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探讨
2012-03-16臧红
臧 红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各地财政部门通过成立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在核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由地方财政部门设立的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设各单位账户,统一办理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
1.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制止腐败行为
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单位自设的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为各单位设立银行账户,并预留单位付款印件。这样从源头上制止了各单位财政资金的乱支滥用现象,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全过程置于核算中心的监管之下,使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透明度加强,基本杜绝了各单位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以及贪污、截留、挪用等现象,对各单位负责人财经违纪行为具有预防、制约作用,有效地控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2.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核算中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各地方财政部门代管,使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及业绩评定权等从原单位分离出来,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工作受制于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种种弊端,保障了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能相对独立地依法行使《会计法》赋予的权利,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3.为部门预算奠定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核算中心根据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按计划将款项拨到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专项物资费按年度预算和一定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将采购物资的专项资金划拨给供应商。从而避免了大量资金滞留在各核算单位,同时为各核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会计基础资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1.会计职能没能充分实施,审核存在缺陷
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核算中心的会计由于工作的分配,很难了解被核算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具体情况。根据实际运作程序来看,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只能对被核算单位报来的票据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核监督:一是票据是否符合国家财政税务的要求,,二是看有无单位负责人审批及相关人员的签名。对票据是否真实地反映单位业务情况,核算中心会计无法知晓,致使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确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影响。
2.经费开支标准不统一,违规开支难以确认
由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状况不相同,没有制定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经费水平不一的状况,致使核算中心在对被核算单位的超标准支出的确定支付的标准难以把握,无法实施有效监督,成为制约会计核算工作健全开展的难点。
3.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加大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工作移至会计核算中心,但财产物资仍由原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由于会计核算中心对各被核算单位的实物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理盘点,再加上各单位管理职责不明确,造成了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的现象,很容易造成账实不符,国家资产流失。
4.被核算单位会计报账人员素质不高
各被核算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往来的核算,全部是被核算单位的报账员到核算中心报账,由核算中心会计审核记账实施完成。因此,会计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大部分是通过核算单位报账员来进行,这就要求被核算单位的报账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会计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然而作者通过侧面查询发现在集中核算的被核算单位中,有将近一半的人员无会计上岗证,有的被核算单位甚至雇用临时工任报账员,这些因素直接制约着会计核算的准确性,造成会计账务处理不正确,给各单位会计的基础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导致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弱化。
三、改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
1.规范核算中心的基础工作,强化监督职能
加快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扭转核算中心在人们眼中只是单纯记账的观念,规范会计工作程序。从被核算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的收集与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财务报表的填制,到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案,逐一按要求进行规范化办理,建立被核算单位与核算中心两道支出审核“门槛”,形成双层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优化单位资金支出结构,节减财政资金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统一经费开支标准,强化预算约束力
一是财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应根据经费开支的规章制度,从实际出发,在进行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使会计核算中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将业务招待费、车辆使用费实行与公务费挂钩办法,费用控制在一定总额内,超支部分征收政府调节基金。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各单位财务收支必须依照本年度的预算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预算范围开支,会计核算中心应根据各单位预算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标准,严禁滥发钱物、公款大吃大喝。
3.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
首先,被核算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各项资产管理,全面梳理资产管理流程,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其次,应切实加强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被核算单位应当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4.切实重视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报账员作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财务技能。各单位应坚持报账会计持证上岗。报账人员在实际工作时,不仅应对本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准确填写报账凭证并向会计核算中心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而且还要据实登记本单位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确保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1]时建华.浅谈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推行的必要性及对策[J].魅力中国.2009年12期.
[2]李利.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