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价值取向
2012-02-16李恒瑞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广州510030
□ 李恒瑞(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 广州510030)
一、新型城市化建设需要“文化引领”,而“文化引领”的核心是价值观引领
(一)坚持“文化引领”,首先需要弄明白什么叫“文化”,要对“文化”作出概念界定。关于“文化”的定义、界说不下数十种,笔者不敢妄加评判。但现在有一种似乎成为主流、定论的见解,就是“泛文化论”,把物质生产方式、政治经济制度乃至马克思所讲的“人化自然”,都归纳进“文化”的范畴。那么,能不能把一切与文化有关的东西,比如作为文化载体、文化印记、文化活动的产物的“一切”都叫做“文化”呢?窃以为不妥。如果作为“泛文化”解,那么“文化引领”就变成以文化“引领”文化了。笔者认为还是应当从精神层面来界定“文化”概念:文化,是指包括科学、教育在内的作为观念、意识、知识形态的人类的精神生活、精神产品,它与人类的物质生产、经济政治制度以及作为“人化自然”的物质产品既融为一体又有所区别。在这样的前提下讲“文化引领”,才能明确“引领什么”及“怎样引领”。
(二)无论是作为“幸福广东”建设抑或“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文化引领”,当然是进步文化、健康文化的引领,而不是落后文化、庸俗文化的引领。这种进步文化、健康文化,在中国当然是民族的、科学的、民主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现在的问题,在于现实生活,在于实践理性。有两种情况值得重视:一是观念、认知上的混乱,美丑不分,善恶错位,甚至连“底线”也守不住;二是言行相悖,心口不一,诚信缺失,人格扭曲。这样的“文化”状态,如何引领社会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迫切需要进行新的“文化启蒙”,特别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文化启蒙”。
(三)“文化引领”的核心是价值观引领,即正确的价值定位、价值导向。文化是否进步、是否健康,是由价值取向规定和标识的。社会主义文化,是由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所引领、所标识的。因此,思考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文化引领”,首要问题是明确以什么样的价值观引领,如何坚持和倡导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二、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以人为本”的原则,民主、科学的精神
(一)“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就是“以人为本”的历史观。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观研究,始终诉诸劳动者,诉诸人民大众,着眼于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恩格斯曾经把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明确定位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马克思主义的“以人为本”理念,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以人为本”理念,其基本涵义是“以现实的个人”为前提和出发点,以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为根本动力,以人的发展的实现程度为评价的根本尺度。这些,是我们观察“人”与“本”的基本维度。
(二)“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性质和特征。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目的与标志,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决定力量,是人的实践活动,是人民大众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的立国原则,又必须倡导和发扬民主、科学的时代精神。民主与科学,既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素和体现,又是“以人为本”原则的贯彻、实现所必需的条件和保障。民主与科学是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重要内容。
(三)我们要推进的“城市化”是“新型城市化”。从发展观、价值观的维度来看,新型城市化之“新”,关键在于“以人为本”的新的价值定位、价值取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的价值定位的确立,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以人为本”的新阶段。因此,我们首先要从“以人为本”的价值定位来观察、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问题。
三、“新型城市化”建设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引领的若干问题
(一)一切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根本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我们在社会发展中正确处理“人”与“物”的关系,要做到“心中有人”、“目中有人”,坚决反对“见物不见人”、“GDP崇拜”等形形色色的“物本位”的价值导向。“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念要求我们以促进、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和要求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四个要素: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培育,人的需要(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环境的、生存的需要等)的全面满足,人的素质(思想的、科学文化的、心理的、生理的素质等)的全面提升,人的才能的全面发挥。邓小平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新型城市化”就是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城市化”。偏离这一根本价值导向的城市化,无论外观如何“新”,都不能叫做“新型城市化”,都只能是“旧型城市化”。因此,首要的、关键的问题,是从价值导向上确立城市化的“新”、“旧”观。
(二)着眼于“每个人”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唯物史观的出发点和前提,是“现实的个人”而不是抽象的“人”;唯物史观关注“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关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就新型城市化建设而言,有两点值得重视:一是有利于“一切人”的发展,惠及“一切人”的发展,这是最大的“公约数”;二是有利于“每个人”的发展,惠及“现实的个人”的发展,要脚踏实地办实事,不要从抽象的“人”出发,不要搞“花架子”。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和过程中扎扎实实搞好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社会治安、教育普及、全民医疗等事关所有“现实的个人”的事情,应该是新型城市化建设首要的关注点。
(三)立足于“多数人”的发展。要代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眼光向着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群体,包括处于社会下层、边缘的“弱势群体”。要解决好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坚持以民为本、民生为重。“以民为本”或曰“人民本位”,是“以人为本”的立国原则的重要内容和体现。“以人为本”侧重解决的是社会治理、社会发展中的“人”与“物”的关系,树立“人本位”的观念,反对“物本位”的倾向;“以民为本”则主要解决“官”与“民”的关系问题,树立“人民本位”的观念,反对“官本位”倾向。坚持“人民本位”,就必须“民生为重”。坚持“人民本位”、“民生为重”,才能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第二,以共同富裕为基本取向的社会公正。“新型城市化”应当是体现社会公正的城市化。社会公正的最基本的标志是走向共同富裕而不是走向“两极分化”。坚持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就必须立足于“多数人”的发展,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思考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公正问题,树立现代社会主义的社会公正观,以作为“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重要的价值观导向。
(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民主与科学,是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也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实现科学决策,是决策的理想化目标;民主决策,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途径和保证,又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体现(按民主政治的规律办事);依法决策则是民主决策的要求和体现(法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原则和特征)。归结起来,就是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新型城市化”建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化工程,科学决策是关键。要立足现实,兼顾传统,放眼未来。要有科学的长远的目标规划,比如“百年广州”的发展思路设计。要“放眼量”、“大手笔”,走科学、民主、法治的决策之路,敢于制定和坚持长远的科学的发展规划,不为任期的“政绩”所左右,不搞“短期行为”、“轰动效应”。
(五)“以人为本”的发展评价体系。实行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决策,进行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评价。合规律性,讲的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合目的性,就是贯彻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这样的评价体系,就是“以人为本”的评价体系。“评价”问题,是发展的导向问题。“评价”的关键是评价原则,指标体系不宜过度量化,应确立科学的、合理的评价体系,特别是政绩评价体系,对执政、行政行为实行有效的“硬约束”、“软约束”。用“以人为本”的评价体系,导引和促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市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