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理论与实践
2012-03-20课题组
课题组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理论与实践
课题组
从 2011年贸易数据看,我国与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只有一步之遥,但还远远不是一个贸易强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我们“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实现这一伟大战略任务,将使我国进一步向世界贸易强国伟大目标迈进。
一、经济起飞国家对外贸易转型升级问题
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表明,产业技术进步和对外贸易发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后起飞的国家,随着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和国内各种要素价格向国际市场价格靠拢,在一定阶段上都会遇到出口产品原有的低成本优势削弱、与主要贸易伙伴摩擦加剧、本币持续升值、进出口严重失衡、出口产业增长显著放慢、资源能源供给难以满足需要和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等等问题。因此,后起飞国家在走过早期的低成本出口增长阶段之后,都需要根据内外部条件变化,重新认识和确立自己在国际分工中的位置,调整对外经济贸易结构,开发和培植出口产业新优势,以促进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对外贸易都需要转型升级。这种转型升级,一般都与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结构的进步相伴而行。它们往往是市场经济规律、外部竞争压力、产业界应对以及政府的推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都曾经通过发展对外贸易较快地实现了经济起飞,而且都在内外部环境变化以后成功地经历了外贸的转型升级。
由于背景和认识的不同,各国的贸易政策实际上存在较大差异。有的采取了对国内市场高度保护的政策,有的采取了自由开放的政策;有的实行了进口替代战略,有的实行了出口导向战略;有的形成了管制汇率制度,有的引入了货币自由兑换和市场汇率机制;有的以间接利用外资为主,有的以直接利用外资为主;有的基本依靠市场自发力量,有的在一定时期政府对战略性产业和大企业成长给予了扶持,等等。这些政策有的成功推动了外贸的转型和持续发展,有的因为种种因素并不成功。成功的贸易转型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其一,通过转型升级保持了进出口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实现本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
其二,出口结构从以粗加工、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商品为主逐步转向深加工、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商品及服务占有较大比重,促进了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保持和增强了本国的竞争力。
其三,除了对少数重要产业或商品在一定阶段上适当保护外,都积极开放国内市场,鼓励平等竞争,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与国际贸易通行规则接轨。
其四,形成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能够较好地利用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机遇。
其五,贸易方式日益多样化,商品贸易与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国际投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我国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提出及实践
(一)20世纪90年代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提出
我国对外贸易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了由出口初级产品为主向出口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90年代实现了由出口轻纺产品为主向出口机电产品为主的转变。90年代中期,在原有的总供给不足、外汇短缺等矛盾得到缓解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开始面临部分产能过剩、要素成本升高、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效益下降、贸易摩擦增多等新问题。适应新的形势,中共中央在“九五”计划建议中提出了实现我国经济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的重要方针。随后,对外贸易领域也提出了转变增长方式的任务,基本要求是由以出口创汇为中心转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保持一定增长速度和规模同时,更加重视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质量、档次和效益;进出口企业由较多依赖政策支持,转向主要依靠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营销能力来发展;贸易方式由传统的商品进出口转向商品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以及国际投资等多种形式相互促进。概括来讲,就是要实现外贸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和效益型增长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国家放开外贸经营权、调整出口退税、完善加工贸易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引导下,我国外贸结构在20世纪90年代末发生了积极变化。进出口经营主体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力增强,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比重提高,加工贸易档次和效益提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政府信守承诺,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为保持亚洲和全球经济稳定作出了贡献。广大进出口企业虽然由于周边国家或地区货币贬值而承受了很大压力,但是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措施支持下,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开拓新兴市场,出口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在危机后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调结构”和“促平衡”的努力
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 (WTO)以后,我国贸易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出现新的高潮。进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先后在2004年跃上1万亿美元、2007年跃上2万亿美元台阶,成为“世界工厂”。与此同时,我国外贸顺差和外汇储备急剧增加、人民币升值压力持续加大、与主要贸易伙伴摩擦不断加剧、进口资源能源价格迅速攀升等问题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经济的协调和稳定。
