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桐致安维峻书札一通笺释——兼以《那桐日记》对解
2012-02-15孟永林
孟永林
(天水师范学院 文史学院,甘肃 天水 741001)
那桐致安维峻书札一通笺释
——兼以《那桐日记》对解
孟永林
(天水师范学院 文史学院,甘肃 天水 741001)
那桐致安维峻书札,书法俊秀雅正,文辞含蓄虔敬,具有较高的书法价值和历史文献价值。书札虽短,但通过结合《那桐日记》详加解读,可明了书札所透漏出的重大历史事件以及那桐对其师安维峻的深情厚谊。
那桐;安维峻;《那桐日记》;书札
那桐,清末显赫一时的“高官名人”,“旗下三才子”之一(其二为端方和荣庆)。生于咸丰丁巳(1857)年七月二十三日,卒于民国乙丑(1925)五月八日,字琴轩,一字凤棲,叶赫那拉氏,内务府满洲镶黄旗人。光绪十一年举人,由户部主事历保四品京堂,授鸿胪寺卿,迁内阁学士至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及内阁协理大臣、文源阁大学士等职。甲午战争后随李鸿章议和,《辛丑条约》签订,被派为专使向日本致罪。清帝退位后,寓居天津,久卧病。那桐是清末重臣,《清史稿》有传。
那桐致安维峻书札,收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水市委员会所编《天水名札》一书,由樊荣先生提供。该尺牍一通三开,全文计243字,书法俊秀雅正,和其所题“清华园”、“清华学堂”字体风格一脉相承;文辞含蓄虔敬,然通过考释,仍可明了书札所透露的重大曲折情事。故此书札具有较高的书法价值和历史文献价值。又书札一些内容,可以和《那桐日记》(文后省称《日记》)相佐证,而《日记》对于和安维峻相关之注释以及点校多处有误,《天水名札》在简介和注释方面亦有错误之处。因之,本文以笺释的方式对全文进行解读纠误,为那桐文献之整理以及近代史研究贡一脔。笺释条目有详有略,详者事关重大历史情事,略者只是疏通书札文词含义而已。兹对书札断点笺释如下:
夫子大人函丈[一]:
敬禀者,窃桐今年仲春,以我师于役塞上[二],瓜期已及,必有赐环之庆[三],用释乘障之劳。昕夕倾迟,庶几不爽[四]。旋闻有诏留戍二年[五],北望龙门,曷胜怅惘!然岁月如流,今已一易寒暑[六],由此以往,不过年余,定邀恩命。伏维我师以道自胜,以闻自娱[七],虽阴阳有舒惨之移,而志气无胜衰之变[八]。勉加餐饭,用副翘瞻。桐供职农曹,遭时多故[九],理财无术,言利堪羞。每读平准之书,盐铁之论,未尝不掩卷太息也。所幸长官尚持大体,同人亦多英髦,尚未为桑羊、孔仅之所为[十],差足仰慰我师忠君爱国之心耳[十一]!
兹遇便鸿,特申笺候,并奉白金一百两[十二],以佐盘飱,即求詧入,藉纾远念!肃泐敬请福安,统维师鉴不宣。
受业那桐 谨禀
十月初十日
[一]夫子大人函丈:“夫子大人”,对安维峻的尊称。安维峻,字晓峰、小峰,晚号槃阿道人,甘肃秦安人。生于咸丰四年(1854)七月十七日,卒于民国十四年(1925)阴历十月十日。初以拔贡朝考,用七品小京官。光绪六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十九年,转御史。二十年因上《请诛李鸿章疏》被谪戍军台。五年后回归故里。宣统二年起授内阁侍读,充京师大学总教习。宣统三年,复辞归。晚年以从事农耕为生,同时整理自己的诗文稿本,编辑成册,刻板刊印。撰有《谏垣存稿》四卷、《望云山房文集》三卷、《诗集》三卷、《四书讲义》四卷,总纂有《甘肃新通志》一百零五卷,迄今,依然是研究甘肃历史文化之重要文献。“函丈”,亦作“函杖”,含义有二。其一,原为讲学者与听讲者坐席之间相距一仗,后用以指讲学的坐席。《礼记·曲礼上》曰:“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郑玄注云:“谓讲问之客也。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其二,指对前辈学者或老师的敬称。宋陆游《江西到任谢史丞相启》云:“早亲函丈,偶窃绪餘,曾未免於乡人,乃见待以国士。”[1]2055书札含义为后者。
