时限,有的受检单位型式试验超过时限,有的受检单位使用的混配料牌号很多,没有按《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管材》9.5.2和《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做好型式试验。
2.2.2对策
对存在问题的受检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要求受检单位按规定补做型式试验,待型式试验合格后,产品方可出厂。监检人员应加强型式试验管理和监督,要求受检单位严格按《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管材》9.5.2和《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做好型式试验。
2.3 关于产品抽查及抽查时机
2.3.1存在问题
有的受检单位产品一下线就要求我们给他们检验和抽查。其实这样是不对的。黑色管下线一定时间后与刚下线时差别较大,收缩量较大,因此抽查的时机不对,其结果就不对,不准确。如果抽查的点数和个数不够,数据也不好处理。除非在试验方法中另有规定外,试样应按GB/T2918-1998规定。在23℃±2℃环境下进行状态调节,然后取样进行管材性能试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管材》规定:同一混配料、设备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200t,生产期10天尚不足200t,则以10天产量为一批。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每批至少抽查一根管子。抽查时,壁厚测量的点数与直径测量的个数,有些不符合GB/T8806-2008的规定。如果用π尺测量直径,平均外径可以直接测得,但最大和最小直径无法测得,不圆度也无法计算。
2.3.2对策
监检人员应严格按《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管材》6.1总则,很好地把握抽查的时机,保证抽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应严格按GB/T8806-2008规定,对壁厚与直径进行测量,如果用π尺测量直径,平均外径可以直接测得,还应用其它量具测得最大和最小直径,从而计算出不圆度。
[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S].TSG D7001-2005.
[2] 聚乙烯管制造监督检验大纲[S].TSG D7001-2005.
[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大纲[S].TSG D7001-2005.
[4]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管材[S].GB15558.1-2003.
[5]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S].TSG D7002-2006.
[6]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S].CJJ63-2008.
[7] 塑料管材尺寸测量方法[S].GB/T8806-2008
[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S].GB/T2918-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