针对这些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十五”末和“十一五”前半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一是改变人民币长期钉住美元的做法,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的有管理浮动汇率机制;二是调整出口税收政策,先后降低或取消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两高一资”)商品的出口退税,开征了出口资源税;三是修改了加工贸易鼓励和限制类目录,促进加工贸易向内地转移;四是出台了扩大进口政策,简化进口管理,降低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五是调整了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政策,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给予更多支持。此外,一批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和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国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相互扩大市场开放。
(三) “十一五”期间“转方式”取得积极成效
上述政策和措施的实施,给了进出口企业较大压力,推动他们加快技术创新和进步,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淘汰落后产能,从而增强了竞争力。我国外贸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保持了较快增长,贸易顺差急剧扩大势头受到抑制。 “十一五”期间,我国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9%,高于同期世界贸易增长速度。“十一五”末,我国出口由世界第三位跃居第一位,占全球份额由7.3%上升至10.4%;进口由世界第三位升至第二位。外贸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由2007年最高点时的7.6%回落至2010年的3.1%。与此同时,贸易方式、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显现进一步优化趋势。一般贸易稳定增长,“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下降,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市场比重上升。 “十一五”期间外贸“转方式、调结构、促平衡”的努力,对我国战胜全球金融危机冲击,进出口实现较快恢复性增长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进出口在危机后强有力的回升也有力推动了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复苏。
党的十七大以来,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法被涵义更广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提法替代。对于外贸“转方式”的认识也逐步深化。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要求。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实践表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贯穿于我国成长为贸易大国和贸易强国的整个历史进程。这个进程既受到政府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起作用的结果。
三、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大意义
(一)应对全球经济贸易格局变化的客观要求
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全球经济贸易格局正进一步调整。一是世界经济增长放缓,需求结构发生新变化。主要发达国家开始倡导储蓄,量入为出,同时鼓励出口,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制造业回归,力求改善贸易失衡状况,解决债务过高和经济“虚拟化”等问题。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投资、消费需求强劲,对世界经济拉动作用增强,但是面临着通货膨胀、热钱涌入和资产泡沫等问题,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二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新突破。一些国家在应对危机中提出“绿色新政”,大幅增加研发投入,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技术创新。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全球兴起,必然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带动更大规模的国际产业调整和转移。低碳发展理念更深入人心,节能减排的国际约束增强。三是国际经济关系和治理体系面临新变革。随着经济实力消长,大国关系正在变化,七国集团被包括一些最重要发展中国家的二十国集团取代,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话语权增强。通过改进和完善已有的架构,形成一个有利于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已成为各方共识。围绕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各国将展开新的合作与博弈。世界正进入一个变革的新时期。我们只有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调整的机遇,扬优汰劣,才能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分工和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增强我国外贸的竞争力。
(二)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和国内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正在变化。一是经济社会结构呈现新特点。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GDP)在“十一五”末已经超过4500美元,将向更高水平迈进。消费结构正持续升级,投资结构、产业结构也在调整,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将带动经济持续增长。与此同时,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等问题依然存在。各种矛盾凸显,宏观经济平衡难度加大。二是传统增长模式面临新挑战。我国经济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二,但人均收入仍排世界百位左右。在这样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推进现代化,传统的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道路已经行不通。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强化,使我们必须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三是人口和就业形势出现新变化。我国人口总量已经进入低增长期,青壮年人口占比下降。新增劳动力增速放缓,劳动力总体上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有较多剩余。年轻一代就业人口受教育程度提高,同时对从事体面工作、改善薪酬待遇、过上全面小康社会生活也有着更多期待。我国今后的发展将是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的发展。这对外贸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只有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切实突破发展瓶颈,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才能使外贸更好地发挥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
