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塑造和谐心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2-04-08周海霞
周海霞 刘 果
(1.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2.75735部队,广东 广州 510800)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在当前形势下,必须长期不懈始终抓好的头等大事。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在党政机关的一些同志中往往受到种种心理因素的影响而松懈斗志,止步不前。因此,认真研究腐败者的心理影响因素及其产生的原因,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塑造和谐心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化进程冲击着人们的心灵,一部分人的心理被挤压得有相当程度的变形和扭曲,心理危机问题和心理和谐的重建日益凸现,社会成员心理不和谐已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党员干部们也同样经受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同样面对种种严峻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大多数党员干部廉洁奉公,顶住了冲击,经受了考验,抵御了诱惑,极少数人则沦为腐败分子。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大的差别呢?我们在分析原因的时候总是把腐败的产生归咎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制度设计缺陷、人生观、价值观的偏离和放松党性修养等。但从实际情况看,我个人认为,教育、监督、查处的不到位只是产生腐败的外部原因。哲学理论认为: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真正产生腐败的内因,是心理因素,这是导致官员腐败的直接牵引力。比如一旦心理失衡,贪欲萌发,就会酿成腐败的开端。原荣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彭光伟,本想通过踏实工作获得升迁,而希望一次次落空。他的心态从不舒服变为不满,继而变为仇恨,仇恨单位、仇恨领导,最后竟用贪污公款的方式进行报复。正如广州广重企业集团公司原董事局主席、总经理王胜杰本人在回顾剖析自己堕落的根源时所说:“心理不平衡和个人私欲膨胀是蜕变的原因。”其深刻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塑造和谐心理、抵御不良诱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 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心理问题剖析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廉洁,从道理上和道德上都被人们所接受;为政清廉,勤政为民正在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政干部的实践。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在党政机关的一些同志中往往受到种种心理因素的影响而松懈斗志,止步不前。那么,哪些心理因素会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呢?
(一)贪婪心理
心理学中有个著名的“黑猩猩受贿实验”,即实验者训练黑猩猩做一个守门者,训练成功后黑猩猩果真很好地充当守门者角色了,然而当有人以香蕉贿赂它时,黑猩猩就放行了。这个实验一定意义上说明了,贪婪与收受贿赂似乎是动物甚至是人的本能。俄国作家普希金在其作品《渔夫与金鱼》中就描写了一个十分贪婪的老太婆,和这个老太婆一样有贪婪病态心理的人,在对待金钱、权力、女色、美食、财产等方面永远是贪得无厌的。贪婪心理是一切腐败分子犯罪的共有心理,他们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用一切手段索取钱财。如贪污公款:河南有一名银行职员,上班第13天就迫不及待地伸手捞钱,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贪污公款达1.6万元。广州民航局售票员易芳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机票,贪污公款几万元,她尝到甜头后,变本加厉,在短短两年时间内,伪造3万多张机票,贪污人民币313万余元,等于一架波音737飞机在天空中白白地飞行一年。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污者就会把法律、道德抛在脑后,为满足不断膨胀的贪欲铤而走险。
(二)攀比失衡心理
相互攀比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心理学研究证明,攀比心理是普遍存在的。一般说,有时攀比心理能让人产生积极向上的奋斗精神。但是,关键是你如何利用与控制自己的攀比心理,控制不好,也就会带来负面效应。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物质财富的多少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人们对自身财富的体验是比较出来的。改革开放让一部分地区和人先富了起来,与某些行业和一些个体经营业主相比,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相对较低。市场经济拉大的贫富差距,通过人的心理比较而得到强化,从而导致心理的失衡,就可能使他们为了寻找政治地位自豪感与物质地位卑微感的平衡,走上了“权钱交易”的犯罪道路。大量事实证明:攀比失衡心理,成为诱发党员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主观因素。例如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于大路在其忏悔录上回忆:“20世纪90年代,经商热潮使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而他觉得自己作为金融企业掌握财政的负责人,工作了近30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也不厚实,心态因此失去平衡。日子长了,由以往愤恨官商变为羡慕官商。特别是见到有的领导为自己下海经商的子女铺垫,为所谓的朋友介绍生意,日子一下子阔绰起来,真是眼热心烫。”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有过这样的报道:时下,在干部队伍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个别人“三年不动就有失落感”,因为得不到提拔就“破罐子破摔”,想通过贪污腐败来弥补内心的不平衡,即所谓“不升即贪”的报复性腐败。
(三)侥幸心理
近年来,一些党政干部心存这样的想法:整风也好,党风廉政建设也罢,不过是“只听雷声响,不见雨点落”,走走过场而已。面对各种诱惑,腐败分子心存侥幸,错误地认为,腐败不一定会暴露,被查处的只是少数人;自以为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可以高枕无忧。一些腐败分子小贪没有被发现或揭露,尝到了甜头,心里产生了幻想:“谁都贪,怎么单单能把我揪出来?处理好上下级关系,行事严密一些,和检察院搞好关系,应该没问题。”结果胆子越来越大,由小贪到大贪,再发展为巨贪,直到被揪出来才悔不当初。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于大路案发后,对记者有一段心理自述:“自己在收第一笔钱时心理也激烈斗争过,但最后还是将钱掖进了腰包。”他侥幸地认为:“一个送钱,一个收钱,一无旁证,二无凭据,风险何在?况且行贿与受贿在法律上是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谁会送了钱之后又去告发自己犯了行贿罪呢?”就是这种侥幸心理使他们一步步地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三 如何塑造和谐心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党的十七大再一次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这进一步强调了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必须要高度重视人的心理和谐。
从腐败分子的心理轨迹可以看出,贪婪、纵欲、攀比、侥幸等不健康心理起着催化剂的作用。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预防和制约腐败,培养党员干部的优良的心理品质,塑造和谐心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通过个人自身的努力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
第一,个体要想心理和谐,就要提高自我认知能力。古语有云:“人贵有自知之明。”认知自我比认知他人更困难。部分党员干部因为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而导致心理失衡,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只有对自己有了准确的定位,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才能正确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工作观念,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毛主席给广大的党员干部作了一个准确定位,那就是人民的公仆,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时代怎么变迁,广大的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身的使命,把服务人民的工作做好。第二,磨练优良的意志品质。一般说来,部分官员在贪污受贿和放纵自己的时候,并不是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将会给自己带来恶果。但是由于贪欲的使然,明知不对还是去做,也就是说,他们意志薄弱得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可见,意志因素也是一些官员形成贪婪意识和纵欲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员干部要做到拒腐防变,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勇于自我磨练,自觉锤炼意志品质;不断提高在各种压力、困难和考验面前自我调适的能力,经得起诱惑,受得起考验,自始至终保持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和高尚情操。
(二)通过各级党政机关的努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心理疏导
在全面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讲座,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自觉锤炼意志品质,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适策略和方法,培养健康心理,从而正确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工作观念;通过专家讲座剖析各种腐败心理及基于心理原因的反腐对策,构筑反腐倡廉心理防线,从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
总而言之,反腐倡廉是我们党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必须注重塑造党员干部和谐的心理,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保持奋发进取之心,不断克服困难去迎接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