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建立完善专业建设保障机制刍议
2012-04-01庄惠龙
庄惠龙
(集美大学 教务处,福建 厦门 361021)
专业设置是高校的立学之本,关系到学校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长期以来,高校的专业设置自主权受到限制,习惯于靠行政管理办法办学,一些高校专业建设的保障处于被动状态。
一、问题的提出
专业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关系到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和协调,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效益,也关系到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1]专业目录是高等学校设置与调整专业的重要依据。2012年9月,教育部正式颁布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简称新《规定》)。新《目录》构建了既统一稳定又相对开放的目录体系,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加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调减到506种,其中基本专业352个,特色专业154个,并确定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新《规定》落实扩大了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确立了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主体地位,使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在专业设置上有了实质性进展。
高校获得设置本科专业更多的自主权,那么,如何使用好这一自主权,科学合理地设置调整优化专业,如何避免以前大家盲目追随所谓热门专业而导致的某些专业泛滥,如何避免重设置轻建设而导致办学质量不高的现象,是各高校目前思考的问题。使用好专业设置自主权,关键在于高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校内专业建设保障机制。
二、具体措施
科学合理地制订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是高校增设专业,开展专业建设的依据。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要依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增强专业建设的前瞻性和可行性,避免专业重设置轻建设的现象。专业处于学科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交叉点上,一所大学的学科优势是形成专业办学特色的基础,专业发展要以学科发展为基础。虽然学科与专业建设的侧重点不同,但专业的稳定性依从于学科教学结构的合理性,所以专业建设规划要以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为引导,专业建设与发展要依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同时校园基本条件、实践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和科学工作发展等建设也要以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为导向,所以,制订专业建设规划既要以现有条件为基础,也要做好引导条件的建设。
建立完善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的目的是要强调专业设置、培养目标与要求的合理性,强调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校自身办学条件的符合度。应建立健全学校设置与调整专业的管理制度。依据新《规定》,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办法。高校的管理办法应更加侧重于社会需求的调研、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经费的投入、专业招生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和自我评估与质量保障。应设立健全的专业设置与调整评议专家组织。在新《目录》中,高校可以自主设置本科专业多达444种。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整校院两级评议专家组织至关重要,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规划、办学条件等需求,对本校设置和调整的专业以及专业的招生规模进行审议。应建立专业社会适应性定期研究制度。适应机制的形成需要完善制度,更多的是依靠高校本身增加自我调节专业的能力和机制。同时,社会经济是发展的过程,社会对高校人才的需求本身就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高校专业的调整也是动态的过程。[2](P198)高校要组织专门机构,定期研究全面了解专业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使用人才的相关性,为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提供重要的依据。
以内涵建设为核心,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在专业发展中,高校应更多地着眼于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目标,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这样高校的专业办学自主权才能得以合理使用。一所高校专业数多少才是科学的,专业招生规模多大才是合理的,应视社会的需要和学校的实际办学条件而定,规模要相对稳定,才有利于学校内涵式发展。应制(修)订科学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目录》颁布后,高校要从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着手,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与针对性。应加强专业综合改革,强化特色。对于专业而言,专业的特色是专业的名片。专业特色建设是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高校各个专业应科学确立人才培养规格和服务方向,在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上加强建设与改革。应加强专业群建设。专业群的形成,有利于专业办学实力的提升,以及办学效益的提高和办学成本的降低。在专业建设和优化结构中,高校要根据主要行业、产业集群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学科优势,整合专业教育资源,集中力量,按专业大类建设好一批代表本校办学水平和主要服务领域的专业群。
开展专业自评工作,确保专业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校内专业评估的长效机制,是高校内部管理和专业建设保障的重要手段。应明确评估目的,通过评估,建立校内专业设置与调整预测和专业建设质量评估机制,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为校内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势特色专业的培育提供依据,促进院(系)认真思考自身的办学定位问题,使其真正成为专业办学的主体。应遵循科学性、导向性、适应性、常态性原则。专业评估应力求体现客观、公正、可靠的原则,体现各评估要素在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应采用分类指导的办法,实施便于操作的常态评估。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指标体系是专业评估的基础和保障。专业评估内容应重点观测专业培养方案与培养目标的契合度、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情况、教学与管理、招生与就业、优势与特色等方面。在专业评估体系中,高校也应考虑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高校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专业建设保障机制,是政府宏观调控、高校自主自律、社会进行监督的专业设置管理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是高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与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为了促进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动学校各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从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学校用好办学自主权,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1]唐景莉.创新管理机制,优化专业结构——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新《目录》和新《规定》[N].中国教育报,2012-10-12(2).
[2]汪晓村,等.论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的理念与机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