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事类编录受《华林遍略》重要影响说驳议
2012-04-13力之
力 之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文选》事类编录受《华林遍略》重要影响说驳议
力 之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文选》是受到《华林遍略》的启发而着手编撰的”一说,既缺乏文献支撑,在情理上亦难以说得过去。而在此基础上,仅据徐勉是老师而萧统“每事询谋”、《文选》编撰的目的之一是为“方便作者翻检以及写作取则之需”与“编者与《华林遍略》领编者徐勉有着特殊关系”这三方面理由,是说明不了《文选》事类编录受《华林遍略》重要影响的,况且这些理由本身又存在着种种问题。六朝时,类书以隶事为归,总集专取诗文,彼此别途,而后者亦自多“各为条贯”,故断《文选》赋、诗二体的再分类本之类书,有失圆照。
《文选》;事类编录;《华林遍略》;重要影响;驳议
《文选》事类编录受《华林遍略》重要影响说,是刘宝春博士在其发表于《文学遗产》2010年第5期上的《论徐勉对萧统〈文选〉编纂的影响》一文中提出的。刘博士认为,“徐勉领修《华林遍略》触发萧统编纂《文选》;徐勉对萧统《文选》‘文质彬彬’文学批评思想的形成以及《文选》‘事类’编录方法的运用都有重要影响”,等等[1]。我们的看法大异于是,然对这些问题的细致辨析于《文选》成书研究甚具意义;而限于篇幅,故兹仅就其中的徐勉领修《华林遍略》对“《文选》‘事类’编录方法的运用”“有重要影响”说提出我们的看法,至于对相关问题之研讨,则待异日。关于这一问题,其云:
《文选》编录时,首先根据文章的体裁特征,将文章划分为三十七类。赋、诗篇目较多,《文选》又以“事类”之法将之进行二次分类。……萧统《文选》将赋、诗二次分类,是按“事”或说按题材内容来分类的。……《文选》“事类”的编录方式,模仿的是“以类相从”的类书,而当时萧统身边正在编撰的大型类书《华林遍略》,正是《文选》学习、模仿的直接对象[1]。
下面,我们拟就其所说的三条理由逐一加以辨析,看其是否真的能成立。
一、关于“将《华林遍略》的编录方法运用到《文选》中”说
刘博士云:
《文选》是受到《华林遍略》的启发而着手编撰的,徐勉是萧统的老师,萧统“每事询谋”,他对《华林遍略》“事类”的编录方式应该了解。那么,将《华林遍略》的编录方法运用到《文选》中是很自然的事。“萧统与《华林遍略》的编撰颇有一些关系。《华林遍略》由梁徐勉等编纂,徐勉,字修仁,萧统为太子在东宫时,由他主东宫太子读书之事。……因此,天监十五年,由太子詹事举学士撰类书,萧统也是知晓的。……那么,类书编撰按内容分类的方式,定会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或者说影响到《文选》诗按内容来实施分类。”(胡大雷《〈文选〉编纂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1页)其说甚是[1]。
这恐怕只能说明作者有着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当然,我们知道学术研究往往也少不了想象力,问题是,仅凭想象所得于此是无法代替据文献支撑进行论证而来之结论的。首先,这里的“《文选》是受到《华林遍略》的启发而着手编撰的”云云,乃基于其文前面之“所以说《文选》的编撰源于《华林遍略》的推动,是因为:第一,《华林遍略》的领编者是自己身边敬重的老师徐勉。老师领修《华林遍略》这样的大事,对爱读书、勤思考的萧统来说不能没有触动。第二,可能正是《华林遍略》编纂的触动,‘略其芜秽,集其清英’的想法才在萧统脑海中清晰起来。老师编纂的是‘事集’,是为了使用者检索方便。那么,自己为什么不编一本‘文集’,以与老师的‘事集’相配呢”而来。