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寤生”释义考论
2012-04-07方胜
方 胜
(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社会学系,安徽 合肥 230059)
《左传》“寤生”释义考论
方 胜
(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社会学系,安徽 合肥 230059)
《左传》“寤生”一词,历代学者考证颇多,但多从义理和音韵着手探究“寤”字本源,所得皆难自圆其说。考论“寤生”词义应结合当时社会状况和人们认识社会的水平。姜氏何故厌恶庄公,并非庄公出生给姜氏带来痛苦,而古时封建迷信所致。“寤生”乃古时婴儿忌养民俗,应与“五月五日生”关联甚密。
左传;寤生;释义;考论
一
“寤生”一词首见《左传·郑伯克段于鄢》,“(武姜)生庄公及公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日“寤生”,遂恶之”,竟为何意?古今学者或探义理、或究音韵,各陈 其说,莫衷一是。观乎众说,其概有四:逆生、顺生、窒息、开目。
“逆生”说是古今学者所持颇多的观点,首先提出此说的是司马迁,《史记·郑世家》:“(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此说对后世影响较大,而说“难产”,依据何在?并未给予有力的证据。从字的形意来看,“寤”作“逆”解并无直接关系,于是研究者便从通假入手,纷纷提出不同看法。明代学者吴元满指出:“‘庄公寤生,惊姜氏’,据文理,寤当作逜,音同而字讹。逜者,逆也。凡妇人产子,首先出者为顺,足先出者为逆。庄公盖逆生,所以惊姜氏。”[1]P331由此开辟了“寤”字通假的先河。张自烈提出近似的观点,《正字通》:“寤生,遘生也。遘,逆也。犹今俗云倒生。”而清代黄生在《义府》中称:“遘乃迎逆,非反逆也。寤当与牾通。牾,逆也。”黄生非常肯定庄公逆生,只是“寤”字通假有变。而从音韵入手的主要是全谢山和朱骏声两位学者,他们指出:“寤生者,牾生也。寤,遌借为牾。诸说俱以意为之,不知古字本通。”清之后的学者大多采取“逆生说”。王力认为:“寤,同啎,逆,倒逆。寤生,胎儿脚先出来,等于说难产。”[2]P8钱锺书也在《管锥编》中提及,“寤生,即‘牾’也。”所取本字与黄生相同。杨伯峻虽认可“逆生”,但着眼点与众不同。认为“杜注以为寤寐而生,误。寤字当属庄公言,乃牾之借字。寤生犹言逆生,现代谓之足先出。明代焦竑的《笔乘》早已言之,即《史记·郑世家》所谓‘生之难’。应劭谓生而开目能视曰寤生,则读为悟,亦误。其他异说尚多,皆不足信”[3]P10。杨氏立足旧说,另辟蹊径,可是没有深究。至此,“寤”的本字已有四说。当前高校教材中除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外,尚有郭锡良、唐作藩等主编的《古代汉语》(上册)、朱振家主编的《古代汉语》(上册)、易国杰、姜宝琦主编的《古代汉语》《下册》三本教材也取此说,只是与王力说法不同的是将“寤”通借为“牾”。“逆生”存说甚久,主要立于“通借”之法,但迄今亦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认为既是“通借”,应有书证可立。且“寤”通借何字,是“逜”、“牾”,还是“啎”,学界至今尚未定论,历代诸家仅以《史记·郑世家》孤证为据,不可令人信服,至于释为“难产”,恐有以今释古之嫌,此说亦难作论。
“顺生”说的提出是针对“逆生”说而言。学界亦称“梦生”说,此说源于西晋学者杜预的注解,“寐寤而庄公已生,故惊而恶之”[4]P7。究其原委,未陈其详,有望文生义之嫌。唐代书注大家孔颖达亦随杜注,《春秋左传正义》:“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时始觉其生。”[5]P50二人均以庄公易生。明人冯时可赞同孔说,在《左氏释》中指出:夫人之恶者,恶其怪也,恶其惊也。或曰庄公忤生,传之讹也耳。冯说也得到清人朱鹤龄的认可,“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始觉其生也。此非生子之常,故惊姜氏”[6]。但同时对此也有一定的疑虑。顾炎武的观点则更加明确,“寤寐而生庄公已生,恐无此事”。但对“寤生”最终之义,并未深究。清代阎若璩说:庄公寤生者,乃梦中所生解较直捷。梁义绳也说:“当是武公在孕时,武姜尝梦生子不利于己,惊而觉。及生庄公,遂以名而恶之。至史公谓段生易,乃以意言之耳。”[7]P1036从语意来看,梁氏虽赞同“梦生”之说,但似有不确之意。学者田耕渔从先秦三代占梦获得启发,将“寤生”与古代迷信民俗相联系,认为“‘寤生’一语,与古代占梦中‘六梦’之‘寤生’有关,‘寤生’即‘寤梦而生’之省言。”[8]以赞同“顺生”之说。“顺生”说亦是一家“推想”,相从者并不多见。从情理观之,旦凡生育非常痛苦,世上有几个女人能在梦中生产?倘若武姜确在梦境产下庄公,实则幸运,于己于孩皆无影响,按常理,她应该高兴且喜欢庄公才是,何来“遂恶庄公”,遂知此说有误。
