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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难而进 坚持不渝
——教育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2012-03-28洪世久

大理大学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纲要大学制度

洪世久

(大理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知难而进 坚持不渝
——教育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洪世久

(大理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我国的几次重大教育改革,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成绩也有缺憾,其历程总是充满艰辛和希望。以辩证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几次教育改革认真回顾与思考,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主导的新一轮教育改革,可以借鉴以往成功的经验,扬长避短,以科学发展的观点、方法指导和促进改革,以期改革的圆满成功。

教育;体制改革;回顾思考

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回顾我国的几次重大教育改革,应是有得有失,总体上是得多失少。认真回顾思考得与失,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主导下,各种条件更加具备的新一轮教育改革可以少走弯路,求得更好的实效。

改革就是革除事物中旧的不合理的部分,建立新的能适应事物发展的体制机制。教育改革实质是对落后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及教育现状有计划有目的的变革,使其获得预期的进步与发展的过程。这一实质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对落后的教育现状和教育思想的改革。这是教育的物质方面与精神方面的总体改革。第二,是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教育改革需要科学的预测、规划和设计,其过程说明教育改革的复杂性和严密性,非随意性。第三,具有价值导向。必须促进教育的进步与发展,不是形式上的改变,而是促使教育有质的飞跃,上新的台阶。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通过改革,加快解决“三个矛盾”,即“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的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加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1〕,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教育改革简要历程

(一)教育改革与经济改革

教育和经济密不可分,经济为教育发展提供保障,教育为经济发展服务。改革是改革社会关系,主要是改革其中的生产关系,使之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没有变,因此“发展”成为“第一要务”。发展需要千千万万乃至数以亿计的建设人才,迫切需要教育为经济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资源。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必然导致和要求教育的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以下是主要的几次相应改革。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认为教育科技体制改革越来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战略任务。1985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

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了南巡重要讲话,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了指导90年代乃至21世纪初的教育发展,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教育体制改革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加快步伐,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并为加快教育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1994年7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就加快办学体制改革,深化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体制改革,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及加快教育法制建设,深入进行教学改革,加快劳动、人事、工资制度与教育体制的配套改革等方面,作出了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部署和规定。

1996年3月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教育改革和发展列入跨世纪宏伟工程的重要内容。提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更好地为把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服务。1996年4月国家教委制定了《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我国的各级各类教育已开始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工程。

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转型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而经济转型首需人才支撑。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2010年7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会议主题突出,任务明确。总结教育工作经验,分析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动员全党全社会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结合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国家中长期人才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贯彻落实“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国以来的教育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进行了五次重大教育改革,改革开放前有两次,改革开放后有三次。

第一次改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改革目标是改造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教育,建立社会主义的教育制度和模式。主要是把各种学校收归国家所有,在大学进行院系调整,统一全国教育方针、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废除封建等级性和专制性教育方式方法,实行民主的平等的教育方式方法。鉴于当时的特殊条件,这次改革从思想、理论和实践上都学习和模仿了苏联的经验和模式。其优点是集中统一,快速有效。其缺点一是过分强调集中统一,忽略地方、学校的差异,缺少灵活性、多样性。二是全盘否定和抛弃了西方先进的和可用的教育思想、经验和理论。

第二次改革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这个时期中苏关系恶化,改革重点是对苏联教育理论、实践的全盘否定。主要目标是建立自己的独立自主的教育制度和模式。主要是配合“大跃进”,加快教育发展速度,提出在不远的时期普及高等教育;精简课程、压缩学制;加强教育与工农和生产劳动相结合,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等。其优点是加快了教育普及的速度,加强了教育与社会的联系。其缺点是“左”倾冒进,重数量、轻质量,忽视了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的教育等。

第三次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这是十年动乱结束不久,后遗症尚严重的教育改革,1984年启动,1985年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主要目标是为建立适应新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的新的教育模式,实现教育观念、功能、结构的科学化、现代化。是借鉴国外教育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的重大教育改革。主要内容是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结构改革;以科学化、现代化为目的的课程教学改革;党政职能分开,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教育领导体制改革;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其优点是较全面、科学、效果显著。其缺点是忽略了党的领导,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改革跟不上。有评论认为,这些不足体现在80年代的几次“学潮”,以及“六四”风波上,虽不是直接关系,至少有联系。

