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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人道主义的生态限度及其出路

2012-04-13崔永和童路雯

关键词:人道主义人类价值

崔永和,童路雯

(1.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河南 新乡453007;2.吉首大学 哲学研究所,湖南 吉首416000)

一、传统人道主义及其生态限度

人道主义在学理上是一个关于把人作为目的,从而尊重人、关心人、为了人的历史范畴、哲学思潮和哲学价值观,它以个人为着眼点,主张每个人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他自己是自己的目的;人道主义尊重个人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尊重人的内在价值的现实生成,把人当人看待,而不是把人视为工具。人道主义作为一种人文精神,其基本旨趣在于主张人之为人的尊严、自由和价值的神圣不可侵犯,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人,是人自身的主人和创造者,是实践的主体和现实生活的主人。古希腊辩士学派哲学家普罗泰戈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成为“人类本位”的哲学思想的发端。到了中世纪,宗教和神权君临一切,人“应当蔑视自己”、“应当厌恶尘世生活”等信条被尊奉为安身立命的最高准则。于是,窒息人的思想,剥夺人的幸福,无视人的自然本性,扼杀人的创造力,侵犯人享有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的禁欲主义、神道主义、封建主义、蒙昧主义盛极一时,中世纪因此而被认定为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

肇始于意大利并进而扩展到德、法、英、荷等欧洲诸国的文艺复兴运动,之所以能够在历史上发挥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宣告一个中世纪时代的终结,重要原因还得益于自然科学的发展。哥白尼、伽利略、哥伦布和麦哲伦的学说,给了传统思维方式以致命冲击。因此,文艺复兴运动普遍表现出来的科学、文学、艺术的全面高涨,尽管难免带有那个时代的印记,但其意义却远远超出时代的和阶级的局限,它所张扬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人类文明的演进提供了有益的思想文化资源。

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人道主义的含义彼此存在差异,它所体现的人类争取自由解放的价值取向,也相应地具有不同的侧重点和具体内容。在古代,人们主要是争取从自然压迫下求得解放,以谋取物质生活资料为基本的自由标志;中世纪的人们主要是争取从宗教神学的束缚下求得解放,为思想自由谋求一席之地;封建社会中的人们主要是争取从压抑人、奴役人的封建专制制度和吃人的封建礼教、封建文化中求得解放,为争得个人的生存权和应有的社会地位挣扎呐喊;工业文明以来,现实的人一方面受惠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一方面也遭遇到市场经济的误导,市场经济中的资本要实现增殖,必然把“双重掠夺”(对于劳动的掠夺和对于自然资源的掠夺)的法则贯彻到底,于是,人的自由和解放面临环境污染和生态灾难的命运就是不可避免的。这样一来,反思和矫正人在实践中的异化,重修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群体与群体、群体与人类的道德关系和利益关系,就成为当代人类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在哲学价值论领域,内在价值是价值主体自利性的应然生成过程。不仅人类及其个体具有其内在价值,按照自己的自觉选择实现自身的价值诉求,同时,人以外的自然生命体也同样具有其趋利避害、求生避险和延续种群的价值诉求。贵人性,尊人权,在一切不把人当人看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具有普遍的积极意义,但是,它并非无条件的、绝对的原则,尤其在人与自然关系出现高度紧张的当今历史条件下,传统人道主义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是否尊重和承认自然内在价值,是判别当代人之是否具有全面人道主义情怀的重要试金石。

概略说来,对于自然价值可以作出如下把握。

首先,自然内在价值是自然物的生成过程。生成性是自然内在价值的重要特征,自然物的存活延续本身就是其内在价值。罗尔斯顿说:“自然系统的创造性是价值之母;大自然的所有创造物,就它们是自然创造性的实现而言,都是有价值的。”[1]生成性是自然内在价值的质的规定性,创造性是自然物选择适宜条件、采取一定形式、经由一定环节的应然生成过程。然而,并非自然界所有的转化或变化都会生成价值,那些退化的、无序的或异化的自然过程,便是妨害或销蚀自然内在价值的过程。

其次,自然内在价值是自然物的实际存在。自然内在价值主要是指自然界中所呈现的有序、自组织、存续、进化等现象。西方大多数环境伦理学者都承认一切自然物的内在价值,例如,罗尔斯顿就认为,一切自然物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有机物还是无机物,都是“创生万物的自然界的创造物。晶体、火山、喷泉、海岬、河流、温泉、卫星、北斗、湖群、尖山、方山、峡谷——这些都属于自然物……它们或许具有明显的特性和时空上的统一性与连续性,对称、和谐、优美、别致,尽管它们同时也是零乱、破碎和残缺不全的。它们确实没有意志和兴趣,毋宁说,它们具有的是发展趋势、轨迹、特征、演替、起始、终结和循环,这些使得它们具有形态上的完整性”[2]。这就表明,自然内在价值是不依人的感觉能力和评价标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和自发生成过程。

