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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知语言学角度看汉字的造字过程

2012-02-18刘德秦

江西社会科学 2012年10期
关键词:造字部首记号

■刘德秦

如今的语言学研究,冠以“认知科学”之名的最响,许多从事语言学研究的人,都将自己的学问立足于“认知语言学”上。这让我们想起了20世纪80年代,只要一提语言学研究,研究者们几乎众口一词地说乔姆斯基的“生成语言学”。

在语言学这一研究领域,如今许多新思想、新方法都来自于专门从事英语研究的学者,这首先得益于世界上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多为英文,同时,国内学英文者较多,介绍外国的新东西有语言上的优势。实际上,环顾中国的“认知语言学”领域,真正潜心研究者较少;对外国成果介绍的较多,真正深入进去、了解他人成果并加以运用,发现新内容者很少。因此,西方在扬弃“生成语法”的基础上出现了“认知科学”,在中国这方面的研究则出现了断层,如今才开始关注“认知语言学”。对外国的先进思想,需要在研究透彻的基础上,再来审视我们自己身边是否有独特的资源可供挖掘,这样才会有真正的收获。

无论哪个学科,在借鉴外国新思想的基础上才能指导我们的实践;同时用我们的实践丰富、壮大,这才有意义。统计现在语言学研究领域中大力推介的“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后,我们会发现,我国的语言学研究只是一味编译西方的语言理论,从来没有尝试过用西方理论照亮我们的汉字瑰宝。也就是说,中国对表意文字研究的积累虽然多,但从未将其与造字的过程结合起来,本文尝试用西方语言学的成果反思汉字造字。

一、索绪尔的语言二元结构与文字发展的阶段论

纵观中国以及外国的语言与文字学研究,笔者认为其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时期:一个是各说自话的古代,其次是中国学者追随西方、想用西方理论全面覆盖中国实践的近代,还有就是丧失了自我的当代。

历史上中国虽多次遭到外来入侵,但作为血脉的汉语以及表记该语言的汉字从未因此而中断,不但它本身具有连贯性,而且汉字研究也源远流长,一脉相承。自古以来中国的学者都将精力集中于“形、音、义”上,他们对文字、音韵、训诂方面的先行研究,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古代先有《尔雅》、《方言》,东汉出现了许慎的《说文解字》,此后,以汉字为对象的研究层出不穷。有从“部首”中找“字原”的,有探讨“六书”次第、“六书”是否是造字原则的,还有争论具体汉字应该如何界定的。清代的段玉裁、王念孙父子都依据《说文解字》,对汉字的形、音、义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贡献巨大。随着“甲骨文”被发现并被解读,新材料、新见解不断补充,汉字研究不断丰富的另一面是越来越复杂。由于近代中国科技落后,汉字最终成为拖累科技进步的“替罪羊”。许多人指责汉字难学、难记,挤占了大量的学习时间,造成科技落后。

当代学者陈梦家,1944年曾在美国芝加哥大学访学,而这所大学曾是美国语言学派的重量级大师们学习和工作过的地方。萨丕尔①1925年到1931年曾在此任教,布龙菲尔德②1909年在这里获得博士学位,1927-1940年间在此任教,此后是格尔堡,他曾经与陈梦家就文字发展的阶段论等问题进行过探讨。

格尔堡后来撰写了《文字研究》一书,陈梦家回国后出版了巨著《殷墟卜辞综述》,格尔堡认为:“所有表意文字都是对苏美尔文字的继承”,他主张“文字的发展是一元的”,“表音文字是最高阶段”。[1](P218)陈梦家虽否认汉字是苏美尔象形文字的旁支,但在文字发展的阶段论的问题上,他接受了“表意文字之表音转用”,也就是中国人通常说的“假借”是文字发展第三阶段的见解。

索绪尔为世界公认的近代语言学的奠基人。索绪尔对语言研究的重大贡献在于,他指出“语言是一种人工记号”[2](P81)。该记号的存在特点是:具有二元性。它由作为听觉图像的内容以及作为载体的语音两部分组合而成,似一枚硬币有两面。作为形式的语音与构成内容的听觉图像之间的结合存在任意性。

