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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体模育式课的程构课建内与外实教践学竞赛
——以湖南工程学院为例①

2012-04-02张建新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2年6期
关键词:工程学院任课教师课外

张建新

(湖南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湖南湘潭411104)

高校体模育式课的程构课建内与外实教践学竞赛
——以湖南工程学院为例①

张建新

(湖南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湖南湘潭411104)

运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实验等研究方法,在分析国内高校体育课程课内外一体化建设中现存问题的基础上,以湖南工程学院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模式为例,论述了模式实施3年后的效果。

课程建设;课内外一体化;教学竞赛;湖南工程学院

一 我国高校体育课程课内外一体化建设的现存问题

教育部在2002年颁布并在2003年正式实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1]。指导纲要实施后,我国高校掀起了新一轮体育课程建设热潮,并在课程设置、教学模式、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诸多学者对如何加强体育课程课内外一体化建设提出的真知灼见,对于体育课程课内外一体化的建设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一些存在于高校体育课程建设中的老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如大学生的体育主动参与意识不强、课外体育参与度不高、课外体育锻炼组织力量薄弱、课外体育锻炼与课内教学联系不强等现象仍然困扰着高校体育工作者。

(一)大学生体育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自1997年以来,学生厌烦体育课的问题就受到体育学者的关注,而东华大学2002年的一项调查更是使得学生厌体现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后,“学生喜欢体育但不喜欢体育课”似乎已成为衡量高校体育课程改革是否成功的一个标志性指标。只是,从游戏中衍生出来的体育,在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竞技精神的同时,也天然具有游戏的自由精神。但体育课是体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一项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具有较强的规约性。从这一视角而言,体育和体育课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学生喜欢体育的自由精神而不喜欢体育课的规约性也是自在情理之中。其次,体育是“旨在强化体能的非生产性体育活动”[2]。在强化体能的过程中,难免会使人经历一些痛苦的过程。从这一视角来看,因体育的竞技性和娱乐性而喜欢体育的人,并不一定会喜欢亲身参与体育运动。也是就说,喜欢体育是一回事,喜欢参与体育运动又是另一回事。因而,不能将“学生喜欢体育但不喜欢体育课”作为衡量高校体育课程改革成功与否的指标,而应将大学生主动参与体育的意识强弱作为衡量高校体育课程改革是否成功的一个因素。事实上,我们在2008年对湖南工程学院2000名一、二年级大学生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有61.5%的学生体育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其中有78.4%的是女大学生。

(二)课外体育参与度不高

不管是“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锻炼”的体育人口概念,都说明仅靠每周2节的体育课是不可能达到强化学生体能的目标。因而,课外体育锻炼对于学校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之目标的达成尤为重要。但事实上,由于时间设置不合理、体育项目设置和体育场馆不能满足学生需求、课外体育锻炼不能纳入正常体育课程评价体系、体育教师的指导没有报酬等因素,许多高校的课外体育锻炼开展的不尽如人意,大学生的课外体育参与度不高。一项对湖南省高校大学生的调查资料表明,“当前大学生中在课余时间里经常进行15-30 min体育锻炼的男生占29.36%,女生为21.42%。换言之,还有70% ~80%的学生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更有6.09%的男生和7.14%的女生课余从不进行体育锻炼。在课余时间里大学生能经常进行健身活动的男生占8.58%,女生仅占4.52%。”[3]而我们2008年的调查数据也与此相差不多,每周锻炼3次、每次在15分钟以上的男女生比例分别只有31.6%和24.1%。

(三)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力量薄弱

课外体育活动包括课外体育的组织、指导、评价等内容,其过程复杂而烦琐。缺乏强有力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其结果只能是无疾而终。毫无疑问,体育教师一向是高校组织课外体育活动的中坚力量,且高校体育部门一般都制定有课外体育活动的计划。但实际上,高校体育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了精英学生的运动训练、体育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对课外体育活动的计划并没有落到实处。在高校扩招之后,体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剧增。很多高校体育教师的每周教学工作量在18学时左右,还面临着职称晋升所需要的科研等方面的压力。过重的身心压力,再加上很多高校并没有给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指导的体育教师以报酬,这就使得高校体育教师对于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并不那么重视,流于形式而听之任之。缺乏教师指导的大学生单项体育协会,也难以承担组织全校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重任,而将主要精力放在组织小群体的体育活动之中,这更使得多数大学生想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却因为无组织而趣味阑珊。