再次,自然内在价值具有趋利避害的特征。作为价值主体的自然生命体,都具有区分好坏利害的辨别能力和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这种能力,直接说来,是为了获得有利于自己的东西而逃避有害于自己的东西;最终说来,则是为了保持内外平衡从而生存下去”[3]。自然价值主体维持自身生存、发展及其种群延续的利己能力和自然选择,即是其内在价值。

最后,自然内在价值具有非预成性。自然内在价值是生成的而非预成的,其中不乏随机因素的作用和不可事先设定的结果。恩格斯曾经分析了动物由于对食物的过度浪费,反而导致动物适应能力的提高和促使自身进化的积极结果。这是任何直线思维和先验预设都难以正确认识和把握的。

在历史上,人道主义一直持守高扬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的自由的宗旨,随着工业文明的兴起,传统人道主义越来越远离自然情怀,忽略自然内在价值。随着近现代生态环境问题的不断突出,传统人道主义忽视自然内在价值的理论缺陷日益暴露出来。实际上,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人类不过是众多物种的一种,既不比别的物种更好,也不比别的物种更坏,“它在整个生态系统中有自己的位置,只有当它有助于这个生态系统时,才会有自己的价值”[4]。在工业文明时代,一切忽视自然内在价值的思想理论,必将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而日渐降低自身在社会历史中的价值。

二、全面人道主义对工业文明的扬弃

传统人道主义思潮的先天不足,在于它过分理想化地推崇人的力量而贬抑自然的力量。美国著名哲学家戴维·埃伦费尔德指出:“人道主义兴起年代里的强有力的声音,其实是人道主义者的声音。它要是留心一点的话,就很有可能减弱从旧宗教中继承来的傲慢倾向,即相信我们有能力随便摆布地球而又不必为此付出任何代价。正如克拉伦斯·格拉肯指出的那样,弗兰西斯·培根、康德、休谟和歌德都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警告过目的因理论固有的弱点和危险,以及它将产生的问题。但这些声音没有引起重视。实际上,比起我们时代的其他理智观念,培根的著名箴言‘只有服从自然才能支配自然’,即使在培根那种带有限制人道主义的僭妄的前后文中,也可能在更多方面被更多人忽略了。”[5]应当说,这个分析对于传统人道主义说来是很在理、很贴切的。在工业文明的历史条件下,由于人类对于人以外的自然物的权利及其内在价值、对于人与自然的相互生成的内在关系缺乏应有的体认和人文关怀,致使传统人道主义不能不面临难以逾越的生态限度,甚至有违其初衷而逐步走向自己的“为人性”的反面。虽然人道主义也尊重人的自然本性和生理需求的神圣性,尊重人的生命权利,但是,因为它在尊重人、弘扬人本精神的同时,却忽视了“物的尺度”,排斥了自然内在价值,只是局限于人际范围内的“人-人之道”而没有能够同时兼顾“人-物之道”,不了解“人-人之道”与“人-物之道”的内在关联、相互制约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涵摄、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所以,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总是以“人类中心”的态度对待自然界,单纯把自然物的价值限定为“为人性”的手段和工具。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能力迅速增强,几乎到处都打上了人的意志的“印记”,这就越来越强化了人类在自然界面前的霸主地位。

全面人道主义是传统人道主义的深化和发展,它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全面和谐关系的基本立场,尊重人与自然的相互生成,主张把“人际之善”推广到自然界,从而扬弃和超越传统人道主义的狭隘性和不彻底性,坚持彻底的、全面的人道主义。从学理上深化人道主义研究,需要遵循同“去主体化”、“去人化”的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正相反对的逻辑理路,即不是“把人类的事物分解为非人类的事物”,而是把“非人类的事物”转换成“人类的事物”。拉康的个性理论,特别是他的象征理论的根本宗旨,在于“确立‘他者’的绝对地位”,“无论是他者还是他人,所代表的都是一种异己的因素,一种异己的他性”[6]222。与之相反,在全面人道主义看来,无论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作用的双方各向着自己的对方生成,如自然作用于人,生成人的自然属性;人作用于自然,生成自然的属人性。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异己的他性”,而是“属我的内在性”,是“我”和另一个“我”的同步生成。因此,对于全面人道主义来说,不是确定他者的绝对地位,而是确定自我的绝对地位。

在人的现实生活与实践活动领域,人与自然是相互交融、相互生成的。在这里,现实的人既有其社会关系的规定,又有其自然关系的规定,“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7]532。显然,遗弃自然的人和遗弃人的自然,都同样是非人道的,工业文明时代的人却恰恰挖掉了自身“在世”的自然之根,从而否定了自身的“在世”,这不仅是自然的沉沦,更是人本身的沉沦。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与存在的关系是人道主义与反人道主义的分水岭,“如果说强调人对于存在的本源性是人道主义的本质规定性的话,强调存在对于人的本源性则是海德格尔的反人道主义的本质规定性”[6]41。其实,全面的人道主义并不追究人与存在的本源性问题,而是强调兼顾价值主体的自利性内在价值、利他性工具价值和互利性系统价值的同步生成。

