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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科技金融发展几个重要问题的研究

2012-03-09李文增

产权导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风险投资天使天津

■ 李文增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天津300202)

关于天津科技金融发展几个重要问题的研究

■ 李文增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天津300202)

科技金融对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拥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何为科技金融,科技金融的发展与政府政策支持是何关系,如何处理科技金融中的“百业兴则金融兴”与“金融先行战略”的发展关系,科技金融的贷款担保业务发展,科技金融中一些金融机构在天津注册在外地经营的问题,以及科技金融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的发展关系问题均亟待研究和解决。

天津 科技金融 发展 问题 研究

2011年笔者参加了市社联和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主办的一次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体系创新为主题的研讨会,研讨会上(以下简称会上),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海泰研究所金融室主任牟福江和产业室主任蒋宁同志先后做了《滨海新区科技金融体系创新——以海泰担保和海泰投资公司为案例》和《滨海新区融资体系建设思路研究》的主题发言,一些专家学者围绕这两个发言开展了讨论。笔者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会后对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做了些分析和研究,在此做进一步的探讨,以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1 关于科技金融的发展与政府政策支持的关系问题

科技金融属于产业金融的范畴,主要是指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经济的发展依靠科技推动,而科技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的强力助推。在金融的助推下,科技产业呈现出新的面貌,计算机的应用,网络的普及,无线技术的发展都是在金融的支持下发挥促进经济发展作用的。按照四川大学副校长赵昌文撰写的《科技金融》一书中的界定,科技金融是指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由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我国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相对较迟,因此需要进行更多的实践和摸索。由于高科技产业通常是高风险的产业,同时融资需求比较大,因此,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更多的是科技企业寻求融资的过程。科技与金融本属于不同的产业,在融合的过程中必然面临很多困境,两者能否实现有机融合,既取决于两者的发展水平能否相适应,还取决于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力的大小。

笔者初次接触科技金融始于1993年,那时笔者在人行天津分行金融研究所工作,此时天津正在积极争取建立全国性第三家证券交易所,我也在发表有关文章进行呼吁的同时,对美国的证券市场进行了些研究,发现了纳斯达克创业板市场所起到的科技金融作用。虽然那时还未有科技金融的概念,但实践已表明它客观存在了。于是利用笔者当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金融研究所占有的资料和专职研究的条件,撰写了一篇《发展天津股票市场可分三步进行》的文章,发表在天津市政府《政务参考》1993年3月8日的特刊第3期上,提出了天津应在不放弃争取建立全国第三家证券交易所的同时,还要争取开办类似美国纳斯达克(NASDAQ)的全国性的股票柜台交易市场的建议。以后还公开发表此方面的文章。这种全国性的股票柜台交易市场,按目前的说法就是证券第二板市场,其主张按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与当时的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错位发展。遗憾的是当时我国的科技产业较落后,科技金融更是没有提到议事日程。

到了2002年笔者经过调研又撰写了《关于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对策建议》提案,2003年还在中共天津市委《财经阅件》第13期发表了《加快天津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同样未产生大的影响(只被少数人所认识)。回顾分析我感到当时除了天津的高科技产业不发达,科技金融的手段较少,规模也较小,如天津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规模,当时只有几千万元。更为重要的是当时一些政府部门管理层的主导思想是“抓大放小”,作为中小高科技企业和科技金融的发展很难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自然难于获得较快发展。

目前情况不同了,在科技金融的市场建设方面国家不仅有了创业板市场,还要建设证券第三板市场,来支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不仅如此,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相关的一些政策措施,不仅对中小高科技企业,而且对科技金融机构都有政策支持。科技产业和科技金融两架马车就并驾齐驱地发展了起来。因此来看,没有政府的政策支持,高科技产业虽然也能获得发展,但发展会比较缓慢,有了产业政策支持会相对较快地发展起来。当然,产业政策应是动态的,与时俱进的,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产业发展的变化,需要不断调整。

