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湘赣边界保甲制度的实施及其效能——以江西万载县为个案(1934-1945)
2012-04-18杨吉安
杨吉安
(宜春学院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江西 宜春 336000)
民国时期湘赣边界保甲制度的实施及其效能
——以江西万载县为个案(1934-1945)
杨吉安
(宜春学院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江西 宜春 336000)
1930年代初,南京国民政府在江西省率先推行保甲制度,国家政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下延至乡村社会,其根本目的在于反共。抗战爆发后,保甲体制进一步被强化,具有了军队化、警察化乃至特务化的性质,此时防共则成为其首要的中心任务。以湘赣边区的江西省万载县而言,保甲体制在动员和协调乡村社会力量,反对和防范共产党组织发展方面体现了明显的效果。
保甲制度;乡村共同体;万载县;反共与防共
1931年6月,蒋介石划定江西省之修水、铜鼓、万载等43县为“剿匪”①“匪”是当时国民党对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的诬蔑。“剿匪”就是围剿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区域,并在其区域内废除自治,厉行保甲,以反对共产党并攻占苏区。抗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虽然表面坚持第二次国共合作,但反共与防共的本质未能根本改变,保甲体制反而进一步得到强化。既往的研究虽然一致肯定保甲制度是国民党在全国实行的基层组织制度,是其反共防共的重要工具,但对于后苏区时代的共产党组织在保甲体制下所发生的变化则关注较少。本文利用江西省万载县档案局馆藏民国时期的有关保甲制度方面的档案,同时结合中共万载地方文献资料,对后苏区时代的共产党活动困境作一考察,藉以探讨保甲体制反共与防共的效能。
一、从自治到保甲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延续了自“清末新政”以来的地方自治政策。1928年的《县组织法》从制度上确立了乡村社会的政治运行轨道,在县以下的区和乡镇实行地方自治、建立自治行政。国民党政府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其目的是欲藉自治组织帮助减轻地方政府的重负,实现对地方社会的控制。[1](P197)然而自毛泽东创建井冈山根据地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色区域愈来愈壮大,表明国民党利用自治组织控制乡村社会的目标落空。为此,蒋介石言:“近来各省长官鉴于共匪之不易剿除,辄以为军队单薄所致,常谓非有若干之兵力,不能维持某处之治安,此种心理实为谬误!以兵治匪,实为治标救急之图,绝非正本清源之计。……欲绝匪之根株,仍宜由举办保甲,清查户口入手。人民能自动防匪,而匪徒不能混迹于乡村城市之中。 ”[2](P25)在这里,蒋对自治组织不满,欲藉保甲组织对付共产党的心思表露无遗。
与此同时,为响应蒋介石变革乡村基层政治制度的言论,地处“剿匪”前线的鄂豫皖三省司令部详述了地方自治的弊端:“第一,各级自卫行政,由各级自治行政人员着办,则自治组织不健全,自卫规章也无从实施。第二,自治组织,注重贯彻全民政治之精神,非未经训练之人民所能行使,则自卫组织亦随之无从实施。第三,自治组织,事事均直接关系个人,匪特一盘散沙,无从把握,且恐绝对无法应付目前严重纠纷之环境。第四,依现行法规,非健全自卫之组织,不能专办自卫之行政,恐自治告成无期,而自卫亦随之俱废。第五,依保卫团法之规定,团与练合而不可分,致成遍地似是而非之军队。第六,清查户口,既由清乡局督率各级自治首长办理,在各级自治组织未健全前,无切实负责机关,此项要政,迄无成就。第七,中央颁布自治自卫之本法及附属法,计四十种九百五十七条,有间接关系者尚不在内,民众与承办人,恐对此均觉茫然。 ”[2](P30)
