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实创新 积极进取努力推动水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04-14汤原县水务局
□ 汤原县水务局
汤原县位于三江平原西部,县域总面积3 420平方公里,辖4镇6乡、137个行政村。境内有松花江、汤旺河等大小河流23条,各类水利工程建筑物1 000余座,大型灌区1处,万亩以上灌区4个,涝区2个,松花江堤防75.5公里。近年来,我县在省厅和市局的指导帮助下,不断理顺水政执法工作体系,完善水政执法工作机制,创新水政执法工作理念,水政执法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着力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执法环境,减少水事案件发生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有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不断提高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从根本上减少水事案件的发生,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是利用开展活动讲法。在每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都大张旗鼓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广大水务职工走上街头,设立宣传台,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邀请县有关领导出席活动,主管领导在电视台公开讲话,充分利用领导的影响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二是运用载体普法。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地载体,扩大水法律的普及覆盖面。在过去悬挂标语、印发传单、设立永久性宣传牌的基础上,先后举办文艺表演活动、知识竞赛、免费发放大量印有“依法取水、依法治水”等字样的宣传用品,使水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是主动上门送法。组织水政执法人员,深入到乡村和企业,宣传水法律法规,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特别是近几年,对需要取水的企业和项目建设,提前介入,告之取水许可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对有发展水田意愿的乡村和农民,在整地之前就告之用水必须申请,防止出现因盲目发展水田擅自打井或破坏水利工程取水现象的发生。
四是结合案例说法。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解释,使水法宣传更加形象生动,提高群众守法自觉性。2010年,我县查处了农民李某等人擅自在阿凌达河行洪区内围堤造田等两起影响重大的违法案件,并在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使破坏水利设施、垦堤造田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夯实水政执法基础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水政执法工作的根本基础,从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各方面入手,全面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网络提高监管能力。在水政执法大队内成立了水保监察中队、河道监察中队、汤旺河灌区监察中队,在全县各乡镇水管单位配备了48名水政监察员,在重点水利工程所在村屯设置了60名水政监察联络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全面覆盖、保障有力的执法网络。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坚持每月半天学法制度,每年自行举办两期以上执法业务培训或到外地考察学习,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活动。在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历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考核中,所有水政执法人员全部合格通过。在全县优秀行政许可卷宗评比中,我局水政执法卷宗被评为“十佳卷宗”。
三是增加投入提高装备能力。先后安排专项资金80余万元,为水政监察大队配备了水政监察车、勘察测量设备、微机和通讯、传输等专用设备,为顺利办理案件创造了条件。并为专职执法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免除了执法人员后顾之忧,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争取支持提高保障能力。利用县编委确认事业单位的契机,积极向县领导汇报,争取县领导支持,使我局4支执法队伍有2支被确定为一类事业单位,2支被定为差额管理事业单位,经费更加有所保障。
三、着力推进机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水政执法的关键所在,通过各方面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形成顺畅、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水政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一是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制定了《汤原县水政监察管理办法》、《汤原县水政执法工作制度》和《汤原县水行政执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各执法中队的工作职责、管理范围和受案权限。同时完善了办案报备制、执法程序审查审批制和执法错追究制等配套工作制度,保证了执法力量集中,标准统一,避免了主体混淆、实体程序错误等现象的发生。2006年以来,我县共处理水政执法案件152起,无一起被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二是落实责任,提高效能。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对水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在总体工作目标中的分值由过去的15%提高到25%,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增强了各项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明确了具体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年末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有效地调动了各执法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水政执法大队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县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三是联合执法,增强力量。针对水政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强制权力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水政执法部门实施联合办案,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查处落实,提高了水政执法的震慑力。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协调下,通过法院等部门迅速介入,依法查处了农民王某拒不出让引汤续建工程占地,阻止施工案件,保证了工程正常实施。2010年凌汛期间,县水政部门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对在松花江江心岛行洪区内违章建房和种地的农民刘某和张某,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处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是严格查处,树立威信。案件查处是水政执法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对发生的违法案件,无论大小,我们坚决做到依法办案,一查到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遏制违法案件发生。近几年来,我县每年查处水事案件全部做到及时结案,水法规的威信得到了充分彰显。
四、着力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水政执法水平
坚持把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作为水政执法的首要任务,加快职能转变和方式转变,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积极推进和谐水务建设。
一是集中审批事项。2009年我县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我局是全县第一批入驻单位之一,将水资源、水保、河道、水利工程、防汛五个方面审批项目集中进入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在按照上级要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全力打造“项目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流程最简和审批效率最高”窗口单位形象。
三是转变审批方式。在全县率先开展了“优化发展服务行动”,主动为涉水项目从政策上提供咨询、从技术上给予指导、从经济方案上进行对比,帮助优化投资方案。从2010年4月至今,我局先后为30多个项目组织现场勘察、现场办公,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发证,以优质、快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得到了企业和个体业户的好评。
五、“十二五”水政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我县水政工作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职责,以严格执法、合理收费、加大宣传、热心服务为目标,结合水政工作特点,积极探索文明执法、科学执法的新途径,加大对水事案件和水事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一是要加强水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制意识。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为载体,并将其延伸到大街小巷和广大农村,实现水法规宣传县域内全覆盖。二是要依法行政、按照职责严格执法并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三是要加强对水政监察中队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四是做好水政执法案件的内部评查工作,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水平。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水政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一方面,提升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养成学法、依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使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成为大队每个水政监察员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加强对水政监察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把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队伍。
虽然我县在水政执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新水利发展形势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狠抓落实,积极进取,努力推动水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