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时代,遇上了实名制
2012-02-27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并于即日起实施。该规定要求通过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随后,天津、广州、深圳、上海的微博客网站也相继试行微博客新增账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
据统计,目前国内各大网站注册的微博账号已达八亿个,每天发布约两亿条信息。多家微博运营商对微博实名制的前景和发展充满信心,并表示这将有效遏制虚假和有害信息通过微博传播,有助于营造诚信健康的网络环境。金融市场于短暂的疑虑后,迅速振奋信心。据报道,“规定”实施当日,新浪股票在美国股市实现反弹上涨,华尔街投行分析师说“实名制规定的出台将挤出商业泡沫”。
“织围脖”并非不许“穿马甲”
长城论坛网友“开到荼蘼”:“火车票实名制”并不能把众多归家心切的人从“一票难求”的窘境中解脱出来,“购车实名制”却把人们的个人信息完全呈现在各家保险公司面前。当大汗淋漓、身心疲惫地在火车站排完整个长队却连张无座票都买不上时,当一个又一个推销车险的电话不分时间场合纷涌而至时,“微博实名制”这个提法出现了,扪心自问,有几人看待这个新事物、旧办法不夹杂着一丝气愤和质疑?
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佟力强:真实身份信息只用于后台注册,前台发言可以继续使用匿名,也就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因此不会影响用户的微博体现。对使用微博客浏览信息的用户,没有限制性规定。
中国煤炭新闻网吴红霞:实名制有一个法定的前置条件,即只有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才能使用发言功能。在这一前置条件之下,还为用户预留了可供选择的余地。用户使用微博客服务的网名可以自愿选择。这一“入口关”的设置,对用户来说,没有增添多少上网的麻烦,只要求个人信息提供上的诚信和真实,却破解了此前“人人都是媒体,人人也都是潜在的受害者”的微博乱象,将有效地扼住虚假有害信息传播的喉咙。
美国投资银行派杰的报告:微博用户实名注册政策主要针对发布内容的微博用户,而不会影响到只是浏览图片、玩游戏,以及从事更新内容或评论以外活动的用户。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大部分新浪微博活跃用户已经是实名注册,影响不会很大。
事关法治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北京新规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应该倾听民意,不要实施与法治社会目标不一致的政策。马克思曾经精辟地指出,在媒体上匿名发表是一种先进的社会舆论传播形式。他说:“当报刊匿名发表文章的时候,它是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的工具;它是国家中的第三种权力。”北京市的管理者似应重温马克思的光辉思想。
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童之伟:北新办、北公安等不具备对公民言论的内容作禁止性规定的主体资格,言论是否违反有关法律也不能由地方行政部门判断和处理。我国尚无保障言论出版自由的法律。若用法规、规章限制公民基本权利,无异于否定这些权利。
时评作者柳塘风:1.“有害信息”如何认定,由谁认定,有标准不?2.官员微博上公开约人开房,是否属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3.微博征友、征婚,然后线下一起去散步,是否有违本规定?4.最重要的一点是,网友遭管理部门侵权(如莫名其妙被屏蔽账号)有何救济渠道?无救济,便无权利。
京华时报王石川:应该看到,网友注册微博账号时,向网站提供真实信息,有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任何个人不得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网站值得托付吗?一项权威调查显示,86.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个人信息曾遭泄露,49.8%的人抱怨信息遭泄露已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而调查还发现,受访者认为最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是“电信部门”(49.5%),然后是“需要注册个人信息的网站”(45.2%)。
网民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证
易观网杨帆:微博实名制应该落实的是向微博服务商提供实名信息还是向监管部门、实名的信息供谁查看。不管是向微博服务商还是监管部门提供都应当确保网民信息不被泄露,网民隐私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必须以技术手段及法律手段做出强有力的保护,而非简单的严禁不泄露,只有规定而无触犯规定后的如何处罚的规定是一个不完善的规定。
