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族问题急不得
2012-02-18
熊坤新
民族问题无小事,如何研判和解决民族问题更无小事。因为它事关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人民福祉。我国幅员如此之大,民族如此之多,因族际交往而发生的问题本属常态,但若因研判或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灾难。故在处理民族问题时,必须慎之又慎。
民族作为一种人民共同体,它的发展除了顺应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外,也有自身的特殊发展规律,如一些民族的发展迄今仍处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我国民主改革前的有些民族也有类似情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推测,资本主义民族今后必将被社会主义民族所取代,而当社会主义民族发展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时,它最终将失去各自民族的特征,最后融合成为人类整体。毛泽东也说过,在遥远的未来,有可能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最后才是民族消亡。可以说,民族消亡的过程无疑是漫长的,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在现阶段,世界上的大多数民族还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要完全过渡或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尚需时日。自苏联解体后,我国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大国,虽然我们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发展程度仍然不算高,我们还属于发展中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只有基于这个基本国情来认识并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才可能避免头脑发热,防止以前曾经犯过的错误。
想当年,苏联过早强调“民族融合”而忽视民族问题存在长期性的教训值得深深汲取。特别是自列宁之后的几代苏联领导人,在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认识上都逐渐背离列宁的民族理论,在处理民族问题上存在很大偏差,他们竭力推行“各民族逐渐接近和融合”的方针,甚至认为“消灭民族界限的过程已经开始”,声称“苏联各社会主义民族将转变为共产主义民族”,苏联民族问题“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正是这种急于求成的“民族融合”思想,成了导致苏联解体的催化剂。
我们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宣称“民族界限消失了”,试图“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确是受了苏联的影响。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上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如通过参观团、访问团的互动形式消除历史上业已存在的民族隔阂和互不信任心理;通过史无前例、艰苦卓绝的民族识别工作来给各民族定名分,而且通过民族识别,也为后来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其他如举全国之力编写出版少数民族五套丛书,也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民族问题上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引下,结合中国国情和民情,不断创建、发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及其政策体系。应该说,我国现行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还有瑕疵,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但从整体上看,还是应该肯定的。
当然不能否认,有一些汉族同志(也包括极个别少数民族精英)对现行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持不同意见,特别是对一些具体政策如考试加分、特殊照顾等有意见,但只要给他们讲清为什么要这样,他们还是能接受的。
更需要指出的是,有些自己不从事民族理论研究的学者,利用特殊的身份和地位,鼓吹民族问题“去政治化”、“非政治化”,提出要制定“第二代民族政策”,要“从制度上引导族际通婚”,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促进各民族“交融一体”。我认为,在阶级、国家、政党长期存在的情况下,民族问题要“去政治化”,无异于天方夜谭。至于族际通婚,完全是个人行为,靠自觉自愿去行事,如果上升到制度层面,岂不是“政治化”了?而且还带有“强制同化”的嫌疑。
所以,在全国开展民族常识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抵制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遗毒,仍然是势在必行、任重道远的事。那种试图对我国现行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行颠覆性评价,甚至不惜要将其推倒重来的思路,无疑是玩火。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么我们可真的是要步苏联之后尘了。▲(作者是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