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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在全市暂停销售使用13个铬超标产品

2012-04-12药宣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2年9期
关键词: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

(药宣)

本刊讯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央视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问题高度重视。日前,北京市药监局连夜部署,紧急下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涉嫌铬超标胶囊药品》的通知,在第一时间要求,从即日起,全市医疗机构、批发企业和药店一律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批次的铬超标产品。目前,全市药监部门已开展全市范围的监督检查。同时,北京市药监局责成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要做好用药咨询和药学服务工作,指导患者做好替代用药的选择。

市民若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8397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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