(四)课内外联系不紧密

衡量体育课程课内外一体化成功与否的另一要素是课外体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是否得到科学利用。“课内外一体化”的体育教学评价应“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课外体育锻炼、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并将课外体育锻炼、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的情况按一定比例纳入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即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的一体化”[4]。这就要求高校体育部门在设计考试内容的时候,既要考虑学生的课内学习,又要评估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情况;体育教师既要重视学生的终结性评价,也要参考学生的过程性评价,这样才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动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高校并没有将学生的早操、群体竞赛活动等纳入体育课成绩的评定与管理中,体育教师也因为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工作的繁琐而只选择终结性评价作为学生的体育课成绩。可一旦课外体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不能得到合理利用,课外体育活动就不会受到教师和学生的重视,“课内外一体化”的体育课程体系建设也只能是空中楼阁而成为空谈。

二 湖南工程学院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模式的构建

(一)指导思想

湖南工程学院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模式的构建,是依据《纲要》中“要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校外(社会、野外)活动、运动训练等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外、校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5]的要求,根据《湖南工程学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的规定,在三自主体育课程的基础上,通过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拓宽大学生运动实践的体验和理论知识运用的展示平台,活跃教学气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最终达到强化大学生体能、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目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学校体育教师的具体情况,结合学校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打破现有课堂时间的界限,凸显高校体育与终身体育的有机衔接,以促进学生主动参与体育意识的形成,达成课内外一体化目标的实现。

(二)竞赛组织

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分为课内教学竞赛和课外教学竞赛两部分。《教学大纲》规定,每学期的36学时中必须保障至少4学时用于课内教学竞赛,但最多不超过8学时。课内教学竞赛由教师全程主持,根据各个项目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竞赛方式。如篮球可以采用3人半场对抗赛或者5人全场赛;健美操采用6-12人自由组合进行规定套路的比赛;乒乓球可以进行单打比赛或者双打比赛,也可以进行团体赛,具体由各任课教师决定。课外教学竞赛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根据班级人数和水平的不同,组成1-2个队伍参赛。每个任课教师每学期均可组织一次教学比赛,同一体育项目的任课老师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同一校区同一体育项目的任课教师联合举行。建议篮球、排球、足球的任课教师单独组织比赛,采用大循环赛制(不设主客场),时间安排在周末白天或周二下午。其它项目由任课教师指导学生组成的联赛组委会协商,要根据项目的特点而定,但建议比赛时间不要过长。小球类团体赛可以采取大循环,但个人赛必须是淘汰赛。所有赛事的竞赛方案须报教研室,经教研室主任通过,报体育教学部备案。

(三)竞赛承办

课内教学竞赛的主持以教师为主,并在每个班级分别选拔2-4名骨干学生作为赛事组委会成员和裁判培养。课外教学竞赛时,由各班级推选的骨干学生组成组委会,负责教学竞赛的策划、组织、竞赛活动,组委会成员的分工由组委会成员商议决定。任课教师只担任教学竞赛的顾问指导或仲裁主任,以保证教学竞赛的顺利完成。每个上课班级推荐2-3个裁判,组成裁判委员会,负责教学比赛的裁判工作。任课教师须利用理论课时间和课余时间对学生裁判进行培训,如果专业不对口,可以聘请专业教师进行讲座,费用由任课教师从组织竞赛的经费中支出。

(四)竞赛经费

课内教学竞赛不提供经费资助。课外教学竞赛由体育教学部根据项目特点提供资助。每学期每个任课教师组织的课外教学竞赛只资助一次,篮球、足球资助2000元,排球、小球及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等根据竞赛方案酌情资助1 000-2000元;学生组成的赛事组委会也可以通过外联获得商家赞助。任课教师课外教学竞赛指导费在年终从专项经费中支出,但数额不超过比赛经费的20%。比赛所需场地由体育教学部免费提供,由教研室主任指定;大球类比赛由体育教学部提供比赛器材,小球类由体育教学部限额提供比赛用球和球拍,也可以自备。

(五)竞赛评价

除在比赛经费中给予获奖学生一定的物质奖励外,任课教师需将教学竞赛结果纳入到体育课程考核之中。课内教学竞赛前10%的学生,如果考勤达到标准,体育成绩可以直接评定为优秀;其他名次由任课教师酌情给予0-5分的加分,但加分后总分不得超过95分,原始成绩超过95分的按原始成绩计算。课外教学竞赛按名次在体育课期评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建议集体比赛奖励前4名,不足8个队的取1/2录取。集体比赛主力队员计算方法:足球队18人,排球、篮球12人,其它小球类不超过10人,体育舞蹈、健美操等项目视上场比赛人数而定。第一名:主力队员加10分;第二名:主力队员加8分;第三名和第四名:主力队员加6分;其它名次的主力队员加5分。前四名班级的其它学生根据到现场助威的表现在平时成绩中加0-2分,其它名次的未上场队员根据到现场助威的表现加0-1分,未到现场助威的同学平时成绩最高只能评定为及格。个人比赛计算方法:奖励前8名,比赛人数不足16人的按1/2录取。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和第四名:加6分;其它名次:加5分。但加分后总分不得超过98分,原始成绩超过98分的按原始成绩计算。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或罢赛的,扣当事人平时成绩10分,班级其它学生视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课内教学竞赛是体育教师必须开展的,如果任课教师未开展课内教学竞赛,则取消年终评优和津贴晋级资格。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教学竞赛的,根据指导竞赛的过程和结果打分并纳入教师评价体系中,作为评优、津贴晋级和职称晋升的指标之一。