第四次改革在90年代初。在80年代后期,中央开始制定教育改革方案,因政治风波等干扰,直至90年代初才启动。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重点是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我国改革和建设的战略任务,并指导90年代乃至21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全面进行教育改革,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同时,针对教育经费不足、教师待遇过低等问题,《纲要》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这次在20世纪末的改革成果,至今仍有影响和作用。不足的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至今达不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或多或少影响了国家对教育改革的诚信度和实效性。

第五次改革在20世纪之末。1999年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在充分肯定我国的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的同时,指出:“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2〕。目的是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为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决定”高瞻远瞩,针对性强,但教育长期的积弊,不可能一蹴而就。从根本上改变旧的体制机制、思想理念等等,实施起来非常难,从而素质教育收效甚微。于是到2005年出现了两件震撼中国之事,一是钱学森之问:“我们的学校为什么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二是何东昌之信,2005年6月原教育部长何东昌写信给胡锦涛同志说:“当前,我们的教育仍面临一个老大难问题,即基础教育广泛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及其带来的涉及面很广的负面影响……解决这一涉及面很大的问题,看来只靠教育部门的努力很难奏效,所以建议中央加以关注。”之后教育部根据中央领导指示,做了一些关于素质教育方面的工作,但效果仍不明显。紧接着更大问题的出现,即经济发展失衡,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带来社会发展不平衡,教育不均衡、不公平等问题。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工作重心随即转向教育普及、教育均衡“、教育公平”等方面。

这次“教育规划纲要”的出台,展开了我国教育全面、具体而深刻的新一轮改革。

二、教育改革需关注的要点

(一)教育改革服务、服从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

不难看出,教育亦属意识形态领域,教育的发展决定于经济基础,经济体制改革必然要求教育改革。同时教育与政治同属一个领域,二者的关系更直接更密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党执政经验的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使政治体制改革始终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适应,极大地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加强了政府的行政效能,更好地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其特点鲜明:一是具有中国特色。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一个国家实行何种政治制度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历史文化基础密切相关,因而世界各国政治体制也不尽相同,存在着总统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等等。二是务实为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改革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确保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国家改革的主体是制度的改革,目的是建立新的更完善更适应发展的制度,统领各个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对主导体制管制下的某一方面进行改革,既无宏观指导,又无具体配套,那是本末倒置的改革,难以取得成功,难见成效。

(二)教育改革的重心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1.不该出现的误导

在“教育规划纲要”出台的前前后后,社会各方对“大学去行政化”唇枪舌战,议论纷纷,有不少真知灼见,但也不乏误导偏见。有的把高校行政化弊端全部归咎于高校自身,有的提出教育改革的“核心”就是高校去行政化,似乎只要“大学去行政化”,中国的教育改革就万事大吉了。高校真的“位高权重”了?因为从形式上看,高校不仅有众多的“厅级”官员,还有不少“部级”官员,总量是“数以万计”!但这些“孔夫子挎腰刀”的学校“官员”,在社会现实中究竟能有几何?

对于“大学去行政化”的各种评议,暂且撇开各种复杂因素,梳理两种主要心态,一是政府官员乃至职员,看不惯、容不下“教书匠”们扬眉吐气的样子;二是学校的专家教授们看不惯学术殿堂里有这么多的各层“官员”,受不了“行政化”的管制。由于“大学去行政化”的呼声太高、噪音太大,似乎搅乱了学校改革的主题——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2.高校改革的重点应该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有了好的切实可行的制度,大学才能专心致志地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及传承创新文化。任何单位尽管有多少繁杂事务、千头万绪的工作,如果要求得长期稳定发展,必须依靠法规制度的保障。在原有法规授予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教育规划纲要”一是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高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指导下的“七项自主权”: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

二是要求健全统筹有力、责权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管教育事业,主要负责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基本标准、层次、布局等。省级政府负责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并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的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授权依法审批设立专科学校,审批省管的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以及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等。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三是提出现代大学制度构架。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教授治学、群团作用的发挥。

四是要求依法制定大学章程,依照法规管理学校。我们致力于建设法制国家,这是文明国度的象征。作为社会文明的引领者,高校更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而大学章程就是学校的规程条例。大学要自主办学必须有章程,大学章程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融通,厘清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是大学合法运行的根本依据。