曾任江西省政府主席的熊式辉更是主张废自治行保甲,言称“保甲制度较之地方自治的制度,有两个绝大的好处,一是保甲制度比地方自治制度来得简单。依现行地方自治制度,三户至七户为邻,十五户到三十五户为闾,闾、邻之上有乡镇,乡镇之上为区,区上为县,而保甲制度却是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各保长联合办事的地方叫联保,保之上便是区公所。如此一则,用十进计算,极其简单。二则‘保甲’两字,比较乡镇闾邻易识易写。现行的自治组织,我们公务人员已经不易记得清楚,乡下农民如何看得明白?二是保甲制度中的保甲长,虽是由保甲各户公推,但由政府加委,政府并且可以撤换,这样可以贯彻训政的意思。倘若照现行自治制度,要开乡镇大会,闾邻居民会议来选举,那就不晓得闹成什么样子”。[3]职是之故,在1931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明令江西的修水、铜鼓、万载等43县废除自治,推行保甲。
保甲制度自秦就存在,它是封闭型农业社会的产物,至1930年代的中国,仍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兼之其排斥人口流动的特性,适应了蒋介石反共的需要,因此在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废除自治,恢复保甲就在情理之中了。
二、抗战前的保甲
保甲制始推之际,保甲长的职责主要是围绕编查户口、控制民众、反对共产党的任务而展开。保长的具体职责为:监督甲长执行职务,辅助区长执行职务,教诫保内居民毋为非法,辅助军警搜捕匪犯,察看、管束“曾参加反动或曾受赤匪协从、现已邀准悔过自新者”,处罚违反保甲规约,分配督率保内应办防御工事之设备或建筑事项,执行规约所定之赏恤,处理怠职罚金,办理经费收支和预算,及其他依法令及保甲规约应办事项。甲长的具体职责为:辅助保长执行职务,清查甲内户口、编制门牌、取具联保连坐切结,检查甲内奸宄及稽查出境入境人员,辅助军警及保长搜捕匪犯,教诫甲内居民毋为非法,办理其他依法令及保甲规约应办事项。[4](P203)
按照江西省保安处1932年6月30日颁发的推行保甲制度进度表之要求,万载县应在1932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保甲编组,但此时革命势力在万载正蓬勃发展着,在1933年4月8日至9日,万载地方武装配合红16军、红18军和红3师,于株木桥击败彭位仁一个旅,取得了湘鄂赣苏区第四次反“围剿”的决定性胜利。[5](P4-9)是年9月,国民党赣粤闽湘鄂西路军第二纵队司令部秘书处长凌琦在汇报万载保甲进展状况时指出:“该县在行政区域上分为六区,但三、四两区完全为共产党占领,二、五、六各区亦大半为共产党所占。目前该县安全区保甲已编组完成,共计330保,另加上自攻占黄茅、株潭、潭埠等苏区后,又加编50保,但邻近苏区的保甲编组尚未健全”。[6]
在1934年6月后,因湘鄂赣苏区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中共万载地方武装力量已大不如前,并丧失了原先稳定的控制区域,转而向游击战争发展。国民政府甫一在军事上取得优势,就急于使国家权力全面渗透万载苏区。7月,万载县第二次行政会议决议自1934年7月5日起,各区保甲遵照南昌行营1931年5月颁布的《剿匪区内保甲条例》重新切实编订。决议指出:“编组务必切实,如有不实之处,即以该区长、联保主任及保甲编查员溺职论,不稍姑宽。新近收复区域,或常有零匪流窜各地带,各该区长、联保主任应随时派队掩护,以策安全,而利推进。”[7]在此背景下,万载苏区局势日趋恶化,中心县委书记龙春山叛变投敌,中心县委被迫转移至黄茅金钟湖。
随着工农红军主力战略转移,保甲体制的反共效能日益得到体现。1935年6月26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发布训令,要求各省遵照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制定的编查保甲户口总动员办法进行保甲编组。县政府在8月7日的训令中指出:“值兹年度开始,百政方兴,如户口之抽查、奸宄之查察等,亟应赶紧督饬奉行,不容稍事疏忽。”
在这次保甲编组过程中,国民党万载县第三区第三保联地方武装在潭埠伏击了中共万宜上县工作团主任翁其端和万载县苏工作团主任金云龙。稍后,继任万宜上县工作团主任的张汝及其秘书曾奇在由金钟湖回岭东开展革命活动时,又遭国民党潭埠地方武装袭击致牺牲。由此,地处万载、宜春、上高3县边界的峰顶山苏区沦为白区,原先沟通湘鄂赣、湘赣及中央苏区的交通线被完全切断。[8](P191)
档案表明,在国民政府全面接管万载苏区后,如何藉保甲组织的力量防止共产党组织的东山再起是国家政权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在国民党政府的公文往来中,经常出现有关于严密保甲组织以便严防共产党的话语。
