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四次婚姻及其特点
2012-03-20卢粉艳
卢粉艳
(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毛泽东的四次婚姻及其特点
卢粉艳
(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毛泽东一生有过四次婚姻,每次婚姻因时间、地点、环境背景、职业追求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第一次是有名无实的包办婚姻;第二次是刻骨铭心的美满婚姻;第三次是患难与共的红色婚姻;第四次是尴尬遗憾的不幸婚姻。
毛泽东;婚姻;特点
毛泽东一生有过四次婚姻,每次婚姻因时间、地点、环境背景、事业追求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反映了毛泽东性格的不同侧面。
第一次婚姻:1908年,在家乡韶山冲,15周岁的毛泽东娶19周岁的淑女罗一姑为妻。这次在形式上维持了3年的婚姻于1910年因罗氏的病故而结束。这是一种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名无实的包办婚姻。
1907年,毛泽东14周岁,这在当时的农村算是成年人了。此时的毛泽东辍学在家,白天务农,晚上帮父亲记账。毛泽东的母亲文氏身体一直不好,毛家又无女儿,急需一个能干的女人来操持家务。于是,为人精明的父亲毛顺生就自作主张,为身为长子的毛泽东订下了这门婚事,并希望儿子早日成婚。女方罗一姑生于1889年10月,其父罗合楼是一名乡村知识分子。罗氏性情温顺,心地善良,上孝父母,下爱弟妹,深得左邻右舍的称道。毛、罗两家也十分熟悉,此门婚姻是“亲上加亲”(毛泽东的祖父和罗一姑的祖母是堂兄妹)。虽然毛泽东反对这门婚事,但拗不过父亲的专横,也不愿让母亲伤心,只得违心地遵从了父母的意愿,于1908年与年长自己四岁的罗一姑按照当地乡俗族规成婚。
毛泽东本人并不承认这桩婚姻。他在自传中说:“我的父母在我十六岁时就给我娶了一个二十岁的女人,不过我并没有和她一起住过——此后也未有过。我不以她为我的妻子,那时根本也不去想她。”[1]29罗氏虽然比毛泽东大4岁,但她毕竟是明媒正娶来的,是毛家的长媳,得到了族人的认可,毛氏族谱把罗氏也列为毛泽东的原配,并将毛泽东与杨开慧的第三个儿子毛岸龙列在她的名下。可见,罗氏在毛家的地位是得到认可的。
尽管毛泽东不承认这桩婚姻,但他还是珍重这段历史的。罗氏去世后,毛罗两家的亲情并没有被割舍。1925年2—8月,毛泽东在韶山开展农民运动时,多次到罗合楼家拜访。1950年5月,毛泽东派长子毛岸英回乡省亲,并交代回去以后一定要看望舅舅罗石泉(罗合楼的侄儿)。罗合楼的二女婿黄谱臣,解放时在广西柳州铁路部门工作。毛泽东1950年5月8日在给他写回信时说:“你的夫人是否仍是罗合楼先生的次女,如是,请替我向她致问候之意。”1959年回韶山,毛泽东又将罗合楼的三女婿毛华村请来一块吃饭、照像。[2]
第二次婚姻:1920年,在长沙,27岁的毛泽东与19岁的才女杨开慧结婚。这段维持了10年的婚姻于1930年因杨开慧的被捕牺牲而结束。这是一段全新的、以自由恋爱为基础的、志同道合且刻骨铭心的美满婚姻。
1911年至1918年,毛泽东在长沙读书。期间,结识了后来成为其岳父的进步教师杨昌济先生,并有幸成为先生的学生。他经常和进步同学一起到杨先生家聚会,探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毛泽东的伟大抱负和深刻见解,深深地吸引着杨先生的独生女——当时还在读小学的杨开慧。
杨开慧,号霞,字云锦,1901年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县板仓乡。杨开慧外表温柔、贤惠,在书香门第中长大。其父杨昌济,曾留学日本、英国,先后在湖南高等师范、第一师范和北京大学任教授。杨开慧是戊戌变法实行新政现代教育的第一批女学生,也是长沙湘福女中唯一剪短发的学生,而且她还独具超凡脱俗的个性,才气过人,思想非常解放。
1918年7月,杨昌济应聘到北京大学任教,杨开慧随全家一同前往。8月,毛泽东为新民学会会员赴法国勤工俭学事宜来到北京,并在杨昌济帮助下到李大钊主持的北京大学图书馆工作。1919年12月,毛泽东率驱张(敬尧)代表团第二次到了北京就住在杨家。这期间,杨开慧与毛泽东来往频繁,相互爱慕,并于1920年冬结婚。结婚时,杨开慧一不坐花轿,二不要嫁妆,三不用媒妁之言,自由与毛泽东结合,以示“不作俗人之举”。婚后,为了革命事业,二人聚少离多。1927年八七会议以后,毛泽东再次告别了杨开慧和三个孩子去指挥秋收起义,起义失利后又上了井冈山,谁也没想到这一分离竟是永诀!1930年10月,杨开慧在板仓被军阀何键抓捕。11月,杨开慧在长沙英勇就义,时年29岁。不久,正在江西指挥红军反“围剿”的毛泽东,得知妻子牺牲的消息,痛彻心肝,他在给杨家的信中说,“杨开慧之死,百身莫赎”。