按:据《内阁侍读原任福建道监察御史翰林院编修安公晓峰墓志铭》(文后省称《墓志铭》),安维峻“已酉,充顺天乡试同考官,得人之盛,为十八房冠。”[2]卷7,19“已酉”年即光绪十一年,此年,那桐参加安维峻为同考官之十五房的顺天乡试,考取举人,位列第112名。按照明清科举惯例,凡考中的举人,均应谒见荐卷的房师(同考官)及主考的座师(主考官),自称门生,拜主考为座主。故在此书札中安和那桐以师生相称。遍查《那桐日记》,以“夫子”、“老师”、“师”相称者,以“安老师”、“翁师”居多。“翁师”即翁同龢,卒谥文恭。《清故大学士那公行述》说那桐中举后“受长宫福文慎、翁文恭知遇最深。”[3]262“安老师”即安维峻。虽然安在京为官时间不长,但从《那桐日记》可以看出,那桐和安维峻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并待安尊敬有加。兹以《日记》中提及证之:
光绪十九年九月初一日 早到安老夫子宅请安。[4]上册,123
按:《日记》起于光绪十六年正月初一日。《清史稿》安维峻本传曰“十九年,转御史”,[5]卷445,12466《墓志铭》载:“癸巳,服阙赴京,冬十月补福建道监察御史。”[2]19可知此时安维峻从故里初到京师。《日记》中对“安老夫子”有注释:“安老夫子,安维峻,字小峰,安徽人……”其注安维峻籍贯为安徽人,误,应为甘肃秦安人。
光绪二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户部、南北档房、捐纳房庙工团拜并请各堂,熙、翁、立、张、陈五堂到,……并请各衙门庆典司员,另请安老师。[4]上册,145
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六日 辰刻进署办事。午刻到安老夫子处辞明日之局。[4]上册,148
光绪二十年八月十三日 卯刻进内回事。巳刻到翁、安两师送节敬。[4]上册,154
宣统二年九月十三日 ……安小峰夫子来京,到家来见,十七年阔别,幡然老叟矣。[4]下册,670
按: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安维峻因《请诛李鸿章疏》,被“命革职发军台”,到“宣统元年,起废籍,庚戌夏,《通志》告成,赴部引以内阁侍读用。公浩然欲归,大学堂挽留为总教习。……辛亥九月,……然后辞官而去。”[2]20可知安维峻是在宣统二年之夏第二次进京,而此时距他光绪二十年十二月离京已十七载矣。故《日记》中有“十七年阔别”之感慨。安于辛亥九月辞官以后,从此再未踏入京师半步,告老故土。
宣统二年九月十九日 ……午后答拜唐少川、安老师、比公使。[4]下册,670
宣统三年五月初四日 早进西苑,午初散值,到安老师处拜节归。[4]下册,690
按:《日记》注释“宣统三年复辞归”,即《墓志铭》之辛亥年,具体辞归时间为九月。从此日日记一直到中华民国九年十月(阳历)前,《那桐日记》只提及安维峻一次:即中华民国五年四月十八日的日记,在这天的日记中,那桐在介绍其子女的先生英斌时说:英斌“号韵峰,为余已酉科副榜同年,又安小峰同房也。”[4]上册,820
[二]以我师于役塞上:“于役”,谓因兵役、劳役或公务奔走在外。《诗·王风·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知其期。”郑玄笺:“君子往行役,我不知其反期。”此处指安维峻因弹劾李鸿章一疏被谪戍军台。用“于役”一词代“谪戍”,是一种含蓄隐晦的说法,以减少位尊者产生尴尬。《名札》注释为“有事远行曰于役”,不确。
按:“于役”的起因是安维峻上疏光绪帝请诛李鸿章一事。安维峻于光绪十九年(1893)十月任福建道监察御史,至光绪二十年(1894)十二月二日被谪戍,在职整十四个月,共上光绪帝六十余疏,后整理编入《谏垣存稿》者有六十五疏。据安维峻《自序》曰:“窃计忝厕谏垣一十四月,每具一疏,致斋三日或七日,思以愚诚感动上心。……及朝议主和,既力争之。……随取案头片纸草奏,迨缮真夜已二鼓矣,即呼正阳门入,趋上之,意以命拼一疏,倘可上回天听,虽死无恨。”[6]自序,3又据《清史稿》本传云:“日韩衅起,时上虽亲政,遇事必请太后意旨,和战不能独决,及战屡败,世皆归咎李鸿章主款。”[5]卷445,12466于是安维峻在光绪二十年十二月二日上疏,请诛李鸿章,以平息民愤。疏中曰李鸿章“有言战者,动则呵斥,闻败则喜,闻胜则怒”,全国臣民,“无不切齿痛恨,而欲食李鸿章之肉!”并在疏中说:“皇太后既归政皇上矣,若犹遇事牵制,将何以上对祖宗,下对臣民?”[6]卷4,118-119此即中国近代史上有名的《请诛李鸿章疏》。疏入,上谕曰:
近因时事多艰,凡遇言官论奏,无不虚衷容纳,即或措词失当,亦不加以谴责。其有军国紧要事件,必仰承皇太后懿训遵行。此皆朕恪恭求治之诚心,天下臣民早应共谅。乃本日御史安维峻呈进封奏,托诸传闻,竟有‘皇太后遇事牵制,何以对祖宗天下’之语,肆口妄言,毫无忌惮!若不严行惩办,恐开离间之端。安维峻著即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以示儆戒。原褶著掷还。[7]3516
