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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再认识

2012-04-02王志谦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2年2期
关键词:斯大林民族理论

王志谦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对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再认识

王志谦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一个重要论断。斯大林最早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民族的特征、形成方式和发展趋向。建国以后,李维汉在斯大林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民族情况详细论述了“社会主义民族”这一概念及其内容。这一理论不但有助于纠正当时社会上存在的急于实现民族融合的左倾错误思想和做法,而且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建立和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助于民族工作的正确进行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价值

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一论断有助于我党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建国后,李维汉根据我国民族实际情况提出并论述了社会主义民族的理论,对我国民族工作的正确进行做出了贡献。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民族的论述

“社会主义民族”这个概念最早是斯大林在他1929年写的《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这篇文章中提出来的。这一概念是从社会形态的角度出发来划分不同类型的民族。按照这一划分标准,马恩曾论述过“原始民族”、“资本主义民族”,列宁在其著作中提出了“转入社会主义的大民族”[1]这个新概念。斯大林则把现代民族划分为“资产阶级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两种类型。为了批判苏联国内当时存在的一种错误观点,即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的民族的消灭就等于所有民族的消灭,任何民族的消灭”[2],斯大林在《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一文中首次提出并阐述了“社会主义民族”这个概念和理论。

斯大林认为,这一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关于“社会主义民族”概念和基本特征,斯大林指出:“工人阶级及其国际主义的政党是团结和领导这些新式民族的力量。为了消灭资本主义残余,为了胜利地建设社会主义,工人阶级和劳动农民在民族内部结成联盟;为了各个民族及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由发展而消灭民族压迫的残余;为了建立各民族人民间的友谊和确立国际主义而消灭民族主义的残余;在反对侵略和侵略战争的政策的斗争中,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同一切被压迫的和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结成统一战线——这就是这种民族的精神面貌和社会政治面貌。这种民族应该评定为社会主义民族。”[3]第二,关于社会主义民族的形成,他认为是“由于资本主义被消灭而在旧式民族即资产阶级民族的基础上通过以社会主义精神根本改造旧式民族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4]。第三,斯大林指出,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胜利后仍然存在着民族差别和民族语言差别,各民族之间仍然存在着矛盾和问题。他强调不能把民族压迫、民族剥削的消失等同于民族差别的消失。因此,决不能用资产阶级民族的消灭来否认社会主义民族的存在。这就驳斥了当时苏联国内存在的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民族和民族差别已经消亡的错误观点。

斯大林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首次指明了人类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民族”这个人类共同体不是立即消亡而是继续存在着,并且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民族即社会主义民族。但是,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没有论及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民族的主要特征,也没有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民族的形成道路。

二 李维汉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继承与发展

李维汉对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阐释,丰富和发展了斯大林的论述,弥补了他的不足,对我国当时的民族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一)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概念的提出

“社会主义民族”这一概念是李维汉在1957年上半年提出来的。李维汉根据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我国各少数民族除西藏外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实际,指出:“现在,可不可以说,我国各民族已经开始成为社会主义民族,我国的民族关系已经开始成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呢?从绝大多数兄弟民族说来,答复应当是肯定的。”[5]李维汉指出,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在全国除个别地区外,不仅消灭了民族间的对抗,而且在社会主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民族间的统一性,巩固了民族大家庭的团结;虽然民族矛盾还依然存在,但就大多数民族而言,因为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消除了民族间的歧视和对立,建立起一种各民族之间互相平等、团结的新型民族关系。

(二)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内容

首先,李维汉在斯大林论述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民族的基本特征。新中国成立后,李维汉根据斯大林的观点,结合我国当时的民族情况认为,当前发生巨大变化的各民族在以下几方面是相同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政权是社会主义的;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以及中国共产党是各民族的统一领导等。在此基础上,李维汉得出了“这些共同点,标志着我国最大多数的民族已经开始成为社会主义民族,我国的民族关系已经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中华各民族的大家庭已经基本上是社会主义的民族大家庭”[6]的论断。与斯大林相比,李维汉对社会主义民族基本特征的概括更加完整。如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民族最重要的特征,但斯大林在论述社会主义民族基本特征的时候并没有论及,李维汉则根据我国的民族情况明确提出并论述了这一点,弥补了其不足。

其次,李维汉丰富、发展了斯大林有关民族差异性的论述,强调民族融合和民族消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主义民族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各民族之间以及各民族地区之间的问题和矛盾都消失了,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阶段不是民族消亡的时期,民族差别仍然存在。虽然差别的具体内容、形式、程度有所不同,但一般说来,还是有一些主要的、共同的差别。当前我国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语言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文化形式不同;社会经济生活不同,以及在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各民族内部的阶级关系和原来的社会制度所留下来的痕迹和影响不同。