我国已经跻身世界贸易大国行列,但是与贸易强国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出口商品总体质量、效益还不高。出口贸易中中低档商品、能耗物耗较高而加工深度不高的商品、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的代工出口占有较大比重,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和低成本优势,规模扩张快但单位出口收益远低于贸易强国。二是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还不强。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有国际化经营和全产业链要素整合能力的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数量比较少。许多企业主要以低廉价格取胜,竞争手段单一,研发和营销能力低下。三是科技创新的支撑力还不足。科技研发投入偏少,成果转化机制还没有建立完善。出口产业的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及材料、知识产权和品牌大都不在自己手里,创新能力比较弱。四是经济开放度和抗风险力还不够。资本项目没有完全放开,有些领域开放度还比较低,进口市场有进一步开放的空间。一些产业和部门仍在高度保护体制下发展,抵御国际市场冲击的能力有待提高。五是对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的影响力还不大。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对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还处于学习、适应、消化阶段。主动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制订还比较少,话语权和影响力远不如贸易强国。我们只有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在外贸质量效益、企业国际化、科技支撑力、开放度和抗风险力、国际话语权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进步,才能推动我国真正由贸易大国成长为贸易强国。
四、围绕“转方式”的若干理论认识
近些年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在应对国内外一系列新的考验中,我们对涉及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必须不断深化和丰富这些认识。
(一)关于立足于比较优势和培育综合优势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出口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向,首先是由其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决定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外贸快速增长,成为世界工厂,就是因为发挥了劳动力充裕、要素成本相对低廉的优势。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步升高,在低端工业制成品和低附加值加工出口中的优势正在弱化。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也没有改变。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必须立足于保持现有优势,同时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力资本开发有很大空间,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提升有很大空间,沿海出口产业向内地转移也有很大空间。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使我们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度较高、规模化经营程度较高。立足并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积极培育新的综合竞争优势,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出发点。
(二)关于延长出口产业价值链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蓬勃展开,基于同一产业各个环节或价值链的分工和贸易迅速发展,成为国际分工和贸易的重要形式。把产业价值链各部分的增值情况进行比较会发现,由于要素稀缺性和获得的难易程度不同,产业链前端的研发、设计、核心零部件制造环节和后端的营销、服务环节增值率比较高,中间的一般性生产、加工和组装环节增值率比较低,形成一条微笑曲线。发达国家的企业占据着这条曲线的两端。我国主要在一般生产、加工环节上具有优势。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占我国出口比重最高时曾接近50%。大多数国内企业都还处在微笑曲线的中间,即增值率较低的部分。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必须推动企业向产业价值链两端的高增值环节延伸,必须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幅度。增强“中国制造”在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力,延长出口产业价值链,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三)关于进出口并重以及进口的重要意义
由于多方面原因,过去谈到外贸时更加注重出口。人们通常引用支出法计算公式,即“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出口-进口)”来说明外贸对GDP的贡献。这个公式将外贸的贡献抽象为净出口,给人的错觉是出口越多越好,进口的贡献则是负值。这是该公式的一个缺陷。实际上,进口与出口对GDP增长一样重要。一国参与国际分工,获取比较利益必须通过国内外资源或要素转换,即出口和进口两个环节才能完成。国内供给无法满足的一些需求只有进口才能补上。来自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优势商品和服务可以促进本国市场竞争,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进经营管理、提高商品及服务的质量和档次,也会引导和促进国内消费。所以,发展对外贸易,必须进出口并重,保持进出口大体平衡增长。进出口并重,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四)关于外贸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我国经济同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稳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这就要求提高外贸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协调性。