在当今历史条件下,由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空前紧张,令人类与非人类生命体的环境需要对象空前匮乏。因此,要求人在从事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的同时,主动担负起环境生产的使命,自觉生产人和自然生命体的环境需要对象,诸如清洁的水源、空气以及舒适的环境。工业文明以来出现的生态危机,客观上充当了人类很好的反面教员,它迫使人类反思自身的生存方式,由此便日益突出了环境生产的地位和作用。现实人的生存和发展不仅受制于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的自身的生产的规定和制约,而且,越来越受制于环境生产的规定和制约。人的环境生产的意识、能力和实践效果如何,将成为影响当代人的生存样态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成为人的本质力量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并在长远意义上影响和决定着人类的命运。当代人类环境理念的觉醒和生态素质的提高,是后工业文明坚持和发展全面人道主义的主体条件。

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7]187由此说来,全面的人道主义也可称之谓自然主义的人道主义。面对空前严峻的生态危机,仅仅局限于高扬人的尊严、自由和价值已经远远不够了,甚至难免陷入“人类中心论”的窠臼。因此,克服传统人道主义的生态限度,必须以兼容人与自然双重价值的宽广胸怀,开启人道主义的后工业文明路向,倡导全面、彻底的人道主义,这就是马克思所向往的尊重自然、和自然同命运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坚持“利己、利他、利环境”的“三维伦理”原则,兼顾“人-人之道”与“天-人之道”的统一,其基本内涵可以简要概括为: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中,坚持基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主义的人道主义,推己及人地尊重一切存在物的价值;在社会历史领域超越传统人道主义,坚持“自然的存在”是“人的在世”的根源的原则,全面正确地处理人与物、手段与目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关系。

西方近现代主体性哲学家的痼疾,在于绕开“现实的人”去谈论主体性,从而把主体性变成“无人的”或“无根的”主体性,他们“不愿意将他们所讨论的‘主体’说成是‘人’或‘人本身’,而是几乎众口一词地将其说成是‘我’或‘自我’”[8]。例如笛卡儿的“心灵”、康德和胡塞尔的“先验自我”,都是在“人”以外去讨论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哲学实际上是对人道主义的淡化或颠覆。与之不同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则立足于“人”的根本点上承继、重塑和丰富了人道主义,他们把自己的理论出发点置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7]525的基础之上。沿着马克思开启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路向,在当今时代条件下更应当强调:哲学主体性之根在“人”,而人的生命之源在自然,自然的为人性在实践中生成。这,就是扬弃工业文明的全面人道主义的内在逻辑和生态根脉。

三、开启全面人道主义的新出路

生态哲学与环境论理学的生发源头,主要不是某种先验预设或理论建构的结果,而是近现代城市化和工业大生产在生态环境问题上的负面影响,以直观可感的形式不断从反面启迪、逼迫和教育着人们,迫使人们不得不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得不探索矫正自身的实践方式和生存方式的理论以及如何走出生态困境的出路。

对于大工业所产生的生产力及其拒斥农业所引起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曾经尖锐地指出,“这种生产力已经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机器和资本)”[7]542,“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9]。可见,即使在工业文明处于上升阶段时,农业文明依然备受马克思的关切。人类要想继续在这个星球上存活下去,就必须在实践中坚持全面人道主义,自觉拿起批判的武器,反省自身,反观实践长期效果,寻求规避环境灾难的生存方式,开启全面人道主义的新出路。

(一)全面发展人的需要,走出拜金主义误区。人的需要本身不仅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而且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扩充其内容的复合系统,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人类将同时具有物质生活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在当今生态环境面临严峻危机的背景下,人类出于自身的健康、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考虑,对于环境需要越来越表现出高度的关注,即越来越渴求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绿色的食品、舒适的环境。而这些环境需要的指标,几乎是无价之宝,是金钱所难以买到的。

(二)加强国际合作,走出狭隘群体主义误区。如果说,走出拜金主义误区需要个体自省的话,那么,走出有害人类、破坏环境的狭隘群体主义误区,则亟待加强全球性的国际合作,认真履行国际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约,尽力保护生态环境。对于那些只顾本国利益发展经济、无视生态环境恶化的做法,应当予以国际舆论谴责,甚至诉诸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制裁。个别国家或地区为了一国一地的利益粗暴违反国际公约,甚至在国内煽动所谓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情绪,继续推行地方保护主义,这种自私、狭隘、愚昧的举动,终究难以逃脱自然法则的惩罚。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出经济“持续增长”误区。为了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必须切实转变实践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注重自然资源的循环利用,不断增强生态意识,节能减排,逐步做好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加工重复利用;在现代化城市,要尽快改造现有的地下管道设施,实行分类排放,集中回收城市居民的粪便排泄物,使人们取之于土地的能源再回归土地,为农业输送有机肥料,可持续地培育土壤肥力;有计划、有步骤地辟建和发展绿色作物试验区和生态养殖基地,拒绝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采用无污染的环保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健康、绿色的食品。

