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学教学中的价值教育及其现实
2012-04-02郭祥超
郭 祥 超
(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长期以来,高等师范院校中的公共教育学教学面临着偏重知识技能传授、目标模糊、定位尴尬等一系列问题,既导致其作为教师教育基础性课程重要地位的虚化,也影响了在师范生培养中应有作用的有效发挥。面对这一困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众多学者进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本文尝试借鉴和运用价值教育的相关思想,围绕公共教育学教学中的价值教育改进问题展开初步探讨,试图寻求一条走出困局的思路。本文试图谈谈自己对解决这个问题的认识。
一、公共教育学教学中的 价值教育之涵义
价值教育是近几十年来国际上方兴未艾的重要教育理论思潮和教育实践形态,近年来对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要明确价值教育的涵义,首先要厘清教育中价值的内涵。教育是以成人为终极目的的价值负载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活动和教育理论中的价值不同于经济活动中的价值,主要不是主客体以其功能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和外在有用性,而是主体在变革主客体的实践活动中对主客体满足自己需要的态度和评价原则。在这里,主体需要及其规范作用成为价值评判的基本标尺。在此意义上,价值主要指向在需要引导和规范下主体行动的正当性原则。对此有学者指出,价值是人们在行动时所应该坚持和体现的正确的原则,同时也是人们评价其他人行为好坏、对错或高尚与低俗的重要标准。[1]依据上述对价值的理解,可以把价值教育界定为有关在需要引导和规范下主体行动的正当性原则的教育。具体而言,就是将在合理需要引导和规范下形成的价值原则内化为包括价值观念、价值态度与情感、价值理性、价值信念及价值行动能力在内的学生的价值素养,形成他们基于正确价值原则的生活方式。由于狭义的教育指的是学校教育,因此价值教育特指“由学校这种专门的社会机构所负责实施的旨在引导、促进、反思和提升人们自身价值素质(价值观念、价值态度与情感、价值理性、价值信念及价值行动能力)的教育实践活动,其最终目的在于教导人们基于正确的价值原则为人处世”。[2]可见,价值教育指向的主要不是学生的知识、技能、方法和能力等具体方面的增进、改善和提升,而是在切实关注学生需要基础上,指向与知识、技能、方法和能力等有关的学生发展的原则和方向等问题,对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具有整体引领功能。价值教育不是单纯的理想憧憬和理论诉求,而是贯穿和落实于具体教学活动中的教育实践样态。因为自古以来,真正的教学始终具有教育性,承担着实施价值教育的职责,尤其是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倡导教学三维目标统一的当下,价值教育已经更为明确的成为教学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又因为教学是教育的本体和核心,价值教育的推展离不开教学实践,教学无疑是价值教育的重要载体与途径。
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师养成教育不仅是师范生的能力教育,更是师范生的价值教育。公共教育学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中的基础课程,公共教育学教学是师范生教育素质养成的重要环节,不仅要重视教育教学知识传授和理论学习,更要重视师范生作为未来教师的教育价值素养的培育,理应承担对师范生进行价值教育的使命。公共教育学教学中的价值教育是在公共教育学教学过程中,将在合理需要引导和规范下形成的教育价值原则内化为包括价值观念、价值态度与情感、价值理性、价值信念及价值行动能力在内的师范生的教育价值素养的教学实践活动。通过引导、促进、反思和提升师范生自身从事教育实践活动的教育价值素养,旨在初步形成师范生作为未来教师应当具有或遵循的正当性原则,引领他们自觉追求基于正确合理的价值原则的教师专业生活方式。这一教育实践形态的独特性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从需要内化于学生自身的价值原则看,指的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价值原则而不是其他社会活动行为的价值原则,也不是一般的人类行为的价值原则。教育价值原则是在合理的教育需要引导和规范下形成的符合教育宗旨和目的、体现教育内在精神的一系列价值原则。第二,从学生形成的价值素养看,指的是师范生作为未来教师的教育价值素养而不是具体学科本身蕴含的价值素养。无论是价值观念、价值态度与情感、价值理性,还是价值信念和价值行动能力都是作为合格甚至优秀教师所具备的基本素养,而不是作为特定学科研究专家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第三,从教育的对象主体看,师范生已经是成年人而不是未成年人,具有与未成年人不同的阶段性发展特征和成熟程度,其所接受的价值教育与中小学实施的价值教育在目标、内容、方式、评价方面也都有所不同,体现处于较高发展阶段、发展比较成熟的学习者接受教育的特定要求。第四,从其承担的使命看,应该在传承当代的基本教育价值、弘扬社会的主流教育价值、整合优秀的传统教育价值并自觉批判流行的不合理的教育价值的基础上创造代表人、社会和教育发展方向的新的教育价值,并注重教师职业价值观的养成,全面提升师范生的教育价值理性。
