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因俗而治的边疆治理政策
2012-04-08马亚楠
马亚楠
浅析中国古代因俗而治的边疆治理政策
马亚楠
边疆的治理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稳定、安全、繁荣与和谐发展,我国历代王朝在治边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治边方略。其中,“因俗而治”的边疆治理政策为历代王朝所普遍采用。这项政策不仅加强了内地与边疆地区的联系,也对维护中原王朝的繁荣昌盛以及统一发挥了独特而重大的作用,乃至如今仍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因俗而治;治边方略;边疆
随着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夏王朝的建立,大体上形成了以华夏民族为主体的中原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而散居在周围的边疆地区则是被称为“四夷”的少数民族。历代统治者为了加强对边疆地区不同民族的治理,同时进一步巩固中原地区的统治,推行了积极的举措,并且制定了较为灵活的民族政策,其中“因俗而治”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历代“因俗而治”政策各有不同,但其精神都一脉相承,即通过“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方法达到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有效统治,完成统一大业的目的。
一 “因俗而治”政策存在的原因
中国古代“因俗而治”的政策起源于先秦时期,发展演变于汉唐时期、完善于清代。这项政策是历代统治阶级根据各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生产生活方式等制定并且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治边政策。如汉代的属国制、唐代的羁縻府州制、明清代的土司和伯克制度等。而这一政策之所以被历代王朝所采用有其特殊的原因。
1.思想基础。
夷夏观的影响。夷夏观是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对民族和民族关系认识的总和。首先,夷夏观不仅强调“不与夷狄之执中国”,[1]“不与夷狄之主中国”,[2]“不以中国从夷狄”[3]等严“夷夏之防”的观点,而且还有“虽之夷狄,不可弃也”,[4]“戎狄豺狼,不可厌也”[5]等主张夷夏一统的思想。周朝的“五服”之分便是以夷夏一统为思想基础,据《国语·周语上》载:“先王之制,邦内甸服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6]这种划分就是以周王为中心,把华夏和夷狄视为一个大整体为前提。后来夷夏一统思想一直是历代帝王平天下的主导思想。尽管他们严格地区分夷夏,严防“夷狄猾夏”,但都视华夏与四克为一家。每一位王朝统治者都视自己为“天下共主”,并把“四海一”、“协和万邦”作为成圣的最高理想。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四海之滨,莫非王臣。”[7]由此可见,夷夏观是因俗而治的思想理论基础。
2.经济及地域因素。
自从中国第一个国家政权夏王朝建立以来,中华大地上就逐渐形成了两大居住区域,即以华夏民族为主体聚居的中原地区和以不同的少数民族为主的边疆地区。尽管历史上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因战争、通商等原因并未曾中断,但由于两大地域相距遥远,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也不尽相同,因而导致中原地区与边疆地区的政权组织形式、生产生活方式以及风俗习惯等多方面存在着差异。统治者意识到只有正视“中原”与“边疆”的这种差距,分别进行统治,才能巩固江山,稳定大业。因此,历史上这种居住格局的形成,是“因俗而治”这一政策存在的必要条件,也是客观因素。
3.政治因素。
历史上,多种原因的影响造成了中国边疆地区社会发展水平不高,边疆民族的政治组织并不稳固且并未成型,他们时而游离于中原王朝体系之外,时而又进入。因此,武力拓边或强行进行直接统治显然是不现实的,事实上也往往难以实现。这就需要对边疆地区采取既不同于对待周边国家的政策,也要与治理内地的方法有所区别。为此,历代中原王朝往往采取比较务实且较为理性的方法,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置一些与中原王朝有一定的关系但又不同于内地郡县的单位,由少数民族自己进行管理,借此加强对边疆民族的束缚,以保证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安全,同时又进而实现大一统的政治目标。[8]因此,“因俗而治”的政策得以被历代统治者所采用。
二 “因俗而治”的具体实施
西汉王朝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地方机构,有以下几种形式:在边疆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设置“道”进行管理。其中,在西部和南部的靠近内地郡县的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设置了相当于内地县级行政区划的“道”进行管理。但“道”的数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民族关系的不断发展变化而有设、有废、有增、有减。而对于归附的边疆少数民族较大的群体设置“属国”进行统辖。西汉王朝在西域、西北、西南、南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各地区不同的情况,分别设置了军政机构对少数民族进行管理。例如在西域设立“都护”、北方设立“中郎将”、东北设立“校尉”等官驻地镇守。[9]这都体现了西汉王朝“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
唐代延续了汉代“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并在汉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设置。羁縻府州制度便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置羁縻府州管理边疆是唐王朝在边疆政策上的一个创举。但羁縻府州兴起于唐代,并且在后期逐渐被历代王朝所沿用,并非偶然。早在秦代时期中央政府就在边疆设道,汉代设属国、都护府、使中郎将、护乌桓(鲜卑)校尉,允许那里“因其故俗”而治。至唐,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之间的频繁交往与不断融合,内地与边疆的联系日益密切,周边的各少数民族由于“声教所暨”而“稍稍内属”,渐次纳人职方,因而有羁糜府州之设。
虽然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被纳入了国家统一的行政建置之中,但是在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这些民族地区则享有较大的自治权,具体表现在:一,唐王朝对羁縻府州的管理不同于地方府州,朝廷很少直接管理其内部事务,皆由朝廷任命的当地民族首领定夺。朝贡和交纳轻微的赋税这两种形式则是羁縻州府对中央的主要经济负担。朝贡只是进贡地方土产,朝廷以赏赐的形式所回赠的物品要远远大于其进贡物品的价值;同时,有些羁縻州府需要交纳一定的赋税和承担一定的徭役,但相对于中央直辖府州,这些徭役赋税则要轻得多。二,唐王朝对各羁縻州府的管理重视程度较高。各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须经中央册命,均由少数民族部落首领担任,世代传袭。因其“利害情伪莫不习知”,又能为乡里所重,故朝廷可以“借补小官以镇抚之”,从而“坐而制服”边疆少数民族。[10]三,在军事上,羁縻府州可以拥有本部兵马,守卫疆土。但中央对各州、府的军队有调遣和使用的权力。例如,贞观十三年,平定高昌时,调发突厌、契苾骑数万,平龟兹,“发铁勒十三部兵十万讨之”,[11]征高丽,“发契丹、奚、新罗、百济诸君长共”,[12]平西南地区,调南诏之兵。中央不仅向“羁康州府”征兵作战,同样也用其兵戍守边疆地区。韩愈《乌氏庙碑》云:乌承批,开无中管平卢先锋军,黑水、室书以骑千来属。[13]总之,唐朝初期在平定民族地区的军事行动都往往有羁縻府州军队参加,并且在统一边疆的军事过程中做出了很大贡献。唐王朝通过设置羁縻府州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管辖与治理,但其管理方式同时又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不但顾及到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并且适应了当地的社会形态和经济发展水平,而这正是羁縻州府成功的原因所在。
