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辨析*
2012-03-31张海南
祁 飞,张海南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北京 100048)
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辨析*
祁 飞,张海南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北京 100048)
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通过分析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的理论渊源、概念、含义、特征,以及两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可帮助我们更加正确地理解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亦为当代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利己主义;个人主义;辨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社会道德伦理中我们对于西方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理解也在不断地发生着改变。西方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与我们传统概念中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存在着不同,当代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和青年对两个概念产生误解,产生了片面崇拜或追求利己和个人的主义的思想,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进行阐释,并对比其相同与不同点。
同时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是我们在学习西方伦理思想史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因其有相似之处往往在理解上存在着困难,关于两者比较的论文现在比较少,大多论文是关于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相比较,因此本文着重将两个不同的概念进行分析,相信对于我们的学习将有重大的帮助。
一 利己主义
( 一)利己主义理论渊源[1,2]
利己主义的历史悠久,论述利己主义思想的哲学家也很多,我们大致来论述对利己主义产生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的思想。
古希腊时期人文思想兴起之时,许多哲学家的思考转向自然存在中人。德谟克利特的幸福论认为,人应追求自己的感官快乐和精神快乐,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学说,承认人的自身存在的独立性,赋予了自然世界中人以理性存在的特权。伯利克里认为“人是第一重要的”主张已包含以自我为中心的观点。亚里斯提卜、伊壁鸠鲁所主张的“快乐主义”从人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出发,提出了个人是一切活动的目的的主张,社会生活要以利己的原则为基础的观点。
文艺复兴时期,为了把人的精神和思想从封建统治和神学道德的精神桎梏中解脱出来,人道主义成为文艺复兴的精神支柱和思想主题,强调以人为中心,崇尚人的价值和尊严。马基雅维利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提出完整的人性恶的理论,他认为人不但是自私的、利己的,而且现代文明人都必然是一个不择手段的利己主义者。斯宾诺莎通过观察人的情感进一步论证了人性自私。
近代早期道德哲学发展时期,霍布斯从感觉论来论证人的本性是利己的,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个人的行为动机是追求自身的利益和安全需要,但其结果却是相互残杀的局面,导致了自身利益的丧失和不安全,甚至是生命的过早死亡,因此自我保护成为支配一切行为的心理原则。孟德维尔认为,“所有行为都是出自虚荣和利己的动机。”关于利己,卢梭提出了“自爱”这一概念,卢梭认为“自爱”是人的根本欲念,是一切欲念的本源,自爱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关心和保存自己的生命,卢梭认为自爱、利己作为人的自然倾向是一个必然存在的事实。洛克对于善恶的分析,认为所谓善就是能引起快乐或减少痛苦的东西,所谓恶就是能产生痛苦或减少快乐的东西,人为了得到快乐减少痛苦的感觉必然会倾向于利己的行为。
18世纪法国启蒙伦理思想时期,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继承和发展了霍布斯的利己主义理论,使利己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从感觉主义出发,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爱,趋乐避苦和自爱是人的本性,主张追求个人利益和个人幸福是人的行动的动力。
19世纪,费尔巴哈将利己主义分为善的和恶的两种,善的利已主义同时承认自己和他人的利己主义,恶的利己主义是只承认自己的利己主义,前者利己又利人,后者损人利己。
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设想……利己主义是每一个人的行为的唯一动机。”
(二)利己主义的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利己主义者的形象跟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冷酷无情、贪婪吝啬联系在一起,利己主义者可谓声名狼藉。但是在伦理学的讨论中,利己主义学说却是一种受尊重的理论,作为一种从古希腊至今依然存在的理论,其理论严密严谨,在哲学上它是被认真严肃对待的。
利己主义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解释为:个人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基本特点是以自我为中心,以个人利益作为思想、行为的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利己主义一词源于拉丁语ego,意为“我”。利己主义思想产生于私有制社会,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把几千年来剥削阶级信奉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道德观念,看作是人的不变的利己本性,并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原则。
托克维尔认为:利己主义是对自己的一种偏激和过分的爱,它使人们关心自己和爱自己甚于一切。
罗国杰认为:利已主义这种道德原则强调个人至上,个人本位,把一已私利的至上性,把一已私利的得失,视为道德上善恶与否的唯一标准。
