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壮剧的传承困境与遗产地教育传承保护模式的对策构想——边疆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研究(之一)
2012-03-20李萍
李 萍
(文山学院 民族研究所,云南 文山 663000 )
一、云南壮剧传统的人才培养方式及其传承模式的困境问题
基于云南壮剧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可将云南壮剧分为民间壮剧和专业壮剧。[1]首先,从组织的性质看,民间壮剧土戏班社属于非正式的民间组织,业余社团,其成员招募主要面向遗产地社区居民;而专业壮剧团则属于正式的国有文艺院团单位,作为专业组织,其成员招募则需通过制度化的进人程序方能确定能否加入。其次,从行为的性质看,民间壮剧土戏班社组织的活动属于民间行为,而专业壮剧团组织的活动则属于政府的官方行为。因此,民间壮剧土戏班与专业壮剧团由于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二者在学员招收、人才培养方法与传承方式以及传承所面临的困境问题等诸多方面也有所不同,现分类阐述如下。
(一)民间壮剧土戏班
云南壮剧民间土戏传统的人才培养方式与传承模式,主要有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戏班传承以及上述三种方式相互组合搭配传承等模式。目前,土戏人才培养传承难的困境,以技艺传承人和传承对象的问题较为突出:(1)剧目失传,传承断代问题突出。由于部分壮剧老艺人年事已高,还有不少已相继辞世,原来保存在他们心中的那部分剧目失传,同时戏班的传承也面临无人教戏的困境。(2)传承对象单一及其招生困难的问题。主要是年轻人外出打工导致土戏班演员缺乏。在农村,由于外出打工热潮的兴起,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一方面,进过城、打过工的年轻人在受到五花八门的现代娱乐文化的影响后,对学习本土传统的民族民间艺术的兴趣逐渐减弱[2](P168),学习土戏的人也越来越少。另一方面,有些演员在外打工,戏班也无法正常排戏和演戏。富宁县剥隘镇二十多个戏班,加上那能乡、者桑乡的一些戏班,就是因为演员不齐和百色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搬迁,已经有十多年没有演出了。[3](P502)尽管近年来农村中的部分土戏班已经开始恢复活动,有些村寨的土戏班自己举办村级的赶陇端街活动,但这样的戏班数量并不多。民间土戏的传承,单靠民间组织的力量显然已力不从心。
(二)专业壮剧团
专业壮剧团的人才培养及其传承,主要采用的是以团带班的方式,是云南壮剧团采用的一种集招生、专业人才培养和就业为一体的工作学习的传承模式。通常采用“请进来”开展专业培训和“送出去”深造的方式。前者主要是将外地师资和本土师资“请进来”开展辅导培训;后者则是将壮剧团内部有潜力的从业人员“送出去”进修培训。通过上述举措,为云南壮剧团的专业团队传承提供了人才资源保障。云南壮剧专业剧团在早期发展过程中十分注重内部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但之后经历了如“文革”期间壮剧团被撤销导致人才断代问题突出的时期,加之现代化进程中流行文化的冲击等主客观因素的负面影响,专业壮剧团以团带班的人才培养传承模式面临诸多困境,主要表现为:(1)骨干成员减少,演员青黄不接现象严重。20 世纪六七十年代进团且在艺术上有了一定造诣的老演员,有的调到外地,有的已经退休,有的已经离开人世,失去了传、帮、带的条件。[3](P503)(2)壮剧团在职从业人员数量锐减,质量下降,缺乏专业培训机会,专业演出能力较弱。从数量上看,截至2008年,文山州壮剧团虽保留35人编制,但却因种种原因未能满员,其数量由40 多人锐减到29人。从质量上看,在职人员中1980年进团的骨干成员数量极少,多数成员系文山师范学校或文山州文艺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没有接受过戏剧专业训练,对壮剧所知甚少,热爱壮剧、能上台担任角色的更是寥寥无几,大多数只能应付一般的歌舞演出,由此导致戏剧的排练和演出越来越困难,只能以歌舞为主的综合性节目应付日常演出。[2](P175)另外,剧团经费拮据等原因导致所招募的新成员接受专业培训机会少。由于没有太多学习深造的机会,剧团中大多数青年演员不懂壮剧,专业能力弱的问题较为突出,碰上临时性的接待和每年必须的下乡演出,多以歌舞、小品、小戏组合,对壮剧艺术的继承和发展也就难以顾及,力不从心。[3](P503)总之,云南壮剧专业剧团的传承,正面临师资缺乏、经费不足、传承受众面较窄等一系列问题的困扰,以团带班的人才培养模式正面临挑战。
由上述分析可知,目前无论是云南壮剧土戏班还是专业壮剧团,其人才培养方式与传承模式,都面临着传承对象单一、演职人员招生困难、师资缺乏等诸多传承困境,急需探索一种多元化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与传承模式。与学校教育相比,云南壮剧传统的传承渠道不畅、稳定性差、受众面狭窄、方式落后等弊端,不利于其传承。云南壮剧若要可持续发展,在遗产地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教育服务,将是一种可行的传承模式。
二、云南壮剧在遗产地开展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的对策构想