2 关于科技金融中的“百业兴则金融兴”与“金融先行战略”发展关系问题

会上有学者提出观点“百业兴则金融兴”,意思是说金融业发展是建立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产业发展不起来,金融业不可能快速发展,并且补充说明,“金融先行战略”适合于北京和上海,因为那里的金融业发达,并且集聚了全国相当多的总部金融机构。笔者对此有一点自己的看法,因为“金融先行战略”从来就不是某一两个城市所独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它还不受一个城市或地区总部金融机构数量的限制。特别是在我国国情条件下更是如此(往往受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较大)。例如上个世纪90年代上海浦东开发开放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时,上海的总部金融机构只有交通银行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少数几家全国性总部金融机构,其他均为分行级金融机构,但国家赋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之全国性证券市场和上海其他全国性金融市场的地位,使其发挥经济金融中心作用的地位大大提高,大量的全国性和地区性总部金融机构纷纷向上海集聚。

其实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也有类似的情况,即实施了金融先行战略,其重要特征是“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除了全国性和地方性总部金融机构纷纷向天津云集之外,还伴随着中央有关部门和一些央企纷纷向天津投资。天津金融业走在全国前列的,一是融资租赁业,二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只是欠缺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这需要再进一步争取落实,但无论如何“金融先行战略”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是相对于上海等中心城市尚有欠缺罢了。当然,我们在推进“金融先行战略”时要把握好度,不能过度先行,它要伴随它所服务的产业发展而发展。

3 关于科技金融的贷款担保业务发展问题

会上天津海泰的报告作了介绍:海泰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30多户,帮助企业取得资金支持近80亿元,2010年的在保余额已达29亿元。公司已与20多家银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天津市担保行业已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经过6年的努力,海泰担保公司在与银行的协议放大倍数已由5倍增至10倍。海泰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已占天津市担保贷款总额的30%,并形成比较成熟的“海泰担保模式”。海泰担保公司协同上海银行、天津信托,完成了对高新区小巨人企业发行了共计1.3亿元的集合信托债券,正在与浦发银行联合开展中小企业中期集合票据业务。还积极扶持文化类企业,促进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笔者过去在人行天津分行做过金融政策研究工作,在商业银行做过实际信贷业务管理工作,在我的实际观察中发现,过去天津信用担保业发展存在不成功的做法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担保条件比较苛刻,虽未达到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但作为反担保条件要求,也使一些中小企业感到信用担保机构成了二银行,仍使其感到贷款难;二是担保条件比较宽松,使一些中小企业的贷款比较容易,当一些中小企业不能按时,甚至不能归还贷款时,最终使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转化为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这是应该认真吸取的教训。笔者也因此联想海泰担保公司为什么能够获得成功,且担保业务已占天津市担保贷款总额的30%。笔者认为有两点非常宝贵的经验,一是主要锁定为科技型企业;二是抵押的方式由有形资产抵押转变为无形资产,即知识产权。这是真正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做到的,对于商业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也是较为安全的。

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的是能否在此基础上,将信用担保进一步拓展到高科技风险投资领域。例如对于尚未进入成熟和成长期,而处于初创期带有高风险的高科技企业,一般性的商业银行不给贷款,一般性的股权投资基金也不给予投资的条件下,信用担保机构能否给予担保,使其获得贷款或投资支持?这都有待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建议市有关部门在对天津海泰担保模式和经验做进一步深入研究总结的同时,制定有关我市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的创新和发展的管理办法,促进我市信用担保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

4 关于科技金融中一些金融机构在天津注册在外地经营的问题

会上蒋宁同志在《滨海新区融资体系建设思路研究》的报告中,在关于滨海新区融资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中指出:上海在完善融资体系上不断推出新的举措,如浦东新区副区长戴海波在综合保税区管委会201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挑战天津滨海新区,打造全国最大租赁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思路。广州、深圳、北京等地也提出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金融产品的战略目标。虽然现阶段滨海新区在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各个区域的快速发展也对我们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同时,我们自身也存在着股权投资企业注册在新区,但考察和投资的项目绝大多数在天津以外地区等问题。” 其实在会上有政府部门的同志也证实了这一点,不仅股权投资企业,甚至指出连一些融资租赁机构也存在此问题。

