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比较研究
2012-04-23郭建中
郭建中
摘要:我国建设事业不断发展、不断腾飞的今天,各项工程招标、投标已成为建筑工程企业的“必修课”。以传统的以GB50500-2003基础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某些计算方法已经被GB50500-2008取代。因此,我们有专要专门撰文对GB50500-2003与GB50500-2008两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比较和研究,以便工程施工企业与工程施工界同仁们加以对比与参考。
关键字:建筑 施工 比较 研究
中图分类号:TS958.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了GB50500-200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经验,以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的态度,对GB50500-2003在其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某些问题进行了修正、充实、完备。应该说虽然GB50500-2008中也难免会存在着某些失误或不足,但是相比GB50500-2003而言,我们应该看到GB50500-2008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一点我们是一定要认可的。但是,我们希望国家尽快推出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适应新形势下,工程施工不断发展的需要。经过比对GB50500-2008与GB50500-2003我们发现其中的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了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我们在GB50500-2003规范中可见,当时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是重视规范工程投标、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GB50500-2008规范中可见,其有了极大的改进,对于每一个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都有相应的规定。具体的改进如下: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控制价格编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编制
3.合同价款的约定
4.竣工结算办理以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5.工程价款的调整与索赔
相比GB50500-2003规范,GB50500-2008规范的条文数量有了很大的提升,从原来的仅有45条一跃增加到了137条之多,共增加条目92项,增加额度为200%。其中的强制性的条款GB50500-2003规范的仅有的6条一跃增加到了15条,共增加条目9项,增加额度为150%,附录部分由5条增加到了6条。由增加额度可见从GB50500-2003规范到GB50500-2008规范有了一个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200%与150%的增加足以说明国家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视程度。这必将指导建筑施工迈向一个更规范化的发展阶段。
二、注重规范中条文的可操作性
GB50500-2003规范中规定的“投标单位依据施工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由于没有可操作性,因此反而提醒了投资方抓住自主报价大做文章,这就给施工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投标风险。而GB50500-2008则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施工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步骤都做了非常具体且极为详尽的要求,这就使得原本的一纸空文变成了实实在在可以操作的规范。
三、强调项目特征描述
GB50500-2003规范对项目的关键特性把握不好,对某些特性未做清晰说明,致使分野条件不明确,这就引发了工程项目投标者因为没有办法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组成深刻了解从而产生要么是报价太高,要么就是报价太低,这就出现了两方面的问题,既给工程结算的评定造价留下了争执的祸患又给选择符合标书中标造成了困扰。 GB50500-2008规范则把具体的细分化的工程量清单都做了逐一细致的规定,这样就使得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时候,招、投标双方都必须全国参照技术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化图集进行,彻底解决了施工与结算过程中的扯皮、议价、分歧、纠纷。
四、扩展了清单计价的使用范围
GB50500-2008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的计价的内容进行了扩充,符合内容必须被加入到计价过程中的工程项目增加了。GB50500-2008规范对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做了硬性规定。比如,凡在全资使用国家资本或国家资本为主体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五、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
GB50500-2003规范对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方指定应由招标人编制,却又在后文出现了“招标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这就形成了前后矛盾的语病,造成了工程投、招标方对于由谁来编制工程量清单、以谁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发生了困惑,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此而发生许多不应出现的争执。GB50500-2003规范中还有类似问题,比如规定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复核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这就给投标方造成了一定的工作压力,实际过程中的情况是投标方往往会因为有了时限上的压力而在复核过程中出现纰漏,从而造成投标单位的某些风险。GB50500-2003规范甚至还规定了投标单位不得对已经复核后的清单进行调整以及不得重新组织核算工作量等无理规定。GB50500-2003规范还规定了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这样在实际工作中,综合单价常常被认为是包括了一切风险而非合理风险之下的固定单价,工程结算时不得进行调整。这样使得施工单位承担了所有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当不可预见、或不利事件发生时往往容易导致纠纷。“08规范”则将“03规范”中的“考虑风险因素”表述为“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该工程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禁止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六、清单工程且的确定更加合理
“08规范”中规定:“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1司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从而明确了清单工程数量只是招标用的工程量,不是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它澄清了“03规范”实施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招标中清单工程量在没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不能变动的不成文的现状,“08规范”工程量的确定是按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这就意味着结算时实际工程量增加则工程造价增加,实际工程量减少,则工程造价减少,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清单工程量如果没有计算错误,没有发生工程的设计变更,则清单的工程量就是结算时的工程量。
七、清单计价表格内容变化较大
“08规范”强调了计价表格的设置与规范正文的一致性,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量与支付、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使用的四种封面二种表样,增加了规范的实用价值,表格内容变化较大的部分是:综合单价分析表增加了定额依据和材料消耗量及单价、人工单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中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需单列的内容,表格还增加了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费用索赔申请表.、现场签证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表格。
八、强调了建筑工程项目的专业性
规定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承担。
结语:“08规范”是对“03规范”的完善和补充,针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进程中的要求,“08规范”调整的内容较多,新增了许多条款,这些对造价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造价人员,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08规范”精神,并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做好造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