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2012-04-12自贡市农业局
自贡市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自贡市农牧业局主动作为,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在中央(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进行累加补贴。
一是明确政策,确定累加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累加补贴受益对象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当年规范完成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已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并具有一定规模、依法规范运作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公司。凡列入农业部开发的“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的四川省当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的机具种类均属市级财政的累加补贴机具的种类。补贴额度按照“管理系统”中四川省当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的补贴额度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协调,确保累加补贴程序规范、经费足额到位。依法规范运作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公司,在购置当年补贴机具时,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享受同等额度的地方补贴,累计总额不超过购机总额的60%。对环城现代农业暨新农村示范园区4个核心区的60个村(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内建立的农机专合社或农机服务公司的累加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对示范园区外的农机专合社或农机服务公司的累加补贴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三是强化监管,加大对累加补贴资金监管力度。①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累加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农机累加补贴资金专款专用。②区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享受累加补贴购买机具的专项补贴档案,加强累加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③对累加补贴农机具加强跟踪检查,保证累加补贴机具不倒卖、不流失。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不得转卖或转让,对发生倒卖、流失行为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追回所享受的全部补贴优惠。
(自贡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