“本区内尚有残匪,枪约千三四百枝、人数在二千以上,责令该县长切实负责整理地方团队,严密保甲,是为至要”。[9]
“查本县边境地方时有残匪窜扰,虽由于各地武装防剿不力,然保甲组织不健全实乃主要原因。嗣后应利用保甲剿匪,各区保甲如发现有少数残匪犯境,务须鸣锣集合壮丁围剿,如再明知有匪,故纵脱逃,除将各保甲长应依例惩办外,各该境住民,亦应依例连坐”。[10]
浏阳王县长、宜春漆县长、万载张县长,据胡旅长称俘匪供述浏宜万各地残匪因受我军猛烈搜剿不能立足,现以化整为零化匪为民,散布各地暗中活动,即向时无匪之区亦有匪徒暂时藏匿,企图组织伺机窃发再燃死灰等语。似此此灭彼生,势将蔓延更广,拟请通饬各县切实清查保甲,凡无保甲户籍之居民均须严究,即有保甲户籍亦应重点清查以遏乱萌等语。查保甲为清剿残匪之要图,除饬该旅长严密搜剿外,仰各该县府查照。[11]
在国民党这种藉保甲组织的严密的地缘监控下,兼主力红军战略转移陕北,中共万载地方组织的生存空间逐步被挤压,影响区域进一步缩小,只在金钟湖、峰顶山一带还存有少量队伍。至1937年9月,万载只有70余名干部战士改编为新四军第一支队第一团,开赴抗日第一线。[5](P13)这与1930年度苏区面积约占全县总面积的三分之二,苏区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党员4600多名的局面极不相称。
三、抗战时期的保甲
1937年9月,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后,因“剿匪”而重建的保甲制度并没有就此废除,反而比原先更为强化。究其原因在于:
1.防制汉奸间谍的有其必要性。1938年6月,江西省政府训令万载县政府:“查本省邻近战区,关于汉奸间谍之防制,及地方治安之维持,至关切要。前经本府于二十六年十月制发整理各县保甲实施纲要,通令各属认真复查户口、严密保甲组织、健全保甲干部、厉行户口异动登记及编练壮丁在案,惟现当抗战期间,各地难民及各项户口迁徒靡常,自应由各县长区长严督所属于认真办理户口异动登记外,执行抽查户口、盘查行旅任务,以防不法之徒,混迹活动。其临近战区及交通路线各县区尤须切实遵办,不得以工作紧张或保甲业经整理为词,诿卸职责。 ”[12]
2.防制共产党的本质未变。1939年1月,国民党在五届五中全会上确立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四项方针,设置了专门的防共委员会,通过了《限制异党活动办法》。于是,在1939年11月10日,万载县政府公布了重编保甲复查户口的方案。此次编组保甲,较往次相比,大为严格。首先是清查户口分初查、复查、抽查三种形式。初查以保为单位,各保保长、保队副、保队政训员协同挨户澈底清查,复查、抽查则由各乡镇长、乡镇队副、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协同负责。其次是此次重编保甲复查户口内容细致,包含有户口调查表、连坐切结、船户户口调查表、寺庙户口调查表、公共户口调查表、保略图、乡镇图、门牌、公门牌、庙门牌、船门牌、填表须知等。[13]
3.战后中共地方组织迅猛发展的现状。中共万载地方组织在1934至1937年的3年间一直处于涣散状态,且影响微弱。待国共实施第二次合作后,1937年底李辉回宜春慈化秘密重建了中共万载中心县委。1938年,万载中心县委在株潭、潭埠、黄茅、大桥等地恢复和发展了党组织,并相应成立了区委。1939年1月,中共江西省委将万载中心县委与奉新中心县委合并,成立中共赣西北特委,万载另设中心县委,辖万载、上高、高安等县。此时,万载党组织日益扩大,拥有党员1000余人,下辖黄茅、潭埠、株潭 3 个中心区委。[8](P222-224)
战后国民党政府着手强化保甲组织措施之一是颁布《警察保甲与国民兵联系办法》,赋予保甲组织军队化、警察化的特性。1940年11月江西省政府训令:“查值兹抗战期间,地方警卫,极为重要。各县之乡镇公所警卫股主任及保办公处警卫干事,应甄选曾受警察训练之合格巡官或警长警卫分别充任,以专责任。至兼任警卫股主任或干事之副乡镇长或保长自应实施以警察训练,灌输以乡村警察必要之知能,俾能胜任职务……令仰所属将各地警察保甲与国民兵联系实施情形查照联系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妥为规划。”[14]《警察保甲与国民兵联系办法》明确要求乡镇公所设立警卫股主任,保办公处设立警卫干事,要求国民兵与警察、保甲合作,其实质是将保甲视为警察的外沿组织,成为警察机关在基层社会的触角。警察指导保甲,保甲辅助警察,二者互为补充,紧密结合,从而建立起从城市到乡村、从中央到基层的多级治安防范网络,通过这种“警察化”或“军队化”的保甲制度,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效能显为增强。