外贸发展要与扩大内需协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扩大内需,尤其是扩张消费,是一个大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之源。应当通过国内外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增进国民福利,促进国内消费。保持内外需协调发展,使经济增长更加平稳。外贸发展要有利于宏观经济平衡。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就业充分和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经济平衡的基本要求。应当通过外贸的适度及大体平衡增长,促进宏观经济平衡,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三者协调拉动转变。外贸发展要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应当正视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带来的挑战,开展节能减排的国际合作,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贸易,缓解出口增长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力的矛盾。保持外贸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根本要求。
(五)关于坚持互利共赢和实现包容性增长
面对经济全球化中伴生的日益深刻的矛盾冲突,我国坚持以平等合作和互利共赢方针发展与各国的经贸关系,同时积极倡导和支持国际社会关于“包容性增长”的主张。“包容性增长”理论强调增长应当具有包容性、可持续性、均等参与机会和成果更广泛的共享。坚持互利共赢,共同进步和坚持包容性增长是高度一致的。外贸的健康发展必须体现包容性增长要求。要通过支持欠发达地区承接发达地区出口产业转移,优化区域贸易发展布局,使更多的地方和人民获得发展机会,分享发展成果。通过加强与贸易伙伴的政策协调,承担与我国经济地位相符的更多国际责任,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推动共同发展与繁荣。坚持互利共赢和实现包容性增长,使发展成果更好更广泛地共享,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建设贸易强国将长期践行的重要理念。
五、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内涵与目标
(一)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内涵
根据我们的理解,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应当包括外贸的转型与升级两个层面的含义。外贸的转型是指从粗放型、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增长和发展,转向集约型、以质量效益提高为主的增长和发展;从主要依靠成本优势的增长和发展,转向主要依靠综合竞争优势的增长和发展。外贸的升级是指提升和优化进出口商品及服务的结构,改变以往商品及服务出口加工 (经营)深度、技术和研发含量、附加价值等偏低的状况,提升我国主要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提高外贸发展的微观和宏观经济效益。
(二)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总体目标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总体目标是:经过两个五年规划时期的调整和努力,力争到2020年前后,我国外贸在保持平稳增长同时,基本上转变为依靠综合竞争优势、以质量效益提高为主的集约型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更为协调,主要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达到中等工业化国家水平,主要工业制成品及服务贸易出口质量、档次和效益上升至世界前列,在企业国际化水平、外贸科技支撑力、经济开放度和抗风险力、国际话语权等方面与世界贸易强国的差距大幅度缩小。
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实现对外贸易持续和大体平衡增长。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5%左右。贸易差额与GDP之比保持在4%以内。外贸对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继续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出口商品与服务中精深加工、中高技术和中高附加值商品及服务占有较大的比重,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上升至20%以上。重大质量、安全、卫生和检验检疫问题基本杜绝。单位出口金额的能耗物耗和碳排放有较大下降。
——保持我国吸收、利用外资,承接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和产业转移最大东道国地位,出口产业技术和管理的先进程度持续提高。
——在竞争中涌现出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以及有国际化经营和全产业链要素整合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优势出口企业研发、设计、营销和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在传统发达市场保持比较稳定的份额,对新兴市场进行了更广泛深入的开拓,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比较协调。
——国内经济开放度和市场开放度显著提高。外贸管理体制更加协调、稳定、透明、法制化。主要产业抵御国际市场冲击能力进一步增强。
——服务贸易有较大发展,竞争力增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之比由2010年的12%提高至18%左右。
——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的制订。在国际经济治理及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较大的提高。
六、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必须循序渐进,突出战略重点。“十二五”期间, “转方式”的战略重点是:
(一)认真抓好“四个提高”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必须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分工和竞争中的地位,推动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
1.提高出口商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在保持我国传统的成本优势同时,不断改进出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卫生、安全可靠性,提高出口产业技术研发含量、加工和服务深度、附加价值以及用户满意度,等等。
2.提高进出口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
在目前外贸经营有了千军万马基础上,涌现更多精兵强将。进出口企业由较多依赖价格竞争转变为更多地依赖综合优势。龙头企业全产业链要素整合能力和跨国经营能力有较大提升。
3.提高政府和中介组织管理服务协调能力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前提下,政府宏观政策引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对贸易和投资活动的公共服务更加完善,中介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