疏出,安维峻以言获罪,“直声震中外”。以安荣之者有之,唁助者有之;设法保护者有之,勃然大怒者亦有之;痛恶、鄙视者有之,同情怜悯者亦有之,更有利用此事件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者更有之。种种情态表明了当时政局的复杂性和安维峻上疏的巨大影响。
又按:安维峻上疏,历数权臣李鸿章该杀之罪,又托传闻矛头直指炙手可热的太后,并非不知被杀头之后果。之所以冒死直言,“用是披肝胆,冒斧锧。痛哭直陈,不胜迫切待命之至。伏乞皇上圣鉴。”[6]卷4,119是因为安维峻有铮铮铁骨、且忧国忧民而又有一片忠君爱民的赤诚之心,所以才会有“访问者萃于门,饯送者塞于道,或赠以言,或资以赆,车马饮食,众皆为供应。”[5]卷445,12467的盛况。“可见公道在人心,晓峰于此不朽矣!”[6]附录二,150而最终“圣恩宽大,仅予谪戍,”[6]《自序》,3从轻发落,离不开光绪帝和翁同龢等人的设法保护。兹把有关保护情况及其上述几种情态的文献罗列如下,供研究者参考。
孙宝瑄《忘山庐日记》关于此事的记载: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 晚间阅邸报,上谕(按:文同上引,不录):……[8]60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五日 新吾言:安晓峰事,天子实为援手。盖上见其奏大惊,即召见大臣,拟旨毕,始并其奏呈皇太后览。太后怒曰:即此足了事耶?毋乃已轻?恭邸跪奏曰:本朝开国三百年,从未杀谏臣,乞太后原之。太后意始为稍解。[8]60
按:“新吾”,即李经畲,两广总督李瀚章之子,大学士李鸿章之侄。瀚章,鸿章之哥。《日记》作者孙宝瑄为李瀚章之女婿。恭邸即恭亲王奕訢,道光帝之第六子,光绪帝的伯父,和安维峻同属保守、主战派。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六日 ……复往视安晓峰,渠托疾不见客。然余兄晨往,曾见之。渠拟于十五启行。[8]60
按:安世忠《先祖晓峰府君行状》曰:“命下之日,病假理装,都人士识与不识,扶助唁慰,鳞萃于门。”[6]附录二,150可见安托疾是假,不愿见孙是真。“余兄”即孙宝琦,字幕韩,曾任山东巡抚、北京政府国务总理。1931年2月在上海去世。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二十日晴 晚,作上岳父书,议论时事,约千余言。灯下作字甚潦草。余昨见安御史奏稿于书肆中,其所言仍劾合肥,语多市井无稽之谈,肤浅已极,文亦夹杂,不堪入目。不意此君竟自鸣得意,于原褶掷还后,令人各处传写,已遍都市,适足资为笑柄焉耶。[8]64
按:“岳父”,即李瀚章。至于“令人各处传写”,不足信。孙宝瑄对安维峻情态急剧转变,是否和初六日拒见有关,材料不足,亦不可妄下结论。但笔者阅看其光绪二十年三月初九日的日记对安维峻记载,前后却判若两人。此日的日记曰:
光绪二十年三月初九日 晴 又见安晓峰近日劾甘肃巡抚祖庇冒籍折,明白晓畅,用笔如刀。……前《请慎重馆选》一疏,立论正大,亦卓卓可传。数年来所罕见。……(安维峻)先君庚午门下士。平日讷然如不能出诸口,不论其立朝侃侃之节,有如此气概,可佩可佩![8]48
翁同龢《翁文恭日记》关于此事的记载: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册三十三,叶一百三十二上) 封奏七件。……惟安维峻一件未下,比至小屋,始发看,则请杀李鸿章,劾枢臣无状。而最悖缪者,谓和议皇太后旨意,李连英左右之;并有“皇太后归政久,若遇事牵制,何以对祖宗天下”之语。入见,上震怒,饬孥交刑部议罪,诸臣亦力言宜加惩办。臣从容论说,以为究系言官,且彼亦称市井之言不足信。良久,乃命革职,发军台。四刻到书房,复论前事退,拟旨,午初散。[9]525
按:翁同龢,保守派,主战。在此事件中,翁以“言官”之词为安维峻开脱罪责,并拟旨,实保护了安。翁日记记载和张荫桓日记所记相合。初五日的日记又记曰:
……午至督办处,两邸诸公皆集。……侍讲丁仁长上书恭邸,言安维峻不可罢斥,语虽切直,然奸而绞,有“安某受离间之名,而有调护之实;恐宵小名为调护,而实施离间之奸。”又欲多选翰林植经筵。邸见之,余等未见也。[9]526