然而,这两条理由均不仅缺乏应有的文献支撑,且与其所要证者没有任何必然的关联,即在逻辑的层面上亦说不过去,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其次,即就类书言,“以类相从”的编录方式亦非创自《华林遍略》,远在三国时,曹丕就曾“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2]卷2《魏志·文帝纪》,而据《三国志》卷23《魏志·杨俊传》之“(杨)俊曰:‘吾知罪矣。’遂自杀,众冤痛之”下,裴松之注引《魏略》说,是书“合四十余部,部有数十篇,通合八百余万字”[2]。这里的“部”“篇”,分别当为《皇览》的一级类目与二级类目。《旧唐书·经籍志下》与《新唐书·艺文志三》著录何承天并合《皇览》122卷、徐爰并合《皇览》84卷,徐勉《华林遍略》600卷;欧阳询《艺文类聚序》云:“前辈缀集,各杼其意。《流别》《文选》,专取其文;《皇览》《别略》,直书其事。”据此可知:(一)撰《艺文类聚》的欧阳询等人肯定看过刘宋时的何承天与徐爰各自所并合的《皇览》,自然也看过《华林遍略》;(二)就“事”之编撰体例言,《艺文类聚》、《华林遍略》、《皇览》三者当无大别。另外,《隋书·经籍志》子部著录:“《皇览》一百二十卷,缪袭等撰。”注:“梁六百八十卷。梁又有《皇览》一百二十三卷,何承天合。《皇览》五十卷,徐爰合。《皇览目》四卷;又有《皇览抄》二十卷,梁特进萧琛抄。亡。”其影响之大,于斯可以概见。不仅如此,据《梁书》卷26《萧琛传》,萧琛亦曾为昭明太子之属官。另外,在“帝即命诸学士撰《华林遍略》”之前,又出现了多部大型的类书如南齐萧子良“集学士抄《五经》、百家,依《皇览》例”而成的千卷之“《四部要略》”[3]卷40《竟陵文宣王萧子良传》与“当下”刘孝标之《类苑》,等等。因之,“将《华林遍略》的编录方法运用”云云,若非忘记基本常识,则令人难以思议。况且,“‘以类相从’的编录方式”在类书之祖《皇览》出现之前已多有之。如《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之“赋”分“屈原赋之属”“陆贾赋之属”“荀卿赋之属”与“杂赋之属”四类,而其前三者虽为别集式的著录,然其相对于“赋”这一大类言,本身就是“以类为别”的*至于别之类义如何则为另一回事。如章太炎《辨诗》之“《七略》次赋为四家:一曰屈原赋,二曰陆贾赋,三曰孙卿赋,四曰杂赋。屈原言情,孙卿效物,陆贾赋不可见。其属有朱建、严助、朱买臣诸家,盖纵横之变也”(《国故论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90页);刘师培之“写怀之赋,屈原以下二十家是也;骋辞之赋,陆贾以下二十一家是也;阐理之赋,荀卿以下二十五家是也”(《论文杂记·八》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与《中国中古文学史》合刊〕);顾实之“此屈原赋之属,盖主抒情者也。……此陆贾赋之属,盖主说辞者也。……此荀卿赋之属,盖主效物者也。……《刘略》《班志》区分类别”(《汉书艺文志讲疏》四《诗赋略》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等等。;后者更是类辑为篇(“以类为别”),而此盖“后世总集所自始也”[4]杂编卷1。其三,“每事询谋”,被刘博士作过度的延伸解读。别忘了,据《梁书》卷25《徐勉传》,其前尚有“昭明太子尚幼”一语。不仅如此,正如梅运生所云:“萧统既勤学好问,在学术问题上,愿意倾听他人的意见;同时又好学深思,心知其意,且好立新说,学术个性极强,从不轻易认同他人意见。《梁书》本传记其在佛理阐释问题上,不愿复述乃父的论题,而是‘自立二谛、法身义,并有新意’。他的叔父始兴王萧憺逝世,关于东宫服丧礼的问题,太子仆刘孝绰依据旧礼和常例,提出服丧的形式和时间,这个意见,还得到‘仆射徐勉、左率周舍、家令陆襄’的认同,但最后还是被太子所否定。”[5]303其四,退一步说,太子“对《华林遍略》‘事类’的编录方式”非常了解,也无法得出其必“将《华林遍略》的编录方法运用到《文选》中”去,因为此乃两码事,其间无任何必然的联系。另外,“梁世之修《遍略》”,正如刘知几《史通·采撰第十五》所云之“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而《文选》乃着眼于“选”,即《文选序》所谓的“略其芜秽,集其清英”。因之,“很自然”云云,实无从说起。