如何看待一些金融机构天津注册在外地经营问题?会上有专家学者分析是天津的好项目资源不足。笔者从区域经济和区域金融发展的角度分析,即使有这种情况也不应是什么大问题,有可能还属正常现象。其实从区域经济和区域金融中心发挥作用的角度来看,这不正是改革开放以来天津梦寐以求的吗?不正是区域经济和区域金融中心发挥经济金融集聚和辐射作用吗?若真是这样我们大可不必担心。但是最近在翻阅一金融类杂志时看到有作者分析天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数量在全国居于首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时看好中央文件明确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建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有一个便捷的退出通道。这和笔者去年应邀出席浙江大学主办的第六届中国民间金融与民营资本论坛,并作主旨发言和与会专家学者交流时一些人的看法基本相同。

倘若如此的话就需要我们给予高度重视了,即要高度重视全国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否则就难于巩固并形成更大的经济金融集聚和辐射。此外,笔者通过观察本市上市公司的数量相对较少的情况感到,若同样的条件投资本市的企业不如北京,甚至不如其他省会城市企业容易上市,那就很难形成金融机构在本市更大的注册集聚和投融资集聚,进一步促进在天津注册的金融机构更多地投向本市企业。这才是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笔者也建议市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除了继续积极争取在津建立和发展有关的全国性市场之外,要研究并创造本市较外省市更加有力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

5 关于科技金融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的发展关系问题

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即主要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在中国PE多指这一部分,以与风险投资VC和天使投资(Angel Capital)区别。

PE与VC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5.1 投资阶段的区别。

一般来说PE的投资对象主要为拟上市公司,而VC的投资阶段相对较早,但是并不排除中后期的投资。

5.2 投资规模的区别。

PE由于投资对象的特点,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一般较大。VC则视项目需求和投资机构而定。

5.3 投资理念的区别。

PE一般是协助投资对象完成上市然后套现退出,而VC强调高风险高收益,既可长期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管理,也可短期投资寻找机会将股权进行出售。

天使投资(Angel Capital)一般是自由投资者或非正式风险投资机构,对原创项目构思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资。天使投资虽是风险投资的一种,但两者有着较大差别。天使投资是一种非组织化的创业投资形式,其资金来源大多是民间资本,而非专业的风险投资商。天使投资的门槛较低,有时即便是一个创业构思,只要有发展潜力,就能获得资金,而风险投资一般对这些尚未诞生或嗷嗷待哺的“婴儿”兴趣不大。对刚刚起步的创业者来说,既吃不了银行贷款的“大米饭”,又沾不了风险投资“维生素”的光,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靠天使投资的“婴儿奶粉”来吸收营养并茁壮成长。

也有人从另一个角度对此做过比较:传统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越来越大,并且过于强调投资收益率,运作模式严格规范,在投资项目选择时偏向于扩张期的较大项目。而天使投资的投资规模较小,运作方式更加灵活,主要以较好增长潜力的小型项目为投资对象。可以看出天使投资是一种非正规的风险投资,它在许多方面都有别于风险投资公司或者风险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所从事的正式风险投资活动。

实际上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在创业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是互补性的,但天使投资在创业企业早期阶段的融资中占据了主导型地位。创业企业一般要经过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张期、成熟期等不同的成长阶段,每一阶段都有不同的资金需求。天使投资投资的对象主要是种子期或者初创期的创业企业,投资规模一般比较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更前卫的风险投资。

从上述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比商业银行信贷的风险要大;风险投资基金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要大;天使投资比风险投资基金的风险要大。因此建议市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政策和其他鼓励性发展的政策措施时,要区别对待,进行结构性发展,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形成合理的投资结构,原则上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多于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要多于天使投资。这是与我市高科技产业发展水平和金融管理水平,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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