张荫桓《张荫桓日记》关于此事的记载: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甲辰 晴。……晚阅邸抄,御史安峻峻言事谬妄,语侵慈圣,恐开离间之端,奉旨革职发军台,早间枢中绝无消息也。[10]198-499(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十日壬子 晴。……恭邸来,巳初太后召,与恭邸同见。太后谕及安维峻一疏,垂泪不止,恭邸亦哭。而于宗社大计,恭邸末澈陈,余虽言之,然有泰山鸿毛之判矣。太后伤善密旨交余,以备彼族要求持以相示。[10]500
按:透过孙宝瑄、翁同龢及张荫桓日记可知,设法保护安维峻免于一死,拟旨褶戍军台都是光绪帝和文同龢诸人秘密进行,然后再呈奏太后以既成事实。从太后二日“大怒”到十日还“垂泪不止”,可见对老佛爷打击之剧。
张荫桓,字樵野,生于道光十七年(1837),卒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广东南海人,清末大臣。中日甲午战争中为全权大臣之一,赴日谈判。戊戌政变后遭弹劾充军新疆。1900年被杀。《清史稿》卷四百四十二有其传。安维峻《谏垣存稿》有《劾侍郎张荫桓、克们泰声名恶劣疏》,其时在光绪二十年二月十八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弹劾者和被弹劾者都被谪戍,不同的是安维峻于光绪二十五年冬戍满赐环,返归秦安,而张却于次年被杀。
《那桐日记》关于此事记载: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三日 ……到安老师处看视,昨日上书革职发军台,穷苦可怜,余赠其二百金以为程仪。[4]上册,164
按:“程仪”,亦称“程敬”,旧时赠送旅行者之财礼。在上述居高位者、或有利害关系之人眼中,安维峻弹劾李鸿章是“肆口妄言,毫无忌惮”、“资为笑柄”、“悖缪”、“语侵慈圣”,然那桐所看到的是“穷苦可怜”,知师莫如生!安维峻一生不但铮铮铁骨、刚正不阿,而且在朝纲腐败,边祸燎原之时,能严于律己,清廉自洁。光绪十四年(1888)向人告借路费归里省亲。在家卧病年余,在其母光绪十七年(1891)病故时,家贫无力举丧,“事或闻之郡侯,乃以天水书院课卷见属。获束修七十金,幸以毕丧。”[11]卷下,18在其谪戍离京前致华卿书中言:“京师士大夫无论知与不知,皆以诗宠维钧行,并集资数千金,维峻择而受之,尚不负初心。”[12]48而即使在他谪戍最艰难之时,白五斋曾去信甘肃各州县,捐集二百金馈送,安坚辞不受。并写信缪邰生曰“立斋大令失之过厚……弟以云天高义,固足照耀古今,但费出无名,于理不顺,于心不安,即当奉璧。”[11]卷下,35《那桐日记》亦有一条记载:
光绪二十年二月十八日 早到文泽处喜分,安老师处为太老师拜寿,送祝敬四金未收,林莲孙处拜寿。[4]上册,139
按:“太老师”,即安维峻的父亲安永吉。在明清官场,外官送所谓名目繁多的“节敬”、“祝敬”、“炭敬”、“冰敬”等,是为京官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不是规则之潜规则的一笔不少收入,而安维峻却连学生为老父亲所送区区“祝敬四金”不收,足见其清正廉洁。
[三]瓜期已及,必有赐环之庆:“瓜期”,指任职期满换人。本指瓜熟时赴戍,到来年瓜熟时派人接替。后世就把任期已满换人接替叫做瓜代,接替的日期称“瓜期”。《左传·庄公八年》曰:“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赐环”,亦作“赐圜”,旧时放逐之臣遇赦召还谓“赐环”。语源《荀子·大略》:“绝人以玦,反绝以环。”杨倞注曰:“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绝,皆所以见意也。”[13]卷19,487-488
按:安维峻于光绪二十年(1894)十二月因言获罪被谪戍军台,依一般惯例,当在三年期满释回,即所谓的“瓜期”应在光绪二十三(1897)年底或二十四年初。安在《丙申除夕塞上感怀》其一曰:“小儿似解离乡恨,歎到边城已二年。”①本文所引安维峻诗均据民国三年家刻本《望云山房诗集》,文后只注明诗题名,不再详注。此处丙申指光绪二十二年,即1896年。其十又曰:“出塞于今三度腊,祗应还寝梦瓜期。”因安是在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被谪戍,故已有“三度腊”之说。在《丁酉仲春酬缪邰生别驾和除夕感怀原韵》说:“贾生痛哭终无用,但愿长沙早放归。”丁酉年即光绪二十三年,在安维峻看来,原来遥不可及的瓜期即将到来:“逐臣定践归田约,屈指瓜期但隔年。”(《秋日塞上有怀巨子馥同年扔用原韵》其二)“莫道天涯沦落久,明年春里即瓜期。”(《寄和周梦九茂才》其二)“梦里狂言犹草疏,春来转瞬即瓜时。”(《次韵答钟愚公》)瓜期将至,得到圣上遇赦“赐环”便亦有希望。安在《读仙洲同年诗有感依韵奉答》中说:“赐环便作归田计,只有葵衷恋帝宸。”到戊戌初春,即光绪二十四年初春,已有朋友依然如当初安维峻被谪戍出京师时一样赋诗送行,他感慨良多,在《戊戌初春有感》中说“贺我今年号放翁,剑南遗稿契私衷。”一旦释还,便是“此行休累息,幸脱世网艰。”(《缪邰生别驾以五古三章赠予行依韵奉答》)然此时朝廷形势已大变,安维峻所期盼的“瓜期”、“赐环”之梦却未能如愿,详情见“有诏留戍二年”条。