4.提高我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影响力
在国际经济和贸易治理体系改革中变被动为主动,变低水平的参与为高水平的参与。在大宗商品国际市场供求上改变总体不利于我国的态势,增大回旋余地,提高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着力推进“四个优化”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必须积极推进外贸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努力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和新增长点。
1.优化外贸经营主体结构
营造各类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中依法平等使用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机制体制环境。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加快改革创新,建立适应新形势下国际化经营要求的经营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不断做大做强。鼓励具有各自优势、经营灵活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鼓励技术先进的机械电子产品、大型成套设备 (汽车、船舶、飞机、铁路、通讯装备等)、高新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产品出口。提高劳动密集型消费类产品出口的研发含量和附加价值,稳定市场占有率。继续控制“两高一资”商品出口。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定重点资源能源商品进口,增加有利于改善民生和促进消费的农产品和消费品进口。
3.优化进出口市场结构
促进进出口市场多元和均衡发展。大力开拓潜力巨大的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市场,努力使高增长新兴市场和资源富集地区成为我国外贸新的市场增长点。继续巩固和深度拓展传统发达国家市场,扩大我国出口商品和服务在发达国家中高端市场的份额。积极培育和壮大周边市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合作的需要将部分成熟出口产业向发展中市场转移。
4.优化对外贸易方式结构
发挥不同贸易方式的特有优势,形成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格局。做强一般贸易,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自主营销渠道产品出口,逐步提高一般贸易的比重。提升加工贸易,大力推进加工贸易转移、转型和升级,延长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积极发展边境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离岸贸易、租赁贸易等其他贸易方式,引导其有序发展,提高质量和效益。
(三)始终坚持“六个协调”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努力提高外贸发展的协调性。
1.更加注重出口与进口的协调
在保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进口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积极有序地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及零部件、国内不具有优势的生产资料和有利于改善民生的消费品进口,实现进出口大体平衡增长。
2.更加注重贸易、投资及对外经济合作的协调
通过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承接更高层次国际产业转移、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增加发展援助和与受援国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带动货物贸易增长,促进外贸质量与效益的提升。
3.更加注重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协调
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鼓励国内外各类服务企业各展所长,有序竞争,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4.更加注重传统出口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协调
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规律,循序渐进地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努力推动传统出口产业技术进步,保持和增强我国在传统出口产业中的竞争力。同时积极推动新兴出口产业和服务贸易发展,培育和壮大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新的综合优势。
5.更加注重中西部与东部外贸发展的协调
继续巩固和提升东部沿海地区外贸发展主体地位。大力推动中西部地区承接沿海地区出口产业的梯度转移,发展运输成本敏感度低的出口产业。进一步扩大沿边开放,不断提升边境贸易水平。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外贸发展区域布局。
6.更加注重与主要贸易伙伴经贸关系的协调
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扩大和深化同各主要贸易伙伴利益的汇合点。进一步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务实推进自由贸易区谈判,大力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和减少各种贸易摩擦,创造更为稳定、和谐的外贸发展环境。
七、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政策和体制保障
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以往的实践,今后应当进一步完善有关的外贸政策和体制机制,保障和推动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外贸管理体制
1.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外贸体制机制
改革和完善外贸行政管理体制、调控体系和促进制度。设立更具有权威性的跨部门政策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外贸政策不统一,部分管理职能交叉及扯皮问题。各级外贸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弱化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强化各项服务功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2.坚持对外贸易的法制化管理,提高依法施政水平
建立和完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合作、贸易救济、贸易促进和信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加大维护公平贸易秩序和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力度。推动商 (协)会等行业组织依法发挥协调管理职能,促进进出口企业严格守法,依法依规经营。
3.创新外贸管理方式,实施高效、透明和科学管理
完善进出口经营自动登记制度。完善对少数重要、敏感商品经营企业资质管理。改进部分商品许可证管理制度,提高管理透明度,加强贸易统计监测。制定宽严适度的原产地标准。完善原产地证书签发管理监督机制,改进原产地认定工作,加强生态原产地特征产品的保护。
