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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效能的有效发挥

2012-04-12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8期
关键词:公安大学公安机关公安

张 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效能的有效发挥

张 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公安机关与媒体、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肩负着新闻发布、宣传政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等重要任务。同时,它还是公安机关的重要新闻宣传部门,在宣传法治精神、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效能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是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是公安机关任命的、代表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阐明公安机关立场和观点的专职或兼职的新闻发布人员。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一种新闻发布和新型的警察公共关系管理制度,是公安机关连接新闻媒介和人民群众的制度通道,是公安机关向公众发布警务信息的工作方式,是公安新闻发布团队协作的一种工作机制。[1]

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宣传职能

宣传可作如下解释:一定的阶级、集团或一定的社会组织借助于一定的传播媒介,通过公布、传播、解释一定的思想信息来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动的实践活动。[2]可见,宣传的内涵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目的性。即以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为目的。二是要借助于一定的传播媒介,通过公布、解释等方式来达到其目的性。

从宣传的定义和特点上看,新闻发言人制度正是通过媒体对外发布新闻,通过对新闻事件作出相关解释、表明态度,来达到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影响人们对事情的看法和意见,从而作出客观公正的价值判断的目的。由此可见,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宣传职能。也正因为如此,利用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职能,将其宣传效能发挥到最大,是每一位新闻发言人及其团队应该思考的问题。

二、发挥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效能的意义

(一)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宣传职能是公安宣传的有机组成部分

公安宣传是指公安机关为完成工作任务,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其他活动形式对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所进行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说明、讲解和教育活动。

公安宣传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公安工作过程及其工作效果的传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警务公开,自觉地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树立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形成良好的警民关系,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3]

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公安机关宣传部门的一部分。发言人制度作为公安机关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一个重要窗口,肩负着重要的宣传任务。公安机关的重大活动开展之前,往往都会利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通过发言人向媒体和公众对活动的内容、目的进行宣布和介绍,以达到客观公正执法、争取社会理解与支持的目的。这也是公安机关日常新闻发布的主要工作之一。公安机关的其他职能部门也常常通过发言人平台,发布治安预警信息、交通出行须知、户籍改革办法等便民信息。这也是公安机关搞好公共关系,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本身就是公安机关的“代言人”,是公安机关对外展现自身形象的一个窗口,每一次新闻发布,每一项发布内容,都是公安形象的生动体现。

(二)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公安宣传工作变被动为主动的有效途径

当前,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新形势新变化既给公安宣传工作带来了发展机遇,也给公安宣传工作提出了种种挑战。媒体的多元化和市场化,互联网的草根化,以及主流媒体的边缘化趋势不断削弱着公安宣传的传播效果。以往,公安新闻宣传惯用的“牺牲奉献”、“破案战果”、“便民举措”等宣传套路在今天似乎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加之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作为直接、频繁与老百姓接触的公安队伍,常常被当作公众发泄不满情绪的对象,往往出现“正面宣传、负面解读、庸俗理解”的反常现象。这些现实情况,都加大了当前公安机关宣传工作的难度,常常使公安宣传工作陷入了被动局面。

大众民主意识的觉醒、政府信息公开的浪潮催生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这也为公安机关宣传工作扭转被动局面提供了有效途径。无论是日常新闻发布,还是突发事件应对,公安机关都摆脱了原来被动等待媒体“敲门”和被网民代替说出所谓“真相”的境地。有了完整有效的发言人制度运作机制,公安机关就能够以积极的姿态,主动而坦然地面对媒体。即便是发生了不利于公安队伍形象的公关危机事件,我们也可以主动发声,先声夺人,率先占领舆论阵地,表明立场态度,令谣言止于公开,在宣传舆论战中反败为胜,在危机中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有效发挥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效能的主要途径