强化保甲组织措施之二是组织民众肃奸网及办理联保连坐切结,赋予保甲组织特务化的特性。1939年11月9日,江西省政府颁发组织民众肃奸网及办理联保连坐切结办法实施注意要点,明确建立乡镇保甲肃奸网之组织,由保长兼肃奸组长,乡(镇)长兼队长,县长兼团长。特务组织由乡(镇)公所成立,赴各保侦查及实施切结。在此形势下,许多民众被迫具书连坐切结保证书。如:
为保证事,今保证万载县第一镇第九保江西省农业院附设万载中心苗圃职员李天柯、聂斯仁、程绍余三人绝无作汉奸间谍盗匪及扰乱地方情事,并愿随时负监督防范之责,自保证后如发现被保人有上项不法行为时,在案件审理完毕以后甘愿连坐,所具保证书是实。
保证人 江西省农业院附设万载中心苗圃主任徐钦
1941年12月22日
为保证事,今保证万载县城厢一镇十三保十甲钟道生绝无作汉奸间谍扰乱地方情事,并愿随时负监督防范之责,自保证后如发现被保人员有上项不法行为时,在案件审理完毕以后甘愿连坐,所具保证书是实。
保证人 张和英
1942年1月12日
为保证事,今保证万载县城厢一镇第一保保长宋明文绝无作汉奸间谍扰乱地方情事,并愿随时负监督防范之责,自保证后如发现被保人员有上项不法行为时,在案件审理完毕以后甘愿连坐,所具保证书是实。
保证人 第一保保队附胡志喜
1942 年 1 月 15 日[15]
具有了军队化、警察化乃至特务化性质的保甲组织,严重破坏了中共万载地方组织。1939年4月,中共万载大桥区委被特务破坏,书记张德胜、通讯员黄观妹被杀。5月,中共万载组织部长谢尚达被捕。1940年,时任国民党中统局宜春督导员的李刚利用保甲组织组建多处特务据点,密捕了中共宜春中心县委书记曾尚志,曾叛变后带领特务逮捕了中共赣西北特委宣传部长罗安仁、组织部长罗振及中共奉新中心县委书记赵隆朴。罗安仁、罗振被捕变节后,充任特务据点负责人职务,出卖党员800多名。在1942年春,万载中心县委书记卓政遭民众举报被捕,不久叛变并带领国民兵团搜捕全县共产党。至此,中共万载地方组织被破坏殆尽。[5](P13)
四、结语
保甲体制的恢复在于反对共产党。在其实施过程中,保甲体制的社会控制功能逐步得到强化,具有了军队化、警察化乃至特务化的性质。作为乡村社会一种外生性制度,保甲制度的建立使国家政令贯彻的效能显著提高,通过联保连坐切结的封建法西斯手段排斥人口流动,使民众囿于乡土,从而在反对和防范共产党组织发展方面有了明显的效果。以万载县为例,自1934年6月共产党失去控制万载苏区的主动权后,国民政府运用保甲组织有力地制约了共产党在万载的活动。至抗战前夕,中共万载地方组织甚至已失去了基本的生存空间,更谈不上发展壮大。在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中共万载地方组织曾得到过一定的恢复发展,但在保甲组织的严密监控下其活动区域逐步被挤压,乃至最后在1942年中断了党组织活动,直至解放前夕。基于此,我们可以认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民党政府利用保甲组织对万载乡村社会尤其是对共产党组织发展的控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美]张信.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之演变——国家与河南地方精英(1900-1937)[M].岳谦厚,张玮 译.北京:中华书局,2004.
[2]李宗黄.现行保甲制度[M].重庆:重庆中华书局,1943.
[3]彭学沛.江西农村匪区视察记[M].上海:上海汗血书店出版,1937.
[4]魏光奇.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5]王松洲.万载人民革命史简介[A].政协江西省万载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万载文史资料:第2辑[Z].内部出版,1989.
[6]万载县政府公务员各种考察表[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2-1-144.
[7]万载县政府改编保甲卷[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 2-6-139.