(二)努力提高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水平
1.理顺政府、商 (协)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帮助进出口企业及时方便地了解与贸易和投资有关的政策、规章和办事程序。相关管理部门应尽可能采用集中办公和一站式受理的办法,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设立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和对政府的监督机制,促使相关管理部门积极改进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2.推进“大通关”,提高通关效率和科学监管水平
海关要积极试点和推行分类通关、无纸通关以及产地报关、口岸放行等做法和机制。检验检疫部门要精简强制检验商品目录,减少不必要的查验环节,缩短验放周期。外汇管理部门要改进进出口核销方式。税务部门要实施科学征管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及时足额退税。
3.加强与贸易伙伴在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中的合作
把推进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作为改善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关系的重要内容。在货物报关通关、检验检疫、质量认证及标准化管理,港口服务、电子商务,透明度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商务人员和货物更便捷的跨境流动。帮助企业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努力消除技术贸易壁垒。
(三)探索科学的进出口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
1.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外经贸考核评价指标
对各级外经贸主管机构和进出口企业考核评价应当有一定的质量和效益要求。为全面地反映质量、效益和技术进步情况,可尝试对进出口商品平均单价或价格指数、加工贸易增值比率、重点商品检验达标率、被投诉率、单位出口能耗等进行统计,作为现行指标的补充和参考。
2.创新和完善海关统计中的商品结构分类指标体系
海关商品结构分类统计和发布应当体现国家的贸易政策导向。可以从一些重点商品入手,研究和探讨在现行海关统计分类制度基础上细化和优化商品分类,使其更确切地反映我国进出口商品中各种要素投入和真实贸易利益获得情况。
3.外贸考核和评价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原则
对东部地区和中西部要有所区别,东部地区外贸考评中应适当增加技术、品牌和服务方面的要求。指标设置和调整应当有利于引导各级政府和进出口企业继续发挥我国传统的加工出口优势,同时努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
(四)加快外贸政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继续建设和完善外贸电子政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要明确各级外贸主管机构网站的政策法规发布、业界意见反馈、运行情况监测和综合信息提供等方面的职责和分工。不断总结改进外贸电子政务工作,扩大网上受理登记、审批、报送和咨询事项的覆盖面,为业界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外贸电子政务服务。
2.积极推进与海关、商检、外汇、税务等部门联网
争取各职能部门对于联网的意义达成最大共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商合作,积极寻求整合各部门电子政务,提供统一互联的外经贸管理网上政务服务。通过联网和信息共享,显著提升各部门电子政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调动合作的积极性。
3.加强对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的规划、引导和管理
适应电子商务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加强对电子商务政策及管理规制的研究。通过搭建外贸数据收集分析、政策法规查询、企业信用登记、进出口展会推介、电子商务服务商评级等综合平台,实施对电子商务服务商必要的引导和管理,鼓励更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扩大经营。
(五)维护公平贸易秩序,用好贸易救济措施
1.健全和完善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统筹运用政治交涉、谈判磋商、法律抗辩、业界合作与游说以及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手段,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健全中央、地方、行业和企业“四体联动”的贸易摩擦应对体系,提高企业预防、应对贸易摩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设。重视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加大贸易规则谈判参与力度。
2.强化产业损害调查和贸易救济措施
完善贸易救济法规和制度,依法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企业的公平竞争。做好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防止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贸易救济合作机制,化解和减少贸易摩擦。
3.加强国内反垄断和应对国外反垄断诉讼工作
进一步加强竞争者集中问题国内外应对工作。总结国内反垄断经验,健全反垄断法规实施细则和工作机制,依法处理好限制少数产业经营者过度集中问题。加强对“走出去”企业应对国外反垄断诉讼的支持,反对借反垄断之名搞贸易保护主义。
(六)建立健全财税政策支持体系和体制机制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明确财政支持外贸发展的战略目标。完善外经贸发展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加大对新兴出口产业创业投资支持力度。运用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差别性税收政策、财政贴息、担保等手段,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增大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及向中西部转移的引导和支持。
2.完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外贸可持续发展
改革出口退税分担机制,争取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加大对出口企业技术研发、市场推广、节能减排的支持。进一步调整优化关税结构,对重要能源、短缺原材料,关键技术和先进设备进口给以更多优惠。
3.加强外贸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
对一些重大政策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建立业务主办部门的协调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对重大事项与改革的共同研究,加强信息交流。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的指标跟踪机制,以及相关财税政策实施效果的动态反馈体系。
(七)完善“转方式”的金融政策和保险服务