(一)做好日常新闻策划,发挥好发言人制度议程设置功能

议程设置功能是指大众传播中,愈是突出某命题或事件,公众愈是注意此命题或事件。[4]无论是新闻媒体还是公安新闻宣传部门,议程设置都是以新闻策划的方式,主动对受众施加传播效果影响的常见和重要手段。公安新闻宣传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对法治精神的宣传,二是公安形象的宣传。因此,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宣传任务也应围绕这两点进行。

有关公安政策法规的宣传一直是公安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如交通、户籍、出入境等重要法规的出台时,为了引起公众注意、号召人们遵纪守法,进行相关的新闻策划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2011年“酒驾”新规出台,各地交警集中查处了一批酒后驾车的违法者,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详细地对新法规进行了解释说明。生动的案例以及广泛的媒体关注度,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使新法规的精神迅速深入人心。这不能不说是一次成功的新闻发言人议程设置。

案情侦破新闻因其本身的新鲜刺激性而容易引起媒体的关注,但有关公安队伍建设方面的新闻就很难引起媒体的“兴趣”。这就需要通过策划,从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点切入,找好发布会的由头。公安机关是公共安全信息的采集者和使用者,拥有大量政务、警务信息,但发布必须有选择、有重点,以我为主。即要从维护党和国家利益、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出发,有鲜明的目的性。在确定选题的基础上,再谋篇布局,将警方关心点、媒体兴趣点、百姓关注点三者有机结合。例如,某市公安局的网络技侦部门在技术革新、用人制度等方面推出了新举措,希望媒体予以宣传配合。该局就组织召开了一次利用新技术破获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的新闻发布会,在描述案件的同时介绍了网侦部门队伍建设的新动作,将媒体的猎奇心理与警方自身的宣传意图有机结合,达到了较好的宣传的效果。

(二)在答记者问中准确传递宣传意图

发布会的答记者问环节,看似临场发挥,却同样凝结着发言人团队的智慧。在每次新闻发布会前,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对已掌握的案件材料、社会舆论进行分析研究,预制记者可能提到的问题,进行模拟回答。当然,这不可能涵盖记者的全部提问,但往往也能猜中绝大部分。口径的统一可使发言人心中有数,临场不乱。可见,新闻发言人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一个制度,要想达到宣传的目的,就一定要在会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当然,发言人个人的素质对于宣传意图的传递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明确的是,发言人不是回答人,而是问题的回应者。回答是站在法律、政策的高度作诠释,是借“提”阐发组织的观点。回应包括传播的主信息,而不仅是回答具体问题。发言人在答复中延伸、充实其发布内容,在延伸中阐述政策、法律的精神,表明公安机关的态度、立场,树立起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形象,以此准确传递出自己的宣传意图。这些良好的临场表现,除了会前的准备之外,需要发言人日常在政策法规方面的不断积累,需要不断地实战锤炼,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

(三)对发布会的宣传效果及时评估,不断总结经验

每次新闻发布会的举办都应有明确的目的和意义。发布会结束后,是否产生了既定的社会影响,需要事后进行认真的评估,特别是对于“宣传效果”这样缓慢见效的成果,更加需要依托于量化的数据分析来说明问题。

发布会评估的内容包括对发布会现场每个成与败的细节的分析总结,以及媒体的“落地效果”分析。发布会中所发布的主题是否集中,内容是否丰富,有多少媒体参加,发布会内容在媒体发表内容中的比例是多少,媒体报道所关注的重点是什么,是否符合发布会的意图,以及下次发布会应如何改进,都是需要及时评估的重要内容。

不同的媒体有各自关注的问题,不能苛求媒体按照我们的意图来进行报道。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要做的只能是不断提高自身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水平,将隐性宣传渗透于日常新闻发布之中,在突发事件中完成危机公关的应对,在长期不断的努力中,树立起公安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1]杜晋丰,高潮.警方与媒体[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 008:5.

[2]王毅虹.公安宣传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6.

[3]李华文.论公安宣传策略[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96.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62-1 65.

D631

A

1673―2391(2012)08―0036―02

2012—04—24

张洋,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创新项目课题“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项目编号::YX11023。

【责任编校:边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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