二、公共教育学教学中改进价值 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价值教育从来都是公共教育学教学的应有之义、内在要求和重要方面,当前在公共教育学教学中强调改进价值教育,不是单纯理论推演的产物,更不是无的放矢的空穴来风,而是有效培养高素质教师的现实需要,也是包括公共教育学在内的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急迫需要,体现了当前教师教育课程建构的价值追求。所谓教师教育课程建构的价值追求是“以符合其要求的教育教学内容、过程、方式和手段实现教师教育价值观规定的教师教育价值目标的努力……不仅从根本上决定着教师个人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行为,也从根本上决定着整个教师教育发展的方向,甚至对整个教育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3]同时应当看到,来自社会和教育实践的诸多挑战以及社会和教育现实提供的多方面条件具体预示了改进公共教育学价值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方面,处于价值多元社会文化背景下的教师教育遭遇一系列价值难题,面临严重的价值危机。当今社会的价值多元早已打破了传统的一元价值独尊的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以更为人性的方式满足了人和社会良性发展的多重需要,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导致价值相对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的蔓延,造成人在社会生存和社会生活中的不安、焦虑和价值迷茫。人和社会面对的价值难题和价值危机既表现为在价值选择时不同价值的冲突,也表现为具体价值错位引起的价值秩序混乱,使人们常常在行动时无所适从,要么做出不合理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要么刻意回避应有的价值选择和判断甚至放弃应该坚持的价值原则而随波逐流。这种状况深深影响了教师教育的价值取向,并向教师教育提出一系列挑战。具体到公共教育学教学中,以往的无视和无力顾及学生多种合理发展需要的一元价值支配、灌输的情况早已不复存在,如果还要坚持苍白无力的价值灌输则势必引起学生各种方式和程度的反弹,在很大程度上割裂教书与育人、知识技能教育与价值教育的内在联系,在教师养成中难以具有实效性和吸引力。公共教育学教学中的价值冲突表现为个人发展优先还是社会奉献优先难以取舍、具有超越和崇高品质的理想信念与充斥保守和平庸气息的现实的复杂纠结、尊重关爱公正的伦理价值要求和漠视严苛偏狭的实际价值取向的僵硬对立等。公共教育学教学中的价值秩序混乱表现为追寻物质功利和遵循市场交易逻辑的经济领域价值原则支配了教育价值领域,使本该侧重于追求精神价值、自觉抵制市场交易逻辑的教育价值原则隐而不显;要求过高的圣化的师德规范及其原则遮掩了合乎现实需要的世俗的师德规范要求及其原则,使师德规范远离现实教育生活而缺乏感召力;单纯职业能力取向的知识技能价值过度膨胀压抑了敬业乐业取向的教师完整的精神人格价值等。因此很有必要通过改进价值教育全面提升师范生教育价值素养,力图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价值冲突、维护合理的价值秩序、化解价值难题、克服价值危机。
另一方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化和教师专业标准的实施赋予公共教育学教学义不容辞的价值教育使命,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去年下半年以来,(难道以前一点都没有吗)为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教育部先后颁布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涵盖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的《专业标准》,其中包括了众多价值教育因素,进一步明确了包括公共教育学在内的教师教育课程的价值教育使命。在颁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中,在教师教育课程理念创新部分指出,“加强师德修养……着力培养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课程教学内容改革部分则明确提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中,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课程内容”;在加强教师养成教育部分具体提出,“注重未来教师气质的培养,营造良好教育文化氛围,激发师范生的教育实践兴趣,树立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信念。邀请优秀中小学校长、教师对师范生言传身教,感受名师人生追求和教师职业精神。开展丰富多彩师范生素质培养和竞赛活动,重视塑造未来教师人格魅力。”并专门提及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为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将“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确定为包括公共教育学在内的教师教育课程的基本理念,并强调“教师教育课程应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研究新成果,体现社会进步对幼儿、中小学学生发展的新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学生观、教师观与教育观”;“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想,掌握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养成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习惯”;在不同教育阶段教师培养中,突出“教育信念与责任”作为教师教育课程目标的重要领域,还规定了正确的儿童观、学生观、教师观、教育观和相应的行为等具体的目标及基本要求。在《教师专业标准》中,将“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确定为制定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并将“专业理念与师德”列为首要内容,具体包括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等领域。上述种种倡导、要求、规定和标准,无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融入、“育人为本”基本理念的强调、树立正确观念理念和专业理想的引导,还是师范生师德修养的加强、教育信念的树立、教师职业精神的感受、社会责任感及创新精神和教师气质的培养、教育实践兴趣的激发以及未来教师人格魅力的塑造,都是教育价值原则、师范生教育价值素养及呼吁改善价值教育的具体体现。