清王朝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仍是实行传统的“因俗而治”的政策,但并不是传统“因俗而治”政策的简单继承,而是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针对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措施。清代,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的行政制度各不相同。为了有效统治边疆少数民族,清统治者根据少数民族行政制度情况,有选择的继承和改变,只是总体而言是“因俗而治”。
例如,随着准噶尔问题的解决,清朝统一新疆后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军政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军府制。并针对新疆地方和民族特点,对南疆各城和北疆维吾尔聚集区实行“因俗而治”,任用伯克为当地的长官。清政府先后任命了南疆三十一个城镇地区大小二百六十余名各级伯克,“各取其名,各司其职”。清政府虽然沿用维吾尔族的伯克制,但并非照搬原制。为了防止乃至消除其分裂、割据性,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废除伯克世袭制度,改由朝廷任免;对朝廷忠勤者,给予升迁;实行回避,大伯克回避本城,小伯克回避本庄。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改造之后的伯克制度对巩固新疆,维护清王朝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抵御外来侵略都起了重要作用。但与汉、唐时期相比,清代的“因俗而治”政策整体而言呈衰弱之势力。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与边疆地区各族上层人士的感情,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客观上对清朝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与巩固,起到了促进作用。[14]
三 “因俗而治”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
“因俗而治”的政策因其具有实用性及可行性,已经流传了数千年,因此它对近现代的民族政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譬如它当中的某些合理内容已被我国现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借鉴、引用并且运用到实际政策中。历史上的“因俗而治”政策虽然强调民族区域范围内“依俗而治”的自治,但是这种自治的前提是以民族平等,同时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与歧视;民族区域自治虽然也强调民族间经济文化联系的重要性,但是它更注重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灵魂是强调民族平等,发展各民族共同繁荣,也是它与历史上羁縻统治这一政策的本质区别所在。我们研究历史上的民族羁縻政策,不仅是为了吸收、借鉴、比较,更主要是要从其政策依随时势变化中获得灵感,进而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而服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譬如,民族自治原则、国家统一原则以及民族间经济文化加强联系的原则等,都可以从历史上历代统治者对民族羁縻统治所推行的政策中找到它的线索,但是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则与过去的“因俗而治”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我们已建立了各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1]春秋公羊传[M].隐公七年.
[2]春秋公羊传[M].隐公二十三年.
[3]春秋谷梁传[M].襄公十年.
[4]论语·子路[M].
[5]左传.十三经注疏下[M].
[6]国语.周语上[M].
[7]诗经·小雅·北山[M].
[8]孙建民.中国历代治边方略研究[M].军事科学出版社,2004:178.
[9]龚荫.中国民族政策史[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109.
[10]宋史[M].中华书局,1985,卷494.
[11]新唐书[M].卷221上.
[12]新唐书[M].卷220.
[13]渤海国志长编
[14]彭建英.中国羁縻政策的演变[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298.
ClassNo.:K207DocumentMark:A
(责任编辑:郑英玲)
GoverningPolicyImplementedThroughLocalCustomsandTraditionsbyAncientChineseCentralGovernment
Ma Ya’nan
The governance for border areas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country's security, safety and prosperity. The ancient Chinese central government adopted different governing policies for ruling the border areas. Among them, the policy of "governing by local customs and traditions" is universally adopted by the ancient Chinese central governments of all dynasties . The policy not only strengthened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inner region and the border area, but also played a unique and important role in maintaining the prosperity of the ancient China , and it is now still has certain enlightenments for the border area management .
governing by the local customs and traditions; border-governing strategy; frontier
马亚楠,在读硕士,新疆大学,新疆·乌鲁木齐。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边疆问题研究。邮政编码:830046
1672-6758(2012)01-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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