三 湖南工程学院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实践效果

自2008年实施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方案以来,经过3年多的建设,湖南工程学院体育课程的课内外一体化建设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一)完善课程体系建设

2008年之前,学校在体育课程建设中未将课外体育活动的成绩纳入到学生的体育课成绩之中,致使教师和学生对于课外体育活动都不怎么重视。为学生单项体育协会指派的指导老师几乎未曾对体育社团做过指导,教师也不愿参加学生群体竞赛活动的裁判和指导工作;而早锻炼则流于形式,学生在签到之后就回去,甚至还有学生代签,学生会体育部的干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而学生体育竞赛活动除了篮球还有一定的学生观众外,其它诸如足球、乒乓球和羽毛球等项目的比赛现场,只有组织者和参赛者,影响力极低。开展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之后,因为课内外教学竞赛纳入了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体系之中,体育教师主动为学生健身做指导,选拔和培养学生体育骨干,并经常到比赛现场做监督和指导;而学生则利用课余时间主动练习,比赛现场除了组织者和参赛者之外,还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观众团。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校的体育课程改革、推进了学校体育课程的课内外一体化建设、完善了学校体育课程体系建设。

(二)培育大学生的体育主动参与意识

2012年3月,我们对湖南工程学院2009和2010级的2000名大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每周锻炼2次、每次在30分钟以上的男女生比例分别达到57.5%和51.8%;每周3次及以上的也达到50.2%和46.3%;有主动参与体育锻炼意识的学生更是达到73.6%。这说明,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模式对于督促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培育大学生的体育主动参与意识也有一定的功效。

(三)提升大学生体育竞赛组织能力

湖南工程学院实施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模式,课内教学竞赛由教师主持,选拔4-6名学生骨干参与组织和负责裁判工作,为学生独立承办比赛提供了实践平台。而课外教学竞赛则以学生为主,教师只是起着指导和监督作用,这更为大学生的能力施展提供了一个舞台。特别是组织课外体育舞蹈和健美操教学竞赛的学生,还多次参与了学校健美操通级赛的组织工作。可以说,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模式的实施,不仅对提升大学生的体育竞赛组织能力有着一定的作用,也使学生的个性和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发展和改善。

(四)培养裁判员

裁判员是竞赛成功与否的核心要素,因为裁判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参赛运动员技战术的发挥,也对比赛过程和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通过对学生裁判的赛前培训、课内教学竞赛实习,最后再到课外教学竞赛的实践,学生裁判员可以获得多次执法经验,提升裁判水平。学校通过与湘潭市体育局联系,邀请湖南省内相关裁判加入学生裁判员的培训当中,并选拔一批水平较高的学生裁判参加国家裁判员等级考试。3年间,除了每学期进行的正常裁判员培训之外,还举办了4次篮球员裁判、3次健美操裁判、2次足球裁判的等级考试,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裁判员。

四 结 语

湖南工程学院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模式的构建是在推行体育课程“课内外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摸索出来的,主要是根据学校的师资力量、运动场馆、学生状况和学校校园体育文化传统等具体特点而制定的,具有校本特色,能否在其他高校推广还有待实践。其次,课内外体育教学竞赛模式的对象主要是大学一、二年级,未能将三、四年级学生纳入其中,推广面较窄。如何将其他年级的学生纳入到课内外竞赛体系中,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第三,模式推广仅有3年多时间,其长期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1]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S].教体艺[2002]13号,2002-08-06.

[2]张洪潭.体育与哲学[J].体育与科学,2012,33(2):1-10.

[3]孙洪涛,雷志灶,上官戎.湖南省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的缺失及其解决对策[J].体育学刊,2007,14(9):88-90.

[4]夏贵霞,舒宗礼,夏 志,等.湖北大学公共体育课程“课内外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J].体育学刊,2010,17(2):73-77.

(责任编校 莫秀珍)

G807.01

A

1674-5884(2012)06-0073-03

2012-04-22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课内外一体化”的体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2009-302)

张建新(1973-),男,湖南耒阳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高校体育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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