三、公共教育学教学中改进 价值教育的设想
针对公共教育学教学中价值教育存在的问题,立足其价值教育的内涵和独特性,结合教师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提出切实改进公共教育学教学中价值教育的若干设想,以求充分发挥其在高素质教师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引导师范生明确自身发展的合理需要,在其规范下确立合理价值原则并积极引导。师范生自身发展的合理需要层次众多、内容繁杂,既是大学生求学的需要,又是未来教师发展的需要,是学生求学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复杂叠加;既是作为完整的人的基本需要,又是作为未来教师的需要,是作为现实的人的教师的需要;既是谋生层面的职业需要,也是献身教育的事业需要,是以谋生为基础的敬业乐业的需要;既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也是社会价值实现的需要,是以自我价值实现需要为基础的社会价值实现的需要。课程教学中,在对这些复杂关系的均衡把握中对师范生的多种需要加以引导和规范是正确价值原则确定的前提。基于这一前提,在教学中努力整合当代基本教育价值、社会主流教育价值、优秀传统教育价值方能确立师范生应该坚持的合理的价值原则。合理价值原则如同多元德育的价值追求一样,是以崇高善为核心价值取向,全面追求神性最高善、理性基本善和物性底线善的和谐统一。[4]具体而言,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尊自律、终身学习、自觉发展、勇于创新等都可以作为合理价值原则的基本内容,当然这些价值原则又可以进一步细化为更多的具体价值要求。在对上述合理价值原则具体内容的引导中,力争形成并守护教师发展和教师教育应然的价值秩序,抑制甚至消除已经或即将出现的价值冲突,化解相关领域存在的价值危机。
第二,自觉运用并挖掘公共教育学学科内容的价值内涵,努力促进教育价值原则的内化。公共教育学教学内容一般包括教育和教育学、教育功能、教育目的、教育制度、教师职业与教师发展、学生及其发展、课程和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德育的理论与实践、学校和班级管理等方面。这其中贯穿着历史和现实的交织、理论和实践的交融、材料和观点的互动、事实和价值的渗透,不仅表现为一定的知识理论体系,而且本身就蕴含着热爱教育、热爱和关心学生、勤于求索、勇于创新、甘愿奉献等高尚精神和相应的伦理规范等丰富价值因素和价值原则。只不过有的知识理论负载的价值因素和价值原则显而易见,可以在教学中直接引出和运用,有的知识理论负载的价值因素和价值原则不太明显,需要通过内容分析和适当教学策略进一步挖掘并加以彰显。在公共教育学教学过程中,需要将师范生教育价值素养提升作为教学目标的基本内容,紧密结合当代师范大学生发展的时代特点、成熟程度和教育经验,把教育价值素质养成渗透到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教学中,自觉将教育学学科内容蕴含的价值原则内化为其全面的教育价值素养。具备以上教育价值素养的师范生,才能产生对教育事业的内在兴趣,树立自觉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个人全面发展和专业发展,自觉追求自身人生境界和教育境界的提升,进而在将来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具有奋发进取而又睿智通达的态度,既不随波逐流、玩世不恭,又不肆意妄为、孤傲独行,也不只是刻意回避问题寻求自我解脱,而是勇于面对和承担时代和教育的艰难。
第三,彰显任课教师的楷模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有效教学方式的价值育人效应。在教育教学中,不仅要言传,也要身教,并且身教重于言传,在价值教育中更是如此。这对任课教师自觉主动发挥楷模示范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不仅应该是伦理道德楷模,也应该是学习新知、学术研究、科学实验和实践的楷模……楷模并非发展的最高水平,而是预示着发展的方向和应然的追求。”[4]在公共教育学教学中,教师的楷模示范作用不仅体现在高尚的道德情操方面,也不仅体现在其用语言表达的明确坚持的价值追求中,也体现在其得体的教学行为和有效教学方式中,并且后者更为重要。因为公共教育学的有效教学方式不仅有利于学生对教育学知识理论的掌握和对相应价值原则的体验,有助于提升其学习质量,也是对学生作为未来教师应该追求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方式的生动示范和切实引领,这是更深层面的价值育人,使学生在负载丰富价值信息的教学方式中获得教育价值观念、教育价值态度与情感、教育价值理性、教育价值信念和教育价值行动能力。公共教育学的有效教学方式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倡的教学方式是一致的,目前应该着力采用问题探究教学方式。教师自觉身体力行,针对富有价值因素的问题,通过组织参与式研讨、模拟活动、案例教学、经验分享、专题辩论、视频音频赏析等活动,在知识理论研习和活动体验统一中积极开展课堂对话,促进师生间、生生间的价值分享和价值对话,不断开启师生共同思考和分享价值问题的广阔空间,引导学生自觉形成和保持求真态度和反思精神、体验认真细致的教育工作态度、领悟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在精神和教育学的智慧、享受思考教育价值的快乐、强化创新意识和合作意识,全面引发学生对教育价值的感觉。做到这些才有可能让公共教育学课堂焕发出思想和价值相得益彰的生命活力,展现教育学知识和教育价值的魅力。
[参考文献]
[1] 石中英.关于当前我国中小学价值教育几个问题的思考[J].人民教育,2010(8):6-11.
[2] 石中英.价值教育的时代使命[J].中国民族教育,2009(1):18-20.
[3] 郝文武.教师教育课程建构的价值追求[J].当代教师教育,2009(3):7-10.
[4] 郝文武.教育哲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14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