[四]昕夕倾迟,庶几不爽:“昕夕”,朝暮。谓终日。《明史》卷二三四《雒于仁传》云:“[于仁]《酒箴》曰:‘耽彼麴糵,昕夕不輟。’”“倾迟”,谓殷切期待。《晋书》卷六十八《贺循传》曰:“谨遣参军沉禎衔命奉授,望必屈临,以副倾迟。”“庶几”,希望;但愿。《诗·小雅·车舝》:“虽无旨酒,式饮庶几。虽无嘉殽?式食庶几。”袁梅注:“庶几:幸。此表希望之词。”[14]659“不爽”,不差;没有差错。《诗·小雅·蓼萧》:“其德不爽,寿考不忘。”毛传曰:“爽,差也。”
按:“昕夕”、“倾迟”、“庶几”、“不爽”表达了那桐对安维峻期满释还的渴盼之情。那桐在书札中认为“赐环之庆”的希望不会有什么差错,说明他对安维峻理当瓜期之时是否能够释还亦预料不足。
[五]有诏留戍二年:即期满后再延续谪戍二年。据《清实录》光绪二十四年二月载:
察哈尔都统祥麟等奏。军台废员已革御史安维峻三年期满,台费交清,可否释回。得旨、著再留二年。[15]卷415,441
按:安维峻《戍期三年报满有旨再留二年适契友书来闻讯集句答之(戊戌夏)》其一诗云:“三年谪宦此棲迟,君问归期未有期。圣主恩深臣分薄,一番时样一番益。”如前所述,安维峻是于光绪二十年(1894)十二月被谪戍军台,理应三年期满后释回,然三年过后——即光绪二十三年(1897)后之清政府的政局已发生大变。维新运动高涨,原来和安维峻同属力主抗战、保守的老师翁同龢以及光绪帝成为推行新政变法的核心人物。而变法的倡导者康有为深受光绪帝的赏识,如无太后之“掣肘”反对,将必委以重任。然作为守旧派的安维峻是坚决反对变法的,“今之其所学而学人,是陈相之伎俩,未见其胜于许行也,充其类,不过乱我大清天下也。”[6]附录二,153他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二十三日之际给其父的一信札中又说:“矫诏之说果确,彼必甘心于我?故先与妻子诀别,只身留台,以俟其变。……既痛该逆之乱法危国,又恐不孝为其所害,忧愤交迫。”[11]卷中,24-25信札中“彼”具体所指或一人或指在其任监察御史期间因弹劾所得罪之多人,不确,亦不便妄加推测;安又为何深恐“为其所害”,或许和其在光绪二十年六月七日曾有《奏核康有为》一疏有关,疏中弹劾康有为“平时敢于叛圣贤,有事必敢叛君父”,[11]卷中,24而且对其所著《新学伪经考》一书提出“毁其所著之书,欲绝祸根。”或许如安在《悼亡诗》其七十注所言:“康逆猖獗,寻往日严参之仇,将逞志於余,有泄其谋者,传闻至张城……”安所言是否属实,材料不足,有待考证。
又按:在上所引《戍期三年报满有旨再留二年适契友书来闻讯集句答之(戊戌夏)》诗后安维峻注曰:“国朝中枢政考,凡到戍三年,交清台费者照入。上问枢臣作何办理,枢臣谓宜再留数年,遂有二年之旨。此时样非定例也,然亦安往而不宜乎?”“枢臣”,即宰辅重臣。又《翁同龢日记》光绪二十四年记载:
二月二十九日(3月21日) 晴,稍暖。寅初起,寅正至直房,外摺一,(安维峻军台缴费期满释回也。巴所递约稿一。电二,许、杨,皆外部决绝之词。)见起三刻。安维峻事,上徘徊久之,批再留数年,浅人以为上意从刻,不知尚从宽也!……实事如此,吾其已矣。[16]3104
结合以上分析,安维峻再留戍二年,想必一定和其弹劾李鸿章、康有为等宰辅重臣有关。据翁氏《日记》,虽然此时还为安维峻周旋,但光绪帝或迫于压力,故徘徊良久才决定著旨再留安二年,翁氏亦觉“上意从刻”“不知尚从宽也”,故安维峻亦认为此“非定例也”,而“往而不宜”成为情理中事。安维峻再留戍二年,即到光绪二十五年,据《清实录》本年十二月载:
察哈尔都统祥麟等奏,废员安维峻留台又届期满。家有八旬老亲。请予释回,以光孝治。得旨著准其释回。[15]卷457,1023
安维峻《季冬廿二日闻释回恩旨集句志感》其一曰:“海天愁思正茫茫,身似浮云鬓似霜。圣代即今多雨露,青春作伴好还乡。”“季冬廿二日”,既光绪二十五年(1899)十二月二十日。又《悼亡诗》其七十四注曰:“巳亥季冬蒙恩遣归,未及启程,惊闻先中宪公于仲冬八日弃養。”己亥冬,即光绪二十五年冬。“中宪公”即安维峻父亲安永吉。安氏最终未能见上其父一面,亦未能“以光孝治”!