毛泽东与杨开慧的婚姻是他一生中最珍重的婚姻。杨开慧是毛泽东的亲密战友,也是唯一给毛泽东生育三个儿子的妻子,而且姓了毛家的姓,成了世俗传统中毛氏家族香火的传承人。因此,杨开慧在毛泽东的心中不只是自己的爱妻,还是三个儿子的母亲,作为男人他对她有着更深的感激之情。
毛泽东和杨开慧的婚姻也是一次彻底摆脱封建礼教的婚姻,是追求志同道合、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充满罗曼蒂克的婚姻。这段婚姻,对毛泽东而言是刻骨铭心的,以至在杨开慧牺牲27年后的1957年,写下寄托他怀念之情的词《蝶恋花·答李淑一》。
第三次婚姻:1928年6月,在井冈山,35岁的毛泽东与19岁的侠女贺子珍结婚。这段维持了10年的婚姻于1938年因贺子珍去苏联治病、学习而名存实亡。这是一段同甘共苦、患难与共的红色婚姻。
1927年秋收起义失败后,毛泽东上了井冈山,结识了侠女贺子珍。
贺子珍,原名桂圆,又名自珍。1909年出生在江西永新,1926年毕业于永新女子学校,大革命前后入党并投身游击战争,与哥哥贺敏学、妹妹贺怡一起被称为“永新三贺”,而贺子珍更因才貌出众被誉为“永新一枝花”。1927年秋,18岁的贺子珍参与组织“永新暴动”,不久与兄长贺敏学随部队上了井冈山。
贺子珍和毛泽东初次见面是在1927年10月。当时,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来到井冈山,威震湘赣边界的“山大王”袁文才率领农民自卫军前来迎接。袁文才向毛泽东介绍的井冈山的“头面人物”之一就是贺子珍。初次见面,彼此留下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后来,由于工作需要,贺子珍被选为前委秘书,帮助毛泽东处理日常事务,同时协助毛泽东在当地作社会调查。随着时间的延长,两个人渐渐了解并相互倾慕。毛泽东喜欢贺子珍泼辣干练的工作作风和刚柔相济的女性气质,而贺子珍也被毛泽东的抱负和胆略吸引。他们之间的情感从同志式的友谊渐渐转向了纯洁的爱恋之情。1928年5月下旬,在袁文才的撮合下,毛泽东和贺子珍在象山庵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结成了“革命伴侣”和战友夫妻。其实,这时毛泽东与杨开慧的婚姻并未解除,只是由于战争年代环境所迫,通信不便而失去了联系。
从1928年至1937年,毛泽东与贺子珍的婚姻保持了十年。这十年,是中国革命最艰难的十年,从井冈山的斗争到五次反“围剿”战争,再到二万五千里长征。在此期间,毛泽东不仅经历了政治上的起起落落,而且受到身体上疾病的折磨。在他最艰难的时期,贺子珍始终伴随着他,同生共死,不离不弃。这十年,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贺子珍尽着为人妻的责任,先后6次生育,但因条件所限,大多送人或夭亡,只留下了一个女儿李敏。然而,世事无常,人们没有料到,这一对在政治风雨中荣辱与共、在万里征途上艰苦相依的患难夫妻,却因性格等方面的原因没能白头到老,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是铁,我是钢,碰在一起就响叮当。1937年8月,贺子珍怄气离开延安,几经辗转,最后前往苏联治病、学习,两人“从此诀别”。
尽管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婚姻,但毛泽东对这段婚姻还是充满感情的。他曾对贺子珍说过这样的话:“我这个人平时不爱落泪,只在三种情况下流过眼泪:一是我听不得穷苦老百姓的哭声,看到他们受苦,我忍不住掉泪;二是跟过我的通信员,我舍不得他们离开,有的通信员牺牲了,我难过得掉泪;三是我在贵州,听说你负了伤,要不行了,我掉了泪。”
第四次婚姻:1938年11月,在延安,45岁的毛泽东与23岁的青年演员江青结婚。这段维持了38年的婚姻陪伴了毛泽东的后半生。这是一段维持时间最长、尴尬与遗憾交织的不幸婚姻。
毛泽东与江青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洛川会议期间。
1937年8月25日,洛川会议最后一天,肖劲光夫人朱仲芷搭乘红军运粮卡车从西安途经洛川稍事停息。随车同行的就有从上海奔赴延安的青年演员蓝苹,即尚未改名的江青。在这里,江青与毛泽东初次见面。