王海明认为:利己主义便是认为人的行为目的只能利己,从而否定无私利他而把利己不损人奉为道德总原则的伦理观。
其实,关于利己主义的含义存在着不同和出入,但是有几点却是共同的:首先,从认识论上来说,利己主义者认为人行动的目的都是利己的不是利他的,人们行为的目的就是要保存自己并且使自己幸福,利益或对于幸福的欲求就是人们行为的唯一动力。其次,从善恶的人性论上来说,凡是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就是合乎道德的行为,就是善的。凡是对自己不利的行为,就是不合乎道德的,就是恶的。第三,合理利己主义者认为个人需要的满足,必须结合社会,建立家庭、国家,进行各种交往。主张追求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联系起来。
我们可以看到利己主义是这样一种道德伦理观:它认为自我保存和追求幸福的本性是人天生固有的本性,人必须把追求和满足个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的利益或幸福的欲求是人一切的唯一动力。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时,认为人的一切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个人的幸福和利益,个人利益是基础,公共利益是建筑在个人利益之上的。人只有为了个人的利益才去爱他人,才去关心他人。
(三)利己主义的划分[3,4]
从利己主义结构上,西方学者利己主义可分为两大类型:心理的利己主义和伦理的利己主义。心理利己主义是一种描述性的理论。它声称刻画了人性中某种根本性的心理特点,即人类每一个个体在行为的动机上必然是自私自利的,他们总是并且不可能改变地被利益所驱使。伦理利己主义则是一个关于生活和行动的原则的理论,给人们提供实践上的指导。心理利己主义说人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者,伦理利己主义说人应该怎么样去生活,怎样行动。
从范围上划分,利己主义可划分为:个人利己主义、社会利己主义、家庭利己主义等。
从程度上来划分,利己主义可以划分为极端利己主义和合理利己主义。极端利己主义者往往从极端自私的个人目的出发,不择手段地追逐名利、地位和享受,追逐个人名利。合理利己主义则把个人和公共的利益相联系,主观为己客观为人,主张“为己利他和为己不损人”对于促进个人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长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四)利己主义的基本特征
利己主义认为人们的行为目的只能是利己,而目的利己无所谓道德不道德,但却因其实现手段不同而成为善或恶之道德价值的源泉。若以损人手段实现便是恶的源泉,若以利人或利己手段实现便是善的源泉。于是利己主义便否定利他主义的“纯粹利他”而把“为己利他”或“单纯利己”奉为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乎道德的唯一原则。简言之,利己主义便是认为人们行为目的只能利己,从而否定“无私利他”而把“为己利他”或“单纯利己”奉为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乎道德的唯一原则的伦理观。
二 个人主义
(一)个人主义理论渊源[5,6]
个人主义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其中犬儒学派、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等就是个人主义的代表,但更直接的起源,个人主义萌芽于15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张扬人性、解放个性的思潮,作为反对封建专制和神学统治的思想,个人主义走上了历史的舞台。
16-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哲学家们提出了个人与社会、肉体与灵魂、利己与利他的关系,霍布斯以自然法为基础的道德伦理学说中,将人性利己作为其理论的基础,其理论成为个人主义重要命题,而孟德维尔对人的私心的论证认为人的私心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有益的,从而标志着个人主义价值基本形成。
18世纪经法国启蒙思想家的论证和宣传,个人主义成为欧洲资本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如洛克关于“自然状态”和“自然人”的理论确立了一套天赋的个人权利。“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天赋权利对于社会和政府来说都具有合法性,不可取消。在洛克学说中,个人第一,社会和国家第二;个人是本源,国家是派生;个人是目的,社会和国家是手段,政府的任务就是保护公民的天然权利。
18世纪,个人主义在美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阐释,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个人主义成为美国文化的真正核心。爱默生的“按照自己的本能生活”的宣言深入美国人的心灵,成为其人格的一部分,爱默生建立的超验主义个人主义理论认为,个人是社会的最重要的成分,社会的新生只能通过个人的新生、个人的自我完善和提高才能完成,其理论代表了美国个人主义发展的最高辉煌。
(二)个人主义的含义和特征
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将个人主义概念表达为:“对自我的强烈自信,或者对自己的努力和智慧的信赖”和“全体公民为追求他们自己的财富与个性而进行的斗争,以及他们对仰人鼻息的蔑视。”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对个人主义的解释:“一种以个人为中心对待社会或他人的思想和理论观点。表现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形式。个人主义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一切从个人需要和个人幸福出发,反对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个人主义发展至极端,就会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地损害社会和他人。”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个人主义的词条:“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种政治和社会哲学,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来约束的个人或自我。
爱默生建立了超验主义的个人主义体系,他强调个人的主观精神,并将个人从经验的层次上升到超验的层次。爱默生强调个人的四个方面:神圣性、特殊性、个人的无限潜能和个人的自足以及自制。