另外,胡先生乃研究魏晋南北朝文学的著名学者,对此间的文学有着非常深入的研究,然“类书编撰按内容分类的方式,定会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或者说影响到《文选》诗按内容来实施分类”之说,例以我们前面所述,似未为得。
二、萧统可能会借鉴《华林遍略》的“‘事类’方式”说未为圆照
刘博士云:
萧统编撰《文选》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方便作者翻检以及写作取则之需。既然如此,萧统很有可能会借鉴《华林遍略》便于使用者“按图索骥”的“事类”方式。[1]
不知“为了方便作者翻检”云云,从何说起?*郭英德云:“便于读者翻检和作者取则,这是总集的原初功能。……正因为作品繁多,难于兼功,所以萧统不得不‘略其芜秽,集其精英’,编为总集,以为当世作者写作的范式。……总集的这一原初功能,实本于类书。类书的功能,正如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序》所说的:‘俾夫览者易为功,作者资其用,可以折中(之按:“中”当作“衷”)今古,宪章坟典云尔。’”(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页)以为“写作的范式”云云,可谓得其大者;“实本于类书”说,则似有所未照。另外,以“便于读者翻检”为“总集的原初功能”,似亦未尽然。(一)《文选序》云:“譬陶匏异器,并为入耳之娱;黼黻不同,俱为悦目之玩。……自非略其芜秽,集其清英,盖欲兼功,太半难矣。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岂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今之所撰,又以略诸。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辑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6]卷首这是“为了方便作者翻检”吗?再说,于此“作者”又能翻检到多少东西?(二)如“赋”体之“郊祀”“耕藉”“论文”与“诗”体之“百一”“反招隐”等子类,各仅收一首作品,看目录即一目了然,需要什么“‘按图索骥’的‘事类’方式”才“便”!况且,每一子类仅一首作品,类之实何在?(三)如“赋”体之“物色”(收《风赋》、《秋兴赋》、《雪赋》、《月赋》),“鸟兽”(收《鵩鸟赋》、《鹦鹉赋》、《鹪鹩赋》、《赭白马赋》、《舞鹤赋》),“音乐”(收《洞箫赋》、《舞赋》、《长笛赋》、《琴赋》、《笙赋》、《啸赋》)乃“大类”,萧统若“借鉴《华林遍略》便于使用者‘按图索骥’的‘事类’方式”,会如此含糊?尤其是“诗”体之“杂诗”“杂拟”两子类更是鸿蒙(参后)。另外,“赋”体共录57首作品(包括1首赋序)而别为15小类,即每小类平均不到4首,而“表”“书”两体分别录作品19首与24首,却没有再分。这又如何解释?退一步说,“为了方便作者翻检以及写作取则之需”云云能够成立,“萧统很有可能借鉴《华林遍略》”云云仍为无根之说。道理十分浅显:如上所述,(一)远在《华林遍略》之前的著名类书《皇览》便是运用“以类相从”的方式编纂的,且在其时影响甚巨;(二)有“以类相从”成分而非类书者更多,其源更远*又,郭英德云:“正因为总集的原初功能是便于读者翻检和作者取则,因此从挚虞《文章流别集》发端,‘类聚区分’,‘分体编录’,即区别不同文体加以选编著录,便成为总集的基本编纂体例。