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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颜之推思想中的道家因素
——以《颜氏家训》为考察中心

2012-04-13

关键词:颜之推颜氏家训道教

刘 育 霞

(山东大学 文史哲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论颜之推思想中的道家因素
——以《颜氏家训》为考察中心

刘 育 霞

(山东大学 文史哲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颜之推思想当中有着明显的道家因素,这与其家学、颜氏子弟术业所长、家族婚姻关系等有着较为紧密的关联。作为其主要的学术著作代表,《颜氏家训》中的道家思想主要表现在对道教的理性认知、对修道养生的兴趣、道教相关的民俗记录等三个方面。

道教思想;颜之推;《颜氏家训》

特殊的时代环境和人生阅历使得颜推之的思想呈现出丰富而复杂的面貌,他虽然崇尚礼法,但又绝非纯儒,他倾心佛、道,但又与二者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考察既有的研究,学界多关注其与儒学、佛教之间的关系,却很少注意到其思想中的道教因素。为此,本文不揣浅陋,拟结合《颜氏家训》对颜之推思想中的道教因素加以论述,以求教于方家。

颜氏家族在颜之推十二世祖颜盛时举家迁徙至琅琊(今山东省临沂),并逐渐成为当地望族。陈寅恪先生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中曾说:“凡东西晋南北朝奉天师道之世家,旧史记载可得而考者,大抵与滨海地域有关。故青徐数州,吴会诸郡,实为天师道之传教区。”[1]15定居琅琊之后的颜氏家族,接受仙道思想的沾溉当不在话下。颜氏子弟中曾有多人专门涉猎道学和道术的作品传世,这可以看做是颜氏家族接纳道教的证明。

颜幼明是颜之推五世祖腾之孙,有《黄帝灵棋经注》2卷。《灵棋经》序称:“夫《灵棋经》者,不知其所起。或云汉武帝命东方朔使之占兆,无不中者。朔之术,用此书也。或云黄石公以此书授张子房。又有客述淮南王神秘之事,亦此书也。盖好事者倚声借价,以重其术,岂尽数公之为乎?”[2]该书作者不详,但是其所托之名,如东方朔、黄石公、张良、淮南王刘安等皆是好道者。观其要旨,此书主要为占卜所用,收入《正统道藏》。颜幼明能够为《灵棋经》作注解,亦足见其对道教知识以达到熟稔的程度。

颜延之曾与谢灵运一起,被后人并称为“颜谢”,其文章之美,冠绝当时,其曾祖父颜含为颜之推的九世祖。颜延之的思想构成较为复杂,他既对养生炼形之术感兴趣,也对术数推算命运、骨相预知祸福等学说深信不疑,即所谓“夫数相者,必有之征,既闻之术人,又验之吾身,理可得而论也。”颜延之曾著《五君咏》,表达了对阮籍、嵇康、刘伶、阮咸、向秀等玄学先贤的崇敬与倾慕。

颜之推父亲颜勰有《晋仙传》一帙5卷,今已散佚。《皎然集》存有《赋颜氏古今一事得〈晋仙传〉送颜逸》五言诗一首,诗曰:“曾看颜氏传,多记晋时仙。”《晋仙传》多半记录晋时葛洪、许迈等修道仙真的事迹,由此来看,颜勰颜对道教的典故传说亦不陌生。

出于抄经之需,奉道者往往对书法有所研习和擅长,这也是崇道者在历代书法家中占有很大比例的原因,陈寅恪先生曾说:“东西晋南北朝之天师道为家世相传之宗教,其书法亦往往为家世相传之艺术,如北魏之崔、卢,东晋之王、郗,是其最著之例。”[1]34颜氏子弟多长于书法。结合颜氏族人与书法的关系来看,颜之推五世祖腾之“善草隶书,有风格”[3];腾之子炳之“以能书称”;颜之推父亲颜勰“工于草隶飞白”[4],荆楚碑碣皆出其手;后辈颜真卿等更是书坛巨擘。颜之推曾不无遗憾地感叹:“吾幼承门业,加性爱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玩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良由无分故也。”[5](全文所引《颜氏家训》及颜之推诗文皆据此本,不再一一注明)他认为自己虽然出身书法世家,却由于天分不足,不能像先祖一样精深于此。再从颜氏子弟名字来看,颜之推六世祖颜靖之,同辈有秉之、邵之、系之、延之、坦之,又有颜根,字道熙,颜实,字道安;五世祖颜腾之,同辈有遵之、恭之、茂之、希之;四世祖炳之,同辈有兴之,泰之,等等。“六朝人最重家讳,而‘之’、‘道’等字则在不避之列,所以然之故虽不能详知,要是与宗教信仰有关”[1]8。颜氏家族奉道之迹由此愈加明朗。