1.完善有利于外贸“转方式”的金融支持体系
对企业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继续给予贴息贷款支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创新型出口企业。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合理的项目评级授信制度,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出口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各类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模式。
2.发挥出口信保对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的引导作用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各种功能,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型机电成套设备、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出口保险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中小型企业出口信保服务体系,创新承保模式。提高信用保险机构经营效率,大幅度降低保费率,增加出口信用保险透明度。
3.促进金融市场开放,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继续扩大和不断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增强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走出去”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及提供人民币融资服务。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逐步推进资本项目自由兑换。
(八)强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1.优化国内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环境
优化专利支持结构,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出口产业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出口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产品给以税收、信贷优惠。完善国家资助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更多创新成果形成专利权。在高新技术产业及传统产业转型认定中,扩大知识产权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与管理机制
推动建立质押贷款、风险投资等多层次的专利技术融资体系,大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权化、产业化和应用于出口产业。开发有利于战略性新兴出口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依托重要专利产品的技术标准。鼓励企业构建知识产权联盟,形成成果转化群体优势。
3.完善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外贸发展的长效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机制。加强专利权边境保护,打击进出口贸易中的侵权行为。建立有效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鼓励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维护知识产权贸易秩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规则制定,构建更合理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秩序。
(九)利用自贸区协议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
1.积极推进自贸区谈判,拓展贸易空间
扩展以两岸四地为核心,亚太等周边地区为重点的贸易自由化成果。加快与经济互补性较强国家商签自贸协议,推进互利双赢的关税减免,稳定资源型产品进口来源。在与发达国家的自贸谈判中注重降低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及相关商品进口门槛。逐步缩小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差额。
2.加速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贸易结构
区域经济合作要突出贸易结构调整优化要求。扩大参与方高端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与高附加值产业市场准入和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开放。积极商签投资保障及相关合作协议,建立完善经济技术合作机制,加强对投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促进。
3.完善多双边协调机制,改善贸易投资环境
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多种协调机制及制度性安排,促进包括敏感产品处理、关税减免,贸易争端解决、贸易投资便利化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磋商谈判,以机制化、制度化安排助推我国扩大开放。加强贸易、产业及中介组织等部门机构的交流。重视化解贸易争端,优化外经贸环境。
(十)支持成熟产业向境外延伸的政策
1.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融资支持
设立促进“走出去”战略实施的专项基金。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增加在海外的布点,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服务,拓宽海外企业融资渠道。对“走出去”企业开设出口信用保险和对外投资保险,设立海外投资担保基金。适度增加“内保外贷”规模,拓展海外人民币贷款业务。
2.促进优势产业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
推动企业深化在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制造方面的互利合作。促进石化、冶炼、有色金属制造等产业延长产业链,带动能源资源进口。支持优势企业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和投资合作,并购海外研发机构,引进及利用海外专业人才。对企业在新兴市场及主要目标市场设立国际化营销网络,维修服务体系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3.加强协调,建立健全海外投资促进机制
制定“走出去”带动产业与贸易优化中长期规划,建立完善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指导及服务。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积极商签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双边或区域协定。开展“走出去”人才培训。注重维护我国企业海外权益,防范各类风险。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服务贸易研究所;课题组成员:李健、刘雪琴、金柏松、张莉、李俊、肖新艳、章海源;责任编辑:郭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