因为分体编录,以类相从,使用者就可以便捷地‘按图索骥’,根据自身写作的需要,翻检和阅读前人的相关作品,作为写作的楷模。因此早期总集基本的编纂体例便是‘分体编录’,如挚虞的《文章流别集》、南朝梁萧统的《文选》等都是如此。由此而派生出一种别体,即辑录一代或历代同一体裁作品的总集,如南朝陈徐陵的《玉台新咏》。于是,总集编纂与文体分类,从一开始便相因相成:总集编纂成为文体分类的胚胎,文体分类成为总集编纂的根据。”(郭英德上揭书,第102页)显然,郭先生是说比刘博士之说更符合实际。不过,“辑录一代或历代同一体裁作品的总集”,恐非由“分体编录”类总集所“派生出”。。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诗经》已是用“以类相从”之方式编纂的。《毛诗序》云:“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6]卷45是可谓得其要矣。
接着,刘博士在引方师铎的“我们真想不明白:魏文帝曹丕‘集五经群书,以类相从’的《皇览》,我们把他算作‘类书’,而不视为‘总集’;可是同样情形的‘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的《昭明文选》,我们却不把他当作‘类书’,反而把他算作‘总集’;这样的任意去取,究竟有没有一定的权衡呢”后,又云:
这种“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的编录方式肯定源于类书,我们由此可以推断《华林遍略》对《文选》的影响。[1]
由于非类书而其有部分“以类分”者甚多(参前),故这一空之所有的“肯定”,何异《大般涅槃经》卷32所说之“其触牙者,即言象形如芦菔根”?此其一。其二,刘博士盖因专注于创新说以致连自己这里引的“‘集五经群书,以类相从’的《皇览》”是类书也忘记了,否则,就算“这种‘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的编录方式肯定源于类书”,思维缜密者谁敢由此而遽“推断《华林遍略》对《文选》的影响”?何况,“这种‘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的编录方式”与“源于类书”并无任何必然的联系。至于方先生此说,可谓明乎小同而昧于大別。首先,如上所述,《皇览》所集为“篇”者乃类其后来的《艺文类聚》之“门”而非独立之作品,自然不能视为“总集”。其次,类书自然是“以类相从”的,然并非“以类相从”者便是类书。张春辉云:“分类是类书的必要条件,但不是类书的充分条件,二者的关系必须弄清楚。”[7]此可谓明于根本者也。于此,方先生盖误以为《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之“(文帝)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之“篇”与《文选》之“首”同,否则实在令人难以思议,其何以会有“究竟有没有一定的权衡呢”如此莫名其妙而大悖于常识之问。于此,不知刘博士何以引方先生这一有低级硬伤者作为其说之佐证?而此硬伤并不难知。
三、“《文选》所以能借鉴《华林遍略》的编撰方法”之理由难以成立
刘博士云:
《文选》所以能借鉴《华林遍略》的编撰方法,还因为编者与《华林遍略》领编者徐勉有着特殊关系的原因。萧统是《文选》的主编。……徐勉于萧统有终生之师谊,二人亲如父子。对于徐勉,“太子礼之甚重,每事询谋”,在《文选》的编撰上自然少不了向徐勉取谋。刘孝绰是《文选》最主要的参编者之一,这一结论已为学术界所公认。而刘孝绰与徐勉关系非同寻常。……作为至交文友,刘孝绰一定了解《华林遍略》的编录特点,那么,在编撰《文选》时“就地取材”加以借鉴,并不让人感到意外。[1]
