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2012-04-23于威张伟
于威 张伟
摘要:合同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建筑工程当前发展所面临的核心问题,所有工作的有效展开都要依据它,所以要求工作人员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多的管理方法,找出最行之有效的工作原理,合理控制建筑行业的风险,使建筑工程的发展处于绝对的主动地位,保证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首先,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交易方式,该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其次,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这决定了施工合同具有独立的特殊性、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内容多样性和复杂性。第三,目前建筑市场倾向于买方,竞争激烈,各施工单位为了取得施工工程,盲目降价,不公平的竞争使施工企业承担过多的风险。因此,为了能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风险管理,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因素
1、 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 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 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 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 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 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 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高速, 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 如果在一定范围内高速, 则承担部分风险, 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 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 d 内, 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 这叫时效风险。
2、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 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 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使得条件, 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 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 在合同协议中, 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 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 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 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 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1、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经济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所以人是一切行为发生的主体,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自身职业素质是否良好是影响工作的基础因素。所以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当前的首要的问题。首先,作为企业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人才招聘,经过严格考核后符合要求才可以录用,杜绝一切依靠关系走后门的工作人员,规范人才市场;其次,做好在职人员的后期培训工作。在企业中选择真正具有职业素养和道德素养的管理人员来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要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加强道德建设。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3.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索赔制度。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损失者的权利,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施工索赔可以化解工程项目的各类风险,是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在对业主索赔的过程中,把协商、解决经济损失作为上策,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施工索赔要以合同为基础,要以事实证据说话,索赔的证据包括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及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有效信息等。
(2)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3)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5) 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规定,对于定额未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建筑工程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并能够总结和归纳在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目标。
总之, 只有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 始终坚持“利益原则”且力争依法签订完善合同, 不断强化合同履约管理, 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 才能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 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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