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
2012-04-23成泽军
成泽军
【摘要】: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提出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问题,总结了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建筑业作为一个经济增长点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作用。2011年全国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1万亿亿元,比上年增长22.6%,2011年辽宁省建筑业全年总产值6170亿元,建筑业年产值超排名全国第五,带动500多万人就业,发展建筑业对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和促进消费有着重要的意义。而随着建筑业的繁荣发展,对于建筑工程的风险管理越来越突出其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
一、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的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合同的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从而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一系列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违规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首先,通过使用合同来管理和引导建筑市场,顺应政府的转变职能,通过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其次,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以签订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再次,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另外,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就开展了合同管理研究,从研究合同的法律效力到具体的合同事务管理,再到今天从项目管理角度研究合同管理。国外许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型工程承包企业都把合同管理列为重大管理职能。
二、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
从建设施工合同形成、履行过程来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三个方面:(1)参与投标取得合同资格;(2)通过合同谈判进行正式签约;(3)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作为承包人,要充分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请教法律专业人士,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约束性条件。
1.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项下有名商事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但该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也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否则违法的部分无效。在建筑法律关系中,对于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和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的项目等方面都要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彻,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在取得建设工程合同资格后,施工企业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
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利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
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在这个阶段可以要求具有建筑专业知识的律师参与,共同把好签约关。
3.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只是双方合作的开始,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签约目的的实现,最终要通过合同履行来完成。而合同履行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合同解除甚至终止等情况。
作为施工企业,如果说在合同签订时是被动的,那么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将变成主动。作为业主、发包人总是希望承包人能尽快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因此,这时的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对合同履行中涉及权利义务变化的证据要积极搜集,整理和完善索赔、签证资料的工作,力求使自己权利最大化。这也是建设行业的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通行的做法。
现在已经有许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聘请律师作为项目顾问,参与整个施工过程,在参与中解决证据搜集、法律咨询和非诉讼事务的协调处理等工作,最终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果。
三、风险的防范措施
1.谨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建设单位还是对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不可抗力要量化;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除了上述八个方面外,签订合同时对材料设备采购、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条款也应充分重视,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任何一份施工合同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合同履行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调整各方权利义务。
2.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施工非常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合同风险。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有序地进行,对合同的实施进行动态管理,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现。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分解合同事件,对各个标的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熟悉合同条款,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预防措施,降低风险的产生,提高合同的履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