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基层选举文化培育与实现路径选择
2012-04-08吕其镁
吕其镁
(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海南海口 571158)
海南农村基层选举文化培育与实现路径选择
吕其镁
(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海南海口 571158)
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社会政治实践。研究和探讨海南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建设及其最新实践,对于指导并着力培育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选举文化,确保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康发展,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农村选举;基层建设;文化培育
选举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政治发展的文化土壤。我国农村基层选举文化是整个社会主义选举文化的重要一环,是基层社会和农村选民历史情怀、人文素养、民主意识、价值追求、精神境界、选举制度、政治发展、社会进步和文明层次等各种因素在选举过程中的综合反映。从培养选举文化入手,以文化进步推动政治进步,力求以新思路和新办法解决我国政治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具有特别重要意义。
一 农村基层选举文化培育是基层政权建设重要内容
(一)选举文化培育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环节
农村选举文化培育是以提高广大农民文化素养和现代政治认知为基本前提的。从我国正式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三十余年的实践看,进步较大但发展进程依然缓慢。如何使目前限定在村镇范围内的直选逐步走向深入、具体和成熟,特别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文化形态改造,使其逐步走上不断完善社会发展形态的正常轨道。通过培育较为成熟的选举文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选举制度,已成为农村民主政治发育的重要条件和基本保障。培育成熟的选举文化既是实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根本性手段,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目的之一。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将有利于农村诸多人民内部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选举文化培育的实质是依据国情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治,提升农民政治参与能力,这是新形势下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有益尝试。
(二)选举文化培育是公民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农民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尤其是当代青年农民对于自身权利和公民的认知要求变得越来越强烈,对于自身权利是否被侵犯也变得更加敏感。农民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这种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增长背后蕴含着对政治和选举的极大热情,政治参与集中体现在“选举洪流”的鼎沸上。为确保农村政治生态建设健康发展,切实加强选举文化培育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农民选举意愿与选举文化培育是一对互益性关系,农民政治参与热情提高是促进农村选举文化培育的有力条件,反过来农村选举文化培育必然有助农民政治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农村选举文化培育对农民政治参与热情和能力提高起着引导作用,如何用当代政治智慧去疏导和规范这股政治洪流,使其在合理、有序、可控范围内健康流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长期历史任务。
(三)选举文化培育是选举制度创新题中应有之义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发育程度较低,大多数村民经济收入不稳定,政治参与热情受到压抑,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因而,选举文化培育被看作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未来式”。仅仅把选举看作是活动或“运动”,基本上就选举论选举,不是奢谈“解放区选举”,就是简单类比“公社化体制内选举”.实际上脱离联产承包制以来,尤其是现代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以来农村出现的新情况,缺乏与时俱进的政治和文化制度创新。选举文化培育是农村基层选举制度创新的新视域,我们应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化形态层面去创新农村基层选举制度,将政治形态与文化形态有机结合,培育出成熟的农村选举文化。
二 海南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政治态度冷漠淡化选举
政治冷漠是与政治参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简单说就是政治不参与,是一个国家公民对政治活动不感兴趣,对政治问题和政治活动冷漠而不关心,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政治活动。我国村民自治从1998年正式实施以来,大部分农村和农民已经初步了解农村基层民主运作程序,并在政治参与中创造性地实行了“海选制”、“两票制”、“组合竞选制”等民主选举形式,表明农民政治参与热情较踊跃。但是,要看到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和农民远离政治参与,对村务不管不问,对农村基层选举反应冷淡,政治冷漠现象比较严重。海南农村政治冷漠现象在国内具有一定特殊性,大多数农民对基层选举比较热情,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对选举抱政治冷漠态度,认为选举与己无关,对选举事务中的各个环节参与较少,不愿投入时间和精力,即使投票也是应付了事。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把自己的提名权和选举权转让给别人,是一种“合法授权”。
(二)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制约选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国民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海南农民思想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观地看,其整体文化程度还处于较低水平,实际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仅占50%左右,近半数农民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文盲还有一成左右,加之宣传教育落后,农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仍然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民素质提高的要求,因而导致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层次和水平比较低。现阶段,海南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处于行政命令向村民自治转轨时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维护自身政治权利意识还是比较淡薄,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政治权利对自身利益的重要性;二是许多农民只把村民自治看成是一种政府对农村进行管理的行政形式,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农村基层民主对自身发展的实质作用。
(三)地方宗族势力强大干扰选举
海南农村宗族势力除了和全国其他地方的“大姓为强”现象基本相同外,还羁留了一些历史上形成的民族矛盾。海南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区,按历史传统和宗族习俗,农村很多事情都是由大姓大户中的“强人”说了算。在东方、保亭、白沙等民族自治市县,汉族和黎、苗等少数民族之间历史上沿袭下来的族群矛盾依然存在。解决族群纠纷和邻里矛盾时往往撇开村委会,擅自以宗族方式自行了断,这种以大姓宗族强横势力占据主导地位的不良风气,使得不少村民形成了“宗法大于国法”、“大姓为强”等错误观念。大姓家族势力凌驾于村民委员会之上,使势单力薄的农民,为求得利益保护,不得不选择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听从大姓宗族“强人”的安排,消极对待选举。
(四)乡村邪恶势力抬头破坏选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来,由于集体组织长期处于松散状态和农村管理上出现的一些薄弱环节等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治理,农村的一些丑恶现象滋生和蔓延,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寻找“既得利益保护伞”方式来操控选举,相互勾结,拉帮结派,采取“贿选”、“霸选”、“控选”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民主选举,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恶人闹事”的丑恶现象,严重破坏了民主选举过程,败坏了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声誉和质量。
(五)农村干部管理水平较低影响选举
新世纪以来,农村形势发展变化迅速,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大量涌现,国家有关农村的诸多新法律和新政策不断出台,这对农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民主法制意识和组织经济发展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应该看到,一些村干部受文化程度、所处环境、信息渠道和传统观念等局限,缺乏自我加压以及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工作中越权、揽权、蛮干、盲干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村干部自身政治素质较低,私心较重,贪占集体财产等问题屡有发生,使广大村民对其丧失了政治和人格信任。鉴于此,村民对村委会选举不抱信心,甚至认为选举仍然是村干部维护自身权力的一种“政治游戏”,在态度上往往从抵触走向消极,甚至“不闻不问”或“随帮唱影”。由于我们长期缺乏对村干部进行民主管理方面的有效培训,其政治素质难以得到相应提高,因而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深入发展。
