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宪法修改的回顾与思考
2012-03-31李蔚
李 蔚
(江汉大学 文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新中国宪法修改的回顾与思考
李 蔚
(江汉大学 文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无论从权威机关确认的变迁形式,还是从程序、内容和名称来分析,1975年、1978年和1982年三次大的宪法变迁,其性质都是修改宪法,而不是制定新的宪法。本文旨在回顾新中国宪法的制定及修改过程,以期完善我国宪政制度。
新中国;宪法;修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新中国的历史,也是宪法的变迁史。从1949年《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1982年《宪法》,我国经历了一次临时性宪法制定,一次宪法制定和三次大修宪的历程。
一、1949年《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国共产党建国的基本任务是建立一个各阶级参与的民主联合政府。
(一)制定背景
1949年6月20日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提出“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1949年9月21日,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以及少数民族、华侨、宗教界等方面代表662人。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29日,通过了《共同纲领》,这是新中国的临时宪法。
(二)主要内容
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确立了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规定了比较广泛的公民权利义务。
(三)历史评价
《共同纲领》为解放初中国人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并为我国1954年宪法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二、1954年《宪法》
在初步消灭了反动阶级,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经济恢复后,于1954年制定了《宪法》。
(一)制宪背景
全国基本解放,土地改革完成,人民觉悟水平提高,标志着可以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了第一部《宪法》。
(二)基本内容
确立了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确立了国家根本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了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确立了国家机构;确立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文化教育制度。
(三)历史评价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旗帜鲜明地确立了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两大原则。但随后中国经历了1957年反右运动、1964年四清运动及1966年“文化大革命”,这部宪法事实上并没有发挥作用。
三、1975年《宪法》
1966年后,中国陷入“文化大革命”的泥潭,1975年《宪法》把宪法变成政治口号和工具。
(一)修宪背景
1966年爆发了“文化大革命”,正常的国家秩序和社会秩序被破坏。1969年,中共“九大”确立了极“左”的思想理论,为使“文革”形成的状态固定化,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通过了第二部《宪法》。
(二)基本内容
把“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有许多规定都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粗暴破坏。对国家机构的规定极不完备,并规定不再设置国家主席。这部宪法不仅缩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而且取消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
(三)历史评价
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遭到破坏,极力缩小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对个体劳动者和公社社员的经济给予极大限制,以党代政、政企不分得到宪法的确认。是一部无视宪法原则的宪法。
四、1978年《宪法》
1977年8月19日,中共“十一”大召开,作出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修改宪法的决定。
(一)修宪背景
“文革”结束后,要求纠正“文革”的错误,重建社会秩序,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人大通过了第三部《宪法》。虽然经过1979年和1980年两次修正案,但还是不能与改革开放相适应。
(二)基本内容
过分强调个人作用和党的“一元化”领导;充分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对法院审理案件体现了“文革”遗风,重大案件“要发动群众讨论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历史评价
1978年《宪法》的使命仅仅是在1954年《宪法》基础上恢复国家体制和秩序。但没有从“文革”的束缚中摆脱出来。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都只是一部恢复性的过渡宪法。
五、1982年《宪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拨乱反正的会议。通过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认识到民主、法制和保护人权的重要,确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
(一)修宪背景
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制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需要一部体现改革开放精神,为改革开路的新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第四部《宪法》。与前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包办修宪相比,这次宪法修改委员会人员包括了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基本内容
确立了国家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国家制度及其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及相互关系;规定了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为适应中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又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
(三)历史评价
1982年《宪法》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错误的历史教训后的深刻反省,是对建国初期民主宪政理念和目标的回归。试图通过加强国家制度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防止“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悲剧重演。
六、新中国宪法修改的思考
新中国宪法经过多次修改,并还在不断地完善过程中。回顾这一历史进程,分析宪法修改中的问题,有助于我们完善宪法,促进我国宪政制度。
(一)宪法修改过于频繁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理应相对平稳,但新中国建立后,社会变革,经济体制改革等因素造成我国宪法的频繁修改,影响了我国宪法的权威性。
(二)宪法宣言性规则过多
新中国宪法的最大特色就是主观政治宣言太多,导致宪法的政治性过强,法律性较弱,这大大降低了宪法的法律性与权威性。
(三)宪法适用性不强
长期以来,我国将宪法的作用局限在为具体的立法提供法律依据方面,但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不能直接引用宪法条款,同时宪法也不能直接运用于审理具体的纠纷案件,导致普通民众对宪法关心较少。
(四)尚未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
一个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实施的先决条件,但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着违宪审查主体模糊不清,法律适用与宪法解释相分离,宪法监督欠缺相应的启动机制等问题,至今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
新中国宪法走过了坎坷的60年,接下来的路将如何走?难以预测。但大体上,中国宪法在进一步的完善中,将进入一个较为稳定的阶段。当然,这有赖于一个较为稳定的政治环境,有赖于国家对法治社会的建设,有赖于人民对法治社会的认同和理解。
[1]王锴.宪法变迁:一个事实与规范之间的概念 [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11(3).
[2]李伯超,邹琳.共和国宪法变迁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J]湘潭大学学报,2010(2).
[3]李海平.论宪法变迁的立论基础及其界限 [J]长白学刊,2005(4).
[责任编辑 刘范弟]
Retrospection and Reflection on Amendments of the Constitution in New China
LIWei
(CollegeofArtsandScience,Jianghanuniversity,Wuhan,Hubei430056,China)
Whether analyzing from changing forms confirmed by the authorities,or from the procedure,content and name,the three major constitutional changes in 1975,1978,1982were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rather than development of new constitution.The article reviews the constitution formulation and amendments process in new China,in order to improve our constitutional system.
New China;constitution;amendments
D921
A
1672-934X(2012)03-0130-03
2012-04-16
李蔚(1981-),男,武汉市人,江汉大学文理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