“开目” 说(或称“张目说”)古人早已提及。宋《太平御览》引汉代应劭的《风俗通义》曰:“不举寤生子。俗说儿堕地,未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举寤生子妨父母。”可惜其书早已佚失。元代以前文献引述此句意思皆无差别,如宋代王应麟《困学纪闻》:“庄公寤生,《风俗通义》云:‘俗说儿堕地,未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而元明之后以至清代,所引此句意思殊异。如明代陈仲醇《群碎录》:“庄公寤生,杜氏注云寐寤而庄公生。《风俗通义》云儿生未能开目视者曰寤生为是。”清代翁元圻:“儿堕地未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顾炎武:“儿堕地能开目视者为寤生。”[9]后代辞书也表述各一,《康熙字典》:“凡儿堕地能开目视者。”《辞源》:“胎儿刚生下来便能开目而视。”究竟如何?至今尚无定论。也有学者结合当今新生儿多以闭目出生为例,通过情理予以推断,“‘儿坠地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在汉时及其以前必定广为流传,否则应氏不会以‘俗说’相称;而其征引郑庄公事以辨证‘举寤生子妨父母’之说,亦说明‘博学洽闻’的应劭赞同‘俗说’的‘寤生’之释,而其赞同当必有所本”[10]。今人富金壁也有论及,“应劭为东汉人,去古未远,他所收集、分析的古代民俗,应是比较可靠的。况且,新生儿生便开目,使产妇惊悸,再加上民间有“寤生子妨父母”之说,便厌恶他,也合乎情理”[11]P314。但情理并不能完全揭示事情真相,可能古今有别尚未可知。
在20世纪初,学界在驳斥“逆生”和“顺生”的基础上提出的较新的观点——“窒息”说。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应是杨耐思《无恙·屈原·寤生》,“寤生即是俗所谓梦生,也就是新生儿窒息。……”张泽度在驳斥“逆生”、“顺生”和“开目”三说后,进一步指出“寤生是指婴儿初生闷绝,目闭口噤,即今所谓新生儿窒息”[12]。也就是如今新生儿在出生时出现的短暂窒息、不能啼哭的情况。这种大胆怀疑、敢于猜测创新的钻研精神值得推崇,但此种推断必须建立在充分、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周密、翔实的论证方可令人信服。而张先生立持“窒息”一说,是立足于中医典籍零星记载,借助金元、明清和当今若干文献,自以为据。然先秦至宋未现此例,且金元之际距先秦殊远,时人认识自然、社会之力有限,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常以上天或神意来释,女人生产不顺亦在其列,“寤生”另有所指亦可理喻,故张氏之释“窒息说”亦难以定论。
二
由于缺乏充足力证,上述“四说”尚不能定论,且“义理”和“音韵”研究方法均值得商榷。众所周知,古人认识社会能力有限,且知识落后、思想愚昧,当今之事在古人看来亦多是非常,考证古之现象、事物应置于古人认识社会的能力和方式之下,不可以今释古。
早在商代就已有根据婴儿出生之日判断吉凶的意识。战国已有根据婴儿出生月、日推测其一生命运及其对家庭影响的方法了。从出土文献材料看,战国秦汉时代根据婴儿出生月日时推测其命运的记载并不少见。如《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生子篇》按产日推产子吉凶,如“庚寅生子,女为贾,男好佩衣而贵。”又如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内容包括生子,即后世术家所谓的“推产”、“求子”。是按一日16时(平旦、日出、夙食、莫食、日中、日西中、昏、日下、日未入、日入、昏、夜莫、夜未中、夜中、夜过中、鸡鸣)求何时生男,何时生女。[13]P508探究“寤生”真相应结合春秋战国以来的社会民风异俗。武姜“遂恶”庄公,应是庄公的出生有碍父母,我们应置重点于“父母怨子”的民俗史料挖掘上,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接近事实,使“寤生”真相大白于天下。纵览古之民俗,我们发现“古忌五月五日生”一俗与“寤生”相关甚切,不仅使古人处在恐怖之中,而且使生在该日的婴儿甚遭遗弃,有幸活下来的也时刻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且历代延续皆有记载。