大洋网李龙:要确保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仅靠技术手段恐难以保障,韩国没有做到,我们也不敢拍着胸脯保证一定比他们做得好。面对接二连三的“泄密门”,工信部也仅是予以谴责,同时要求网站修复安全漏洞,并没有明确表示要启动问责程序。原因即在于我们的信息网络安全立法太过空乏,“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等大而化之的内容,与网络应用的迅猛发展严重脱节。
新浪微博事业部总经理彭少彬:网站将与公安部门一起推出相关技术产品,构建安全稳定的系统。从此前新浪微博推出的实名认证服务看,需要用户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等真实信息从未发生过泄露。
东方网夏斌:当然,在提醒微博用户的责任之时,如何保护博主的后台实名不被随意公开和查取,也确实考验着网站运营方和相关政府部门。在这方面,我们也许可以期待有关规定的细化,如明确“除非司法机关依法立案并依法查证,否则后台实名不得公开”等原则。
环球网评论:决定既已作出,条例的推行必须是强有力,并准确有度的,同时也必须是严防偏差和疏漏的。比如,要坚决防止发言者的个人信息泄露,对违规发言者的处罚也应当有法有规可依,切不可有任何随意和轻率。要避免某个“小事件”引发大范围的情绪反弹。
呼唤双向监管
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胡益华:实名制后,微博上的信息可信度和真实度将大幅提高,微博上的沟通也更加便于建立人际关系网。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看,也有利于网民自身权益的维护,公民的名誉权一旦被侵犯,不会再维权无门。
资深互联网人士谢文:实名匿名应该由发言者自主选择。我本人选择实名,但也理解匿名者。现在的问题是实名发言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与尊重,删贴和不予传播现象屡屡出现。监管应该是双向的,监管者也应被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马勇:百姓实名管理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政治中的牧羊方式,这是从《周礼》开始就实行的体制,放羊的人当然要知道大概有多少羊。所以要想改变这个牧羊体制,就必须让官员让权力走进笼子,重建一个对人民负责,对人民敬畏、讨好的选举体制。这才是根本。
天涯社区网友“六盘水评论”:网络微博的发展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就走向了正规化——微博实名制!但是,国家公务员财产向全社会公示制度,我们呼吁了二十多年,却迟迟未有实质性的突破,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沉重的尴尬!微博可以实名制,网络发贴也可以实行实名制!但是官员的财产向全社会公示制度,还要难产到多少年呢?
未来“更好”还是“糟糕”
新浪论坛初出茅庐:在互联网时代推行区域制的政策,在政策落地方面将遇到诸多困难,此政策十分可能遭遇不易落地的情况。如若真正实行且执行得力,在政策确实落地的情况下,对整个产业产生影响也是有利有弊的——利的一面在于真实用户信息更加利于与社会人对接,实现用户可控;弊端则是会破坏原有微博生态,造成用户规模不同维度的缩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封了微博是让微博猝死,而“条例”是让微博慢慢死,或者变成一个无害的玩意,那里除了娱乐,就是娱乐。顶多做点打拐、免费午餐的好事。结果真的有条例制定者那样的乐观,不会引发别的后果?我可以断定,一旦微博上不能发牢骚了,上街的人就会更多。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让大家都不敢在微博上发言了,这绝非中国社会希望看到的。若这个局面出现,它对中国的伤害,只会比当前微博带来的一些混乱更糟糕。我不相信用“后台实名”把发言者“吓唬住”是政府的目标。而且这办不到,现在就有很多实名批评者。中国的意见表达不能总在匿名水平上徘徊。这样发展民主将是畸形的。
凯迪社区upgrad:事实上,言论自由绝不是不负责的自由,也不应长时间徘徊在无序、低质量的状态中。指望匿名状态下的人能“说真话”,永远都面临一个道德诚信的顾虑。乐观的人总是愿意相信,实名制可以减少“放冷枪、射暗箭”的伎俩,更能培养人民的勇气,让人敢于用公开的身份,提出有价值的批评和建议,从而真正搭建起监督官员、督促反馈和解决问题的良性机制。
搜狐微博运营总监刘鑫智:从长远角度看,网民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注册是件好事。网友身份更真实,网络的诚信环境和诚信水平会更高,用户的活跃度和真实性也会更好地反映出来,整个微博平台用户之间的交流和活动会更有实际意义。同时,对于很多不负责任的谣言,该举措也会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