就姻亲关系而言,东莞刘氏、陈郡殷氏等,皆与颜氏通婚。刘穆之子娶颜延之妹。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民,有三子:虑之、式之、贞之,从侄:秀之、粹之。《宋书》刘穆之本传、刘秀之本传中有许多关于家族传奇故事的记载,东莞刘氏则系奉道世家。《颜氏家训》尝载:“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又《颜师古年谱》记载颜师古之父、颜之推之子颜思鲁“娶御正中大夫殷英童女”[6]。颜、殷为世代通婚之家。陈郡殷氏世代奉道,先贤已有翔实考证,兹不赘述。在重视门阀等级的中古社会,共同的信仰是世族之间保持姻亲关系的有力保障。姻亲家族的世代奉道也可以看做是颜氏家族接纳道教的表征。

至于颜之推本人,《北齐书》称其“博览群书,无不该洽”[7]。《颜氏家训》载其“尝学《六壬式》,亦值世闲好匠,聚得《龙首》、《金匮》、《玉軨变》、《玉历》十许种书。”所举书目,皆属五行、阴阳、术数方面的典籍,多归入道家、道教。他曾经作《神仙诗》,诗曰:“红颜恃容色,青春矜盛年。自言晓书剑,不得学神仙。风云落时后,岁月度人前。镜中不相识,扪心徒自怜。愿得金楼要,思逢玉钤篇。九龙游弱水,八凤出飞烟。朝游采琼实,夕宴酌膏泉。峥嵘下无地,列缺上陵天。举世聊一息,中州安足旋。”“金楼”、“玉钤”二词是全诗的关键词。梁元帝萧绎《金楼子》曰:“前金楼先生是嵩高道士,多游名山,寻丹砂,于石壁上见有古文见照宝物之秘方,用以照宝,遂获金石。”[8]古书《金娄地镜》为观星望气所用,“金楼”是否为“金娄”误写,不得而知。《通志艺文略》有《玉钤步气术》、《齐人行兵天文龟眼玉钤经》、《玉钤三命秘术》等,与天文五行术数有关。要言之,“金楼”、“玉钤”概指道术典籍。颜之推早年虽不好老庄,但对一些道教术数也不反感,通读全诗,可以看到作者在淳然晓畅的意境之中,寄托了修道长生、慕真游仙的情思。

《颜氏家训》是颜之推的代表作,它也尽显对道家思想的消化和吸收,此书以“风操”、“勉学”、“文章”、“名实”、“养生”、“书证”诸篇最为集中。“勉学”篇更是详述道家一脉的源流,认为老子、庄子淡泊自在,或隐于柱下,或寄身漆园;何晏、王弼欲扬玄道,或死于名利,或陷于非议;山巨源、夏侯玄、荀奉倩、王夷甫、嵇叔夜、郭子玄、阮嗣宗、谢幼舆等,皆扬言向道,却难逃藩篱,为尘世种种所累,他们不仅没获得真正的自由,更没有达到道家所言的和光同尘境界。结合《颜氏家训》文本来看,颜之推的道教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道教的理性认知。颜之推好尚养生,但并不沉溺于道术。在“养生”篇中,颜之推认为人生居世,触途牵絷,幼年有供养之苦,成年有妻子之累,吃穿用度、公务私事,皆让人疲惫不堪,超然世外的神仙生活让人羡慕。同时,又告诫子孙后代不要专注于修道成仙,适当关注养生即可。在“杂艺”篇中,颜之推阐述了自己对道术的理解:

卜筮者,圣人之业也;但近世无复佳师,多不能中。……世传云:“解阴阳者,为鬼所嫉,坎壈贫穷,多不称泰。”吾观近古以来,尤精妙者,唯京房、管辂、郭璞耳,皆无官位,多或罹灾,此言令人益信。……凡阴阳之术,与天地俱生,亦吉凶德刑,不可不信。但去圣既远,世传术书,皆出流俗,言辞鄙浅,验少妄多。至如反支不行,竟以遇害;归忌寄宿,不免凶终:拘而多忌,亦无益也。