[六]今已一易寒暑:指延续谪戍期已过一年,即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那桐日记》于此年十月初十日记载:
……今日交馆中马茶房转交刘子亨寄交安夫子信一封,京松一百两,托李兰圃转交协成乾寄。交翁夫子信一封,市平足银二百两,皆炭敬也。[4]上册,293
按:《日记》中的“刘子亨”,误,应为“刘永亨”,字子嘉,甘肃秦州人,光绪丁丑(1887)进士,曾任内阁学士、户部侍郎、侍读学士等职,和那桐友善,在其《日记》中多次提及。翁夫子,即翁同龢,维新变法失败,此时已被慈禧太后驱逐回籍。本文《那桐致安维峻书札》所署日期为十月初十日,和《日记》所提“奉白金一百两”以及时间正好相吻合,据此可知,《那桐致安维峻书札》所写时间为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十日,《名札》认为“此信当写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误。
[七]伏维我师以道自胜,以闻自娱:“伏惟”,表示伏在地上想,下对上陈述时的表敬之辞。《玉台新咏》卷一《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曰:“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以道自胜”,谓以道义来克制自己。《老子》曰:“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又《史记·商君列传》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彊。”“以闻自娱”谓以听说来自寻乐趣,自以为乐,表达自己的情志。陶渊明《五柳先生传》曰:“常著文章以自娱,颇示己志。”
按:安维峻《丁酉仲春酬缪邰生别驾见和除夕感怀原韵》诗其二曰:“闻道朝纲竟一新,逐臣无路叩丹辰。曲弹古调应嫌拙,何幸知音尚有人。”再安维峻在丁酉年底之《谢子和见和除夕感怀原韵叠此奉答》诗其七曰:“塞上幽棲性颇宜,中原时势我何知?销兵自是承平事,敌舰胡来犯守陲。”安又自注曰:“近闻德夷兵船争膠州,已占据我之青岛,而我先事既裁兵,临事又一意主款之,不准开战,嗟嗟天乎,此何为者?”《清史稿》本传曰安维峻“尤严义利之分”,“隐然以名教纲常为己任”,[5]卷445,12467而任承允撰《墓志铭》曰:安维峻“作字必正楷,无一时或苟,至老弗衰。”[2]20王新桢则曰:“先生笃信程朱理,一动一静,无不恪遵其绳墨以检点身心,即时见之于言,亦皆有一段至诚恻怛之精意流露于字里行间,无一语或背而驰。所谓道德文章出于一非出于二,有是实于中,则必有是文于外也。”[17]文集卷上,167安维峻虽被谪戍,但依然以传统儒家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义自律,养浩然之气,把所见所闻著于诗文之中,不仅仅是自娱,更是希望以此种德治教化来觉悟大众、挽救衰败的清王朝。刘尔炘在为安维峻《四书讲义》所作《序》中说:“呜呼,斯道之不重于天下久矣,先生尚欲以斯道觉斯民而望天下之太平也乎?”[18]卷首那桐以“以道自胜”、“以闻自娱”来安慰赞誉老师,可谓一语中的。
[八]虽阴阳有舒惨之移,而志气无胜衰之变:“舒惨”,语出《文选》卷二赋甲张衡《西京赋》:“夫人在阳时则舒,在阴时则惨。”薛综注曰:“阳谓春夏,阴谓秋冬。”李善注引《春秋繁露》曰:“春之言犹偆也,偆者,喜乐之貌也;秋之言犹湫也,湫者,忧悲之状也。”后以“舒惨”作为表示“苦乐”、“好坏”、“阴晴”、“丰歉”等两个对立概念并举的词语。“志气”,谓意志和精神或志向和气概。《庄子》卷九《盗跖》曰:“目欲视色,耳欲听声,口欲察味,志气欲盈。”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曰:“且延陵高子臧之风,长卿慕相如之节,志气所託,亦不可夺也。”[19]116
按:安维峻在乙末二月《陪志伯愚都护游赐儿山》诗曰:“得闲三载戍,长剑倚天磨。”三年的谪戍生活并没有摧毁安维峻之坚定意志和报国志向,而是把打击和挫折看作进一步磨砺爱国意志的大好时机。又《乙末九月十四日第三子生,示不忘君恩,名曰塞生。因步前明杨忠愍公韵率成五古二首》诗其一曰:“国贼讨未成,遗恨长终古。他生犹谏官,衮阙吾其补。”其二又曰“臣罪本当诛,旷典空前古。生平未报恩,付与尔曹补。”信札那桐谓阴阳有喜乐、忧悲之迁移,安老师忠君报国之气节无胜衰之变。证之以上安维峻被贬时所写诗文,正与那桐所言相合。
[九]桐供职农曹,遭时多故:“农曹”,清代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亦稱“六曹”,“户部”古代称大司徒或大司马,故户部亦有“农曹”之称。《名札》释为:“农曹,即农部,为晚清廷中央六部而后又成立的一个部曹。”不确。
按:据《那桐亲书履历本》,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初五日引见银库郎中,奉旨:户部银库郎中著那桐调补。”到初八日奉旨。光绪二十三年六月十一日奏充会典馆提调官,“廿四年会典馆全书过半,经总裁夹片保奏请旨。三月二十日奉旨:户部银库郎中那桐著以四品京堂候补。”“十二月十八日奉朱笔:那桐补授鸿胪寺卿。”[4]附录,1080-1081以此可知,那桐在给安维峻写信之时供职农曹之具体任职是户部银库郎中。“遭时多故”,暗指此期间日、俄、德对中国的战争以及戊戌维新变法失败后政局的震荡多变。
