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动物产地检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2012-04-13钱宏光王效东万宇平孙翠萍马长旺江苏省姜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25500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钱宏光 王效东 万宇平 孙翠萍 马长旺 (江苏省姜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25500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加强动物产地检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钱宏光①王效东①万宇平②孙翠萍①马长旺①(①江苏省姜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25500 ②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动物产地检疫是整个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事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于防控重大动物疾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长效机制,构建覆盖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网络,可有效促进动物防疫整体工作水平的上升。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建立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长效机制,必须用制度来规范、用监督来保障、靠联动来建立,实施“以监促检、以检促免、以免保养”的工作模式,树立常态化监督理念,通过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全面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地方动物产地检疫数量有所下降。自动监体制改革以来,动物防疫整体工作水平不断上升,通过动物防疫工作实践,笔者更进一步认识到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于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
当地相关部门一直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到目前,全市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长效机制,构建起覆盖全市的动物产地检疫运行网络,完善了由村协检员具体实施产地检、乡镇动监所负责运输检疫、监督所行使全方位监督管理的产地检疫工作模式。
1 用制度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1.1 制定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施意见 免疫是基础,检疫是关键,监督是保障。根据这一工作思路,在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施意见,对产地检疫的目标要求、程序方法、职责分工以及违规检疫的处理处罚标准、监督规范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还出台其它一些配套文件。所有这些文件的制订和实施都对全市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切实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1.2 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任务 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所分别与乡镇动监所、村协检员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头,把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1.3 与各饲养场签定检疫质量协议书 协议书明确了养殖场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检疫员或饲养场违反规定所负责任,饲养场实行报检,自觉接受监管,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等。设立了举报电话、违纪投诉电话等。
1.4 各项优惠补贴以产地检疫数量为依据 各饲养场出栏动物,要首先经产地检疫报检,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外调动物时重新凭产地检疫证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地检疫证明留场。饲养场在享受各种优惠政策时以产地检疫证记载数量为依据,并获取相应补贴。
2 靠监督保障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
2.1 集中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专项整治活动 专门组成若干督察小组深入各乡镇动监分所,协助开展工作,把加强行业管理与强化逆向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运输环节、屠宰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作的检疫员、协检员和逃避检疫、非法收购生猪的经纪人、生猪贩运业者进行处理。
2.2 将监督工作下沉,扩大监督面 动监所的有关人员,采取分区、包片、昼夜巡查等方式对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通过将监督工作下沉,扩大了监督面,有力地促进了产地检工作的开展。 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监督管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生猪交易经纪人的管理。通过注册登记、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成立经纪人协会等方式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知法、懂法,守法经营。
2.3 严格动物饲养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把所有动物饲养场的动物卫生防疫条件为第一门槛,对原有动物饲养场重新审核动物卫生条件。卫生条件达到要求的,给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准予饲养,并制定了报检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和各种登记表包括出栏检疫登记表、无害化处理登记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饲养场予以处罚或予以取缔。
3 以培训打造合格检疫监督队伍
一支合格、过硬的检疫监督队伍,是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保障。对协检员(村防疫员)、乡镇动监所长、监督员、执法人员等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举办动物防疫知识竞赛和防疫、检疫技能大比武活动,使动监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树立良好动监形象。严厉查处内部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门前补检和只收费不检疫、只收费不具证、以证代据或以据代证以及倒卖检疫证明等违规执法行为。
4 靠联动建立产地检疫工作长效机制
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监促检、以检促免、以免保养”的工作模式,即凭免疫卡出具产地检疫和外运检疫合格证明,凭产地检疫和外运合格证明进屠宰厂屠宰,凭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市场,紧抓动物防疫监督不放,将产地检疫的监督工作坚持常年化。
4.1 组建联合监督执法队伍 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整合人力和物力资源,统一调派监督所、动检站、乡镇动监所的车辆、人员,组成动物产地检疫联合监督执法队伍,每天活动在乡村,强化动物防疫现场监督,重点打击逃避检疫的违规行为,建立起部门联动、监督有力的产地检疫长效机制,促进防疫工作的开展。
4.2 树立预防性常态化监督观念 在畜牧养殖小区、规模饲养场派驻专职检疫员,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管。清楚掌握饲养场当月所饲养的动物的总数以及增加或减少情况,确保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的要求。
4.3 加强对外引动物的监管 不但使外运动物的经营业者对外引动物所需材料和程序全面了解,同时也使市、乡监督人员根据流程各负其责,掌握本辖区的动物饲养情况,避免动物漏检,控制外疫引入。对从外地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准入制度,对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及其产品,严禁销售、屠宰、加工和使用。同时,对养殖有关情况登记备案。对全市动物进出饲养场实行微机监控,有效掌握动物疫情动态,提高产地检疫率,杜绝重大动物疫病传播。
4.4 不断完善动物溯源管理工作 监督所设专人负责免疫标识的订购、发放信息的录入、上传、统计等工作,猪、牛、羊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佩带二维码耳标。实行违法溯源制度。据近年来动物卫生案件显示,部分人受高利润的驱动,相互串通,收售、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案件有所抬头,甚至形成了收售、加工、再出售一条龙。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动监人员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畜禽当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4.5 落实检疫申报制,提高产地检疫水平 通过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全面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乡镇动监所建立完整的规模养殖场、大户产地检疫档案,每个行政村建立散养户产地检疫档案,使产地检疫工作进村到户,临栏产地检疫真正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搞好产地检疫监督,在屠宰环节,实施《产地检疫证明》及免疫标识回收等级制度。重点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场、动物交易市场的产地检疫证、免疫标识及运输检疫证明的回收情况进行督察。正是由于采取了以上各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2012–07–12)
S851.34
C
1007-1733(2012)10-00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