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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反贪工作职能探究

2012-02-18刘莉芬

江西社会科学 2012年10期
关键词:反贪职务犯罪办案

■刘莉芬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和国家推动的一场管理变革,是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出发,根据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变革实际,而提出来的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和战略任务。它具备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有着特定的法治需求。创新社会管理与建设法治国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力量,也是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性环节。本文从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出发,探讨反贪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管理创新相关的一些问题。

一、反贪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

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并不处于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线,但是需要深入理解领会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系列思路、方针和部署,认真分析当前我国“多元化”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的特征,理性思考自身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定位,努力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保障者和促进者,有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不断完善,为社会和谐稳定运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发挥执法办案职能,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

检察机关不是社会管理的直接主体,其社会管理作用是通过执法办案向社会管理职能的延伸,通过运用法律监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的。反贪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应当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中去,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查办案件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是否有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为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排除干扰阻碍,推进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1.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把握新形势对反贪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坚持公正执法、狠抓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查办贪污贿赂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集中力量推动办案工作,做到领导力量向办案工作凝聚,工作措施向办案工作深化,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向办案工作倾斜,自觉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中,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与实践者。

2.调整办案结构,注重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案件。从侦查对象讲,要集中力量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中介组织利用自身职能进行行贿受贿的案件;从犯罪领域讲,要集中查办工程建设领域以及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危害民生领域的案件;从案件的严重程度上讲,要集中查办严重危害党的执政安全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大案件尤其是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民生、破坏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案件,以及重大行贿案件和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小案,发现和收集线索,采取措施在查办重点领域案件上有新突破。

3.选择以专项工作为突破点,把整体办案工作推向深入。反贪部门要紧紧盯住工程建设领域、土地资源领域、食品安全领域以及农村惠农资金和水利建设等领域,统筹抓好专项工作,摸清专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底数,发现和查找案件线索,通过扩大办案成果推进社会管理深入,实现“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目标。

4.做好应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重点研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制’、律师凭‘三证’可无障碍会见犯罪嫌疑人、传唤或拘传时间延长至24小时、审查决定逮捕时间延长至19日、监视居住适用中指定场所”等修改内容的对策措施,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高侦查人员的信息化引导侦查能力、预警化判断能力、规范化讯问能力、组合化证明能力、扁平化指挥能力和一体化支持能力。

(二)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者

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体现,反贪部门推动预防工作的创新发展,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法制化建设。

采用的PDMS的型号为SYLGARD184,它由预聚物和固化剂两部分组成。为了得到柔韧性高的PDMS薄膜,论文中将预聚物和固化剂以15∶1的比例混合[16]。然后将混合好的PDMS液体搅拌15 min,放入真空干燥箱中进行抽真空处理,直至混合液中无气泡为止。采用计算体积方法反推出制备所需要尺寸的PDMS薄膜对应混合液的体积。提取需要体积的混合液放入底面直径为100 mm的圆形器皿中,在水平的桌面上静置1 h,待到混合液均匀分散在器皿上,将器皿放在加热台上,100 ℃下加热1 h。最后将成型的PDMS薄膜由器皿中剥离下来备用。

1.建设侦防一体化机制和预防信息库,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宣传、预防调查、预防咨询,加强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

2.加强对行政权和审判权的有效监督,担当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者的重任。反贪部门不仅要注重运用新模式、新思维、新方法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树立打击预防并重观念,通过对侦办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总结和反思,和预防部门一同开展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挥反贪部门的法律优势与特长,宣讲有关职务犯罪的法律常识,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和司法。

3.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通过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和趋势,增强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使预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从职务犯罪工作制度中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与易发案单位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检察建议与预防对策等方式,推进警示教育,健全和强化相关单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使犯罪分子无隙可乘;通过召开由相关单位如金融、税务、教育、医疗、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参加的工作联席会,宣传政策法规,加强工作监督,建立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

4.加强与控申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尤其是针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与控申部门联合进行信息研判,科学分析此类线索的真实性和可查性,对于条件成熟的案件线索,应当立即进行初查和侦查工作;对于条件不成熟的案件线索,要配合控申部门开展好释理说法工作,防止演变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力促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三)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社会职能,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促进者

检察机关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其他社会管理机关不可取代的功能和优势。因此,运用好为社会管理创建良好环境的服务手段,力促社会管理创新。

1.把执法办案作为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立足反贪工作职能,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反贪干警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确立为民营经济服务也是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的思想,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参与执法环境建设。要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土地、城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为大项目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外部环境;要发挥专业知识特长,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促其守法经营、依法维权。

4.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建设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将其纳入到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中来,协助有关部门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资源开发过程中,实行市场廉洁准入,使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出局。

5.参与思想道德建设。要自觉地加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来,采取拍摄典型案件专题片、建设反腐败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好国家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教育活动,塑造廉洁光荣、贪腐可耻的新风尚,促进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反贪部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的工作机制建设

反贪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适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必须在工作机制上有所创新,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反贪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必须创新工作思维,积极构建起“以情报信息为导向、以检务公开为切口、以检察建议为后盾、以派驻检察室为平台”协调统一、相辅相成的全新工作机制。