这同样说明不了任何实质性的问题。首先,如上所说,“每事询谋”云云被刘博士作了过度的延伸解读。即由“太子礼之甚重,每事询谋”,是无法得出“在《文选》的编撰上自然少不了向徐勉取谋”这一结论的。其次,即使“刘孝绰一定了解《华林遍略》的编录特点”,亦无法得出其“在编撰《文选》时‘就地取材’加以借鉴”。何况,“已为学术界所公认”云云存在问题,因为此前“刘孝绰是《文选》最主要的参编者之一”说,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参见力之《关于〈文选〉的编者问题》(《文学评论》1999年第1期)、《关于〈文选序〉与〈文选〉之价值取向的差异问题:兼论〈文选〉非仓卒而成及其〈序〉非出自异手》(《文学评论》2002年第1期)、《综论〈文选〉的编者问题(上)》(《江汉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综论〈文选〉的编者问题(中)》(《江汉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梅运生《萧统与〈昭明文选〉》(霍松林主编《中国诗论史》〔上册〕第2编第5章第1节),等等。其实,著名学者曹道衡在其发表于《文史》2005年第3辑的《关于〈文选〉研究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已云:“这一工作(之按:即编撰《文选》)的完成究竟是萧统一人之力还是曾得到刘孝绰或其他人帮助,论者说法不一。”(此文又载《中国文选学》〔第六届文选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学苑出版社2007年版)而曹先生撰该文时,力之长达4万言而力主《文选》出于萧统一己之手的《综论〈文选〉的编者问题》(发表时一分为三)尚未发表。。退一步说,刘孝绰真的是《文选》最主要的参编者之一,据我们前面所说的理由,“‘就地取材’加以借鉴”云云同样无法成立。其实,如上所述,由于刘博士此前无法证明《文选》借鉴《华林遍略》的编撰方法,故“所以能”云云便无从谈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刘博士又云:
何思澄在完成《华林遍略》的撰写之后,因表现突出,先被提拔为“治书侍御史”,后又被徐勉推荐给萧统。那么,何思澄在《文选》编纂中到底起怎样的作用呢?王应麟《玉海》卷五四引《中兴书目》……有双行小注称:“与何逊、刘孝绰等选集。”……俞绍初先生解释为,“何逊乃何思澄误写”。如果俞先生的推论不假,则何思澄在《文选》编纂中的作用可谓大矣![1]
此前,何融先生在其发表于1949年春的《〈文选〉编撰时期及编者考略》一文中,已认为何思澄有参与编撰《文选》的可能。其后,亦有多位学者如是观。不过,那仅仅是据“理”推测,而非有什么经得起推敲的文献支撑。问题是,“考定某一事实,最重要的是看其有无文献支持(有坚实的文献支持,不合情理也不成为问题);其次才考虑其是否合情理(合情理的未必就是事实。这一点,我们尤当注意)”[8]。换言之,何思澄“被徐勉推荐给萧统”后是否参加过《文选》的编纂还是一个有待论证的问题,如何能越乎此而设“何思澄在《文选》编纂中到底起怎样的作用呢”这样之问?何况,《梁书》与《南史》何思澄本传,只说徐勉举思澄等学士应选“入华林撰《遍略》”与“时徐勉、周舍以才具当朝,并好思澄学,常递日招致之”,然据此是难以证明其“后又被徐勉推荐给萧统”的。此其一。其二,“如果俞先生的推论不假”,至多说明何思澄有参编《文选》之可能,“作用可谓大矣”云云则无从说起。况且,“何逊乃何思澄误写”说是难以成立的[9]36[10]。其三,史云:“天监十五年,敕太子詹事徐勉举学士入华林撰《遍略》,勉举思澄等五人以应选。迁治书侍御史。……久之,迁秣陵令,入兼东宫通事舍人。除安西湘东王录事参军,兼舍人如故”[11]卷50《文学传下·何思澄传》;而《遍略》“八年乃书成”[12]卷72《文学传·何思澄传》,即时为普通五年,最快亦得到普通四年。然《梁书》卷51《处士列传·何胤》云:“初,开善寺藏法师与胤遇于秦望,后还都,卒于钟山。其死日,胤在般若寺,见一僧授胤香炉奁并函书,云‘呈何居士’。