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以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为例
2012-04-02王璐刘博
王璐,刘博
(江南大学 法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以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为例
王璐,刘博
(江南大学 法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当前,在经济水平相对较低,老龄人口比重较大的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挑战,榆林市清涧县率先试点实行“邻里互助”养老模式以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分析该模式的取得成果、构建机理,深入思考该模式运行中所存在的缺乏实际内容、后备资金不足、概念模糊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可供参考的有益建议。
邻里互助;养老模式;构建机理;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2011年5月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显示,60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人口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老年人口规模是城市的1.69倍,已超过18.3%[1]。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群与城市老年职工的最大差异是他们无工薪,没有退休年龄的规定,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成为了中国目前一个重要的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自2009年起,榆林市在横山县韩岔乡东沟畔村和米脂县姚镇后王坪村实行“邻里互助”养老新模式的试点。2011年,榆林市在全市12个县范围内进一步推广此种养老模式,号召每个县区建立5至10个试点,经市、县老龄办验收合格后拨付相应经费。“邻里互助”养老模式是指由村委会在本村留守人员中评选若干名爱心敬老服务员,组成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小组,为本村高龄、失能的空巢老人定期提供卫生安全、家务料理、生活陪护、精神慰藉等多项服务。那该模式在农村中到底是如何推行和实践的呢?本文将选取榆林市清涧县为例,具体展开对该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一 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初步成果和构建机理
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在清涧县试点推行以来,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取得了广泛的社会效益。榆林市老龄办主任贺和平介绍说,“这种养老方式融合了机构养老的优质服务和居家养老的温馨,闯出了农村养老的新路子。”2011年2月9日,《人民日报》刊载了一篇名为《乡里乡亲,就近照顾挺放心》的文章,进一步肯定了该模式所取得的成就。
案例1:强玉英(女,78岁)是清涧县折家坪乡折家坪村“邻里互助”政策下的一位受助老人,早年丧偶,有两儿一女,都长期在外打工。她说:“我年纪大了,挑水买菜很不方便,子女又不在身边,现在由村委会给我安排了一个人帮我忙,平时都特别照顾我,生活方便很多。”(访谈时间:2011年8月10日)
案例2:徐叔叔(男,45岁)是清涧县折家坪乡折家坪村“邻里互助”政策下的一位服务人员,未婚无子女,轻微智障,是当地的农民。他说,“由于近些年来农地效益不好,收入难以温饱,但自从有了‘邻里互助’政策的出台,每个月还有固定的收入,大大改善了生活条件。再加上自己本身平时就乐于助人,所以一点不觉得辛苦。”(访谈时间:2011年8月10日)
从2个案例中,不难看出以强玉英为代表的这一类“空巢老人”和以徐叔叔为代表的“残障人群”对邻里互助模式都表示十分满意。虽然村委会给服务人员的资金补助不多,但对于相对落后的陕北地区,对于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对服务人员和受助人员的家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上述可见,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建立和开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涧县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而且在让老人们实现老有所用、老有所养的同时,重新建构了村民之间更为亲密的人际关系。而这样的“邻里互助”养老模式之所以能够建立起来,笔者认为得益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老龄化严重,老年问题突出。榆林市清涧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截至2010年10月,全县总人口2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28 066人,占总人口12.76%。由此可见,老年人在全县中所占的比例之大,政府养老负担沉重。另外,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清涧县的青壮年都选择离开家乡远赴异地去打拼,这种做法直接导致了家中的老人不仅从生活上无人照料,并且心理上也无法抒发自己由于步入老年所带来的心理不适应等困境。王义才认为目前我国农村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家庭赡养和土地收入,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行计划生育后,这两种养老保障方式在保障能力和保障的可靠性上都发生了变化,其中,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养老风险增大,必须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寻求新的养老办法[2]。因此,“邻里互助”模式恰好适应了清涧县老年问题的需求。
2.村民的自觉性与主体性。榆林市清涧县是一个典型的礼俗社会,几乎所有人都彼此认识,人们的互动亲密而熟悉,就像一家人一样。村民与村民之间碰面就会打个招呼,大家有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态度,每个人都有自觉性,在邻里需要帮助的时候,乐意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这也为“邻里互助”模式的运行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政府从农村具体事情出发,提供资金支持。政府立足于社会基层,以满足民众多样需求为己任,从村民的实际迫切需求出发,力争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构建符合当地实情的养老模式,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并开拓创新发展了一套新型养老模式,弥补了农村养老政策的不足。
