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与文学”专题探讨
2012-04-08武汉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陈文新教授
●特约主持人:武汉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陈文新教授
●主持人简历:陈文新,哲学博士,武汉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副主任,兼任《历代科举文献整理与研究丛刊》主编、《中国学术档案大系》主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古代文学史》(马工程教材编写专项)首席专家之一、《湖北省志》总纂委员会副总纂、中国俗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儒林外史学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小说史和明代诗学。主编的18卷本《中国文学编年史》是我国首部系统完整、涵盖古今的编年史,被誉为“中国文学史界的万里长城”。与韩国闵宽东教授合著中文图书中第一部《韩国所见中国古代小说史料》。个人学术专著主要有《传统小说与小说传统》、《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明代诗学的逻辑进程与主要理论问题》、《中国文学流派意识的发生和发展》等古典文学论著。
●主持人话语:科举是中国古代最为健全的文官制度。它渊源于汉,始创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兴盛于明、清两代。如果从隋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被废除,科举制度在中国有整整1300年的历史。科举制度还曾“出口”越南、朝鲜等国,扩大了汉文化的影响。始于19世纪的西方文官考试制度,其创立也与中国科举的启发相关。孙中山在《五权宪法》等演讲中反复强调: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胡适也说:“中国文官制度影响之大,及其价值之被人看重”,“是我们中国对世界文化贡献的一件可以自夸的事。”(胡适:《胡适文集》第十二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08页)
作为一项从整体上影响国民生活的官员选拔制度,科举制度对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准,其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余秋雨曾说:“科举以诗赋文章作试题,并不是测试应试者的特殊文学天才,而是测试他们的一般文化素养。测试的目的不是寻找诗人而是寻找官吏。其意义首先不在文学史而在政治史。中国居然有那么长时间以文化素养来决定官吏,今天想来都不无温暖”。(余秋雨:《十万进士》,《收获》1994年第4期。)丰富的常识、健全的理解力和良好的涵养是文官选拔的三个必要条件,而科举考试以经学、诗文、策问为主体部分,已足以满足文官选拔的基本要求。
科举制度虽然不以培养文学家为其核心宗旨,但它对中国文学的影响,仍足以与其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影响相提并论。至少有三点是值得加以强调的:首先,科举制度下涌现出了一个新的占主导地位的阶层:“寒士”。“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种在科举制度下大量发生的情形,为中唐以降的中国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出身于平民家庭的诗文作者,如果我们将所有出身于平民家庭的举人、进士从作家队伍中去掉,中唐以降的诗、文、词、曲,还剩下什么?其二,科举制度下“耕读传家”的生活方式造成了一种新的观察生活的立场,这种立场,先秦的孔孟、屈宋,两汉的贾谊、刘向,六朝的谢灵运、沈约,是不大可能有的。一种立场,意味着一种新的观察角度、新的表达方式。其三,科举制度为古代中国城市带来了一个庞大的新的文艺消费群体,正是这个消费群体,为俗文学开拓出巨大的市场,促进了俗文学的兴盛。在宋代,一边是程朱理学,一边是宋词;在明代,一边是阳明心学,一边是戏曲、小说。两位一体,都与这个消费群体有关。或者说,所显示的是其消费需求的不同侧面。上述三个事实提醒我们,“科举与文学”研究,是一个具有广阔前景的学术领域,值得予以关注。我们期待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到这个研究中来,共同推进这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