言讫失所在。胤开函,乃是《大庄严论》,世中未有。又于寺内立明珠柱,乃七日七夜放光,太守何远以状启。昭明太子钦其德,遣舍人何思澄致手令以褒美之。”而《续高僧传》卷5《释智藏传》有云:“(释智藏)以普通三年九月十五日卒于寺房。”[13]559可知何思澄致昭明太子“手令”一事发生在普通三年冬。又,据《梁书》卷30《徐摛传》的“王(晋安王纲)为丹阳尹,起(徐)摛为秣陵令。普通四年,王出镇襄阳,摛固求随府西上,迁晋安王谘议参军”及卷4《简文帝纪》的“太宗简文皇帝……(天监)十七年,征为西中郎将、领石头戍军事,寻复为宣惠将军、丹阳尹,加侍中”和卷3《武帝纪下》的“普通元年……(冬十月)辛酉,以丹阳尹晋安王纲为平西将军、益州刺史”,可知:晋安王萧纲为丹阳尹时“起(徐)摛为秣陵令”最晚为普通元年十月,徐摛去此职则为普通四年。再则,当时“郡县居职”虽“以三周为小满”[3]卷53《良政列传序》,然实际上“迁换去来,又不依三周之制”[12]卷77《恩幸列传·吕文显传》。以此数者合《梁书》何思澄本传的“久之”分析,可得:何思澄任秣陵令的时间为天监十八年至普通元年九月以前。故“完成”云云,乃失考所致。其四,据《南史》本传记载,何思澄“自廷尉正迁治书侍御史”,故“因表现突出”云云近乎望文生义。如果说思澄“迁治书侍御史”是由于此前工作成绩之显著,那亦只能体现在其任廷尉正一职之秀出上,而与参撰《华林遍略》之表现如何则很难说有多大的关系。所谓“治书侍御史”,据司马彪《续汉书·志》说,乃“掌选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14]卷26《百官志》。换言之,由“提拔为‘治书侍御史’”,是证明不了思澄在《华林遍略》之编撰中“表现突出”的——两者无异于隔山鞭牛。刘博士接着又云:
其实,从何思澄与萧统的关系,也可以推断他在《文选》编撰中所发挥的作用。……藏法师为当世名僧,何胤也为当时高士,萧统特派何思澄持手令前往褒美,足以说明萧统对何思澄的重视。而且,何思澄有编撰《华林遍略》的经验,又因能力出众提拔为“治书侍御史”,确为编纂高手。对这样的人才,萧统怎能不大加重视呢?“在《文选》编撰中,何思澄、刘孝绰出力为多。”(许逸民《〈文选〉编撰年代新说》)“《文选》是经过前后两个时期,在萧统主持下,由刘孝绰、何思澄等东宫学士协助而得以成书的。”(高明峰《关于〈文选〉编纂过程的一点意见》《阴山学刊》2004年第5期)。因此,何思澄与刘孝绰一样,是《文选》两大最重要的编者之一。何思澄是《华林遍略》的主要参编者,对于“事类”的编录方法十分熟悉,那么,将之运用到《文选》,当然驾轻就熟。[1]
“也可以推断”“怎能不大加重视呢”云云,未免牵强附会。况且据上所述,思澄参加《华林遍略》的编纂工作至多一半,而“提拔为‘治书侍御史’”与其在这一工作中表现是否出色无多大关系,如何能证明其“确为编纂高手”?此其一。其二,由“萧统特派何思澄持手令前往褒美”当世名僧,如何就能“推断他在《文选》编撰中所发挥的作用”,凭常识便知这两者近乎“风马牛”。其三,据隋秘书监柳顾言之“梁主以隐士刘孝标撰《类苑》一百二十卷,自言天下之事毕尽此书,无一物遗漏。梁武心不伏,即敕华林园学士七百余人,人撰一卷,其事类数倍多于《类苑》”[15]9之说,可知《华林遍略》力求“事类”之全之多;而《文选》则精选“美文”,当然其标准往往因文体不同而有所异[16]。因之,即使其“确为编纂高手”,然彼高手非此高手也。试看《文选·诗》之“杂拟”与“杂诗”二子类之目:
陆士衡《拟古诗》十二首,张孟阳《拟四愁诗》一首,陶渊明《拟古诗》一首,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袁阳源《效曹子建乐府白马篇》一首、《效古》一首,刘休玄《拟古》二首,王僧达《和琅邪王依古》一首,鲍明远《拟古》三首、《学刘公干体》一首、《代君子有所思》一首,范彦龙《效古》一首,江文通《杂体诗》三十首。
