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的文化价值
2012-04-01周翠娇陈光明
周翠娇,陈光明
(湖南城市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湖南 益阳 413000)
“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的居民在文化上追求的是什么”。[1]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城市是高层次的自然与人文结合的产物,它反映了某个时代和地域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最高成就”。[2]一个城市的特色,往往体现在它的建筑文化上。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数量众多。历史文化名城以大量的文物古迹为构成基础,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认识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价值对名城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底蕴
“历史是文化的历史,文化是历史的积淀,文化是历史过程的产物。”[3]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是文化传承与积淀的过程,每个城市的形成都有其独特轨迹和历史沉淀,同时也产生富有特色的历史文化传统。
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形成一些被人们有意或无意间保留下来的历史遗存,留下所代表时代的文化印痕和人们可以直接读取它们的历史年轮”。[4]名城的历史越悠久,其文化内涵越丰富。这些历史遗存是先辈为我们写好的历史总结。
历史文化古城蕴涵着诸多的传统文化因素:
(一)天人合一的思想
“天人合一”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特征。这一思想在城市建设中体现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二)“尚中”观念
儒家的“尚中”观念对历史文化古城的整体格局有较大影响。中国人的“尚中”观念很深,传统城市的空间整体是“无中不立”。
(三)“礼”的规范
我国是一个礼制国家。礼制规范无处不在。不同城市的规模方位及布局等都严格受制于礼。古代城市,“从都城到州、府、县城(元明凊还有省城),除个别少数民族地区外,全是规规矩矩遵守礼制而规划,而建筑的”。[5]
我国古城区历史悠久,文化根深,承前启后,在发展中不离其宗,它们传统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是非常宝贵的。这个传统是一是来自“天人合一”的理念,二是来自以礼治国的礼制规范,特别是《周礼》在城市与建筑的经典规范作用。
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意义
历史文化名城是各民族人民繁衍生息的地方,是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保护好名城的文化遗产,不仅能创造宝贵的精神财富,还能催生巨大的物质财富,对促进经济发展、弘扬中华文化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及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能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对于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自强自立能产生巨大的作用。
华沙古城是波兰最古老也是波兰人民引以自豪的地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华沙有86万居民丧生,85%的建筑物被摧毁,90%的工业彻底遭到破坏,水、电、交通设施全部瘫痪。1945年华沙解放后,波兰人民便以举世闻名的“华沙速度”重建自己的首都。当恢复华沙古城的消息传开后,几乎所有的华沙市民都行动起来了,流浪在国外的波兰人一下子归来了30多万参与重建,整个波兰掀起高涨的爱国热潮,人民的家园得到重建……。华沙人的伟大壮举,就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最好的佐证。
“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历史,璀璨的文明。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几千年历史文化积淀,充分体现了中国民族传统的文化底蕴,代表了中华文明的民族精神”。[6]经历了苦难的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意味着必须要注重历史文化的研究,这对振兴民族精神是极其重要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就是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遍布在世界各地的炎黄子孙,“无时无刻不魂牵着家乡的山水风情和荣辱兴衰。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对于感召他们回国寻根探源、探亲访友以及投资家乡的经济、科技和文化教育建设事业,有着突出的意义”。[7]
(二)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能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优势
历史文化名城是珍贵的文化遗产,因其拥有众多的风景名胜、丰富的文物古迹、独特的城市风貌,从而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历史文化名城是很好的旅游资源,其作用、价值可谓无可限量,全国109个历史文化名城几乎都是令人神往的旅游胜地。尤其是文化旅游更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
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有利于开创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业发展的新局而,吸引更多的海内外客人前来旅游观光,带动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加快城市化的进程”。[8]
(三)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能大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代表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城市建设史,体现了丰富的、多元的文化价值,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基地。
历史文化名城中非物质形态方面是文化产业的基础,充分了解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民俗风情,挖潜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形态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与之相关的产业链和产业群。