这一古忌《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最早:战国时田婴有妾将于五月五日产子(田文),田婴阻止曰:“勿举也。”而其母偷偷生下田文。等田文长大成人田婴才得知。田婴大为恼怒:“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田文问其何故?婴答:“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可见古时生育子女日期非常讲究,在忌日所生子女不能留下,必须溺死,古代称为毒月或毒日“生子不举”。时至两汉,文献中亦有印证,《论衡·四讳》:“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风俗通义·正失》:“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
魏晋南北朝载记较多,《孝子传》:“纪迈五月五日生,其母弃之,村人纪淳妻养之。”《宋书》:“王镇恶,北海剧人也。……镇恶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欲令出继疏宗。”《殷芸小说》:“胡广本姓黄,以五月五日生,俗谓恶月,父母恶之,藏之葫芦,弃之河流岸侧”。这一时期母亲、甚至整个家庭都加入了忌讳五月五日生子的行列,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
唐宋时期,这一民俗尚存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旧唐书》:“崔信明,青州益都人。……信明之生,五月五日日方中,有异雀鸣集庭树,太史令史良为占曰:“五月为火,火主《离》,《离》为文,日中,文之盛也,雀五色而鸣,此儿将以文显。然雀类微,位殆不高邪。”“宋徽宗以五月五日生,以俗忌改作十月十日为天宁节,是宋时尚以是为忌也。”[14]P321说明了宋代上至君王,下至黎民百姓尚存这一民俗。而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五月五日生养禁忌”逐渐产生了朦胧的否定。《西京杂记》:“王凤以五月五日生。其父欲不举。曰俗谚举五日子。长及户则自害。不则害其父母,其叔父曰:‘昔田文以此日生,其父婴敕其母曰勿举,其母窃举,为孟尝君,以古事推之,非不祥也。’遂举之。”南宋周密《癸辛杂识》:“五月五日生子,俗忌之,然不可一概论也。古书数事于此:田文以五月五日生,父命勿举,母私举之。文长,以实告之,启父曰:‘不举五月子,何也?’父曰:‘生及户损父。’”上述两则文献表明孟尝君出生之日对唐宋民俗文化的影响。
有明一代,学者已明确否定此俗的真实性。《五杂俎》:“五月五日子,唐以前忌之,今不尔也。考之载籍,齐则田文,汉则王凤、胡广,晋则纪迈、王镇恶,北齐则高绰,唐则崔信明、张嘉,宋则道君皇帝,金则田特秀。然而覆宗亡国者,高绰、道君二人耳。然一以不轨服天刑,一以盘荒取丧乱,即不五日生,能免乎?”清人赵翼《陔余丛考》对这一民俗也有类似记述。
可见最迟在战国时期既有五月五日生子妨父母的记载,并延续历代。战国乃春秋各国分化、延续所致,而民俗并非短期内所能产生和改变的,可见春秋时期已现此俗。
三
为何古人对“五月初五”如此憎恨和畏惧?其根源在于农历五月已至夏季,气温陡生,蛇、蝎、蜈蚣、蜂、蜮等五毒虫和蚊、蝇等毒虫都进入旺季,“蛇虫出没,暑毒盛行”,古代先民始以感性的、质朴的认识来改造自然,顽强地生存,遂将五月视为“恶月”,也称‘毒月”、“凶月”,谚云:“善正月,恶五月”。汉族大部分地区旧时广为流行农历五月禁忌。《风俗通义》:“五月盖屋,令人头秃。五月到官,至免不迁。”南朝梁宗懊《荆楚岁时记》:“五月,俗称恶月,多禁,忌曝床荐席,及忌盖屋。”[15]P850唐代李肇《唐国史补》也载有旧语:“五月下峡,死而不吊”。
而“五月初五”俗称“重五”,禁忌愈严。“五月五日是‘毒五日’,传说当时阴阳之气争雄,阴气战胜阳气,危及万物的生命,当然进行房事会导致厄运。”《艺文类聚》记载传说春秋时的介之推在这天被烧死,“介子绥割其排股,以啖重耳。重耳复国,子绥独无所得,绥甚怨恨,乃作《龙蛇之歌》以感之,终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绥遂抱木而烧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发火。”《北齐书》记载:“南阳王绰,字仁通,武成长子也。以五月五日辰时生,至午时,后主乃生。……经四百余日乃大敛,颜色毛发皆如生,俗云五月五日生者脑不坏。”可见,在民俗文化中,五月五日是神秘和凶恶的日子,存在范围广泛,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地域上不限于南北,且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民俗文化背景,是具有普遍性的岁时忌日,早在屈原之前就已存在。