三 科学培育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文化的实现路径
对于农村基层选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以往的解析和探讨中,人们不外乎从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去查找原因,并据此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实践要求我们,从社会文化及其选举文化培育角度尝试解决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应该是一个从源头上解决政治问题的不错选择。
(一)用改革的办法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民主治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在形成一种别具特色的政治模式,这种政治模式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通过扩大改革来逐渐推进民主治理,扩大公民的政治权益,有学者将其称之为“增量民主”。通过增量改革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民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农村政治制度创新的正确选择①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对民主与治理的一种中国式理解》,《中国学者论民主与法治》,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第15页。。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其基本标志就是建立合理的选举制度、合格的选民、合适的候选人、合规的选举过程,在实践上实行法治与自治的有机结合。在法治上应突出抓好四大建设:一是从源头上抓好选举制度建设。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产生细则》;二是从基础上抓好选举环境建设,制定乡规民约,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贿选、霸选、控选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选举风气;三是从根本上抓好党的建设。积极倡导村委会和党支部主要领导“一肩挑”与合并选举,切实加强农村党的领导能力建设,以党的建设促进和保证农村政权建设,促进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四是从技术上抓好程序设计和手段建设。采用现代技术,完善公正选举的技术手段,确保选举程序和技术监督的有机结合。在自治上应着力抓好三个提高:一要着力提高村民自治保障率。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打击歪风邪气和政策激励等措施,提高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二要着力提高村民议事能力和质量。强化村民议事和群众监督力度,持续不断地打击并根除“一言堂”、“一家亲”、“大户侯”等不良风气,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积极性,确实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和水平;三要着力提高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搞好农村政权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不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进步。经济社会发展是促进农村民主政治进步的物质基础。村委会和党支部,必须时刻把经济社会发展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切实把科学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始终让村民看到并能够分享发展带来的实惠,以不断增强村民对自治和民主政治发展的信心。
(二)用强化教育等措施逐步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基层选举文化
积极探索农村民主政治科学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采取综合施教办法,有计划长期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教育,努力培育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选举文化势在必行。一要不遗余力地抓好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在以往普法教育基础上,着重增加国家宪法、选举法、组织法、自治条例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农民法制意识和水平,使村民逐步学会用法看事、量事、断事的思维和行为习惯;二要持续不断地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教育。通过地方立法,把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教育纳入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的组织、宣传和政府民政部门,应把培育基层选举文化工作当作千秋工程来抓,突出抓好农村民主选举理论的宣传教育。针对村务公开,对村民进行民主意识和廉政建设教育;针对村委会和党支部换届,对村民和党员进行选举意识和政权建设教育;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村民进行思想解放和制度创新教育;针对章程制定和民风整治,对村民进行制度建设和综合治理教育;三要开展农民综合素质提升教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切实提升村民受教育程度,积极创造宣传和文化建设条件,持续不断地开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活动,提升村民时事政策水平和对社会事务的认知与分析能力,为培育健康的选举文化奠定社会文化和群众基础。
(三)用扩大候选人范围并提高其质量等招数确保选举质量
决定选举质量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合格的候选人。按照精英选举要求,选定一个或几个候选人应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实行唯才是举,划定范围择优候选人。在现有户籍制度范围内,按照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原则,在那些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有意愿、有公信力的能人中,采取公开、公正、公平办法,择优确定合格、合适的候选人;二是实行空降选举,扩大范围寻找候选人。突破现有户籍限制,面向更大范围招揽人才。采取省市县乡下派候选人,在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择候选人,在乡、县、省乃至全国范围公示招聘候选人,在特定区域和行业领域延揽候选人等办法择优聘用,尽快提高村委会成员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及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三是实行储备选举,定向培养待岗候选人。以县为基本单位,每年从县直机关单位和应届大学生中择优选择一批村干部后备人选进行培训和实践锻炼,定期进行考察和考核,待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提供合适人选供村民选择;还可以在本村青年中择优选择“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也可以在没有劣迹的宗族“头人”和“强人”中进行针对性培养,使其能够较快地转变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基层带头人。
[1]房宁.民主政治十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俞可平.中国学者论民主与法治[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
The Path Options of Cultivation and Realization for Grassroots Election in Hainan Rural Area
LV Qi-mei
(College of Politics & Law,Hainan Normal University,Haikou 571158,China)
Rural grassroots democratic election is the most extensive practice of socialist democracy.This paper conducts a study on Hainan rural grassroots democracy,the electoral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their latest practice,focusing on cultivating primary election cultur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o ensur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grassroots political power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promoting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economy and society.
Rural election;Construction of grassroots democracy;Culture cultivation
D 422.6;D 621.4
A
1009-9743(2012)01-0138-04
2012-01-25
吕其镁(1982-),男,汉族,吉林通化人。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2010年海南省研究生创新课题一般项目“海南基层选举文化培育与实现路径选择”(项目编号:Hys2010-20)成果。
(责任编辑:陈 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