深入挖潜名城中的非物质形态是形成文化产业的先决条件。人类的每一种相互交往的经验、技术进步以及建筑的风格样式,通过名城的浓缩、凝聚和保存,形成一种文化内涵,构成了城市的特色。这种城市文脉,是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灵魂要素,是其魅力所在也是它发展的内在动力。
著名城市规划大师与城市历史学家芒福德认为“如果我们仅只研究集结在城墙范围的那些永久性建筑物,那么我们就根本没有涉及到城市的本质问题”。[9]所以在历史文化保护过程中,我们更应注意那些而今已不留何物质性遗迹的创造发明,即从文化角度,研究城市的生长过程,“力求从最深的文化层面中去发掘无形的历史文化内涵,找到能以表明古代城市结构秩序的决定要素”,[10]挖掘当地文化以及建筑的特点,对当地历史及历史文化名人进行研究和选择性提炼,然后反映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形成产业链。
三、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保护
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历史,古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民族精神。保护历史文化古城是我们的神圣使命,它不仅需要我们具有浓厚的保护意识,还需要政策、法律、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一)提高历史文化古城的保护意识
古城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民众的参与。实际上,古城保护得好不好,在一定程度上是取决于人们的保护意识。民众的保护意识与古城保护紧密相关。民众的保护意识就是应当爱护、珍视历史文化古城,同时对古城有高度的保护责任感。在古城的保护历程中,人为的破坏远远大于自然的损毁。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不仅可以减少对古城的人为破坏,还可以避免由于古城保护政策、法规的不完善而导致的破坏,进而还能帮助相关部门募集一定的保护资金,提供古城保护急需的人才等。
(二)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坚持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文化的统一保护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就是将名城作为一个整体来保护,既包括物质形态方面,例如建筑、街道、景观等,也包括非物质形态的文化方面,即名城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内容。“它们和有形文物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城市的历史文化积淀,共同构成城市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12]
对于有形遗产的保护只是形,城市的文化才是一个城市的灵魂。但是,对于后者的保护常常会被忽略。古城的弥足珍贵,不仅在于古老建筑或遗址本身的历史价值和不可复制性,更在于它们背后厚重的文化内涵。
我们在注重全面保护古城有形风貌即物质文化遗存的同时,应强化对古城无形文化,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积极寻找和挖掘物质文化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强化两类文化资源组合,实现相互借势,相互保护,形成相得益彰的优势叠加效应”。[13]
(三)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健全保护制度
完善的保护制度是历史城市保护的关键。我国国家层面的古城文化保护相关立法不多,地方保护制度更是不尽人意。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通常都包含有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以及相应的监督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等”。[14]其中构建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资金保障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是我国名城文化遗产保护的当务之急。
[1] 伊利尔·沙里宁. 城市——它的发展, 衰败与未来[M]. 顾启源, 译.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6: 2.
[2] 朱明. 城市历史建筑的文化解读[J]. 江海纵横, 2010(1):41-45.
[3] 张凡. 城市发展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对策[M].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6: 77.
[4] 覃佳然.城市文化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J]. 民营科技, 2007(1):94-95.
[5] 郑孝燮. 中国古代城市形制“以礼为本”的整体性[J]. 城乡建设, 2004(1): 49-50.
[6] 陈光明. 民众保护意识与古城保护[J]. 湘潭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1): 49-50.
[7] 陈少牧.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J]. 城市问题, 2001(3):26-28.
[8] 张河清, 苏斌. 湘江流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战略[J].经济地理, 2007(1): 169-172.
[9] 刘易斯, 芒福德. 城市发展史[M]. 倪文彦, 宋峻岭, 译.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9: 2.
[10] 覃佳然.城市文化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J]. 民营科技,2007(1): 95.
[11] 陈光明. 民众保护意识与古城保护[J]. 湘潭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 (1): 49-50.
[12] 王景慧. 阮仪三.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理论与规划[M]. 上海: 同济大学出版社, 1999: 29.
[13] 徐善登. 文化传承与可持续发展—古城保护的扬州模式之启示[J]. 城市问题, 2009(11): 36-40.
[14] 陈光明, 周翠娇. 先进发达国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镜鉴[J]. 求索, 2008(12): 22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