由于目前云南壮剧民间土戏班和专业壮剧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诸多困境,为了解决这些困境,应引入学校社区社会工作的理念,倡导地方政府、地方高校、遗产地中小学以及传承者群体的多方参与合作,以遗产地大学、中学和小学的部分学生、专业壮剧团与土戏班成员以及土戏班所在地的农村社区居民为教育对象,通过校内教育、校外社区教育和传承者群体教育等多样化的教育传承方式,开设相关教育课程,涉及壮剧知识普及、壮剧文化认同、壮剧文化空间保护、壮剧观摩、壮剧兴趣小组、壮剧音乐课堂、壮剧技艺传承等方面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云南壮剧遗产地开展教育传承保护服务活动的对策构想,其设计思路具体阐述如下:
(一)课程内容、目标及授课对象的明确定位
为了兼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和对传承者及其文化空间的保护,云南壮剧在遗产地开展的教育传承保护活动可分成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两个服务层次,并与之对应设计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传承教育》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保护教育》两类侧重点不同的课程,其课程内容、课程目标及其授课对象的定位分析如下:
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保护教育》课程。第一,课程内容及其形式,主要涉及云南壮剧的知识普及教育、壮剧文化的认同教育、观摩教育、壮剧文化空间的保护教育等方面。第二,课程目标,通过课程的开设,旨在培养遗产地大学、中学、小学学生和遗产地农村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文化自觉意识和文化自觉能力。换句话说,通过云南壮剧保护教育课程的开设,使得授课对象不仅能够较为系统而全面地学习普及与云南壮剧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能让这些学习者真正明白为什么要认识、了解、学习、传承和保护云南壮剧艺术文化,从而产生对云南壮剧这一优秀壮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为参与保护云南壮剧文化空间及其技艺传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第三,教育对象。一是面向云南壮剧遗产地大学、中学和小学的学生,其中应重点关注对云南壮剧感兴趣的大中小学学校的学生、壮族学生等;二是面向遗产地大中小学学生的家长及其土戏班所在地的农村社区居民;三是面向云南壮剧传承者群体。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传承教育》课程。第一,课程内容及其形式,主要涉及云南壮剧音乐课堂教育、观摩教育、兴趣小组教育、云南壮剧技艺传承教育等方面。第二,课程目标,即该课程的开设旨在传承云南壮剧的技艺,培养可以传承云南壮剧的土戏人才、传承专业壮剧的专业人才。第三,教育对象,一是面向云南壮剧遗产地各级学校中对云南壮剧感兴趣并有学习和传承技艺意向的大学生、中学生或小学生。二是面向云南壮剧民间土戏班成员和专业壮剧团内部的从业人员,三是面向地方高校音乐专业的师生。
(二)教育对象的多元化与教育方式的多样化设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保护教育》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传承教育》课程服务活动的设计,具有教育对象多元化和教育方式多样化的特点。第一,教育对象的多元化。受教育群体既包括地方高校的大学生,也包括土戏班所在地中小学的学生,还包括专业壮剧团的从业人员和土戏班成员,还有学生家长及遗产地土戏班所在地的农村社区居民。通过对这几类群体的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云南壮剧传承和保护的公益事业活动中来。第二,教育方式的多样化,主要表现为课程开设方式的多样性。首先,课程方式既包括遗产地大学、中学和小学的校内教育,也包括校外农村社区教育和专业与业余的云南壮剧传承者群体教育。其次,针对云南壮剧民间土戏和专业壮剧团的人才培养与传承,可采取组合式的教育方式。一是云南壮剧民间土戏的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重点在于在遗产地中小学、农村社区开展的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两种类型,即采用“遗产地中小学的校内教育传承保护+遗产地农村土戏班及其所在社区的校外教育传承保护”的组合模式。二是云南壮剧专业剧团的教育传承与人才培养,重在遗产地地方高校民族研究所及其音乐专业系部等相关学者或教师,对云南壮剧音乐的挖掘、整理、专业创作、研究等方面的参与合作或协作,即采用“遗产地壮剧团的专业教育+地方高校专业教育”的组合模式。
(三)活动设计应引入学校社区工作理念方法,倡导遗产地传承者、保护者、教育者的多方参与
云南壮剧在遗产地教育保护与传承活动的组织开展,应重点引入学校社区工作的方法。学校社区社会工作的方法理念,即学校与所在区域通过联系、共建、分担,相互支持,彼此促进[4](P97),坚持挖掘学校、社区和地方本土资源,倡导多方参与通力协作的原则。遗产地大学、中学和小学同时作为活动组织的主体和活动开展的平台,通过其与所在区域的地方政府及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尤其是文山学院民族研究所、音乐专业系部、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者)、遗产地境内云南壮剧土戏班的传承者、云南壮剧专业剧团及其各级文化馆等相关单位部门、社会团体或个体的合作参与,共同协作完成云南壮剧进遗产地大学、中学和小学课堂、专业壮剧团、土戏班及其所在农村社区的保护教育课程和传承教育课程。