应该说,个人主义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含义,其核心内容却始终如一,这就是:每个人都有权利和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应该受到尊重。个人是历史和社会的中心,每个人都有一种不可估量的性格和无限的可能性,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实现自己的潜能,展示最充分的自我。个人主义尊重个性,崇尚自理。它强调个人的特立独行,而不是百般服从,并鼓励他将自己的信仰付诸检验。个人主义思想的逻辑前提是天赋人权论和人性自私论。爱默生曾写到“如果一个人毫无畏惧地按照自己的本能生活并坚持下去,这庞大的世界将要为着他”,由此可以看出,个人主义认为社会对于个人的实现具有约束性,一定程度上妨碍自己个性的实现,个人和社会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关系。
三 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异同
(一)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相同点
首先,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理论渊源都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在文艺复兴时期,两者作为反对教会权威、解放人性、宣扬人的价值的理论在西方历史中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两者的理论基础都是天赋人权论、人性自私论等,霍布斯、洛克、卢梭、孟德维尔等哲学家关于人性的理论成为两者共同的理论基础,两者在相同的理论基础上成长。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将利己解释为:个人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某些学者甚至认为个人主义是利己主义的一种,是利己主义的两大类,区别仅在于什么为利己的手段罢了,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其次,两者都将自己视为目的,否定无私利他、自我牺牲,每个人的行为目的都是利己的,而把他人或社会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霍尔巴赫说:“爱别人,就是爱那些使我们自己幸福的手段;就是要求他们保存、他们幸福,因为我们发现我们的幸福与此相联系。这就是把我们的利益与我们所交往的人们的利益混合在一起,以便为共同的福利而工作。”
再次,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道德终极和道德本性是相同的,或是为增进自我利益认为不应依靠社会和他人,或是为了个人利益认为应该促进社会发展;就善恶原则来说,它否定无私利他而把利己不损人、为己利他或单纯利己或单纯靠自我奉为道德总原则。总之,其行为的目的在于达到个人的目的和追求。
(二)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不同点
首先,利己主义是从个人层面来说的,作为个人的一种处世哲学;个人主义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和社会哲学,从社会层面上来阐释个人至高无上的价值,重视个人自由,反对权威、政府、社会等外在因素对“个人权利”的干扰侵害。
首先,两者的行为目的虽然都是为了自己,但是利己主义认为自己利益的实现必须结成社会,建立家庭、国家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是既相对立同时又不可分离的。个人主义认为社会对个人利益的实现弊大于利,甚至会阻碍个性的发展。托克维尔这样描述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相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因此,当每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
其次,在合理利己主义看来,道德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存在发展,因而利己目的如果以利他手段实现便是善的源泉;如果以损人手段实现便是恶的源泉。反之,在个人主义看来,道德目的是为了实现自我利益,因而利己目的如果以利他或损人为手段,便都因其最终有害自我、违背道德目的而成为恶的源泉;只有以既不利人又不损人的单纯利己为手段,才真正有利自我、符合道德目的,从而是善的源泉。
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对社会和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都起到过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社会总体利益来看,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能增加社会的总体利益,有其合理的地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其不合理的方面也不断呈现,对于两者理论中完全否定“无私利他”行为的存在,这是不正确的,尤其在我们的国度里,在个人和国家整体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无私利他”行为是存在的,孟子说“人人皆有恻隐之心”,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利益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两者共同的错误在于没有理解人的本质,马克思说人是社会的动物,作为社会的人不仅有个人利益,更重要的还有集体和社会的利益存在,普列汉诺夫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实际上,道德的基础不是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而是对整体的幸福,即对部落、民族、阶级、人类幸福的追求。这种愿望和利己主义毫无共同之点。相反地,它总是要以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为前提。”
[1][5]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6] 张志伟.西方哲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程炼.伦理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王海明.新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B01
A
1008-4681(2012)03-0061-03
2012-03-21
祁飞(1985-),男,河北石家庄人,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中外思想政治教育比较。张海南(1985-),女,内蒙古包头人,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责任编校: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