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村财乡管 加强“三资”管理
2012-03-18侯素芳
侯素芳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安阳县2007年开始在全县推行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制,实行村财乡管。2009年将农经站统一更名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服务中心在确保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以代管者的身份介入到村级管理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
一、“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正规,手续不完善,单据不齐全
村级经济活动因其所处环境的特殊性,使得村级的原始凭证极其不规范。笔者在对我县村级会计账目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村级购物的原始凭证中基本没有正式的税务发票,大多都是一些形状各异、字迹了草、签章不全、内容比如:台头、单价、数量、大写金额等都不完整的白条子。特别是村级基建项目的原始凭证,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的支出仅仅用一张“白头收据”下账,连基本的工程结算单、工程协议都没有,真假难辨,漏洞较多。
(二)村级资产类科目、账目设置不全欠规范
我县有少部分村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对于在这些年生产经营过程中购置或形成的办公用具,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直接计入支出,造成大量资产游离于账外。村级对这部分资产失去控制,为资产的流失、毁损、贪污留下极大的隐患。有一部分村虽在总账中设立了固定资产科目,但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致使村级固定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全县范围内基本没有行政村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法真实反应资产的新旧程度。
(三)“三资”管理不严密,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目前我县仍有个别村在资金管理上存在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等情况。由于缺乏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村干部直接收钱管钱,从而造成村级财务中村干部自收、自支、自批现象的普遍存在。村级支出中非生产性开支比例大,没有财务预算和计划,有钱就花,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村级资产管理较乱,既无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也没有盘点清查制度,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处置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程序,随意性大。个别村在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钱权交易等现象。
二、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实现资源整合
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纪检、监察、财政、农业、民政五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发挥各自的优势,又相互支持,实现资源的整合,共同推进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进程。五部门应将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范围,制定考评措施,考评结果由纪检委在全县公开;建立考评档案,组织部、人事局、宣传部应将此作为乡镇干部任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章办事
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应在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各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十四项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性的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在资金管理方面,应严格执行村级现金收支、保管由报账员负责,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经管现金也不能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
(三)健全监督机构,完善审计监督
1.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各乡镇由县纪检委牵头已全部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所有经济和财务活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这个民主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提高监督能力。县乡纪检委作为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一定要注重培训的效果和质量,使每一位成员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清晰的认识,做到耳熟能详。重点培训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提高成员的业务水平、监督能力。
3.成立专门的审计组,日常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日常审计的基础上,由审计组定期对村级的财务和资产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基建项目、债权债务、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县农经部门应加强对“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财务制度建设进行审计,加强代管资金的检查、监督,防止集体资金被平调、挪用、截留,保证代管资金的安全。县乡审计部门应配合纪检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加大查处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方面的案件,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规范“三资”管理,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