“重五”改称“端午”初现宋代文献,又称端五、重午、端阳。它的形成是各地风俗互相融合的产物,现在仍有不同的地区特色。一般说来,北方起自五月是恶月,端午是驱邪避恶之日;南方起自越民族的龙图腾祭祀和龙舟竞渡。恶月恶日的恐怖,至迟到战国时期,北方已把五月五日视为恶月恶日了。[16]P186据《礼记》载,端午源于周代的以蓄兰沐浴驱邪之风。《大戴礼记》中保存了《夏小正》的记载,“五月蓄药,以蠲除毒气。五月五日蓄兰为沐浴”。兰是兰草,即香草,可供药用。屈原《离骚》:“纫秋兰以为佩”,古代人佩兰、以兰草水沐浴,都是为了清毒祛毒。《吕氏春秋》记载更为详细:“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生死分;君子斋戒,处必掩身,欲静无躁,止声色……”
五月五日不吉意识在古人心中影响深厚,如何避免和防范,逐渐成为古人共同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于是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和酝酿,产生了利用“药物、神符、桃印、彩丝”[17]等物品的破解之法,如形成带有较深厚的神迷色彩、较为独特、系统的五月五日禁忌文化。
古人的这一俗忌,无疑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毫无科学依据。“武公老终天年,姜氏亦然。”而端午生日之人,成大器者也并非乏人,诸如前文中所及之孟尝君、宋徽宗、王镇恶等等。
由上可知,“寤生”究竟为何意,不能仅以一字之解予以判断,而应与当时社会经济、人们的思想意识紧密联系、综合考虑。根据古今民俗和历代文献考究,“寤生”乃“恶日”而生,“五月五日”乃古时“恶日”之极,此时产子甚为忌讳,与“寤生”之意最为相切。
[1][明]焦竑.焦氏笔乘[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2]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1.
[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
[4][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5][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清]朱鹤龄.读左日钞[M].四库全书文渊阁本.
[7][清]梁玉绳.史记志疑[M].北京:中华书局,1981.
[8]田耕渔.《左传》“寤生”梦解[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9).
[9][清]顾炎武.左氏杜解补正[M].四库全书文渊阁本.
[10]马固钢.说“寤生”、“昼寝”及其他[J].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3).
[11]富金壁.王力《古代汉语》注释汇考[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12]张泽度.“寤生”探诂[J].贵州大学学报,2000,(1).
[13]陈绍棣.中国风俗通史·两周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
[14]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M].南京:广陵书社,2002.
[15]王景琳,等.中国民间信仰风俗词典[Z].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
[16]秦永洲.中国社会风俗史[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
[17]都春屏.屈原与五月五日——端午的渊源及意义[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4).
I206
A
1673-2219(2012)03-0013-03
2012-02-17
方胜(1971-),男,安徽枞阳人,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社会学系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汉语语言、文学研究。
(责任编校:王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