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小三角地区构建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研究
2012-03-28张凯,张静
完善而又充满活力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创新效率,降低创新成本,使创新所需的各种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和利用,各种知识和信息得到合理的配置和使用,各种服务得到及时全面的供应。内蒙古“小三角”地区(乌海-鄂托克-乌斯太)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和煤、电等能源优势,加快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的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发展配套中小企业,着力打造能源、化工、特色冶金、建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了相互配套、相互支撑的产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占该区域工业比重的90%左右。小三角地区成为继呼、包、鄂“金三角”之后内蒙古西部又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小三角地区正处于区域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的起步阶段,正逐渐形成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发展模式的雏形。因此,研究小三角区域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的构建具有典型的意义。
一、小三角地区构建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的经济基础
(一)经济规模与结构。内蒙古小三角区域,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形成了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产业集群。2006年乌海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52.39亿元,占内蒙古自治区生产总值的3.18%。人口总数为47.01万人,占内蒙古自治区人口的1.96%,人均GDP32,593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3∶63.6∶35.1。2006年鄂托克全旗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9.04亿元,财政收入9.8亿元;总人口10.3万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8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98元。该地区产值占鄂尔多斯市2006年生产总值的9.9%,占内蒙古自治区的1.65%。2006年乌斯太开发区生产总值26.03亿元,占阿拉善盟年生产总值的30.26%,占内蒙古自治区的0.54%。总人口3万人,单位GDP综合能耗3.92吨标煤。汇总得到小三角地区2006年生产总值为257.46亿元,占内蒙古自治区生产总值的5.37%,人口总数为60.31万人,占内蒙古自治区人口的2.5%,人均GDP42,689元。(表1)
(二)主要产业与产品。小三角地区内乌海市乌达工业基地和西来峰工业基地,形成了以煤炭、化工、冶金、电力为主导的产业结构;鄂托克棋盘井工业基地也以煤炭、化工、冶金、电力为主导的产业迅速崛起和壮大,并积极打造世界级“硅都”;阿拉善盟的乌斯太工业基地形成了以盐化工为龙头,以金属钠、染料、硅铁、煤炭等产品为主导的工业布局。
2008年小三角地区焦炭总产量681万吨,占内蒙古焦炭总产量65.1%,占全国焦碳总产量的2.43%;铁合金总产量为97.7万吨,占内蒙古总量的39.8%,占全国铁合金产量的6.82%;水泥总产量586万吨,占内蒙古水泥总产量的26.5%,占全国0.47%。2006年仅乌海和乌斯太地区的PVC(聚氯乙烯)产量就为10.6万吨,占整个自治区产量的38.7%,在全国也占到了1.12%。其中,乌斯太地区年产金属钠4.5万吨的产量,已占到国际市场份额的43%;年产靛蓝粉7,000吨,使乌斯太地区成为我国最大的靛蓝生产基地。高载能产品已经成为小三角地区工业产品创收的主要支撑点,地区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在全区的比重每年呈现增长的趋势,未来节能减排的潜力巨大。
(三)工业园区与主要企业。小三角地区目前有乌达工业园区和西来峰工业园区、鄂尔多斯棋盘井工业园区、蒙西园区以及阿拉善盟乌斯太工业园区等5处工业基地,累计引进各类工业企业216家。其中规模大、实力雄厚的企业有吉兰泰、庆华、鄂尔多斯、西来峰、神华、蒙西等大型企业集团。
从小三角地区的工业发展现状来看,已经形成了以资源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园区为基地,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企业集群共生的工业增长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决定了现行区域技术创新是一种依靠项目导向型的大型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模式。这就要求蒙西小三角地区的发展应该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途径,实现区域显著节能减排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所以,有必要构建技术创新体系,以改善区域产业结构,提高高载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完成减排降耗目标,延长产业链,最终实现小三角地区企业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
表1 2006年小三角地区生产总值
二、小三角地区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技术创新基础薄弱,创新型人才资源供给不足。小三角地区由于地处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相交处,相同的资源禀赋导致三地企业是同行竞争对手,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有着很强的相似性,对于人力资源的争夺尤为明显,所以高级技术人才、技工很难得到满足,尤其是针对高科技企业所需的专家型人才更少。企业中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严重缺乏,人才流失严重,技术工人流动很大。企业没有稳定的技术人员,根本无法实施技术创新,这种现象在中小企业尤为明显。
(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小三角地区科技中介类型单一,而且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主,以工业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科技中介机构数量很少。以乌海地区为例,农业技术推广站是财政拨款的公益性体系,而目前越是上级越受重视,但基层不够重视。如农机具、土肥站、兽医服务等细化服务不足,乡镇却是综合性的,没有具体服务。原有机制遗留下的人员机构老化,技术力量不足,机构虽存在,但以完成上级任务为主。
(三)小三角地区创新环境不完善,客观制约了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功能的发挥。
由于三盟市地处自治区西部,交通通信条件相对闭塞,加之当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数量少,规模小,科研能力较弱;尤其是阿盟地域辽阔,企业相对分散,客观上制约了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基本上没有专门从事企业科技中介服务的机构,也缺乏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专门人才,科技资源分布不均衡现象仍然很严重。
三、小三角地区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
图1 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
体系构建
