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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社保基金缩水

2012-04-12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2年6期
关键词:经办运作社会保险

■ 陈 洁

社会保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这项制度旨在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机制使得国家和社会可以为其成员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做到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时间的历史演变。从古代的社会救济、救助活动,到15、16世纪之交,英国政府颁布 《伊丽莎白济贫法》以缓解贫困者的生存危机,19世纪末德国议会通过了 《健康保险计划》、 《工伤事故保险计划》、 《退休金保险计划》三项保险立法,开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保障制度才日臻完善。从我国来说,自从建国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1949—1956年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保障建设时期,1957—1966年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时期,1966—1978年是社会保障的停滞期,1978年至今为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全面发展时期。

我国社会保障工作从建国初期至今,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也呈现出了诸多特点。随着社会保障普及面越来越广,社保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保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这项工作也就越来越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我们有工作能力的时候按月缴纳社保基金,社保体系也在按照其内部运作机制不停的运转,诸多社会成员已经享受到了社会保障的好处。但同时,我们也要反思,社保体系是否完善有效,是否确实能够在我们需要的时候给以保障和支援。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10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2010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5项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总额23886亿元,各级政府财政专户存款20319亿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账户和其他银行存款1416亿元,暂付款751亿元,债券投资369亿元,委托运营366亿元,协议存款665亿元。这其中,全国社保基金总额中有九成左右存于银行,而用来购买债券和委托运营的方式进行投资的不足一成。然而,自2010年2月至2011年10月,我国实际负利率已延续了19个月,2011年7月的CPI更是升至6.5%,与一年期存款利率之差扩大至3个百分点,实际负利率对基金收益的蚕食显而易见。而且,社保基金的总额巨大,几个百分点的损失都是难以承受之痛。预测到2020年,仅养老保险基金滚存余额就将超过10万亿元。如果是负利率,届时收益率损失将更大。社保基金是国家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统一政策、强制实施的一种养老制度。群众在退休前按照政策缴纳了社保基金,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费用主要依靠社保基金的发放,这笔钱理应保值增值,才能让人们将来生活得幸福,生活的有质量。但现实是,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保基金收益率却跑不过CPI,严重贬值,蒸发缩水。

解决社保基金缩水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危机意识,从思想深处重视社保基金贬值缩水的问题

我们的社会是在不停的发展与前进中的,在发展的过程中,谁都不能保证从一开始就想的非常全面,做的面面俱到,当然在社会保障方面也是一样。让国家、社会和公众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就必须把这件事作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放到日程表中,想办法,出对策,尽早的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解决社保基金缩水的问题。作为公众,也必须具备参与意识,时刻关注社会保障动向,积极的献计献策,因为社保基金是切切实实关系到我们社会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社会保障基金体系的运行

我国关于社保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实在不容乐观。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体现的是政府的宏观意图,每一条法律法规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去认真执行。如果法律法规不能够切实的执行下去,就算我们社会的相关部门高层领导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且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抑制社保基金缩水问题的解决办法,那也是无济于事。所以,各级政府的社保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真正把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

解决社保基金缩水问题的关键,要从社保基金管理机制上入手

关于机制的问题,包括很多方面,这是解决社保基金缩水的核心。

(一)考核机制

按照目前社保基金运作的机制来看,应该是没有关于这部分资金保值增值的一项指标来考核相关部门的业绩,自然这项事务也就不大会列入他们的工作内容。因此,建立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考核目标是十分有必要的。在社保管理系统中,应当从上至下依次设定,在关注总量,总收入,总支出,同比增长等目标的基础上,增加设定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至于目标的设定值,应该经过科学的测算,给出一个合理值,或给出一个合理的计算方法。在实行初期,我认为至少要以CPI的增长作为参考值,也就是说社保基金的增长目标值要跑过CPI的增长值。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再针对各地各部门的对该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当地的具体情况加以分析,给出一个合理的目标值来执行。该合理的目标值应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起始的设定值,是一个固定数的指标值;另一方面就是滚动值,是在该初始目标值的基础上逐年做出调整的值,也就是说该目标是应该不断调整以适应当时情况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样在社保管理系统中,从上至下,逐级对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指标进行考核,使得相关部门把社保基金的保增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到日程工作中去做。

(二)运作机制

1.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肩负起自身的责任,财政部门也同样。现行体制里包括两大部分,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目前是财政部门一家独管社保基金,社保经办机构很难打破这种管理模式。我们上面也提到过,中央早有文件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存期和购买国债的安排。 《社会保险法》也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肩负起国家赋予的责任,而财政部门也应该适度放权,积极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沟通合作。

2.对于社保基金结余基金的运作。我国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按此规定,除去预留费用,剩下的绝大部分钱应该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专户。目前的状况是,余下的钱用于购买国债的基本上少之又少,基本上全部存入专户,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利用社保基金余额积极购买国债是一个解决基金缩水问题的办法。但现实是国债供给量有限,根本满足不了社保基金庞大的需求,而这就需要我们对存入专户的基金动脑筋想办法了。笔者认为,对于专户基金的运作不要拘泥于固定的模式,应该通过科学的计算,找到这部分基金运作的合理搭配。采取储蓄与投资相结合,储蓄分期结合,投资分块结合。一年储蓄与多年储蓄相结合,部分一年定期,部分两年定期,剩余三至五年定期,确定好每个用款阶段都有存款到期,满足正常支付要求并适当考虑突发性事件即可。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可以采用积极的投资运作方法,投资建议分块在不同领域进行,可以有效的降低投资风险。

(三)监管机制

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如何保证这项基金的安全,这就要依靠有效的监管机制。一方面是确保社保基金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更不能被侵吞。另一方面,在社保基金结余部分的运作过程当中,安全性也相当重要。尤其是在投资的过程中,如何正确评估投资风险,如何确保收益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社保基金在追求增值保值的前提下将这部分钱用于投资,但如果投资不慎,结果没有保值增值反而增加了基金的损失,对于社保来说也是一种不安全的因素。基于上面两方面不安全因素,社保监管体系应该从纵向、平行和审计三方面确保。先说纵向,顾名思义就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主要通过定期指标汇报和不定期的检查来完成。同时加强监控密度对于企图对社保基金动手脚的不良想法也是一种威慑。平行监管是指财政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相互监督,共同完成对社保财政专户的管理。每一笔款项的运作都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每一笔存取款项都要有双方的批准才能执行。两者的关系应以社保经办机构为主,通过科学计算,提出对社保账户剩余基金的运作计划,与财政部门沟通取得一致后,取得双方印鉴才能办理。

应对社保基金缩水,应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和运作方式

从社会保证制度起源来看,英国、德国等欧美国家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从发展时间上比我国时间长,社保基金运作中的问题可能也更早的从他们国家暴露出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适合我们的方法加以运用。比如美国的401K计划,就是鼓励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再如,西方各国普遍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新的发展趋势包括提高社会保障费率,增加社会保障收入;降低过高的社会保障标准,减少社会保障支出;减少国家干预,强化市场机制对社会保障的调节作用,使社会保障制度从 “国有化”向 “私有化”转变,让私有企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鼓励发展商业性保险;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现收现付制改为现收现付和个人资本积累相结合的混合制,以增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通过国外对社保制度的改革,我们可以反思我们的社保制度中哪些可以进行改革,并且将其中可以利用的方法先在个别地区进行试行,若取得良好效果再加以推广。

社保基金缩水的问题,必须正面面对,积极探索,稳中求革新,不断开拓谋发展,保住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养老钱福利钱,使社会保障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让我们的社会成员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使我们的社会能够长久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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