[十]尚未为桑羊、孔仅之所为:“桑羊”,即桑弘羊,洛阳人,汉代著名的理财家。为西汉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比如算缗、告缗、均输、平准等法。在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时举行的盐铁会议上,桑弘羊和贤良文学治国意见相左。次年,因与霍光政见发生分歧,被卷入燕王旦和上官桀父子的谋反事件,结果被处死。“孔仅”,西汉南阳人,“皆致生累千金”,是富有的大商人。历任大农丞、盐铁使等职,亦是汉代著名的理财家,和桑弘羊一起,共同主持过财经改革。后和另一位理财家东郭咸阳制定盐铁官营政策。元鼎六年(前111)同时被罢官。
按:据《那桐日记》所载,那桐供职农曹之时,屡次因功得到皇帝赏赐,升迁亦很快,说明那桐在理财方面应有所为。“尚未为桑羊、孔仅之所为”,盖为自谦之语,而下接“差足仰慰我师忠君爱国之心耳”一语,虽言所为当不负老师希望,亦是对自己农曹供职有所作为的肯定。
[十一]忠君爱国之心耳:按:安维峻在《次韵答钟愚公》诗“自注”曰:“闻中俄新约之夕,梦中呓语作不平声,室人初唤配时犹曰:此疏终死必上。既而知是梦,付之长叹息而已。”一名微不足道的小京官,一个戴罪之人,即使被贬军台,即使沦为戴罪之人,即使再无权上疏,但仍念念不忘报国除奸,一片忠君爱国之心可叹可敬。又安《和志伯愚都护同年见赠》诗曰:“苏武自甘胡地牧,贾生终戴汉朝恩。回思抗疏赓同调,鼎镬何曾爱此生。”安维峻在《望云山房诗集》中处处以苏武、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为楷模,愿为国一死,饱含深厚的忧国忧民之志。而安《荐垣存稿》字字句句亦回荡着忠君爱国的浩然之气。当然安维峻之忧国忧民,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不仅仅是传统儒家士大夫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操守使然,而且是因其对圣上之赤胆忠心,或者说是一种实足的愚忠。正如他在《劾疆臣欺饰疏》中曰:“臣非不知今日之督抚,权势重大,言之适以结怨。然不敢不言者,惧辜圣明之恩,而蹈缄默之咎也。”[6]卷2,31
[十二]并奉白金一百两:“白金”,古指银子。《那桐日记》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十日记载:是寄安老师“京松一百两”,为“炭敬”。所谓“炭敬”,旧时称购炭取暖的礼金。《日记》所记与此书札所言正相合。按:《日记》中,那桐提及自己送礼金之处,其给老师者,数安维峻最多。安在京时有三次,如前文所引,分别是“节敬”、“祝敬”、“程仪”,其中祝敬安未收。《日记》提及送安炭敬两次,一次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月初十日,即本扎书写时间,一次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一月十四日,《日记》记载:
末刻拜荣中堂,……酉初归。寄安小峰师一奉炭敬百金,托金书舲同部转寄。[4]上册,226
那桐送老师炭敬都是在安维峻被谪戍离京后所送,应是安极为困顿之时。本来明清之际所谓的种种礼金,包括节敬、祝敬、冰敬、炭敬等等,多作贿赂用,也是受贿者名正言顺的一笔不菲收入。而安维峻只是一小小京官,无权亦无势,而且“足不履权贵之门,亦渐为权贵所忌。”[11]卷下,18所以那桐所送,除了表达对老师清贫之悲悯同情外,更多的是表达了那桐对老师无私的帮助和对其廉洁耿直、赤胆忠心人格的敬重。故才有安维峻被谪戍、最困难、回归故里之时那桐牵挂其下落并多次施助的感人之举。《日记》所提金书聆,即金文同,甘肃皋兰人,光绪六年庚辰科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官兴安、汉中知府。兹把中华民国九年十月(阳历)以后《日记》所提及安维峻之事罗列如下:
中华民国九年十月三十日 ……天清爽。昨讯赵次山知房师安晓峰夫子现居甘肃秦安县地方,精神尚好。[4]下册,936
按:“赵次山”,即赵尔巽。赵尔巽(1844~1927),字公镶,号次珊,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世居泰安。同治十三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安徽、陕西等省布政使,署理山西巡抚。后历任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及东三省总督。中华民国三年(1914),北京政府委为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稿》,中华民国十六年(1927),《清史稿》完稿,旋即逝世于北京。遗著有《刑案新编》、《赵留守攻略》等。据《墓志铭》载:“当道聘修清史,以老病力却。”则聘修安维峻修清史当在此期间,作为清史管总裁的赵尔巽熟知安维峻下落住处,亦是情理中事。
中华民国九年十二月初八日……晚约柏鹤龄来,写寄安晓峰夫子一信,汇洋三百元,交尉丰商业银行寄至甘肃庆安县安宅。柏二爷亥刻去。[4]下册,940