(一)创新“反贪侦查信息工作”,实现情报信息科技化、专业化

情报引导侦查已成为职务犯罪发展的大趋势,情报信息工作已在整个反贪工作中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要通过信息引导侦查,准确研判侦查方向、侦查重点,有效提升侦查能力,有的放矢地开展侦查工作。实现职务犯罪工作的科学发展,就要从以下方面加强侦查信息化工作:

1.转变侦查理念,提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信息技能。侦查人员要树立现代信息情报意识,掌握发现、获取、整理、分析、综合利用信息情报的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情报在拓展线索来源、提高侦破效率、巩固完善证据等方面的作用。

2.建立专业化的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15年建成案件线索管理系统、公共信息快速查询系统、网上办案和侦查指挥系统、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及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系统。

3.拓展信息情报收集渠道。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必须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途径获取社会各个领域的信息资料。通过监控重点行业和重点部门、建立特情网络、查询新闻媒介和互联网、内部交流信息情报资料等多种渠道,收集各类信息,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信息数据库。

(二)创新“检务公开制度”,实现反贪工作的动态化和阳光化

在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反贪部门查办案件要严格规范执法,查办工作要主动接受监督,查办成果适时向社会公布,实现反贪工作动态化、阳光化发展。

1.建立实行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侦办职务犯罪案件有关情况适时向社会公众进行介绍和说明,积极消除舆论误解,正面引导舆论认知。与此同时,还应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后,通过对社会公众的反馈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与分析,推动反贪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积极利用“检察开放日”活动。反贪部门应通过开辟专区专栏,一方面,认真倾听群众对于有关职务犯罪的问题和看法,及时回应群众相关的司法需求;另一方面,介绍反贪工作流程和程序,消除社会公众的一些误解,展示反贪部门规范执法新形象。

(三)创新“检察建议制度”,实现检察建议的制度化和务实化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要着眼于调整“失范”的社会行为,而且要重视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通过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创新“检察建议制度”,把办案成果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1.重视办案过程中暴露出的某些普遍性问题,找出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的部位和暴露出的体制、机制性漏洞。通过工作调查报告的形式,定期向党委、政府提出创新和改进工作模式的意见建议,并且力促将这些检察意见建议转化为政府等主管部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话语权。

2.注重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向发案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诸如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社保等领域的贪贿犯罪、侵权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和整改措施。与此同时,重视“回访考察制度”的建立,通过对被建议单位的实地考察,促进被建议单位建立长效机制。

(四)创新“派驻检室工作”,实现反贪工作的前瞻化和基层化

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只有真正实现基层的稳定和谐,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各级反贪部门要适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就必须实现“检力下沉”,充分借助派驻检察室的优良平台和资源,实现反贪工作的前瞻化和基层化。

通过建立“联络机制”,反贪部门要加强与派驻检察室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延伸反贪工作的触角。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准确认识当前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尤其是涉及民生利益的突出问题,捍卫基层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反贪部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的人才队伍建设

反贪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也要在队伍建设这一“软性支撑”方面有所创新。以专门人才培养为保障点,培养“三类人才”、加强专业建设。在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反贪部门除了要突出培养反贪业务专家,还要考虑反贪专门人才多元化的培养和发展,尤其是要注重培养群众工作能力强、公共关系处理好、媒介综合素质硬的新型反贪专门人才。

(一)培养反贪侦查人才,提升发现犯罪和突破案件的能力

职务犯罪侦查的所有工作都是由侦查人员具体实施的,提高反贪队伍整体侦查能力,首先要提高办案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要着重培养侦查骨干的线索分析、布局谋划、预审讯问、证据收集、秘密侦查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能力的提高,建立侦查队伍内部的线索讲评制度、条线培训制度、旁听案件庭审制度等,通过“岗位练兵”和“传帮带”,提高侦查实战能力。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反贪侦查人才为查明犯罪、惩治腐败发挥其特有的侦查职能作用。

(二)培养反贪指挥人才,提升办案领导指挥能力

突发事件处置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难题。在某些突发状况下,反贪部门可能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此时,不仅要保障案件侦办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要稳定社会舆论情绪,避免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培养高素质的反贪指挥人才,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有效带动整体办案工作的开展,通过有效的反贪指挥工作,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侦办案件过程的始终,真正实现反贪司法办案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培养反贪侦查理论人才,积极推进侦查理论建设

逐步建立侦查理论研究骨干队伍,搭建侦查理论研究平台,加强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加强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特点、规律性、发案趋势及对策的研究,加强对反贪侦查工作特殊性、规律性的研究,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贪侦查理论体系,为反贪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实现反贪工作向纵深化方向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对反贪侦查理论人才的培养。加强与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借助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的优势资源,联合进行相关反贪业务的理论调研工作。

四、结语

社会管理创新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全新课题。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反贪部门应牢牢围绕“以办案为中心”这一核心职能,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守法等管理制度,保证公共权力正当运用,促进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使命的实现。通过延伸“以合作为辅助”的边际职能和拓展“以服务为动力”的社会职能,保障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社会体制转型和社会的普遍正义发挥积极的作用。

[1]韩起祥.立足反贪办案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J]. 当代法学,2011,(6).

[2]徐安.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J].人民检察,2010,(2).

[3]杜江.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J]. 法制与经济,2011,(10).

[4]王立君.探讨检察机关反贪人才培养机制[J].法制与社会,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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