《古诗》十九首,李少卿《与苏武》三首,苏子卿《诗》四首,张平子《四愁诗》四首,王仲宣《杂诗》一首,刘公干《杂诗》一首,魏文帝《杂诗》二首,曹子建《朔风诗》一首、《杂诗》六首、《情诗》一首,嵇叔夜《杂诗》一首,傅休奕《杂诗》一首,张茂先《杂诗》一首、《情诗》二首,陆士衡《园葵诗》一首,曹颜远《思友人诗》一首、《感旧诗》一首,何敬祖《杂诗》一首,王正长《杂诗》一首,枣道彦《杂诗》一首,左太冲《杂诗》一首,张季鹰《杂诗》一首,张景阳《杂诗》十首,卢子谅《时兴》一首,陶渊明《杂诗》二首、《咏贫士诗》一首、《读山海经诗》一首,谢惠连《七月七日夜咏牛女》一首、《捣衣》一首,谢灵运《南楼中望所迟客》一首、《田南树园激流植援》一首、《斋中读书》一首、《石门新营所住四面高山回溪石濑修竹茂林诗》一首,王景玄《杂诗》一首,鲍明远《数诗》一首、《玩月城西门解中》一首,谢玄晖《始出尚书省》一首、《直中书省》一首、《观朝雨》一首、《郡内登望》一首、《和伏武昌登孙权故城》一首、《和王著作八公山》一首、《和徐都曹》一首、《和王主簿怨情》一首,沈休文《和谢宣城》一首、《应王中丞思远咏月》一首、《冬节后至丞相第诣世子车中》一首、《学省愁卧》一首、《咏湖中雁》一首、《三月三日率尔成篇》一首。[6]
这是“按‘事’或说按题材内容来分类的”吗?这就是编撰类书高手之“杰作”?或者说,这就是可能“借鉴《华林遍略》便于使用者‘按图索骥’的‘事类’方式”之成果?显而易见,相对于类书之分类而言,这无疑是“杂乱无章”的。再就其中的组诗言,别说“江文通《杂体诗》三十首”与“《古诗》十九首”,即如“曹子建《杂诗》六首”就“事”或“题材内容”看,六者亦显非为一。观其之三的“西北有织妇,绮缟何缤纷。明晨秉机杼,日昃不成文。”与之五的“仆夫早严驾,吾将远行游。远游欲何之,吴国为我仇。”便一清二楚。换言之,据此能证明的只是:(一)何思澄未曾参与《文选》之编纂;(二)《文选》赋、诗之再分类不可能模仿“以类相从”的类书《华林遍略》。又,“杂拟”的情况与“杂诗”相仿;“乐府”“杂歌”,亦非“按‘事’或说按题材内容来分类”。四,刘博士所引两位今人说之前者,其前文有云:“在《文选》编撰中,萧统始终主其事,而东宫参预者中何思澄、刘孝绰出力最多。如果上述揣度尚能说得通的话,那么……”[17]即这仅仅是作者之“揣度”。在笔者看来,许先生此文之价值在其所提的问题很有学术生长点,能引发我们对“选学”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然其“何思澄、刘孝绰出力最多”云云之“揣度”,则恐难成立[10]。至于其后者之《文选》“经过前后两个时期”说,此前著名学者曹道衡已有云:
《文选》中所录作品,除刘、徐、陆的五首诗文外,其他作品,都是天监十二年(513)沈约逝世以前死去的人所作。这就不能不使人怀疑《文选》的编纂,是否曾有一个过程,即此书在编纂之初,本限于选录天监十二年以前去世的人之作,而刘孝标等人之作,是后来在编定时加上去的?因为梁人论诗文,确有以天监十二年为断限的例子,如钟嵘的《诗品》就是这样。[18]
曹先生此说自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然其贡献当在垒高“学术平台”而非结论本身。不过,关于这一问题,此前辨之已详,兹不赘。至于其“由刘孝绰、何思澄等东宫学士协助而得以成书的”之说何思澄参加《文选》之编撰,文献支持亦只是“当前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为何逊当指何思澄,‘思澄’快读即为‘逊’”而“愚意以为后一说更为可信。若此,则正说明了何思澄在编撰《文选》过程中的重要地位”[19]。即其实际上来自刘博士所引的“‘何逊乃何思澄误写’”。换言之,比观我们前面之说,此说之不能成立已不待辨而自明。况且刘博士所引的这两家说出后,“选学”界对相关问题研究已更为深入,并有直接否定刘博士所引以作为支撑者的论说(如王立群《〈文选〉成书时间研究》认为“其下限由丁贵嫔去世、腊鹅事件后萧统的心情‘惭慨’交并无法编纂且亦无法写出轻松闲适的《文选序》所决定”。另外,力之有《综论〈文选〉的编者问题》一文,力辨刘孝绰和何思澄无与《文选》编纂的实质性工作。因之,认为《文选》成书于丁贵嫔去世后而刘孝绰和何思澄参与其事者,当先辩驳王立群与力之之说)。本来,从学术研究的理路上言,引用被否定或被置疑的观点作为自己文章观点的支撑或佐证时,当先进行辨析,然其压根儿就没有做这一工作(当然,时下如是不知凡几)。