语言是第一次人工记号,它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一样长,而文字的历史充其量也就7000年。由于语言是第一次人工记号,因此,表记或者说再现它的人工记号,只能是依据它、为了它而存在。如果说语言这一听觉记号是第一次人工记号的话,那么,文字这种视觉记号就是第二次创造的人工记号,表意文字并非听觉记号的附庸,它是受语言规律支配而二次创造出的人工记号体系。

由于第一次人工记号为二元结构,因此,视觉再现该记号时,同样存在两种手段,而从不同一元上切入,必然会得到不同结果。表意文字从听觉图像的层面切入,创造出的视觉记号与听觉图像间存在类似与近似的关系;表音文字以记录语音为己任,从形式层面与听觉记号建立联系。无论表意还是表音文字,它们都是视觉的,而且表意文字同时也是表音的。大量存在的形声字就是明证。

所谓“纯表音是文字发展的最高阶段”[1](P218),这一结论来自于对表记体系的无知。中国如今表音与表意并存。小学生既学表音的拼音,还学表意的汉字,同时学习,并没有出现他们学习了拼音就“优胜劣汰”掉汉字。表意与表音,仅仅是两种不同的类型,它带给我们的只是便利,毫无优劣之分。日本的表记体系也同样,既有音节文字的“假名”,还有表意的汉字。“假名”来自“真名”的汉字,但并无“假名”发明成功并被广泛使用后就淘汰汉字,发明“假名”也不是因为汉字落后,而是因为外来的汉字与日语之间存在冲突所致。汉字只适合汉语,它在被日本人借用的过程中与日语“打架”,最终日本人发明了可化解冲突的“假名”。西方字母的起源,也应与日本“假名”的产生同样。以上事实让“表音文字为最高阶段”的结论不攻自破。

二、语言学中的隐喻与汉字造字中的“象形”、“象意”

如今“认知语言学”的代表人物是雷科夫。1980年,Lakoff与 Mark Johnson出版了 Metaphors We Live By(《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虽然里面举的各种事例都是关于语言中的“隐喻”,但实际上他们强调的是“如何创造”。“创造”是在一个“原型”基础之上的不断地敷衍。新的表述与“原型”之间存在“近似”或“类似”的关系。比如“婚姻”,它可用诸如“契约”、“宗教宣誓”、“走入了殿堂”等来表述。

因为文化背景不同,同样的比喻若发生在中国,我们的“隐喻”则会变成另外的内容。我们是父母“指腹为婚”;靠“媒妁之言”。还因为有了钱钟书的《围城》,中国人常将婚姻比喻成“没进去的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结婚是“进了围城”,离婚则是“出了围城”。由此可知,“原型”之外的其他表述就是“比喻”,之所以“原型”可以敷衍,是因为“原型”本身就是一个宽泛的图像,它的不同的侧面都可以被使用语言者捕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再创造。“比喻”是个人的创造行为,而它成功与否必须经受社会的检验,背后的支撑是我们共同的语言解码。以前人们仅将“比喻”看成为“修辞”,如今的认知语言学则认为,它是创造的源泉。

对汉字之创造,通常的说法是“六书”造字。而“六书”的次第,许慎说“指事”第一,“象形”第二。如今大家都接受了“象形”第一的顺序。但孰为“象形”,孰为“象意”,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在人类的视觉认知中,太阳是个球体、是个圆盘。为了视觉再现我们语言中的认识,为“太阳”这一听觉记号创造视觉记号时,古人画了一个“○”,里面添加一个点变成“⊙”,它就成为指示“太阳”这一听觉记号的视觉记号。我们说这种建立在类似之上的人工记号是“象形”。

