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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倍增:强国富民的高明战略

2012-02-15胡恒芳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2年6期
关键词:国民收入居民收入分配

胡恒芳

(作者: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两个翻番”,尤其是“收入倍增”计划的首次提出,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收入倍增”计划是中国综合实力和大国底气的一次集中展示,是我党在关键时期提出的强国富民的高明战略,是我党执政为民理念最朴素、最实际的体现。这一计划事关国民收入,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的综合意义。切实实现“收入倍增”计划,有利于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减少外部依赖,有利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收入倍增”计划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切实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党中央提出的“收入倍增”不是简单数字意义上的居民收入翻番,而是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居民实际收入翻番,是实实在在的百姓实惠的增加。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9109元和5919元。到2020年实现收入翻番,并不是在这个基础上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数字增长一倍,而是城市居民实实在在的消费能力增长一倍。考虑经济增长中出现的通胀因素,到2020年的城乡居民收入实际上要超出2010年的两倍。

党中央提出“收入倍增”的根本目的,是让民生得到切实改善,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分享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红利。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人民最朴素的愿望,就是过上幸福美好生活。满足人民的这种朴素愿望,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收入倍增”回应了人民的期盼,是我党率领全国人民谋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我党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一贯要求,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决心。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贸易出口和外汇储备世界第一,城乡居民生活大幅改善,但国民经济的增长与国民收入增长并没有同步。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4.8%,增幅分别是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幅的1.76倍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的1.39倍,而同期企业收入增长幅度为20%左右,也远高于居民收入;与“十一五”初年的2006年相比,国民总收入、财政收入和GDP增长分别为2.18倍、2.68倍和2.25倍,同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则仅为1.85和1.95倍。已经到了让人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切实分享经济增长实惠和改革发展红利的阶段。唯有切实增加人民收入,才能提高人民的消费能力,补上发展初期的民生欠账,让人民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唯有切实增加人民实际收入,才能真正体现对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劳动价值和人民生存与发展诉求的尊重,才能真正克服我们长期以来的低要素成本发展路径依赖。也唯有切实增加人民实际收入,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反,重宏观经济总量增长,而轻微观个体民生改善,既不符合我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注定难以永续发展。

二、“收入倍增”计划有利于撬动消费助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党中央在当前形势下提出“收入倍增”,有利于培育“橄榄型社会”,释放国内消费巨大潜能,实现经济增长动力向国内消费主导转变。收入是消费的前提,消费是增长的支撑。没有广大的中等收入群体,任何社会都难以从内部获取稳定可靠的增长驱动力。我国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增长,居民消费率偏低,是制约国民经济从内部寻求动力来源的主要障碍。长期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不断下降,2011年更是下降到33.8%的水平,低于印度的63.2%(2010年),更低于多数发达国家约70%以上的水平。国民经济增长被迫更多依赖投资和出口,以低估要素和环境成本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造成资源透支、产能过剩和生态环境恶化,国际产业分工“低端锁定”、发展红利大量“隐性外流”、经济发展外部依赖风险不断加大。实施“收入倍增”,既是对以往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的反思,也是从内部获取主导性增长动力的积极探索。实现“收入倍增”,有利于培育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提高整个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和总体消费能力,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经济增长从过度依赖国外消费带动出口向更多依靠国内消费转变。资料显示,2008年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仍只有23%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的水平。随着“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到2020年这一比重有望提高到40%以上,同期的潜在居民消费需求更有望达到45-50万亿元,中国或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占到全球消费总额的25%。届时,我国社会结构的橄榄型特征进一步凸显,从投资、生产大国向消费大国的转变顺利实现。

通过经济总量增长实现国民收入增加,又通过国民收入增加带动经济总量增长,有国际经验可以借鉴。上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在经历战后的长期高速增长之后,进入了一个发展瓶颈期,产能严重过剩、就业压力沉重、通货加速膨胀、汇率快速上升、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社会贫富分化不断加大。为此,日本推出了国民收入10年倍增的经济发展计划,尝试用国民收入增长带动经济总量增长,结果不但提前完成翻番目标,形成了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而且引发了“消费者革命”,推动日本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