(四)云南壮剧在遗产地开展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对策活动的功能
云南壮剧文化进遗产地大学、中学、小学、专业壮剧团、土戏班及其所在地农村社区开展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服务活动具有如下功能:第一,可解决传统传承模式下传承对象单一和招生困难的问题,尤其是能够解决云南壮剧土戏班因大部分成员常年外出打工而难以正常开展训练演出活动的问题。第二,扩大了参与云南壮剧保护和技艺传承的范围和受众面,特别是在遗产地大学、中学、小学和农村社区中开展的保护教育,为云南壮剧的教育传承与保护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第三,通过全面系统专业的教育传承机制,可以保证新学员在最佳的学戏时间参与到云南壮剧技艺的学习过程中来,从而在人才培养与培训质量方面保证学员学习和传承技艺的效果。
由此可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传承教育》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保护教育》两类课程的开设,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云南壮剧知识普及和技艺学习传承的平台,更为重要的是提供了一个让学生意识到其所肩负着的作为云南壮剧传承者历史使命的平台,借此平台可持续地强化学生对云南壮剧进行传承和保护的历史使命感和现实责任感。因此,通过云南壮剧进遗产地开展的教育传承和保护的服务活动,一方面可使云南壮剧民间土戏和专业壮剧的技艺传承、训练与演出得以正常化与常态化,便于其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广泛的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动员,可促使遗产地地方政府、学校、传承者群体、农村社区居民共同关注云南壮剧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并力所能及地参与到云南壮剧文化空间和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行列中来。
三、实现云南壮剧在遗产地开展教育传承保护对策构想的关键点分析
云南壮剧在遗产地开展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活动的构想如何实现、其活动策划方案如何细化与实施等一系列的操作性问题,还需进一步深入探索,以把握好其关键性要点、重点和难点。
(一)关键点:云南壮剧遗产地教育传承保护模式的探索研究如何开展
1.遗产地民族文化研究机构应整合地方的相关研究力量,通过提供科研服务的方式,介入到云南壮剧在遗产地开展教育传承保护模式的探索研究工作中。目前,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模式的实践应用研究不足,研究机构作为专业的文化保护单位,在分析和研究、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5](P190)因此,地方高校尤其是校内民族文化研究机构应作为研究主体,组织并整合遗产地各种地方研究力量,重点关注教育服务方案的策划研究、实施过程的跟踪研究、存在问题与对策探索的实地调查研究、服务活动实施效果的评估研究等方面。其中,在前期研究工作中,比较关键的研究专题应包括:一是应重点关注目前云南壮剧所面临的招生困难、师资缺乏和活动经费紧张等关键问题的研究。在当前各方面资源不足的情况之下,如何通过遗产地教育动员社区内外成员、政府主管部门、学校教育或教务工作者、土戏传承者的参与合作,探索和实践云南壮剧在遗产地学校和社区的教育传承理想,这将成为地方科研团队急需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科研选题。二是地方高校音乐专业系部内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者或教学工作者,如何参与到云南壮剧音乐本土教材的研发活动和云南壮剧音乐的创作活动之中。因此,地方高校不仅应为云南壮剧人才培养模式与教育传承方法的研究探索提供研发服务,而且还应该在云南壮剧进遗产地开设的教育传承课程研发过程中,对云南壮剧音乐教材的开发、音乐创作以及挖掘整理保护等方面提供具体的科研服务。
2.遗产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保护模式的探索研究需要引入相关的学科理念及方法。在目前各种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来策划和实施云南壮剧进遗产地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开展教育传承的服务活动,需要引入教育社会学和学校社会工作等专业学科的理念和方法。如专门针对云南壮剧进遗产地开展教育传承活动的服务需求评估、教育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的选择与确定、开展活动的具体方式研究、实施过程的效果研究及其评估等专题研究课题,应引入服务需求评估方法、半结构式的问卷调查法、社区访问法、深度个案访谈法等社会调查研究与社区社会工作的方法,以便通过前期研究为后期的教学实践活动方案策划提供具体的科研服务。