余论
综上所述,就《论徐勉对萧统〈文选〉编纂的影响》一文的上述理由说,是难以证明徐勉领编《华林遍略》对《文选》诗、赋“事类”编录方法产生过任何实质性的影响的。
从方法论的层面上考察,众所周知,《文选》与《华林遍略》为书殊异,且在《华林遍略》之前已有《皇览》等多部大类书,而《梁书·昭明太子传》有“于时东宫有书几三万卷”之说,故当我们要探讨《文选》是否会受到《华林遍略》之影响一类问题时,得先弄清楚诸如《华林遍略》与其前的类书在分类取向上有无本质的差异?作为“专取其文”的《文选》是否会出其前“各为条贯”的诗文总集之“轨”,而取则乎“直书其事”之类书?等等。然而,该文作者对这些至关重要的工作并没有做,故从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其文立说之所以难以成立,是近乎“先天”性的。
于此,我们虽不同意刘博士之说,然对其勇于创新之精神,深表敬意。至于拙文之不当,则祈刘博士与海内外之方家不吝以斧之。
[1]刘宝春.论徐勉对萧统《文选》编纂的影响[J].文学遗产,2010(5).
[2]卢弼.三国志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4]胡应麟.诗薮[M].北京:中华书局,1958.
[5]霍松林.中国诗论史:上册[M].合肥:黄山书社,2007.
[6]萧统.文选[M].北京:中华书局,1977.
[7]张春辉.类书的范围与发展[J].文献,1987(1).
[8]力之.朱彝尊“《文选》初成闻有千卷”说不能成立辨[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6(5).
[9]韩晖.《文选》编辑及作品系年考证[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5.
[10]力之.综论《文选》的编者问题:上[J].江汉大学学报,2005(1).
[11]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12]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3]释道宣.续高僧传[G]∥续修四库全书:第128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4]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5]杜宝.大业杂记[M]. 《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91.
[16]力之.关于《文选》的选文范围与标准问题[J].河南大学学报,2005(3).
[17]许逸民.《文选》编撰年代新说[J].文学遗产,2000(4).
[18]曹道衡.关于萧统和《文选》的几个问题[J].社会科学战线,1995(5).
[19]高明峰.关于《文选》编纂过程的一点意见[J].阴山学刊,2004(5).
[责任编辑海林]
I206.2
A
1000-2359(2012)02-0195-06
力之(1956-),男,广西北海人,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文选》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0XZW010)
201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