(三)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保障

首先是完善。建国以来、尤其改革开放以来制定颁布的法规也不少,大的教育法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还有许多条例、规定、办法等等。教育法规已具有一定的数量、内容和基础。需在实施中完善,在完善中实施,注重保障。

其次是理顺。“教育规划纲要”有许多新理念、新提法、新目标。如: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这些条款会与一系列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有矛盾。而在依法治国的时代,需要依法办教育,现代学校制度首要的就是要“依法办学”,因此“,教育规划纲要”的新条款一是应尽快纳入法律法规,填补其空白;二是要与法律法规相协调、相匹配,提高其权威性,增强实施的有效性。

其三是落实。落实是最关键的,它是对各级干部工作能力的总检验,我们的许多工作之所以有始无终,或有终无果都是落实的问题。当前,教育的大政方针已经部署,各项任务已经明确,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需要有改革创新精神,狠抓落实。按照工作方针,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落实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抓而不紧、落而不实状况再现。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学术自由”等,并非无法可依,最早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以及其他法律也有所规定,在法律上,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作为一种基本权利已经获得了法律的确认。但在现实中,学术权力和办学自主权的施行都不是理论上所表述的那么容易,很难到位。还有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等,都是有法规却难落实。如果仍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话,温总理所言,“教育规划纲要”要让人民看到希望。能否真有“希望”?但愿不要让人民失望。

三、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这是现代大学制度中最具“中国特色”的重要内容,有成功的方面,也有不足的方面。最成功的是全国高校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与政府关系密切,确保了高校的稳定、健康发展。不足的是党政职责不够明细,可操作性差,人为的成分过大,人的素质存在差异,具体实施有难度,实践效果不够理想。

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是经过反复实践的结果,建国初曾实行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但后来因一些复杂国际背景和国内频繁的政治运动,而被终止。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深入,又实行了高校的校长负责制,但也因当时正值国际国内多事之际,加之一些高校的偏激行为,有意无意助推了学潮,导致了“六四”政治风波,从而再度告终。实事求是地说,高校究竟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世界上也不尽统一,就拿教育发达国家而言,有美国的“大学董事会制度”、欧洲的“教授治校制度”等。在学校功能的侧重上也不一致,有英国的学术至上的“古典”型教育、德国的注重实用的技能型教育、美国的注重能力的通才教育。这些大学的体制机制不尽相同,所产生的效果也不尽一致,各有所长,但它们都是近代和现代世界公认的最好的大学教育。因为,任何制度都是为理念目标服务的,因此说办大学首要的是必须有科学的理念目标,激励一代又一代的大学人为之拼搏、奋斗!如果朝令夕改、急功近利,则难见成效。

“教育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也是从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实际出发,几十年高等教育实践的经验总结,必须继续坚持和改革完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避免几种倾向:一是无所作为。思想不解放、理念不更新、抱残守缺、自以为是、得过且过、自我满足。二是崇洋媚外。言必美国、西方,开口哈佛、剑桥,不讲国情,不求实际,妄自菲薄。三是心有余悸。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在建国初至1956年曾实行校长负责制,1956年后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85年以后又实行过校长负责制改革,1989年以后又恢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两度校长负责制时期曾出现过一些学潮乃至政治风波,这里有许多复杂的国际国内的政治气候因素,也不排除少数书生气加理想主义的大学校长的偏激行为。但改革就会有得有失,这些东西亦属改革中的“失”吧,即使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期间仍有矛盾问题,不应当一提高校办学自主权、校长治校,就往短处或坏处想。要努力改变“一放就乱,一乱就统,一统就死”的被动局面,形成“统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生动局面。否则又将形成有法不依,有规不行,改革落空。四是书记、校长的个人素质问题。再好的制度法规都要靠人去落实,具体执行人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及能力水平,决定了执行的效果。这是现行体制下全社会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大学的书记、校长怎样做到思想上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学校利益为上;理念上以兼容并包、学术至上、育人为先;工作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缺位、不越位,多些包容、补台,少些或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摩擦、拆台。真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是实施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