因此,只有通过研究者研究工作的介入,才能从实践操作层面真正参与到当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之中,发挥好地方高校的科研服务功能,以便更好地满足遗产地地方政府、壮剧传承群体、学校、社区民众对云南壮剧传承保护方法的研究需要,从实践行动的层面服务于地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二)重点:学校在云南壮剧遗产地教育传承保护活动中扮演教育主角角色
1.地方高校的教学服务。第一,地方高校校内的壮剧研究专家或民族研究所相关学者,可作为校外辅导员的身份,通过进遗产地大学、中学、小学、农村社区和专业壮剧团开展主题性讲座的方式,参与到《云南壮剧的保护教育》课程活动中。第二,地方高校音乐专业系部教师或壮族民间音乐研究者,不仅可以作为校外辅导员的身份,通过合作或协作的方式参与到遗产地学校教育、农村社区教育和传承者群体教育的《云南壮剧的传承教育》课程服务工作中去;也可以在地方高校音乐专业系部中为学生开设《云南壮剧音乐的专业传承》课程;还可以在地方高校与遗产地壮剧师资培养方面加强互补式合作,共建教学实习基地。
2.遗产地大中小学应积极组织好云南壮剧在遗产地开展的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活动。在遗产地通过校内教育和校外社区教育平台开展的云南壮剧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课程,应以遗产地大学、中学和小学为主要的教育活动组织主体,并在云南壮剧进校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扮演好重要角色,即担任云南壮剧进校园活动的服务主体(组织者、实施者、研究者等多重角色)和服务平台提供者(教学师资准备、课程安排、教学场地的准备等)的重要角色,肩负着组织和实施整个云南壮剧进遗产地校园开展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活动的重任。
(三)难点:多方参与者之间的协调配合问题及其当地人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1.云南壮剧在遗产地教育传承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实施,涉及遗产地的地方政府及相关文化部门、各级学校、地方民族文化研究专家学者、云南壮剧土戏班和专业剧团传承者群体、遗产地农村社区居民等多个社会组织团体或个人的参与,那么多方参与者之间的自觉参与能力、分工协作能力以及相互协调配合的能力等问题,不仅成为影响整个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还会成为云南壮剧在遗产地教育传承服务活动中的一个难点。在此,笔者倡导学术界相关学科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能够从研究层面多关注和介入云南壮剧在遗产地教育传承活动的研究,以便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提供更多系统、深入和专业的对策建议。
2.在综合引入地区发展模式方法和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之下,如何挖掘当地人自身优势和整合本土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其对自身壮剧文化传承难问题的解决能力。首先,地区发展模式的方法作为一种重视组织过程和教育过程的方法,非常强调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因此应多动员遗产地地方政府、学校、传承者、当地人等相关者参与到云南壮剧传承难问题的解决活动中来,共同协商合作。其次,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理念在云南壮剧进遗产地教育传承活动中的运用,其重点在于帮助遗产地当地人培养其解决自身所面临的壮剧人才培养传承难问题的能力。一是在服务需求评估的方法
基础上完成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二是通过进社区入户家访、个案深入访谈、焦点座谈会、PRA 等具体的研究和社区动员方法的途径,动员并帮助当地人培养其传承保护云南壮剧的文化自觉能力,使其真正参与到云南壮剧的保护教育和传承教育活动中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动员当地人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保护和传承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才能探索出一条主动“造血式”的传承模式,而不是等靠要思维下的被动“输血式”的传承保护模式,由此才能真正解决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李萍.云南壮剧民间土戏形成与发展过程的二次文献分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保护研究(之二)[J].文山学院学报,2012(1):1-7.
[2]刘诗仁.壮剧[M].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2009.
[3]黎方,何朴清.云南壮剧史[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
[4]许莉娅.学校社会工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5]李爱真.非物质文化遗产柳琴戏的保护与教育传承[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