我们通常将“⊙”指示“太阳”视为“本字本义”,而当它指示“一日”、“白昼”、“温暖”时,就变成了“六书”中的“象意”。“日”与其他三个词之间存在近似关系。造字之初“词多字少”,当视觉记号无法完全覆盖听觉记号时,只能一字多用,“⊙”同时还指示“一日”、“白昼”、“温暖”等。而这就是“偏离”。指示物与被指示物之间的“偏离”是有条件的,只能是语义上相近,然后才可能有限度地偏离(假借属于形态上的偏离)。

“牛”是“本字本义”(并不是一个整牛,仅仅是一个局部-牛头),也是语言学上所说的“原型”,用它去指示义近的词汇就属“象意”,用语言学来定义就是“隐喻”。允许偏离是因使用语言的人可以模糊接受,它是使用语言者的天赋机能。计算机输错了一个点都不会回应。正因为人脑可以“容忍”偏离,“本字本义”的“象形”同时还可以转用于“象意”,它为“牛”可以成为“物”、“牡”、“牝”等字的“形旁”打开了通道。

“牛”在交换过程中充当过等价物,而“雌雄”是个抽象概念,涉及所有动物的性别,但因为“牛”在语言的层面上上升为家畜中的典型,成为“象征”,因此为其他相关词造字时,不管语音上差异如何,不表音的“牛”都可以作为“形旁”添加上去。添加的“牛”是一个视觉刺激物,一个提醒的索引,好似在“木”的末梢添加“一”就变成了“末”;在下面添加就变成了“本”那样。中国自古以来一直争论添加“一”与添加一个形旁的区别。添加“一”被看成是“指事”,而添加一个“独体之文”被区分为“会意”与“形声”。“木”上再添加一个“木”是“林”;“林”上再添加一个“木”是“森”,类似这种添加不表音要素的就是“会意”。“声旁”与“形旁”的拼合,比如,“物”中的“勿”表音,“物”就被看成是“形声”字。对于拼合或添加而言,添加“一”与“木”、“勿”(或相反)实际上都是同样的。于省吾就发现了“附画因声指事字”[3](P446),他的结论就颠覆了“指事”、“会意”、“形声”的界限。

继续“牛”的事例。并不是说“牵”就一定指“拉牛”,“牟”就一定是“牛叫”,“牢”就一定是关牛的“牛棚”。“牛”在语言层面上已上升为所有动物的象征,是家畜中的典型,因此造字者将“牛”作为切入词义的视觉提示,造字者并没选用不典型的“鱼”或者“鸟”。同样道理,“美”、“羔”、“群”并不仅仅表记与“羊”相关的汉语词。一个对象在语言中被赋予的意义越多,它能涵盖的范围也就越大,造字时被作为“形旁”添加的概率也就越高,从结果上来说,以它为“部首”的部属字就越多。

三、范畴化与许慎《说文解字》中的部首

1987年,雷科夫与Mark Johnon再合著《女人、火和危险事物》(Women,Fire,and Dangerous Things)一书。该专著的副题是:what categories reveal about the mind(范畴提示了思维的什么奥秘)。该专著被认为是“认知语言学”领域中的另外一部重要著作,作者希望通过这部作品说明“范畴化”在认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通常人们认为,同一范畴中各成员的地位是平等的,人类依据对象自身内在的某种共性将其分类,比如将葡萄酒、白酒、黄酒、高粱酒、烧酒、果酒等都归为“酒类”。

人类对世界的认知过程,实际上就是对对象不断进行分类的过程,人类始终在用语言对人脑之外的对象进行分类。“范畴化”就是将“差不多相同”、“大致相同”、在一个侧面上相关的对象归为一类。好似 Women,Fire,and Dangerous Things这一书名点明的那样,人类对外界事物按照人类的需求进行轻重缓急的排序。“女人”意味着延续生命、性欲;“火”等同于安全的保证、生活之必需,上述对象于人类生存至关重要,因此其地位获得提升。西方语言学中对象征、典型的研究,实际上在汉字中可容易地找到旁证。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采用了他独创的汉字编排方法,设五百四十部,每个部都建立了“部首”。通俗地讲,就是组建了一个文字大家庭,大家庭中有一个家长,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继承了家长的一部分,从家长那里获得了一个构成自身的要件。汉字中不单有“火”,还再分化出一个“灬”,两个“部首”分别统帅一个庞大的文字集团。以“火”作为自己造字要素的有:“炎”、“燃”、“烧”、“烤”、“烫”等。上述词语在语音上或许与“火”无相关关系,但在为这些词创造二次人工记号的视觉记号时,都被添加了“火”。将“灬”作为添加要素的有:“煎”、“烈”、“黑”、“煮”、“焦”等。