这些民族差别的消失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实现的,而是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才能逐渐趋于消亡。李维汉强调:“民族既然是一个稳定的共同体,它的形成既然经过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它的发展又正在经历着一个长期的过程,那么,它的逐渐消亡,无疑地也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特别是,民族语言差别的消失和各民族共同语言的形成,民族心理素质差别的消失和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不经过共产主义社会的长期的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7]斯大林强调社会主义时期仍然存在着民族差别和民族语言差别,各民族之间仍然存在着民族矛盾与民族问题。与斯大林相比,李维汉对民族差异性长期存在的分析则更具理论深度。

再次,李维汉根据我国的民族情况丰富了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民族形成道路的论述。李维汉指出,“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进入过渡时期的时候起,各民族就开始从各自的水平,先经过民主改革,然后又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向社会主义民族过渡。”[8]所谓各民族各自的水平,是指在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之前,各少数民族所处的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就是说,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是由处于不同发展水平上的落后民族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跨越一个甚至几个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直接发展而来的。李维汉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阶段,各民族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民族。”[9]由此可以看出,李维汉明确认识到了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条件,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的必由之路。

关于社会主义民族的形成道路,斯大林认为是通过以社会主义精神根本改造资产阶级民族而产生的,但具体到什么是“社会主义精神”则没有进一步的论述。与斯大林相比,李维汉明确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的形成道路是社会主义改造。同时,斯大林只提到社会主义民族是在旧式民族即资产阶级民族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并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民族也能够由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落后民族直接过渡而来,李维汉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族的形成道路详细论述了这一点,弥补了斯大林论述的不足,丰富了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民族的论述。

(三)李维汉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驳斥了当时存在的认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差别即将消亡的错误观点,有助于纠正当时民族工作中出现的“左”倾错误

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李维汉根据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提出的。他提出的这一理论符合马克思主义,也符合当时国内各民族的实际状况。

各民族最终是要趋向融合、走向消亡的,但是它的融合、消亡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也不是一朝一夕或者通过行政手段就可以实现的。1958年发动的“大跃进”在党内刮起了一股民族融合风,在少数民族所有制变革上搞“穷过渡”,企图通过行政手段来实现民族融合;在民族消亡上,忽视民族特点,急于求成,给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造成了极大的破坏。1964年,在“左”倾思潮的袭击下,社会主义民族理论被当作鼓吹“没有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民族”的“修正主义”理论,遭到严厉批判。此后,民族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越来越严重,不是集中力量发展各民族地区的生产力,而是把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等同起来,把民族问题的解决归结为激烈的阶级斗争;不是从各民族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而是“一刀切”,使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偏离了正确的轨道。

李维汉对当时的错误思想和做法进行了抵制。一方面,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强调民族的消亡、民族的融合是有一个过程的,就当时而言,在强调民族差别的前提下做好民族工作是符合民族实际情况的。李维汉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我们可以进行一些关于民族融合的适当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干部了解民族发展的趋势,但是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妄图通过行政手段实现民族融合。另一方面,他强调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根本任务,不是通过种种手段来消除民族差别或者搞阶级斗争,而是应联合各民族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从民族实际出发,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逐步达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

三 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在当今的价值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纠正了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思想,重新肯定了社会主义民族的提法,指出这是符合中国民族实际的科学论断。如今这一理论对民族政策的制定和民族工作的正确进行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指导作用。

(一)有助于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社会主义民族”的提出,说明我国新型的民族关系已经形成。新型民族关系与旧时的民族关系相比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彻底废除了民族压迫、民族剥削,形成了一种各民族之间互相平等、互相信任并在根本利益上一致的新型民族关系。当前国内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坏分子,不时地在民族关系上制造事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也不断制造摩擦,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搞破坏。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当前少数人忽视我国民族的共同性、过分强调民族间的差异性是分不开的,而“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正确分析并提出了如何对待民族间的共同性和差别性,尤其重点分析了社会主义阶段民族间的共同性,推动了新型民族关系的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所强的民族地位平等和民族权利平等的观点有利于避免民族利益和民族权利冲突,有利于民族和谐,进而有利于推进社会和谐的建设。

(二)有助于正确处理民族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李维汉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的民族观点反映了我国当时各民族的实际状况和民族工作的客观要求。他对民族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分析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民族工作必须要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既要坚持各民族的共同性,又要考虑到各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

他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决定民族政策和进行民族工作的时候,既要看到各民族的共性,又要看到他们的个性,看到他们之间的差别性。既要在各民族中坚持共同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和目标,又要承认民族间的差别,重视和照顾各民族的和各民族地区的特点。”[10]这为党和国家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提供了依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方面,各民族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成为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各民族向着共同繁荣的目标前进;另一方面,各民族之间的差别依然存在,民族意识、民族语言、民族特征不会在短时期内消失,尤其是民族心理素质的消失更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既要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坚持共同的奋斗目标,又要在实际工作中照顾到各民族的特殊性。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民族团结,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施正一.论社会主义民族——谈谈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J].贵州民族研究,1985(3):4.

[2]斯大林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3]李维汉.统一战线问题与民族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4]李维汉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C95

A

1674-5884(2012)02-0165-03

2012-01-05

王志谦(1985-),女,河北保定人,硕士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责任编校 谢宜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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