中华民国十年四月十七日 ……前寄安老师银信已有回信收到矣。[4]下册,950
按:“庆安县”,《日记》误,应为秦安县。据安维峻《望云山房文集》,下卷收有安六十六封书札,其中给那桐信札只有一封,即《寄那琴轩相国书》,此札写在丙午年,即1906年。《那桐日记》中提及其余安维峻给那桐信札均未收录。
中华民国十年四月二十四日 ……今日复安老师信一封,由京交尉丰厚寄甘肃。天晴暖。[4]下册,950-951
中华民国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 即阴历十月十四日。 ……柏鹤龄来,代答安老师信一封,交邮局寄往甘肃。[4]下册,1003
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初七日即阴历十二月二十二日。……今日托柏鹤龄邮局寄安老师信一封、祝敬二百元,汇费十二元,寄至甘肃投递。[4]下册,1008中华民国十二年三月十二日即阴历正月二十五日。……今日接到安老师收到银信回信一封,计来往三十三日,邮局寄到可谓快矣。[4]下册,1011
按:从此日到《那桐日记》止,即民国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日记》再未提及安维峻,这段时间,那桐疾病缠身,安维峻亦是耄耋之年。那桐于民国乙丑(1925)五月八日病逝天津,安维峻于同年十月十日在家抑郁以终,相距无有半载焉。
[1]陆游.陆游集:第五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6.
[2]任承允.桐自生斋文集[M].南京:民国南京国华印书馆印.1937.
[3]知之,整理.那桐履历行述[C]∥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室,编.近代史资料:总100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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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维峻,著.杨效杰,校点.荐垣存稿[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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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孙宝瑄,著.任琮,标点.忘山庐日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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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荫桓,著.任青,马忠文,整理.张荫桓日记[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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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安维峻:四书讲义[M].清宣统三年刻本,1911.
[19]嵇康,著.戴明扬,校注.嵇康集校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An Explanation of Na Tong’s Letters to An Weijun—With the Help of Na Tong’s Diary
Meng Yonglin
(School of Chinese Literature&History,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Tianshui Gansu741001,China)
Na Tong’s letters to An Weijun have much value in calligraphy and historical document.With Na Tong’s Diary as a help,the explanation of these letters can clarify some important historical events and the deep friendship between them.
Na Tong;An Weijun;Na Tong’s Diary;letters
K825.4
A
1671-1351(2012)03-0029-08
2012-03-25
孟永林(1971-),男,甘肃秦安人,天水师范学院文史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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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