江青,原名李云鹤,艺名蓝苹,1915年生于山东诸城。1928—1929年,曾在济南戏班和山东实验艺术专科学校学习。1930—1936年,从青岛辗转至上海,先在青岛大学图书馆工作,后到上海,参加了左翼文化运动。期间,于1934年10月被捕。出狱后跻身话剧和电影界。7年间,她3次结婚又离婚。
江青到延安后,先进人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后到鲁迅艺术学院做戏剧科的教导工作。1938年7月,建党纪念日和抗战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延安组织“抗战戏剧节”,演出成功后,毛泽东接见并宴请了参加演出的鲁艺师生,江青受到了特别接见。此后,毛泽东更加关注江青。文革初期,江青在钓鱼台宾馆看电影时,曾对其秘书说过,“主席就是通过艺术认识我的”。1938年8月,江青从鲁艺调到中央军委办公室担任秘书,正式来到毛泽东身边工作。11月,二人在一片反对声中结婚。
江青之所以能吸引毛泽东的目光,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江青的确比较出众。她不但人长得漂亮,着装讲究,身段娇好,而且写得一手好字,京戏唱得也好,这在当时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环境中很受欢迎。其二,她的主动追求。江青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她有才情、有思想、有追求、有抱负,敢于和善于表现自己。每次听毛泽东作报告,她总坐在显眼的位置,并向毛泽东提问题。她还写信甚至直接到毛泽东住处交谈各种问题。江青对毛泽东非常崇拜,后将这种崇拜转化成为爱情。
毛泽东和江青的结合是毛泽东一生最悲剧性的婚姻。这场婚姻不仅影响了他的一世英名,也给当时的中央政府带来巨大压力。其一,毛贺没有正式离婚;其二,江青是来自敌占区电影演员,而且曾经被捕过,也有过三次婚姻史,把中共领袖托付给这样一个人,未免有点不可思议。所以当时党中央竭力反对毛江结合,但终因毛泽东以罢官来抗争而收场。无奈,中央对江青“约法三章”:第一,毛贺的夫妇关系尚存,江青不能以毛泽东夫人自居;第二,江青负责照料毛泽东的生活起居与健康;第三,江青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20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干预过问党内人事及参加政治生活。[3]
事实上,江青在延安的10年,作风谦虚谨慎,生活艰苦朴素。她除了照顾好毛泽东生活,还抽空到南泥湾参加过劳动。也许是她不该违背“约法三章”,走到了政治前台,才最终以悲剧收场。198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91年5月江青在寓所自杀身亡,时年77岁。
[1][美]斯诺.毛泽东自传[M].汪衡,译.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1.
[2]胡长明,刘胜生.毛泽东第一次婚姻的若干史实[J].毛泽东思想研究,1996,(2):111 -114.
[3]朱鸿召.毛泽东与江青的婚姻[J].决策与信息,2011,(3):50-52.
【责任编辑 朱正平】
Mao Tse-tung’s Four Marriages and Their Features
LU Fen-yan
(School of Educational Science,Weinan Normal University,Weinan 71400,China)
Mao Tse-tung experienced four marriages,and each of them showed varied features due to different time,locations,environmental backgrounds and career pursuits.The first marriage remained in name only;the second was an unforgettable and happy marriage;the third was a political marriage,sharing weal and woe;the fourth was an awkward,regretful and unhappy marriage.
Mao Tse-tung;marriages;features
K26
A
1009—5128(2012)09—0097—03
2012—04—25
卢粉艳(1963—),女,陕西澄城人,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