观上述文字,颜之推对卜筮、阴阳、望风观星兴致盎然,对长于此道的前辈高人京房、管辂、郭璞也表达了真诚的敬佩,他称自己曾对《龙首》、《金匮》、《玉历》等道书进行过研读,但是对于一些驱妖逐魔的说辞,颜之推则颇为质疑,认为当予以杜绝。故其“治家”篇称:“吾家巫觋祷请,绝于言议;符书章醮亦无祈焉,并汝曹所见也。勿为妖妄之费。”

对佛教的兼容是颜之推理性接纳道教的又一表现。颜之推著有宣传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的志怪小说《冤魂志》,在《颜氏家训》中又有“归心”篇,涉及丰富的佛教典故和术语,显示出其本人对佛教教义的理解感悟。如“归心”篇曰:“原夫四尘五荫,剖析形有;六舟三驾,运载群生;万行归空,千门入善,辩才智惠,岂徒七经、百氏之博哉?”“四尘”、“五荫”指佛教修行的道理,“六舟”、“三驾”指佛教修行的方法,分别见于《楞严经》、《心经》、《六度集经》、《法华经》等佛经。颜之推认为佛教与儒学有着异曲同工之效,也认为佛教与道教并无本质的差异,只不过修炼的侧重不同。颜之推生活的时代,正值佛教、道教发展的上升时期,一些人往往在二者之间择其一作为自己的信仰,如杨衒之著《洛阳伽蓝记》、范缜著《神灭论》,皆从不同角度反对佛教。在这种时代背景下,颜之推能两者兼有,确实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其次是对修道养生的关注。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专列“养生”篇,详细陈述自己对于修道养生的看法。

神仙之事,未可全诬;但性命在天,或难钟值。人生居世,触途牵絷:幼少之日,既有供养之勤;成立之年,便增妻孥之累。衣食资须,公私驱役;而望遁迹山林,超然尘滓,千万不遇一尔。加以金玉之费,炉器所须,益非贫士所办。学如牛毛,成如麟角。华山之下,白骨如莽,何有可遂之理?考之内教,纵使得仙,终当有死,不能出世,不愿汝曹专精于此。

颜之推一方面承认世上确有神仙之事,认为仙道之说并非全是无稽之谈;另一方面则又强调生命为世俗所累,难以达到恒久保全,这是神仙也不可避免的。因此,他强调养生服饵的重要性,提倡世人应当“爱养神明,调护气息,慎节起卧,均适寒暄,禁忌食饮,将饵药物,遂其所禀。”并以庾肩吾为例,指出其常服槐实,年逾七十,看字犹明,须发犹黑的养生秘诀。“凡欲饵药,陶隐居太清方中总录甚备,但须精审,不可轻脱”,“此辈小术,无损于事,亦可修也”。前人宝贵的服食养生经验都值得子孙们学习借鉴。颜之推曾患牙病,牙齿松动欲落,遇热冷食物则疼痛不已,后来借助葛洪《抱朴子》中记载的“牢齿之法”,每天坚持早上叩齿三百下,牙病渐渐痊愈。这些都表明颜之推对养生术的认可和关注。

再次与道教相关的民俗记录。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提到与道教相关的民俗,如“风操”篇说道:

阴阳说云:“辰为水墓,又为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论衡》云:“辰日不哭,哭则重丧。”今无教者,辰日有丧,不问轻重,举家清谧,不敢发声,以辞吊客。道书又曰:“晦歌朔哭,皆当有罪,天夺其算。”丧家朔望,哀感弥深,宁当惜寿,又不哭也?亦不谕。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晦歌朔哭,皆当有罪,天夺其算”,指的是每月晦日不能唱歌,朔日不能哀哭,否则,上天会减其寿命。“归杀”即“归煞”,道教认为世人某日死后,某日会煞回阳间,是日,丧家当举家外出避之,即“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称之“避煞”。“避煞”的方法有很多,如画符、压胜、门前燃火、户外列灰、上章祈福等等。

总之,颜之推的思想当中有着明显的道教倾向,既表现出对养生的关注,也表现出对与道教相关的民俗的理解,但是,道家思想却并非其思想的全部,对佛家思想的接受使其思想呈现出丰富而复杂的一面,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没有对道家思想的全盘接受,而是有着明显的理性倾向。

[1]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2]道藏:第23册[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455.

[3]董诰,等.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3448.

[4]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1785.

[5]王利器.颜氏家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3:567.

[6]罗香林.颜师古年谱[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1:15.

[7]李百药.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617.

[8]萧绎.金楼子[M].北京:中华书局,1985:95.

[责任编辑海林]

I206.2

A

1000-2359(2012)02-0201-03

刘育霞(1982—),女,河南洛阳人,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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