本文将小三角地区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跨行政区域的创新合作模式,即以核心区域为主体的中观跨行政区域合作模式;另一部分为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模式。
(一)以核心区域为主体的合作模式
1、核心区域的带动作用。在该区域中,乌海处于中心城市的地位。利用乌海中心城市在经济、信息和金融等方面的城市辐射功能,可以充分发挥区域内的资源优势,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利用乌海在创新环境和创新能力上的相对优势,发挥对其他两个地区的引导作用。区域内共同的利益是区域间合作的基础,信息要素的无障碍流动是区域合作的前提。乌海在体系建立之初,需利用其优势起到制度政策先导作用,并为区域间的创新要素流动提供良好的平台。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形成共同的利益机制。乌海作为小三角的核心,不仅要体现在经济发展上,更重要的还体现在政策制定的牵头作用上,建立共同理念,形成统一的利益机制。
2、周边区域的辅助合作。在小三角区域内,除了要发挥乌海对周边区域的带动作用,更发挥各个区域之间在产业上的互补性,具体表现在产业的互补性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补等方面。
乌海是小三角区域的中心,以相对的经济优势带动周围区域发展。它在小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要牵头制定和谐互利发展的制度与政策,要引导建设创新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的平台,这样有利于形成共同的利益核心机制;鄂托克与乌斯太地域与乌海在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了初级阶段的互补作用,各个区域在互补互惠互利的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中共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小三角区域创新活动的进行。这样的发展模式已经形成了跨行政区域发展的框架:乌海对周边地区的吸收辐射以及周边地区的经济互补配套,形成了积极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动力;乌海牵头制定的政策制度使得政府在小三角区域创新的发展进程中处于适度理性的角色;互补配套的基础设施形成了丰厚的社会资本和完善的创新环境。
(二)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合作模式,指的是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的技术创新过程中,由政府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由企业来最终实现科技活动与经济活动的有机结合,从而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图1)
1、政府的引导与服务作用。政府通过组织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抑制市场失灵,以便于高绩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能够形成和顺畅运行;实施激励区域技术创新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组织和实施一些必要的大型合作创新计划项目。特别是对那些带有基础性、产业相关度高、技术创新溢出效应大的产业领域,如高新技术产业,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政府要进行区域技术创新群、企业群的培育和建设。企业群的形成不完全是市场作用的结果,政府在这方面可以有一些作为,政府可以使用一些间接政策、措施来推动区域技术创新群、企业群的形成。政府的参与仅仅是为了进行调整而不是长时间代替,只是为推动区域企业群和创新群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激励作用。
2、企业主体的创新作用。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发源地,也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承担者。在企业研发中心的建立上,三地政府给予了资金上的扶持和政策上的倾斜。小三角区内的企业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依据各自条件分别形成了职能各有侧重的研发中心模式。
(1)以企业园区为基地,与高校共建技术研发机构。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根据技术发展需求,联合高校、院所建立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研发机构,有的建在企业,有的建在高校、院所内,联合攻关技术难题。
(2)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合作非合并的松散型民间合作组织。按照市场主导、自愿结合的原则,依托重点行业中的骨干企业,联合相关高校、院所,合作各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产学研合作重点围绕企业重大战略产品或重大项目开展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将推进产学研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迈进。
四、完善小三角区域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的措施
国际竞争力日益集中于创新的今天,要求政府在制度安排方面要有更多的创新。针对小三角地区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现状,发挥既有优势,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建立区域创新的协调机制。小三角地区资源禀赋的相似性,生产要素的地缘性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目前仍处于自然发育阶段。如何弱化区域行政规划,发挥区域整体功能,优化区域科技资源配置,建立三地科技协调机制已是当务之急。从协调机制的组织属性来看,应分为政府主导型的正式组织和企业为载体的非正式组织。前者主要是政府间的合作,后者多为企业集群的代理机构,如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等。
(二)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体系建设。任务型的科技服务没有生存的压力和发展的动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化改革,三地政府应根据我国关于科技中介管理的政策或规范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工作需要,对事业单位性质的科技中介提供有偿服务,给予资金、人才、政策方面的支持,使科技中介服务取得实质性发展。
(三)给予区域技术创新直接财政支持。自主创新是具有很高外部经济性的活动,仅靠市场很难使创新活动达到社会需求和最优的水平。因此,必须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采取对自主创新的有效激励措施。增加政府投入是对自主创新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对企业从技术立项,到研发实施,到科技产出给予直接支持。
(四)完善技术创新的法律环境。自治区应该制定健全的支持技术创新法规及政策措施,使得政府支持行为有法可依,使振兴科技战略上升为国家意志,目前主要是《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应该制定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科技中介服务的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等。从小三角区目前的现状来看,尽管每个地区政府制定了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个别园区制定了科技发展规划,但从政策层面尚缺乏三区统一的支持创新的专门法规,如科技投入、科技项目评估、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以及科技激励等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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