高校办学自主权难落实,现代大学制度难完善,似乎验印了约翰·S·布鲁贝所指出的:尽管赞成学术自治的论据看起来合乎逻辑,但是“高等教育越卷入社会事务中就越有必要用政治观点来看待它。就像战争意义太重大,不能完全交给将军们决定一样,高等教育也相当重要,不能完全留给教授们决定”〔3〕。但愿教育改革走出这个怪圈。

(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在以往的基础上,“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了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内容:“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构架:“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举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作用。”以及加强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推进专业评估等等。在这构架中需要明确几个重点问题:一是需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党委的地位职能;二是需要完善大学的法人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职能;三是需要完善“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制度,处理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发挥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目前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归纳或表述有“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以及“学校自主、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科学管理”等,还有其他表述,但是总的体现依法、自主、治校,大学办学的基本理念没有变,中国的国情没有脱离。有了构架,明确了职责,但很宏观,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细化,便于实施。

(三)建章立制,落实自主权

宪法是国家的章程,大学章程是学校的“宪章”,国外有直言宪章的,如《东京大学宪章》,是学校制度的规范。“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从现实情况看,一是许多大学没有章程;二是有章程也不按章程办事,成了摆设;三是章程不严谨、不规范,无权威性;四是章程落实无保障,普遍存在章程制定难、实施更难。这与现代大学制度不完善,政府与高校的职责不清,高校缺少办学自主权有关。因此,迫切需要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同时,建立切实可行的大学章程,以章程规范制度,用制度管理学校,著名教育家、教育理论家夸美纽斯曾指出:“制度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灵魂’。哪里制度稳定,那里便一切稳定;哪里制度动摇,那里便一切动摇;哪里制度松垮,那里便一切松垮和混乱”〔4〕。因此,必须有完善的法规制度,以法规制度明确大学责任,落实办学自主权。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构,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并以七个“自主”赋予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这是历次教改中最全面、最明晰的一次。但仍然需要配套政策,一是进一步明细化、具体化;二是及时调整新出台的与过去的法规政策相矛盾的内容;三是贯彻落实应有责任部门、责任人,有时间表、任务书……四是要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在理念、目标、法规等基本具备的前提下,以坚韧自觉的意念,确保落实到位。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教育改革发展要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撑。任何一个国家的教育改革发展,都必须以适应本国经济、政治、科技等基本制度变革的需要为前提,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教育规划纲要”已经绘制了教育改革发展蓝图,指明了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教育改革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指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始终贯穿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我们必须适应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要求,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不断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教育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云南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速增效、跨越发展,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发展方针。既结合了云南教育的实际,也表明了云南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发展教育的决心和信心。在实施中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近期与远期、区域与整体、城市与农村、内部与外部、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关系,以及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把握好外延拓展与内涵发展的关系……由于过去几次改革的得失,有评论说,中国的教育改革是屡战屡挫、屡挫屡战。有了这种胜不骄、败不馁的矢志不渝精神,只要以科学发展的观点,切实更新教育思想和理念,抓住“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杰出人才”为目标,彰显大学功能,完善大学制度,提高教学质量。统筹兼顾、理论结合实际、法律保障、政策配套、务实求真,相信这次教育改革将会带来新的希望。

〔1〕新华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EB/OL〕(.2010-07-29)〔2011-08-29〕.http://www. gov.cn/jrzg/2010-07/29/content_1667143.htm.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EB/OL〕(.1999-06-13)〔2011-08-29〕.http://www. 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69684.

〔3〕王冀生.提高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文化自觉〔J〕.中国高等教育,2010(22):18-21.

〔4〕〔捷克〕夸美纽斯.夸美纽斯教育论著选〔M〕.任宝祥,杨守明,张华清,等,译.2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Chinese Educational Revolution Should Adhere to the Final Victory despite Difficulties——Review and Thought on Chinese Education Revolution

HONG Shijiu
(Dali University,Dali,Yunnan 671003,China)

Several educational revolutions filled with hardship and hope displayed vivid contemporary characteristics in China, which both had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The article deeply thinks of the past educational revolutions by dialectical view and honest attitude based on reality,and argues that the new wave of education reform under the guidance of National medium and longterm education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 program(2010-2020)should learn from valuable experience and improve the revolution in scientific manner to make the new revolution successful.

education;the reform of system;review and thought

G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2345(2012)01-0083-07

2011-11-11

洪世久,高级政工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与经济管理研究.

(责任编辑 杨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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