三、“收入倍增”计划有利于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党中央在当前阶段提出“收入倍增”,既是为了保障经济民生,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中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国民经济螺旋式上升的重要条件。收入问题,既有收入总量增长的问题,也有收入分配结构优化的问题。收入倍增,内涵了收入总量增长和收入分配结构优化两个方面。除了居民收入总量增长滞后,当前中国的收入问题更多表现在收入结构不合理。经济的长期粗放式增长,积累了大量的问题和矛盾,不改革收入分配就可能堕入“中等收入陷阱”。一是居民收入总量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过低。上世纪80年代,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尚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现在则只有60%左右。这既是当前宏观经济结构性扭曲的结果,也是其重要成因,已经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亟待矫正。二是在居民内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部门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并有在“马太效应”和体制错配下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此外,非法收入、灰色收入、垄断收入、过高收入、权贵资本等的存在,合并造成当前社会的不和谐问题。目前,我国反映社会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早已突破0.40的国际警戒线,收入最高的10%家庭是收入最低的10%家庭人均收入的65倍。这种状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也将影响到经济进一步升级和社会转型。

历史经验和教训证明,注重收入分配公平,是发展中国家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如果没有顺利实现发展转型,就会导致新的增长动力特别是内生动力不足,经济增长回落或长期停滞不前,而快速发展中积累的各种矛盾问题集中爆发。世界发展史上,有“亚洲四小龙”和日本等国家(地区)因为注重公平分配顺利跨越了这一陷阱,也有拉美和东南亚等更多发展中国家因为不够重视公平分配而遭遇了严重挫折,国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徘徊不前,有些国家甚至出现了激烈的社会动荡和政权更迭,陷入了混乱无序的深渊。从人均GDP来看,我国在2010年已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拥有13亿多人口和国内外形势更为复杂的中国,能否顺利完成这惊险的一跳,注定将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挑战。中国经济长期快速增长制造、累积了矛盾,同时也延迟了诸多社会矛盾的爆发。一旦经济发展减速或停滞,社会不满情绪的叠加可能强化矛盾冲突,加大稳定风险,让中国重蹈拉美国家的覆辙。不过可以相信,随着“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占比将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内部的不合理、不公平问题将进一步改善,我国经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局面值得期待。

四、“收入倍增”计划有利于统筹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攻坚

近年来,我国改革总体上已经进入深水区,一些领域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陷入了不改革没有出路、改革社会不能承受的两难境地。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则有利于提高社会的改革承受能力,顺利推进重要领域的改革攻坚。

党中央提出的“收入倍增”是一个宏伟的短期目标,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推进、配套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周期只有10年。在10年的时间内实现13亿国民的收入倍增,虽然我们有一定的经济发展基础作支撑,但仍然需要相当的智慧,付出很大的努力,成效不容打折,也不可操之过急,要特别注意防止因收入增长加重社会就业和通货膨胀压力,因分配偏差加重贫富分化,因矫枉过正造成沉重财政负担。“收入倍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一系列改革加以保障。一是加快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首先要明确改革方向,量化改革目标,让改革理念符合市场规则,让改革过程确保上下互动。进而,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政府之间的分配,改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比偏低现象;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在居民之间的分配,坚持“提低、控高、扩中”主线,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节垄断部门、垄断企业过高收入,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二是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调节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权关系,让地方财权和事权相匹配;合理调节财政支出结构,适当约束政府投资性支出,稳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比例;进一步与国际税制接轨,提高所得税的主体税种地位;研究提出适合当前发展实际和“收入倍增”计划需要的综合减税方案。三是深化土地、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四是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平上下功夫,推动公共资源更加合理地分配;通过特许经营、购买、外包等形式,形成公共服务多元化的供给模式,弥补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比偏低的严重不足。通过“收入倍增”计划助推相关领域的改革攻坚,又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促进“收入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就能迎来一个改革促进繁荣富强、国强带动人民富裕、民富共谋民族复兴的盛世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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