[8]中共万载县委党史办公室.万载县人民革命史[M].内部出版,1993.
[9]张县长奉五十师司令官谭电[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 2-6-191.
[10]湘鄂赣边区主任公署参谋字第2060号训令[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2-6-191.
[11]万载县整理清查保甲卷[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 2-2-87.
[12]万载县保甲事项卷(1939 年)[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 2-6-279.
[13]万载县重编保甲复查户口卷[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 2-6-18.
[14]万载县政府办理警察保甲国民兵联系卷[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2-14-478.
[15]万载县政府举办民众肃奸网及办理联保连坐切结卷[Z].万载县档案局,卷宗号2-2-232.
Practice and Effects of Baojia System in the ROC Period in Jiangxi-Hunan Boundary Area——With Case of Wanzai County(1934-1945)
YANG Ji-an
(Center for Rural Social Construction Studies,Yichun University, Yichun 336000,China)
In early 1930s,the National Government at Najing rolled out its Baojia system (a system aimed at local civil defence) in Jianggxi province and with unprecedented state forces spreaded it down to grassroot rural scoieties.The fundamental purpose of the movement then was to suppress communists.Since the outbreak of the Anti-Japanese War,the system was further reinforced and stained with some military, policial and spying features which switched its primary purpose to preventing of the communists.As was shown in the case of Wanzai County in the boundary area between Jiangxi and Hunan provinces,the Baojia system played an obvious role in mobilizing and coordinating rural social forces, supressing and preven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st party organizations.
Baojia system;rural community;Wanzai county;suppressing and preventing communists
K263.4
A
10.3969 /j.issn.1674-8107.2012.05.002
1674-8107(2012)05-0011-05
2012-07-14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保甲制与江西农村基层政权研究(1934-1945)”(项目编号:LS1208)。
杨吉安(1973-),男,江西万载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研究。
韩 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