(四)注重实现人的精神境界,走出科学理性工具论误区。在现代科学技术乃至一切科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滋生了一种为“用”而“学”的实用主义倾向,即把某些感性效用目标的实现,作为一切科学技术和理论活动的唯一驱动力,这就从根本上忽略或排除了人的精神文化需要或精神境界对于人生的极端重要性,难免发生价值论错位。比如,面对经济与人生的尖锐冲突,舍人生而保经济,成了大多数决策人的惯常选择,于是,“圈地”、“强拆”之风也就在实际中畅行无阻,甚至跌到了冲决道德底线、令法制律令失灵的边缘。国内有论者在研究评析哈贝马斯时指出,在哈贝马斯看来,“一旦科学技术成了意识形态,广大生产者就会因为满足于获得一定数量的物质财富而丧失政治兴趣或政治意识,出现‘非政治化’倾向,丧失对现存社会的‘批判’兴趣和批判能力,从而完全‘认可’现存社会。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技术对人和社会的‘控制力量’也越来越大,人的生产行为乃至所有的社会行为都会受到‘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的控制和剪裁,人的生存活动和生存方式越来越机械化,技术的合理性因此也逐步演变成了技术对人的统治的合理性”[6]192。

(五)在实践层面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关注居民的生活满意度,走出城市“大,高,洋”误区。近些年来,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建大城、盖高楼、反生态、求大求洋的“贵族化”倾向,这种倾向“会使普通群众的生活更加不方便,也使普通群众的谋生空间更加狭小。偌大的城市,可以摆下无数高楼大厦,却难摆下一些菜摊”,“城市越来越漂亮,但不少人的生存、发展空间却越来越狭窄”[10]。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中的“圈地”运动,伤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针对这种倾向,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中国城乡建设中的三个问题:“第一,就是现在有些地方不顾农民合法权益,搞强制拆迁,把农民赶上楼,丢掉的不仅是古村落,连现代农村的风光都没有了。农民失去的是土地,这件事情远远超过文化的保护。第二,就是我们在城市建设中,从建国以来,我们应该吸取的一个很深的教训,就是拆了真的建了假的。大批真的物质遗产被拆毁,然后又花了很多的钱建了许多假的东西。第三,就是城市的设计不是从这个地区文化的特点出发,这个问题恐怕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11]面对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朱镕基前总理曾经痛切地指出:“我非常担心的就是搞‘城镇化’。现在‘城镇化’已经跟盖房子连在一起了,用很便宜的价格把农民的地给剥夺了,让外国人或房地产商搬进来,又不很好地安置农民,这种搞法是很危险的。这跟中央的政策精神根本不符合,我们曾经多次讨论过,就怕这个东西。”[12]澳大利亚著名后现代农学家大卫·弗罗伊登伯格指出:“对于中国来说,挑战在于,要从自己过去和当前的那些高度污染能源和侵蚀土地的非持续性做法中吸取教训。挑战还在于,应创造一种后现代的‘务农文化’,其中有数百万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富裕农民参加,而不应该是由少数人依靠矿物燃料、肥力枯竭的土地和大量的资金来经营一种‘务农商业’。”[13]这些分析十分切合中国实际。中国作为世界农业大国,任何对于农业、农村、农民的边缘化,最终必然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由此也必将伤害人类的根本利益。因此,用生态化引领中国城乡同步发展,是从战略高度提升人的生存方式的根本要求,也是全面人道主义扬弃传统人道主义的新出路。

[1]徐嵩龄.环境伦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198.

[2]H.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270.

[3]王海明.关于道德的起源和目的的四种理论[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4]王治河.中国的后现代化与第二次启蒙[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2).

[5]戴维·埃伦费尔德.人道主义的僭妄[M].李云龙,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270.

[6]段德智.主体生成论——对“主体死亡论”之超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李文阁,王金宝.生命冲动——重读柏格森[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37-38.

[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79.

[10]王炜.城市化不能“贵族化”——中国城市化观察(下)[N].人民日报,2011-02-21(17).

[11]温家宝.要加强古村落保护应吸取拆真建伪教训[N].京华时报,2011-09-07.

[12]朱镕基.朱镕基讲话实录: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486.

[13]大卫·弗罗伊登博格.中国应走后现代农业之路[J].周邦宪,译.现代哲学,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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