二 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存在问题
经过调研,笔者发现在清涧县的几个“邻里互助”试点中,每个地方对于“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具体实行方法都不太一样。从好的方面来讲,各地能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整以更好地发挥其效用,但从另一方面,无疑也凸显出了这个模式目前的尴尬——长于理论,轻于实践。以下笔者将具体分析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中所存在的问题。
1.“互助”缺乏实际内容,模式成摆设。在南六县调研走访中,折家坪镇的郝主任介绍,在折家坪镇,目前试点的有6户人家,其中1个服务人员与3户老人结对,也就是说,一共有6个老人交给2个人照顾。这2个人每个月能领到50元的“象征性”工资。在个案访谈中,笔者发现被访谈人对这个模式了解地很少,只知道是政府政策的关怀,而在交谈过程中,受助人还表示以前就算没有“邻里互助”,服务人员也几乎是“随叫随到”,因此,这个过程中对于受助人来说几乎没有本质的区别。而服务人员也表示,就算政府没钱给他,他照样会做。可见,在实际实施中,村委会只是空挂着一个“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牌子,为了打造“模式”而模式。
2.“互助”后备资金不足,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榆林市北部的6个县由于煤矿资源丰富而经济状况条件优越,因此在“邻里互助”养老模式上的投入也很大,取得的成效更为显著。而清涧县属于国家贫困县,本身县委财政可支配额度就不多,那么政府更不会把大量的金钱投入到“邻里互助”模式上,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后备资金,吸引不到合适的人员,无法更好的推行该模式,使该模式的可持续性发展失去了动力。
3.“资金补助”概念模糊,模式的可持续性受到严峻考验。通过调研笔者发现,每个老年工作的负责人对给予服务人员的“资金补助”的概念都有不同解读,这笔“资金补助”在这非透明化的定义中尴尬存活着。一方面,村干部希望钱能吸引人,起到“工资”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希望钱不要成为使邻里关系物化的标志,因此千方百计避免这种说法。这个含糊不清的说法间接导致了服务人员本是好意,却不得不背负“追逐小利”的名声,长此以往下去,“邻里互助”模式将会受到严峻的考验。
三 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对策分析
1.领导组织社团化,工作细则明朗化。许多县乡镇将该养老模式的领导权紧紧握在当地老龄办或村支书手中。然而老龄办由于除了施行该模式还有许多其他老年工作要做,往往对推行该政策有心无力,这样就导致工作效率迟缓、低下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各乡镇中,应该大力倡导设立老年人协会的组织,主席由村支书担任,成员由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兼任,具体实施“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工作,并在当地为老年协会设置专门的办公室,将“邻里互助”模式的实施细则、工作进度、财务情况公示公开出来。通过这种方式,老龄办既不必为了琐碎的工作劳心劳力,又能发挥老年人群自身的特长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了“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特长。
2.服务项目多元化,提供多方位的服务活动。通过调研笔者发现,大多数服务人员并没有提供精神慰藉如聊天、念报读书等精神服务,只是单纯停留在“生存”意义上的养老。这样只满足了老年人低层次的需求,而无法满足老年人较高层次的需求。因此,政府应该在广泛收集老年人多方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的爱好、兴趣,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场所。并对服务人员开展相关的培训课程,进行多形式的服务项目,使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
3.“互助”理念定义明确化,不妨引入奖励概念。在上述问题中已提到过“资金补助”概念不清,在这一问题上笔者认为与其在“工资”还是“象征性”报酬上纠缠不清,不如引入奖励概念,将这种劳务所得定义为“奖励”,以此奖励给能够以一定质量照顾老年人的服务人员,这样不仅能刺激服务人员提供更有质量的养老服务,而且规避了“工资”这一功利概念,更契合服务人员的心理想法。
4.资金筹集多元化,老年人子女有义务出资赡养。针对资金后备不足的问题,可适当拓宽资金的来源。不仅由政府出资,也可向企业寻求资助,最为重要的是空巢老人的子女也应当承担起抚养老人的责任。只有实现老年人与子女内在性一体化和家庭养老与社会支持外在性一体化的优化组合,该模式才能生存和发展。我们应该从老年人、子女和社会三方面共同着手创造农村家庭养老的现代运行环境,以适应农村家庭养老的需要[3]。只有这样,“邻里互助”养老模式才是完整的且具有社会性的居家养老模式,才能真正为陕西省各个贫困农村地区甚至全国贫困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带去福音。
中国农村的老年人养老方式,应在继续鼓励老人自养、家庭赡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养老社会化体系建设,并使之与其他养老方式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社会各界应该共同构筑更为完善的“邻里互助”养老模式,使老人过上健康、幸福、长寿、快乐的晚年生活,缩小城乡差别,改善社会风气,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叶 紫.中国面对“未富先老”挑战[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05-19(4).
[2]王义才.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保险相结合是解决农村养老的必然选择[J].人口研究,2000(5).
[3]姚 远,徐 勤,曾 毅,等.农村家庭养老能走多远[J].人口研究,1997(6).
C913.7
A
1674-5884(2012)07-0177-02
2012-04-11
2011年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085210232115470)
王 璐(1990-),女,浙江宁波人,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工作研究。
(责任编校 谢宜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