利用既成类似视觉记号可以拼合出无限,这种方法造字效率最高,同时也便于记忆。“部首”就是“原型”,“原型”在一个范畴中居于领导地位,是因为使用语言的人将其地位提升,它为其作为造字的添加要件频繁使用铺平了道路。“zhao(朝 )”、“zhou(昼 )”、“dan(旦 )”、“hun(昏)”、“chen(晨)”等词,都是对太阳不同位移的认识,太阳(日)是中心标杆,它的不同高度将一天区分为不同的时段,不管这些词在语音上是否关联,只因其在听觉映像层面上存在紧密联系,造字时,“日”就可以成为造字的中心要件。“日”能够被多次添加的理由也很简单,太阳是该范畴中的中心成员,它已成为“象征”。

“日”可以成为指示其他几个相关词的视觉记号中的添加要件,而相反则不可能。从造字的结果上来看,我们最终获得了一个以“日”为中心的文字集团。造字时,并非我们要人为地先树立一个“原型”,把握其范畴的大小,然后均等地分配“原型”。实际上,范畴的大小决定了文字集团的大小。人脑中依据语言的范畴化处理在先,然后在创造二次人工视觉记号时自然地这么做。

谁都知道“合体之字”来自“拼合”,但无人将“拼合”与人脑的机能、人的能动认知与创造联系起来。正是因为人脑可运用语言进行综合归纳,先人们造字时才会很自然地加以运用。它既不是神所独有的能力,也并非天然地存在于人的基因之中,它是在习得语言的过程中获得的。

以前认为只要是“部首”就是“字原”;只要是“独体之文”就可以成为“部首”,但“甲骨文”的发现推翻了上述结论。在“甲骨文”中的一些“独体之文”,在后来的演变过程中,非但没能成为领导,反而成为“被领导”的“合体之字”的事例非常多。比如“其”,当初是个“象形”字,非但没有成为“部首”,反而成为“竹部”中的成员,变成为“箕”。

一个视觉符号,能否上升到“部首”的地位,汉字研究将归结为内在的自身原因,实际上,转换它的力量在于使用语言的人。将从不同一元切入造就的不同形态的视觉记号,人为地规定为文字发展的不同阶段,这本身就等于否定了语言学研究所取得的成就。对类似的“象形”进行反复拼合造字,它与人脑的机能密切相关,人类无法脱离这个轨道,也不可能再造一个新的规则。拼合的结果是形成了一个以“部首”为领导的文字集团,而它之所以能够产生,还是与人脑的范畴化机能有关。不从人脑的机能上思考再造视觉记号,只能是走进“某神说某”的死胡同。

注释:

①萨丕尔 (1884-1939)看重人与人脑之外客观世界的互动,人对哪个范畴感兴趣,围绕那个范畴所创造的词汇就多。换言之,词汇是人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外在表征,通过它们可了解不同族群对客观世界的不同认识。这是范畴化研究的先驱。比如,生活在极地的爱斯基摩人对“雪”的认识深刻,阿拉伯人对对骆驼的划分很细等。最通俗的事例,英文中的Uncle,中文可以有“叔叔”、“伯伯”、“姑父”、“姨夫”、“舅舅”等多种对应。中国封建大家庭对亲疏、长幼区分细致。

②布龙菲尔德 (1887-1949),美国人将20世纪30-50年代称为“布龙菲尔德时代”。

[1]I.J.Gelb,A Study of Writing.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3.

[2](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刘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3]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M].北京:中华书局,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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