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水利普查工作探析
2012-03-30楼中陆
楼中陆
(牡丹江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0)
牡丹江市水利普查工作探析
楼中陆
(牡丹江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0)
牡丹江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努力做到普查工作组织到位、专业技术指导到位、成果质量核审到位,按时点高质量完成水利普查阶段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果。
水利普查;工作;牡丹江市
2010年下半年以来,牡丹江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松辽委和黑龙江省水利普查办关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努力做到普查工作组织到位、专业技术指导到位、成果质量核审到位,按时、高质量完成水利普查阶段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果。牡丹江市水利普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1 加大领导力度确保形成普查工作整体合力
牡丹江市坚持把水利普查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专门机构,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贯通的推进合力。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水务局长和统计局长为副组长,水务、统计、财政、发改委等25个单位为成员的市政府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配备了专门人员、专用场所、专业设备,具体负责全市水利普查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经费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全市水利普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为推进水利普查工作快速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地市级水利普查工作不走过场、抓好抓实,市普查办要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四个观念:即增强市级水利普查机构承上启下、桥梁纽带意识,牢固树立对上负责、对下服务观念;克服“省管县”带来的市级对县级影响力和约束力日渐削弱的不利影响,牢固树立对县级水利普查工作真抓实管的观念;扭转水利普查是水利部门自身行业行为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观念;提倡先进带动后进的整体效果,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共同推进的观念。为保证全市水利普查工作扎实有效健康开展,先后召开了全市水利普查方案审查会议、经费落实方案审核会议、全市水利普查工作会议、加快推进四城区水利普查工作专题会议、全市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成果审核工作会议和全市水利普查清查阶段工作会议、全市水利普查2011年度工作会议等。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多次深入水利普查工作第一线,查现场、听汇报、解难题、推进度,确保了水利普查工作的快速高效开展。
2 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1)选调人员,组织培训。全市在水务系统内选调了专业技术好、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水利普查工作指导员243名;从镇、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选聘熟悉情况、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普查员875名;制定了《牡丹江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计划》和《牡丹江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方案》。市普查办工作人员在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后,及时指导、督促县级普查培训工作,全市共组织县级普查培训30余次,开班数量60个,累计培训2 643人次。
2)克服困难,筹集经费。经测算,市级水利普查共需经费312万元,所属县(市)、区共需经费1 021万元。牡丹江市在各级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落实到位水利普查资金280万元,同时采取各级水务部门自筹资金弥补普查经费不足的办法,确保水利普查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国家、松辽委和黑龙江省水利普查办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配置水利普查专用设备和专业设施。确保全市水利普查工作扎实、有效、全面开展。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水利普查台帐名录核准登记、普查员选聘、各种工作会议、清查调查走访等机会,大力宣传水利普查工作相关知识,大造水利普查的声势,扩大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参与配合水利普查的责任意识。
4)建立制度,严格管理。为确保水利普查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全市相继出台多项水利普查工作制度,以制度为准绳,强化普查工作的管理。
a)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在普查阶段的重要节点,召开市、县两级普查工作汇报会和市级普查机构内部工作交流会,全面掌握普查工作的进程、及时解决普查工作的问题和交流推广普查工作先进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普查任务。
b)建立政令畅通制度。对上级下达的文件和交办的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到县级普查机构。
c)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通过简报、旬报和水务信息等形式,及时向上级普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取得各级领导对水利普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d)建立外业工作安全制度。根据我市森林密布、河网纵横的实际,对野外数据采集工作进行了具体详尽的要求,确保外业调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e)建立包保责任制度。作为水利普查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水务局下发正式文件对所辖10个县级水利普查单位,实行一个牵头领导、一个责任科室、一个技术帮扶团队、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包保服务,并作为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兑现奖惩。
3 强化审核监督
为确保按照工作时点高质量完成水利普查任务,牡丹江市把强化审核监督贯穿水利普查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水利普查成果的真实、完整、科学、准确。
1)严把标准关。根据国家、松辽委和省水利普查办要求,出台了《牡丹江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转发了《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对普查工作时点及内容、普查技术路线及步骤、数据处理及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主要成果、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进度计划等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使水利普查工作干有依据,查有遵循,验收有标准。自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省、市水利普查办多次对县级水利普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现场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县级水利普查工作高标准、规范性快速开展。
2)严把技术关。针对水利普查工作越到基层越具体、任务越繁重,但是普查工作人员越缺乏、专业技术力量越薄弱的实际,确立了牡丹江市水务科学研究院为全市水利普查技术支撑单位;从市水务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河道管理处、水文局、水保办等单位选取行业专家和技术骨干,担任水利普查专项技术负责人;建立了由22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和数据审核专家库,具体承担县级水利普查的技术指导、答疑解惑、数据审核、成果验收等任务,为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为使各县(市)、区水利普查工作工省效宏、少走弯路、快速推进,市水利普查办充分发挥指挥员和协调员职能,按普查进度和需求,及时组织和协调市水务局、省水文局牡丹江分局、省水保所牡丹江站、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对已掌握的相关数据进行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不但加快了水利普查工作进度,而且保证了水利普查工作精度。
3)严把审核验收关。为达到向上级水利普查机构的要求,牡丹江市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水利普查工作成果进行了多轮次的严格审查复核。在下发《关于水利普查清查成果抽查及验收有关要求的通知》后,从5月下旬开始,组织市级专家组对县(市)、区水利普查清查阶段成果进行了7轮审核:5月下旬,与省水利普查推进组共同对县级水利普查清查成果进行了初验;6月1日至7日,对县级上报的清查成果进行了全面审核,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县级水利普查办修改重报;6月8日至9日,对部分县级清查成果进行现场调查复核;
6月10日至12日,对各县水利普查办修改后的清查成果进行汇总审核,发现问题的再次修改重报;6月13日至15日,对再次修改上报的县级清查成果再审,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经过近3个昼夜的努力工作,确保全市水利普查清查工作成果,按省水利普查办要求时限及时上报;6月19日至20日,配合省水利普查抽查组对县级清查成果进行再次抽查;6月21日至22日对乡级清查成果进行了抽查。6月底,全市水利清查成果通过了省水利普查专家组初步审核验收。7月中旬,代表黑龙江省通过了国家检查组的抽查。在省水利普查办下发《关于做好我省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成果完善工作的通知》后,自7月18日至8月16日,市普查办组织专家组再次对县(市)、区水利普查清查阶段复核成果又进行了4轮审核,在完成市级汇总审查后按要求上报省水利普查办;8月22日至23日,作为黑龙江省地市级唯一代表在松辽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阶段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8月底,全市水利清查复核成果通过了省水利普查专家组审核验收。2011年11月上中旬,遵照《关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事中质量抽查工作》要求,选派9名普查办工作人员和专项负责人组成水利普查事中质量抽查工作组,对所辖10个县(市、区)水利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科学、严谨的事中质量抽查。
TV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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